morris似乎也和john聊了起来,我一直很想知道他们当初在车上说了什麽,於是悄悄地凑了过去。但他们的谈话内容却令我费解:
「结果你们来了趟蜜月旅行,还是毫无进展啊?」
「。似乎是的。」
「你特别对别人好像也没用,他根本不知道吃醋两个字要怎麽写嘛!你的努力全白费了啊,大叔。」
「真有这麽明显吗?这麽容易就看得出来。」
「谁要看不出来就是白痴了。」
「。。」john忽然变得很沮丧的样子。morris老气横秋地向前一步,拍了拍友人的大腿,好像在安慰他什麽似的:
「不过你也别太难过了,并不是每个小孩都像我这麽精明。毕竟我家也有一个很迟钝的家伙,我可以体会你的心情。」他边说还看了一眼vincent。
johnny一直站在铁轨旁,夕照映在他雄壮的体型上,直到火车离去,他才缓缓踱步走回我身边。我觉得他看起来也心事重重。
「我们之後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vincent牵回morris的手,向我们微一鞠躬。我本来还想和他们去吃个饭还什麽的,但一来我这边有两个莫名陷入低潮的生物,vincent的表情也格外严肃。morris大概看出我的不舍,他静静地说:
「今天,是爸爸。是lawrence的忌日。」
我恍然大悟,赶紧和他们道别。我和john目送著两人一大一小的背影,往车站那头渐行渐远,我忽然想起来,vincent的寿命是如此有限,如果照john的说法,这对父子最长最长也只能再做个十年。世界上竟然有这种种令人感伤的疾病,有人什麽都不做,却能长命百岁,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但至少他们在有生之年,能找回彼此,这世上有很多人,包括我在内,连十年的天伦也无法享有。想到这里,我又觉得有些欣慰起来。
或许所谓亲情,和血缘是可以分开来的,甚至不必是同个种族。就如morris和vincent,就如老是叫morris「老爹」的雀鹰,就如我和我的友人。
想到这里,我不自觉地走过去,从後头牵住了john的手,友人有些讶异地看著我。
「我们回家吧。」然後他说。
那张鹰的素描,後来张贴在我家墙壁上,成为众多动物访客的欢乐的源头。
※※※z※※y※※z※※z※※※
一切终究要回到正常的轨道上。
john的车开进t市喧闹的市街,街上人类来来往往,城市的压迫与紧张感再次向我涌来。我捏紧手中vincent送给我的画卷,想起过往许多人类的遭遇,我觉得我不能逃避这一切,因为我已经拥有太多旁人所无的幸运了。
车子下了高速公路,逐渐接近我在森林里的家。我抱著灰狼的头坐在後座,离开vincent父子後,他又恢复难以理解的沉默,平常他这样一语不发的时候,不是在想事情,就是在生我的气。
但这次我却猜不出他是为了什麽,因为他看起来有点消极。虽然有时候稍嫌霸道,john是一个对自己很有自信的人,同时他的自信,也能在群众中领导他人,不管在什麽地方,john总是最显眼的一个。但现在,我觉得他的自信忽然消失了。
「john,你。」
「我是不是让你很没安全感?」没想到我才开口,john就忽然说话了。出口的问题让我一头雾水。
「安全感?」
「遇到事情的时候。上次狼的事情也是,这次救小孩的事情也是,你是不是觉得,找我商量只会坏事?」
「咦?」我呆住了。其实我每次会背著john偷偷摸摸做事,都是怕他会骂我。我不知道他为何会有这种想法:「我没有这样想啊,我只是。」
「我是不是让你无法信赖?是不是每次你需要我的时候,我都没办法派上用场?你是不是觉得,我老是和你站在不同边?」john的语气逐渐有些激动。车子驶过我家门前的小路,稍微颠了一下,我越来越觉得奇怪。
「没有啊,john,你在想些什麽啊!何况你常常都在国外不是吗?我都这麽大了,自己做自己的事是当然的事,这跟信赖不信赖没有关系,我总不能一辈子赖著你吧?」
「那你为什麽宁可找那只狼一起行动,也不肯告诉我一声?我比狼还不如吗?」
车子在我家门前那棵橡树下急停,我和johnny都前倾了一下。john忽然打开车门下车,然後又打开後座的门,把我抓了出来,动作有点粗暴。对於友人莫名的发作,我也开始有点生气了:
「你到底在说什麽啊,什麽你比狼还不如?照你的说法,狼本来就应该不如你吗?我实在受不了你这种想法,自从johnny来了之後,你越来越像个自私的人类。」
「对,我是人类!」
john突如其来地大吼道。我被吓住了,john搥了一下我家的橡树,瞥过了头,灰狼跟在我身後下车,只是静静站在我们身後。
「我是人类!我他妈的生下来的是个该死的人类!而且偏偏我的。朋友,又是个精通动物语言的人,他可以自由自在地和所有动物沟通,他拥有许多人类无法体会的想法,而且後来他还跟我说,他讨厌人类,讨厌我存在的这个种族!我根本无法理解这种事情,但我却要装作自己理解,因为我不想被那个朋友讨厌!」
「john,可是我。」
「你知道我有多无力?你明白吗?从你发现自己的能力以来,我总是站在旁边,看著你进行一次次我完全无法插入的谈话,做一些我无法插手的怪事,我像个局外人一样,不论我多麽想帮你、保护你,还要小心不要落入一般人类的想法,以免被你讨厌,被你指责!」
john的声音沙哑起来,我觉得他有些哽咽,但我说不出话来。他又抿了抿唇:
「我有什麽办法。?我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著,全人类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著,动物是低等的生命,他们智能低劣、缺乏情感,为了人类的生存,随时可以被牺牲。那个人类不是这麽想?你知道我曾经多麽希望,我甚至曾经祷告,请神赐给我和你一样的能力,让我能进入你的世界,即使只听得懂一只兔子也好。这种心情你懂吗?」
我茫然地看著john,他好像喝醉酒的人一样,淘淘不绝地讲著话。我从没想过john会有这样的难处,因为我和john相反,生下来就觉得动物和人没什麽不同。
「而我这样一路走来,一路看著你、试著体谅你、全心全意地帮助你,结果到头来那个朋友,却为了一只来路不明的狼,宁可瞒著我,也要和那头狼出生入死!」
他把苗头转向johnny,我终於明白他为什麽这麽排挤灰狼。的确,为了一位新朋友,就把形同养父和挚友的john弃之不顾,这是我的不对,我认真反省著,但我当时真的没想那麽多。而john是人类这点,也确实阻断许多我向他求救的意愿。
我不知该如何向友人解释,john还是冷静不下来,在庭院里走来走去。但johnny却忽然缓缓走向前,站在我和john的中间。
「johnny。?」
「现在我说的话,麻烦你一字不漏地,翻译给你的人类朋友听。」
灰狼说,他的眼神和他在雷雨时救我一样,充满著迫力和认真。我被那种眼神所震慑,不禁点了点头。johnny便转头望向john,john好像也意识到灰狼在看他,一人一狼四目交投。虽然不能言传,但气势是可以意会的:
「在下的生命,比起你们还要短暂许多,因此吾辈的戒命,在於不错过生命中任何决定,人类或许有时间三心二意,但做为狼族,我们没有权力浪掷光阴,一但下了决定,终生至死不渝。」
我专心地听著,因为johnny要求一字不漏,我只得将灰狼艰涩玄奥的说法,缓缓说给友人听。john似乎也渐渐冷静下来,站在橡树下瞪著我的狼:
「在下的生命中,曾经下过两个决定。一个是舍弟被人类宣告死刑时,在下决定即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舍身相救,但是这个决定,却被一位人类的介入而起了变数,让在下残破之躯得以苟延残喘,而这件事,同时也让在下做了生命中第二个决定。」
johnny这回转过头来看我,我望著他英挺的体型,仍然忠实地翻译著。
「第二个决定,就是关於那位人类。舍弟死後,在下曾有自我放逐的念头,但命运终究将我带向更适切的道路,在下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类,就没法办法忘怀,吾辈是高傲的种族,仅以狼族为荣,对其他族类本来不屑一顾。但那位人类,却让在下第一次佩服起吾辈以外的族类,而相处时日越久,那分感觉便越趋深刻,」
灰狼凝视著我,我的翻译渐渐缓了。因为我隐隐约约感觉到,johnny想向john宣示些什麽。我们就站在狼小弟的图腾墓前,一片白花簇拥著我,彷佛他的笑颜:
「直到这次的事情,在下终於真正下定决心,其实在下决定前来此地,被人类赋予姓名的同时,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个人与舍弟不同,舍弟是在下的一部分,无论生死,我们都是一体。他却是吸引在下的另一个存在,即使他并非狼族,甚至并非雌性。」
johnny看著我,john也看著我,我呆立在夏季的晚风中,看著灰狼对我开口。极缓慢,却又极其温柔:
「『阁下是足以和我们共渡人生之人』在下认定那位人类,是我一生的伴侣。换成你们人类的话说,就是我喜欢你。我爱上了你。」
我没有翻译这句话,因为我呆住了。
而看john的表情,即使我不翻译,他也全知道了。
─动物恋爱谘询 雀鹰 全文完─
动物恋爱谘询 下
番外 今天开始恋爱谘询!
「伯父好伯母好,我是大家闺秀兼千金小姐,今年三十二岁的美少女ailsa,兴趣是和鳄鱼搏斗还有生吃食蚁兽,我很温柔一点都不恐怖,请多多指教喔!」
一般人可能难以理解,一个人的人生中相亲相到145次是什麽样的感觉。而且这个相亲的人,还是从十六岁相到三十二岁,却没有一次成功的本大小姐我。
我不晓得我家那个老头子为什麽这麽想把我嫁掉,在他们那辈的观念里,女儿不嫁掉,就像一泡尿憋在膀胱里没撇乾净一样,他日也思,晚也瞑,明明是掌握t市数大公司,放个屁就能让股市长红的大企业家,却为了女儿过了三十还留在家里而抓狂。
『就跟你说我不想嫁了嘛!』我不晓得第几次跟他抱怨。
『女儿啊,但你不能一辈子待在爸身边啊,爸死了你怎麽办?』老爹老泪纵横。
『本人有手有脚有脑,资产虽然不如你多,好歹也能喂饱自己,你在担心什麽?』
『可是女儿,你病了、老了,觉得寂寞了要怎麽办?』
『我对男人没兴趣。』
『没关系,女的也可以,爸爸知道可以结婚的国家。』为了把女儿嫁掉,我家老爹的观念会忽然前卫个一百年。
『我对女的也没兴趣。』
『呜。ailsa,那你到底对什麽有兴趣,不会是鳄鱼吧?』
『说不定喔。』
虽然事後我马上跟他表明我是开玩笑的,否则以老爸的嫁女儿癖,他真的会从亚马逊河里挖只公鳄鱼空运来t市跟我结婚,我实在不懂,现在到处都在喊什麽同性恋结婚权,社会尊重不爱女人的男人,也尊重不爱男人的女人,但是同时对男人和女人不感兴趣的人,反而没人要尊重了,这未免也太不合理了吧!
总之,我家老爹会功成名就不是没有原因的,锲而不舍是他最大的优点。十二年来他没有放弃过把我嫁掉的大业,所以我现在正穿得像个过气洋娃娃,一身紫萝兰色晚礼服、配上捷克产的水晶项鍊、脚上踏著prada的高根鞋,正坐在一群盛装的亲属大队前,执行我人生第一百四十六次的相亲。
我相亲的对象据说是r市的石油实业家第二代,他看起来就活像从汲油管里爬出来一样,头上包著白色的头巾,据说是上个月参加海滩party时被营火烧光了头发,浑身散发著沙漠男儿的健康古铜色,名字也很妙,叫什麽shripurus。什麽鬼的。老爸在大陆地表找不到我的老公,终於找到地底去了。
我的自我介绍兼开场白好像震惊了他们,老爹尴尬地拉了我一下。
「ailsa!那有人自己说自己是大家闺秀的?啊。哈哈,我家ailsa个性很活泼,喜欢开玩笑,你们别介意,别介意啊。」
那个男的和父母亲戚对看了一眼,我真无法理解,那人到底是来相亲还是来干架,相个亲带个十车的亲戚是要怎样?
「是这样啊,令嫒还真是幽默。令嫒目前有在工作吗?」对方妈妈问。
「有啊,我是生态保育学者,所以我才说我常去热带。」
「啊。哈哈哈哈,ailsa是小学老师,小学老师,专教生物,因为她教学很认真,所以常带小朋友去看一些小动物、小兔子之类,是这样子。」我家老爹赶快插话。
我的伪造职业目前有护士、空姐、保姆和小学老师,总之就是社会刻板印象中女性最适合top10职业排行榜中的前几名。
「小学老师啊,感觉好温柔喔。不过呢,我想亲家公你也知道,我们家的shripurus(我还是听不清楚,太长了)生性好动,喜欢到处旅行,结交不同的朋友,未来我也希望他继承我的家业,所以需要一个能够稳住他、照顾他的贤内助。也就是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令嫒在结婚後能够马上辞职,专心操持家务。」对方的老爸说。
「不好意思,本大小姐也生性好动,喜欢。」
「啊,啊!这个。这是当然的,操持家务是女人的本分,不过现在时代变了,女人也有自己的事业,我想只要和小女好好谈谈,小女可以兼顾家务和工作的。」
「是这样啊,不过呢,我还是觉得。」对方的爹好像还有话说,但是那个shripu。算了,有够麻烦,就姑且称呼他为s君好了,却说话了:
「妈,我很饿了啦,晚餐还没有好吗?别再说话了,先吃饭好不好?」
老实说我很想跟他说,如果他想吃饭的话尽管去吃,只要不要我奉陪就好。但他爸妈一听到这句话,如奉圣旨般,很快就停止和我们攀谈,跟bsp;这间据说是t市最高级的法国餐厅,所谓法国菜,就是充斥著以虐待鹅的手法做成的鹅肝酱、因为太多人采集,以致出产地野生动物完全无法生存的松露,还有取得手法残忍的鱼子酱。人类将此誉为地球四大美食之一。
前菜被送了上来,大家客套地称赞著,那个像阿里巴巴的人埋头苦吃,我想他大概以为是来和鹅肝相亲的。但我忽然发现一件事,於是就站了起来。
「等一下!」我家老爹平心而论实在很可怜,一年要被我这不肖女儿吓个十次以上:
「你那盘子是什麽材质做的?」
s君的老爸显然也吓了一跳,然後很快恢复商业性的笑容:「啊,听说这家餐厅非常高级,连餐具也很讲究,这应是黄金海岸的象牙镶边瓷盘。」
「这位欧吉桑,你难道不知道象牙已经禁止猎捕了吗?你知道取得象牙的手法有多凄惨吗?要不要我现场拔你的牙试验给你看?请不要阻止我,亲爱的老爸,这是非常严肃的事,这个餐厅的经理在那?你们已经触犯动物保育法了你们知道吗?」
s君好像没听到我说话,我看到他把一块白色沾酱的东西放到口里,於是大吼:「慢著!阿里巴巴,你也一样!」
「。我不是阿里巴巴。」
「管他,这麽长的名字谁记得啊?你要放到口里的是什麽?那是娃娃鱼吧?你不知道他已经被t市列为国家一级保育类动物了吗?天呀,这个餐厅太过分了,我一定要向协会检举他们。还有,那边那个欧巴桑!你穿那什麽东西?什麽,皮草?貂皮吗?你知道黑貂已经快绝种了吗?还有你看过他们怎麽剥貂皮吗?要不要我剥你的皮试试看?」
餐桌旁所有人的呈痴呆状看著我,s君的老妈脸色铁青,双手还不住发抖,有中风的嫌疑。我正想再多念个两句,但我的手机忽然响了,於是我说声「失陪了」,就扛著我的香奈尔包包大步走出宴会厅,我那可怜的老爹追在後头。
「喂,喂!ailsa,你给我回来!你又来这些了,这次你一定要给我解释清楚!」
「老爸,我有电话,可能是公事,请不要打扰我。」
我边说边甩掉脚上的高根鞋,快步走进女厕所,打开手机的盖子。来电姓名显示却让我呆了一下,竟然是john,我的同事兼地球上唯一的男性友人。
「喂。?」
john很少在私人时间打给我,他是个公私切得很开的人。而且前几天他忽然向研究院请长假,说要带小孩去露营,现在人应该在渡假盛地saint franka和他心爱的小鬼逍遥快活才对,竟然有时间拨电话给我,真是怪了。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我在想该不会是john不小心打错了还怎样。於是我又问了一声:「喂?john,是你吗?你回答啊!」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很久,就在我想放弃挂断的时候,对方忽然极微弱、极迟疑地,幽幽开口了,听起来完全不像john的声音:
「。。ailsa?」
「什麽啊,是你嘛!吓死我了,打电话来不讲话是想闹鬼喔。干嘛,怎麽有空打电话给我?你不是在蜜月旅行中吗?」
我的话不晓得那里又刺激到了这位大学者,他又开始闹沉默。好在大小姐我冰雪聪明,看他这样反应,我大概知道是什麽事了:
「。是小鬼的事情?」
john没有答话,我听见吞咽的声音,还有背景的嘈杂声。「。嗯。」他不置可否地回答,声音听起来像水底传出来的。
「发生什麽事了?你和小鬼吵架罗?」我又问。我很少听到john用这麽颓废的声音说话,即使平常和那个少年吵嘴,他也会一副侃侃而谈的模样向我抱怨,什麽teenager真难缠啊、教小孩真困难什麽的。但这次却不是,john听起来快哭了。
「。你。能不能来一趟?」
john的声音很模糊,加上後面实在很吵,我把耳朵贴紧话筒。「来一趟?去那里?老实说我现在正在相亲,不过不重要啦!你在那里?」
我的同事又迟疑了一会儿,才慢慢说出他所在的位置。好像是个酒吧,但我记得john是个超级模范好男人,不烟不酒不赌不嫖,不乱丢垃圾还不闯红灯,有时我们研究告一段落,会和教授什麽的去喝酒通宵,john也从来不跟著大家起哄,他总是孤单一人。现在竟然会到酒吧喝酒,看来这次事情不错大条。
我捏著抄好的地址冲出女厕所,因为身上的晚礼服太麻烦了,所以我索性在厕所里脱光再套上自备的衬衫,真不晓得这社会有什麽毛病,设计给女人的衣服清一色全是妨碍行动的东西。一出去就撞到我家老爸,我没空理会他,赤著脚便大步踏出餐厅:
「喂,ailsa!你要去那里?回来啊,相亲还没结束啊!」
「我要去找人!」我远远回应他。
「找谁?」没想到我家老爸竟然挺著他的油肚,气喘嘘嘘地追到门口。我只好叹口气停下来:「找john啦,我的同事,你不会说你不认识吧?」
我老爸和john,说起来还有一段渊缘。因为他太想把我嫁掉了,我的人生中与我有交集的男性却少得可怜,而john因为本身优秀的关系,在研究院里本来就很出名。有回好死不死,就让他撞见我和john单独在咖啡厅谈事情。
我老爸感动到不行,以为他女儿活到这麽大终於有男人对她表示兴趣,还是个一表人才的大帅哥,竟然就这样向john提了亲。
『老爸,我和john之间没什麽,你不要再妄想了好不好?』
老实说,虽然我对john的灵肉毫无兴趣,但我很珍惜john这个朋友,不想因为这种蠢事而失去他。而当时john想当然尔是立刻拒绝了,我严正地警告我老爸。
『现在没感觉没关系,感情这种事婚後可以慢慢培养,我和你妈就是这样。何况你并不讨厌他不是吗?』我爸还不放弃。
『跟你说不行就是不行,john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而且是喜欢到没有对方就会活不下去的地步,你懂吗?请不要再去找john的麻烦了。』我说。
当时我向老爸说得那些话,我自己是觉得有些夸张,主要是为了吓阻我老爸再动歪脑筋。但之後我和john的友情越来越深,我也慢慢从他那里听来一些小鬼的事情,才发现我那时冲动下说的话,其实与事实相去不远。john简直就是一往情深。
我一路闯红灯在t市里狂飙,今天朴素一点,开的是保时捷的跑车,警车追不上我。我按著地址找到了john说的酒吧,那是间相当大的酒吧,我刚当上研究员时好像也有来过一次。我到处东张西望,酒吧里的人都回头看我,然後很快在吧台旁发现了john。
「john。?」
john看起来简直像一团杂草,乱七八糟的头发,胡须平常就很茂盛了,现在更是热闹地占领了整个面颊。他无精打采地趴在吧台上,虽然叫了啤酒,但只喝了一半。
「john?大学者,你还活著吗?」我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点了一杯螺丝起子,用手肘推了推他。他动了一下,好像没意识到我来了,我又拍了拍他的肩,叫他的名字。他嘟嚷了一声,竟然伸手去拿他的啤酒杯,我拍地一声打在他手背上。
「别喝了!不会喝酒的人学人家什麽借酒浇愁!你看你,才半杯下肚就脸红成这样,给我清醒一点!」
我抓著他的肩膀,强迫他面对著我。酒保把调好的螺丝起子推给我,好像对我们的关系很感兴趣的样子,john的眼神没有焦聚,我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脸,让他正视我。
「ailsa。」
「对,我是ailsa,你的同事还有你这孤僻鬼的好朋友。如果你大老远把我从相亲桌上叫来,只是要我看你逞强喝闷酒的话,我们的友谊就到此结束了。」
我的狠话似乎稍稍唤醒了他,他往高脚椅上一靠,表情看起来还是很消极,然後他用手抹了抹脸,好像要让自己的思绪清醒一点。「ailsa,你听过这麽荒谬的事吗。?」他忽然开口,我皱起眉头,问道:
「荒谬的事?」
「有情敌这件事我并不惊讶,我早就想过会有这种情形。我也觉得不管那个人是谁,我总有办法和他站在同一条线上竞争,最後他怎麽选择我都无怨无悔,但是。」
「等等,情敌?什麽情敌?你有情敌了?喂,说清楚一点好不好?」我打断他。
於是john就跟我讲了那件事,虽然讲得断断续续,但我总算明白过来。他家小鬼前阵子养了只宠物,据说是一只英俊高大的墨西哥狼,不久前,那只狼竟然向小鬼表白了。我越听越觉得惊讶,第一个反应是很想笑,那有人情人会被狼抢走的啊?
但我也心知肚明,对他家那个小鬼而言,这种事没什麽稀奇,他对人和动物一向一视同仁。一只狼和他表白,和一个人类和他表白,对小鬼而言是一样的,可能狼还比人类有优势,因为就我认识的他,对人类始终怀有戒心,就像许多野生动物一样。
「等一下,照你这麽说,小鬼他答应了吗?」
「答应。什麽?」
「那位狼先生啊,那孩子说了:『我也喜欢你。』或『我们结婚吧,伊莎贝尔!』之类的话吗?」
「。没有。」
「那他怎麽反应?」
「他什麽都没说。後来我也不晓得,我开车就走掉了。」
我瞪著john,这个人,在保卫生态上是一百分的勇士,在恋爱上却比我这从来没恋爱过的人还零分。
「这麽说来你根本没听到他回应那只狼不是吗?那你沮丧个屁啊!」
「。。」
「你不会也跟小鬼表白吗?说不定小鬼根本就比较喜欢你啊!」我推了他一把,但john没有答腔,我拿起高脚杯来啜了一口,托腮望著他:
「你老是说什麽等这等那的,其实你是不敢吧!说了一大堆藉口,还不是怕他会拒绝你,你怕他说什麽:『对不起喔亲爱的john,我一直只当你是我老爸而已。』说到底你根本就是个卒仔嘛!」
「闭嘴!从来没谈过恋爱的你懂什麽!」
我吓了一跳,john激动地从吧台旁站起来,他好像真的有些醉了,双眼微红,身体也摇摇晃晃的。平常他工作时是很斯文有礼的,我第一次看他这样吼我。
「。。该不会他真的这样说过吧?」我马上反应过来。
john忿忿地看了我一眼,好像我才是他的情敌似的。然後才重新落坐,把脸埋进手掌里,好半晌才慢慢开口:
「他叫我『爸爸』。他以前从没这样叫过我。我知道,他平常虽然摆出一副不屑父母的样子,其实他是很想要有亲人的,你不知道,他当时那个样子。你不会知道我有多想一把抱住他,跟他说尽管把我当亲人没关系。但我做不到。」
我拍了拍他的背,本小姐我大人有大量,反正今天晚上他想吼谁,就让他吼个够好了,谁叫我是他朋友呢?整个t市敢这样当面吼我的男人,大概也只有john一个了,
「我是真的很怕。从我发现自己喜欢他开始,我就一直活在恐惧里。你能体会吗?有回那孩子发高烧,好像是。他十二多岁左右的事,我看到他病得发红的脸,竟然不是想治好他,而是想侵犯他。我想吻他、想爱抚他、想占有他的一切。」
我肯定john真的是醉了。虽然这个男人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其实进一步认识他,就会发现他意外的老实古板,包括性道德观念。现在他竟然亲口说出这种话:
「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变态,罪无可逭的变态,他是我恩师的孩子,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无论在道义、在人性上都有责任抚养他到大,但我竟然对他有了邪念。我只好尽可能地逃离他,想说那可能只是一时冲动,但是後来我才发现太晚了,我无法克制地想见他,而每和他相处一次,我对他的那种感觉就越来越强烈。」
我想跟他说叫他别太自责,没当场扑上去已经很伟大了,换成老娘早就直接绑回家玩监禁了。不过我再怎麽嚣张也知道这种时候不适合说这种话:
「我只好告诉自己,至少等他成年吧,等我的抚养义务了了,至少我不会那麽内疚。我只好这样一天一天地等下去,可是你知道吗?ailsa,我等了这麽多年,结果半路上却杀出另一个家伙,一下子就夺走了他所有的信赖,他甚至还不是人类,而是只野兽!」
他看著我,整个眼角都湿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麽。因为就像他说的,我对这种事情毫无经验,最多只在高中时看过几出避孕宣导电影,还是公民老师逼我们看的。
「ailsa,你说得对,我是卒仔。因为我真的很怕,我甚至怕到不敢留在那里,听他亲口说他喜欢上了。别的生物。我光是想像,就觉得快要崩溃了,我。」
他开始泣不成声,我亲眼目睹一向站在我身前,领导我们上山下海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凄惨。我把他的头按到我肩上,他的额头好热,身体也在发抖,我一时不知道该怎麽办,只觉得有点心疼,就是鳄鱼朝我扑过来,我也不曾这麽手足无措。
「。。真是辛苦啊。」半晌,我才望著酒吧的天花板说。吧台旁的人几乎都在看我们,大概以为我们是谈分手的情侣吧,还有人对著john喊:「帅哥,加油!」。
「。嗯?」
「我说,谈恋爱还真是辛苦啊,虽然我无法体会,不过看你这麽痛苦,我还真有点庆幸我没踏进这个人生黑洞。」
我感慨地说道,john瞪了我一眼,好像查觉到自己的失态,他摇摇晃晃坐回吧台,拿起没喝完的啤酒又灌了一大口,反而把自己呛到了。我看著他咳个不停的样子,心里觉得有点好笑,有觉得有些悲哀,我放下高脚杯,凑到他身边:
「喂,我说john。」
「干嘛?你管我会不会喝酒,我今天就是想喝。」
「你要不要乾脆跟我结婚?」
结果john呛得更厉害了,他在我面前弯著腰良久,才一抹酒沫抬起头:
「。这是你安慰人的方法吗?」
「哎哟,你听我说嘛,我是说,如果真的那麽不幸,小鬼抛弃你和狼私奔。你不要哭了啦,我只是假设而已嘛!我们结个形式上的婚,反正我对男人没兴趣,也不会逼你跟我履行夫妻义务,你爱跑到地球那里就跑到那里,我也不会当深宫怨妇阻止你。有了张结婚证书,我就不用一天到晚相亲,我老爸也可以瞑目了,这不是很好吗?」
「。我拒绝。」
「哼,那就算了,反正我也知道你不会答应,死脑筋。这麽认真拒绝我干嘛?拒绝个十次也不会出现防护罩的啦!」我嘟著嘴坐回高脚椅上,把我的螺丝起子一饮到底,john又伸手去拿酒杯。我觉得脑袋有点飘飘然,於是我站起来,走到john面前,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捧住他的脸,然後嘴对嘴吻了下去。
「ailsa!你在做什。别闹了,给我放手!」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个实际上很纯情的男人马上惊慌失措,抹著嘴唇倒退到墙边。我插腰逼近他,把他逼到墙角上:
「吵死了,谁叫你要吼我没谈过恋爱?我就是要做给你看,接吻就是这麽容易的事啦!没有你这死脑袋想得这麽复杂,你这样子老娘看了就有气,先亲下去就有表白的勇气了,知道没?」
「ailsa,你醉了吧?喂。你想干嘛,你到底想干嘛?」
「就是要调教你啦!怎麽样?怎麽样?你叫救命啊!」
「ailsa!」
※※※z※※y※※z※※z※※※
事实证明这天晚上我们两个人都醉了。我一直莫名地想吻john,然後john为了躲我躲到满酒吧跑,後来还跳到吧台上,把好几个玻璃杯都踢破了,这是平常理性的他绝对不会做的事。我只是微醺,所以记得酒吧里的人都在为我们鼓掌,还有人举杯说:
『小妞,直接把他扛上床吧!祝福你们!』
john平常是滴酒不沾的人,这天喝乾有我手臂那麽长那麽粗的高颈啤酒杯,出酒吧时已经连路都没法走了。我一手拎著皮包,把他的手绕过我肩头,就这麽扛著他上我的保时捷,什麽酒後不开车的规定全抛到脑後,一路把他送回他在研究院的宿舍。
我颠颠倒倒地扛著他上了二楼,才走进走廊,就看到一张忧心忡忡的脸,不知所措地站在john大门深锁的宿舍前。看到我们,他半带惊讶地迎了过来。
「john!还有。ailsa阿姨?」
我本能地想纠正他的称呼,但现在我没那个心情。
小鬼好像在那里站了很久,夏季的夜晚,他满身都是汗,一脸担心地看著我肩头的john,我一直觉得他很有小动物的感觉,简而言之就是挺可爱的,而且那种可爱不仅止於外表,这少年有种现代城市小孩已经失落的、完全出於自然的善性,那和不知世事的白痴青少年不同,是谁也模仿不来的。所以很能体会john如此疼爱他的心情。
「john他怎麽了吗?」
「你怎麽会在这里?」我反问他。
那个少年忽然低下头,好像很难以启齿地微红了脸。「就是。发生了一些事,john他什麽都没说就跑了,我担心他会生气,所以就想来找他。但他一直没回来。」
「你来找他,是想跟他说什麽吗?」我试探著。他却疑惑地看著我,
「说什。麽?」
我用john口袋里的钥匙打开宿舍的门,把他沉重的身体抛到床上,小鬼跟著我进来,蹲在john的床边,伸手去摸他的额头,然後抽手。
「他生病了吗?为什麽会变成这样?ailsa大姊?」
「没有,他只是醉了,等酒醒了就好了。」
「醉了?john会喝酒吗?」小鬼睁著大大圆圆的眼睛。
「他今天忽然想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好了,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们。」我飞快地走到门口,打算掩上房门,虽然我很想留在门口偷听就是了。但小鬼却跟著我站了起来:「咦?ailsa阿姨,你要走罗?那john怎麽办?」
「怎麽办?你不留下来照顾他吗?」我很惊讶。
小鬼「唔」地一声,低头玩起手指来。「因为。森林里还有事,我想不便离开太久,但我很担心john。」
看他这个样子,应该是要回去找那头狼吧?看来john的情况还真不是普通的危急。我几乎就想脱口告诉他john消沉的原因,但我要是这麽做,虽然我不太懂爱情,可以肯定的是john一定会杀了我。我甩了甩手上的车钥匙,长长叹了口气:
「好吧!你是坐直升机来的吧?现在这麽晚地铁早就都关门了,我送你到停机坪。你不用担心john的,他很坚强,一个人没问题。」我说。反正现在让john一个人独处也好,让他想清楚自己该做什麽、想做什麽,要行动还是放弃,这都只能靠他自己。
那个少年还很犹豫地看著john,我发觉他长大了很多,我也算从小目睹他成长的人,他现在身高也长了,体格也硬挺许多,虽然看起来比同年龄还幼齿些,但颈子上已经明显看得到喉结,不再是当初那个自闭的男孩了。
他帮john盖了被子,倒了杯水放到床头,才跟著我蹑手蹑脚走了出来,在john轻微的呻吟声中掩上房门。我让他坐在助手席上,然後往大马路开去。
「那个。ailsa姊姊。」没想到我还没开口,小鬼就先说话了。他只有在有求於我的时候,才会叫我姊姊,我装作没有查觉:
「嗯,什麽事?」
「john。是不是喜欢你啊?」
我的煞车打滑了一下,本小姐我一向处变不惊稳若泰山,但小鬼的问题实在太令人喷饭了,我赶紧用双手抓稳方向盘以免飞车出去:「啥?你说啥?」
「呃。因为你们两个好像常常在一起啊,而且你们在一起的时候,都聊得很开心不是吗?上次音乐会时这样,这次也是,john平常不喝酒我知道,可是却能在你面前失态,我想john说不定有点喜欢ailsa大姊你,才会这样子不是吗?」小鬼托腮沉思。
「。。」我加快保时捷的速度,指针从一百二跳到一百六,飙车可以让我脑子冷静一点,现在我的脑浆比对流层还混乱:
「。如果我和john结婚,你觉得怎麽样?」
小鬼蓦地转头看我,眼睛又睁得大大的:「真的吗?你们真的在一起罗?」
「我是说假如!你觉得如何?」
「很好啊。」小鬼答得好自然:「这样我可以改口叫你老妈吗?」
john,你好可怜!我帮不了你了。我掩面想著。
「你对自己的未来。有什麽打算吗?」
「未来?」
想了一下,我决定换个方式问。对小鬼而言,一定从来没想过从小养大他的监护人,一天到晚对他想入非非吧!加上john又是如此闷骚的人,憋屎都不放屁的那种。想到这里,我又觉得不能怪小鬼,双方都有问题。不过奇怪了,为什麽我一个没谈过恋爱的女人,要当他们两个男人的恋爱谘询者啊!吼──!
「嗯,你有想做什麽吗?职业或是梦想,我是指,在人类组织的社会里。」
小鬼安静了一下,好像真的认真思考起我的问题。「我。不知道,现在还不知道。人类的事情,我一向不熟。」
「那麽你想放弃做为一个社会人吗?就像泰山那样,从此丢弃你的同类,与人类文明隔绝,在山林间直到老死,这样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
「事实上你也活得很人类吧?你住在有遮蔽的房子里、吃著煮熟的食物、听著有文化背景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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