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是谁……”连声的咒骂声中断于克林看清楚打断他动作的人的面容后,重重地吸气声,“乔!”
“对,就是我!”沈乔抬手就是一巴掌,直直地劈上克林的脸庞,她没有省力气,所以那一巴掌非常地清脆,引来酒店内外无数人的目光。
“乔,天哪!乔,你听我说……”克林白皙的脸庞被她一掌掴红,神情是前所未有的慌乱。
“说什么?”她反手又是一巴掌,再拿起手提袋朝他身上劈头盖脸地一顿狂砸,“克林布莱尔,你真是好样的,今天让我开了眼界。”
“乔,拜托,不要这样,请你听我解释……”他狼狈地闪躲着,知道她的脾气,不敢反抗。
“解释个屁。”抬腿就是一脚踹过去,再次引来他尖锐的吸气声,“你要解释是她强吻你,还是你们不小心撞在一起?你当我是白痴,对不对?”她一向都不是好欺负的人,看到这样的画面,她不会懦弱地跑走,别人带给她的羞辱,她要百倍报复回来。原来,说什么要去台北的分公司处理公事,完全是借口,根本就是跑出去鬼混,还大胆到带回小镇来,他就不怕被她发现?
“我跟她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其实我们不熟,乔,我爱的是你。”再高大、再英俊,被女人揍的时候,也帅不到哪里去,克林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凄惨过。
“你真让我恶心!”最后用力一击,瞪着他脸上的红印,身上凌乱的衣服,冷冷一笑,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爱上这样一个混球,眼睛长好看的!再转头,看向那个女子。
真是,好样的,竟然一脸的平静,没有心虚,没有慌张,就这样望着沈乔。
“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怎样。”沈乔将手提袋拎好,她不是那种男友出轨就去找狐狸精算帐的女人,如果男人有外遇,根本就是那个男人有问题,关女人什么事情?
“我没有担心过。”她理了理自己的裙摆,举止娴静,完全就是一副乖乖牌的样子。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沈乔真是不敢相信她就是刚刚那个与男人在公众场合吻得快着火的女子,因为她根本就是那种安静纯洁的小白兔模样嘛。
围观的人都啧啧称奇,现在是怎样?一个长得妖娆妩媚,一脸狐狸精相的女人,竟然跑来抓到看起来就乖的不得了的女生的奸?这个,角色是不是搞反了,明明,明明她看起来比较像是被抓的那个呀。
乖乖女仍然是一脸云淡风清,“而且……”她指了指在一旁喘气的克林,“他没有说错,我跟他真的一点都不熟。”
不熟就可以吻成这样?沈乔这次真是吃惊了。是她太久没回台湾还是她少见多怪,现在台湾的女孩有这么热情吗?而且,这个女生真是乖乖纯纯的样子,也……太会欺骗观众了吧?
“反正,应该没有我什么事情,那么,我就先走了。”撩了撩几分凌乱的发丝,将直发拨得更顺,女孩笑着,再次深深地望了望沈乔,目光复杂,上下打量的样子,让沈乔觉得有点怪异。
女孩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转身就走了。风吹起她的发丝,带来一股清淡的花香。
“乔。”克林等女生走后,上前拉拉沈乔,刚想说话,却被沈乔给瞪了回去。
“克林布莱尔,你给我听清楚了,我们之间,完了、结束了。”她用力甩开克林的手,“从现在开始,你不要来找我,听懂了吗?”
凶狠地说完,利落地转身走了。
她沈乔,真是瞎了眼,竟然差一点跟这样的男人结婚,算她有眼无珠。
'第三章'
茫然地在人行道上走着,穿过无数的十字路口,转过无数的弯,她漫无目的,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太阳很大,晒得她头好晕,身子有些发软,脚步是虚浮的,好像踩在云端一般,彷佛,刚刚发生的一切,是一场梦般的不真实。
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也许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或者更久。太阳,好像慢慢地变不见了,夜色暗了下来,一点点的微风,吹在身上,带走了炽热,却没有带走心底那生生的疼痛。
前面,有一张长长的木制椅子,她楞楞地走过去坐了下来,直到坐下,才发现自己的腿有多酸,她,应该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楞楞地望着身旁的绿树,这里,好像是个小小的公园,老人,孩子,都在周围笑着玩着,他们的开心快乐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现在,真的很伤心。
脑海里,不断地浮现与克林这一年来的相处,他对她,真的是体贴入微,疯狂地追求,除了普通的鲜花礼物之外,时不时做些贴心的小事来感动她,他整整追了她半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交往到现在,快一年半了,算起来,他们相识有两年,可是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他。
以为他是世上少有的多金但是专情的男人,交往这么久,什么都听她的、什么都由着她。她脾气不好,他总是顺着她,以她的喜好为标准,他们一样爱玩,一样爱热闹,趣味相投,她真的以为,自己这次是找到对的那个人。
原来,原来一切都是假的。
真是可笑,太可笑了。她应该哭的,为自己投入的感情不值而哭,心明明是酸的,可是,就是没有眼泪。她愤怒、不甘,被欺骗的感觉笼罩了她。
刚刚,真是应该再多赏他几巴掌的。
可是再打又如何,可以换回来自己付出的感情吗?可以从此就忘了这个人,当作了一场梦吗?
不行的,明明就没有办法。
她就这样坐着,无法思考。直到一个黑影遮住了她的视线,楞楞地抬头,眨了眨眼,看到那张熟悉的阳刚脸庞。
无语地瞪着他,彷佛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一般。
程奕阳坐了下来,没有看她,“我刚才看你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再眨了眨眼,望着他,不敢置信,“你一直跟着我?”
“嗯。”
“为什么不叫住我?”
“你看起来,很想走路的样子。”
她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这个男人,竟然就这样默不吭声地跟着她。
他们静静地坐在长椅上,他没有开口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路上走,为什么不回家,而她,也就这样任他坐在身旁,安静相陪。
天气那么热,他应该会流了好多汗才是,可他身上却隐隐传来一股清爽的味道,一种,纯男性的味道。
闭上酸涩的眼睛,默默无语。
很久、很久,她终于开口,“程大哥,我想去喝酒。”
“……老师不会喜欢你喝酒的。”
“你不知道我失恋了吗?失恋的人,就是要喝酒的。”她说得理直气壮,任性无比。
他望着她,晶亮的水眸,眼角稍稍往上挑起,带来天生的妩媚,红润的嘴唇,此时却是倔强地抿着,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深沉,没有说话。
“……不然,你去买啤酒来,我们就在这里喝,好不好?”企求的目光望着他,秀顺的眉稍稍往中间聚拢,有着几分可怜的意味。
他不动,只是望着她,眼神难测难懂。
半晌,他起身走开。
狗血模式一定是这样发展的,失恋的女人,疯狂喝酒,大呼为什么没有人来爱我,然后,遇上命定的男主角,两人酒后乱性,嗯,狗血淋淋之爱情。
沈乔喝酒了,而且是那种疯狂灌饮的方式,她,也喝醉了。醉了之后,情绪松懈下来,她顺着狗血公式开始发酒疯。
“你知道,我一共交了多少个男朋友吗?”再一次干掉易拉罐里的啤酒,望着白色的路灯,她的头开始有点晕起来。
抬起手数着,“一、二、三……”数完十根手指,发现不够,抓起他的手接着数,半晌,放下他的手可怜兮兮地望着他,“我数不清楚,怎么办?”啊,怎么会交了那么多,多到自己都数不清了。
程奕阳依然望着她,没有开口。
“虽然,交了那么多男朋友,可是克林、克林是我最喜欢的。”她哽咽着,身子往后靠在椅背上,喃喃地说道:“他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个的,为什么骗我,为什么?”
“我只是想要有一个真心爱我的人,有什么错?为什么每一个男朋友,不是觉得我很好上,就是觉得带我出去有面子,好像我沈乔就只有一张脸可以看,其它的什么都不重要。原本,我以为,他会不一样,结果,原来他也一样。”
眼睛好酸,心也是酸的,“我是真的爱他,明明没有想过要结婚,可是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让我开始觉得,也许嫁给他,不是太糟糕的事情,但到最后才发现,原来,他是最糟的一个。”苦涩一笑,“在学校时,女生们认为我长得太妖,总是抢她们的男朋友,没有人愿意理我,而男生呢,就只是想方设法要将我拉上床,究竟这世上,有没有一个男人,只要一个,是因为我这个人,而不是因为我的容颜身材而喜欢我的呢?”
“啪”一声再开一罐,仰头喝着,“我好累、好累,明明是她们的男朋友主动来招惹我,明明我没有给任何人暧昧的幻想,为什么一旦有什么事情,错的那个永远都是我?就算爱了,又如何?到最后,还是逃不出这种背叛公式,爱情总是让人这么辛苦,我不想爱了,不要爱了,我怕了认输了,不想要再爱,干脆直接找个人结婚算了。”
手掌用力,捏扁了那个空罐,满腔的怒火,发泄在手掌之中。
暗自叹气,程奕阳望了望地上散落的空酒罐,很好,这个女人真是好酒量,整整十罐啤酒喝完,说话思维还算清楚,他拿起装酒的塑料袋,将地上的空酒罐一只、一只整理进去。
她趴在椅背上,望着他的动作,他,看起来刚直严肃,可是,现在看他这个样子才发现,原来他是个很细心的人。
“程大哥,也许,你是一个好男人。”
看过一堆垃圾男人之后,她累了,身体累、心更累,望着他熟悉的面容,心里那块悲伤的角落,好像有哪里融了一点点。
他没有抬头看她,只是认真地收拾着她制造的垃圾,他的动作,就像他的人一般,干净利落。收拾妥当之后,看着她半醉半醒的容颜,再次在心中叹气,从她的手提袋里面找出面纸,轻轻地为她擦掉嘴角的酒液,她,看来是真的醉了,醉得很厉害。
“就那么喜欢他?沈乔。”漆黑的眼瞳紧紧地盯着她被酒精染红的脸蛋,隔着柔软的面纸,彷佛都能感觉到那灼人的热度。
她定定地望着他认真擦拭的模样,原来,程奕阳那么严肃那么man的一个人,温柔起来,真是让会人心都酥掉。
“程大哥。”
“嗯?”
“你,要不要跟我结婚?”
她没有狗血地跟什么命定男主角一夜情,她改变了失恋公式,直接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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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冲动,就是一种不由理智控制的,突然发生的感觉或行为举止。
沈乔无数次抱着自己的头呻吟着,骂着自己,冲动,果然是魔鬼啊。想到那晚自己的行为,她就有一种想要去撞墙的,嗯,冲动。
那晚求婚之后,她就直接拉着他拦了车奔回家,对着皱眉的父亲和担心的母亲,大声宣布,“我要跟他结婚。”
然后,睡死过去。
麻烦在这之后,就来了。首先是,她那个从来不开玩笑,认真正直的父亲,首次开心地笑了,一夜之间,就打电话通知了自己军中所有好友,他的女儿,要跟他最喜欢的学生程奕阳结婚了,无一遗漏,接着再命令老婆,向所有的亲友宣布,他女儿沈乔,要嫁人了,新郎是程奕阳。
第二天一早醒来,她的世界就已经天翻地覆。
响个不停的手机让她烦到直接关机,还有兴奋过度的父母,让她头痛。如果她是那种喝醉之后,什么都不记得的人,该有多么幸福啊,可是,该死的,偏偏她记得,记得一清二楚,非常清晰地记得,是她跟程奕阳求婚了,想赖都赖不掉!
“拜托,爸爸,我是喝醉了,胡言乱语。”
“做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我从小是怎么教你的?”
一个冷眼,冻住了她的抗议。
“妈妈,你去帮我跟爸爸说,我那天根本就没有意识好不好?”
“阿乔,奕阳是个好孩子,你会幸福的。”
语重心长,很明显,当妈妈的,也非常满意这个女婿,坚决不肯换。
“喂,沈律,你去跟程大哥说好不好?现在爸爸只听他的话了,让他主动解释。”
“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最近很忙,结婚那天再通知我好了,拜拜。”
收线的声音,干净利落。
天哪,地哪,这世上还有没有人权?大家都不尊重一下一个喝醉酒乱说话的人吗?真是连白痴都知道,她那天完全是冲动加醉意,作不得数,可是他们完全集体失忆,只记得她要跟程奕阳结婚。
她快要吐血了。
最该死的是,她现在竟然不敢打电话给程大哥,让他来解决一切事情。
主要是因为,她强吻了他。
是的,强吻。美艳冠绝的沈乔,竟然会有强吻男人的一天,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想到那个吻,她的脸蛋,就像要烧起来一般。
她那天求完婚后,直接扑到他怀里,吻上他的唇。他的嘴唇上,有着一股淡淡的青草的香味,不薄不厚,吻起来的感觉非常好,她的灵舌在他嘴唇上舔着,一下一下,含住他的下唇轻轻地咬,技巧地引诱他张开嘴。
然后,红嫩的舌头,长驱直入,在他的舌头上摩擦着抚慰着,接着一把吸住他的舌头不放,她感觉到,他薄薄衣料下的肌肉突然变得紧绷起来,然后,一直被动的唇舌忽然主动起来,顶住她的舌,将她推出唇外,探入她温暖的口腔里,狂恣地在她嘴里吮搅起来。
轻微的水响还有皮肤摩擦的声响,从他们的嘴唇间传来,来不及吞咽的口水,从她的下巴流淌,这个吻,火热、激狂而动人心魄。
“厚!”沈乔拉起被子盖住自己发烫的脸,即使现在想起来,她的心跳还是又快又急。她,真是醉晕头了,竟然吻了程大哥,那个她一直当哥哥一般看待的人。
他优秀、他出色,他受无数人称赞,他是国家栋梁中的脊柱,这样的人,她竟然染指了。
她咬住被角,直想用力撕咬一番。
明明,这场闹剧只要她打个电话给他,让他出来说明一下,就可以落幕了,可是因为那个吻,噢,不对,是两个吻,回到家宣布她要跟他结婚后,她又捧着他的头,给了他一记响吻。
当时爸爸瞪了她一眼,说,“不成体统。”
然后回书房打电话通知各方好友。
妈妈则是红着脸骂了一句“死小孩。”也退回房去了。
那天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搞到现在,她进退维谷、左右为难,她可以再混一点没有关系,明明失恋该老老实实伤心装颓废就好,她怎么就闹出了这么大的乌龙?,笨、笨、笨,笨死了。
狂捶床面,悔恨不已。
“阿乔,奕阳来了,你快出来。”妈妈开心的叫唤声,让她捶床的动作忽然僵硬。
什、什么,程大哥来了?她一下子慌了,怎么办、怎么办?装不在?别傻了。装睡觉,这个行吗?
“欸呀,这孩子,奕阳,你直接进去好了,我去买菜,一会回来。”何青玫的声音传来。
啊,妈妈要出去?那岂不只有她跟程大哥两个人在家里?她一下子慌了起来,连忙下床拉开门,想要留下妈妈,谁知道,门一打开,就看到程奕阳站在门前望着她,一记清脆的关门声传来,让她知道妈妈已经抛弃她了。
“嗯,那个,程……”手脚忽然无措起来,她手握在门把上,不知该如何是好。
程奕阳望着她无袖的白色t恤,跟清爽的热裤,白嫩的大腿就这样呈现在他眼前,一根一根粉白如莲藕的脚趾在原木地板上,漂亮可爱。
她,肯定慌得很,连鞋都忘了穿。
沈乔紧紧地握着门把,就这样僵在门边,不知如何反应。程奕阳今天穿着黑色的衬衫,衣袖卷了几下折在手臂上,露出强壮的肌肉,他斜斜地靠在墙上,姿势慵懒,但浑身上下散发出强烈的侵略气息。
心跳,又变得快起来。为什么不见几天,一向在她心里安全无害的程奕阳,突然变得危险而且存在感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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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进去吗,沈乔?”沉默半晌,他终于开口。
她全身紧绷,其实比较想直接关门,不过,这种事情她做不出来,不情愿地挪开挡住门口的身子,让他踩入她的私人领域。
程奕阳是沈若定的学生,而且沈爸爸非常喜欢他,所以对于沈家,程奕阳已经非常熟悉。不过到沈乔的房间却是第一次。他随意地看了看她这间布置干净明了的房间,空间不大,柔软的大床隐在转角后面,很明显的北欧简约风格,贴在墙上淡色的古典碎花壁纸,又给整间房带来柔美气息。
这是一个,非常沈乔的空间。
她随意地在光洁的地板上坐下来,抓过散落在地板上的彩色抱枕,靠在床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也,不敢开口。
程奕阳拉过一旁的椅子坐下,“沈乔……”
“我那天喝醉了,完全是胡说八道,你就当没有听见,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她忽然抬头打断他的话,劈哩啪啦一连串飞快地说完,接着,又将脸蛋埋入软胖的抱枕里,咬着嘴唇,不敢抬起头来。
房间,再度安静下来。
静得,她都听见自己心脏的跳动声,“怦怦怦”一声一声,就好像要跳出来一般。
良久,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沈乔,你抬起来头,可以吗?”
她埋着头,拼命摇头。
“你不抬头,我怎么跟你说话?”语气沉缓,耐性十足。
终于,她慢慢地抬头,望着他那张男性化的脸庞,原本还算平稳的呼吸忽然加快急促起来。
“关于那晚的事情,你一定很苦恼,对吧?”他望着她,眼神真挚,神情平静。
她傻傻地望着他,无法开口。
“其实,我明白你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你那晚的行为,那晚,你是喝醉了,所以才会跟我……”手指在椅子的扶手上轻点,斟酌用词,“提议结婚。”
他真是非常厚道,她在心里暗自想着。明明,那晚是她向他逼婚,他竟然可以说成是提议结婚。
“这个提议,我知道你是一时冲动,根本就没有认真过,虽然老师和师母都非常高兴,并且,当晚就已经电告我的父母。”
什么?她爸爸什么时候这么快手快脚?竟然连他的父母都通知了,这下子,事情闹大了。沈乔在心里暗暗呻吟。拜托,明明她在失恋、在伤心、在难过,结果现在搞出这样一场乌龙,什么痛苦难受都一下子不记得,满心里想着要如何处理自己惹的祸。
“本来,我清楚你只是一时之气,没有认真。可是,沈乔,请你仔细考虑一下,其实我,也不算是特别差劲的一个人,脾气还算可以,有一份正当的职业,没有不良的嗜好,与你的家庭非常熟悉,我的父母,也都是好相处的人,一切的条件,虽然不能说非常好,不过也不算太坏,其实,跟我结婚,应该不算是一件特别糟糕的事情,对吧?”
啊?沈乔傻眼,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他,他在说什么?
“我相信,感情可以再培养。如果我们结婚的话,应该可以相处得非常不错。”
“等、等一下。”沈乔大声地打断他的话,“程大哥,你在说什么呀?结婚,不是应该跟心爱的人结才对吗?我们、我们又不相爱,怎么可以……”
什么东西从他的眼里闪过,非常快,快得让她以为自己刚刚是花了眼。
“沈乔,你今年二十五岁了,从十五岁开始交男朋友,整整十年,对于爱情,你应该非常了解。那么,为什么你换了这么多个,都找不到一个可以定下来的呢?”他往后靠在椅背上,一脸平静,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像刀子一样刮得她心里生痛。
“你……”他竟然又提起她伤心的事情。
“爱情,其实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美好。恋爱时有多甜蜜,分手时就有多痛苦。对于感情,你还没有看透吗?”
“我……”不对,明明他说的话不对,可是为什么她都反驳不了?
“也许,爱情并不是一桩美满姻缘的必要因素,嫁给一个自己爱的人,可能也不算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因为你不知道,爱人会不会在下一刻背叛你。如果一旦背叛,以你的性格,又该如何承受?”
又是一箭,直戳心坎,鲜血淋淋,她的脸颊变得透明而没有血色。
“相反,我认为承诺才是婚姻所需要的。沈乔,虽然我没有经验,但是我会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对自己的妻子好,给她想要的一切,并且……忠诚。”
他的音色,真的很好听,很舒服,说出来的话,也像调得很低的音乐一样,扣人心弦,她感觉自己的呼吸变得又绵又长,浑身发软,力气似乎都丧失一般。
过了好久,她才慢慢能够说话,“为什么,为什么选我?”
她相信,以程奕阳的条件,想要找一个妻子,并不是难事,他为什么会选择她?明明知道,她与他之间,没有感情。
“我今年二十九岁,已经到了考虑结婚的年龄。”沉默一会,他眼神复杂地接着说,“而且,我相信,你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妻子。”
“我什么都不会,煮饭做菜,还有家务,这些我统统都不会。”
“我会。”
“我爱玩,又喜欢热闹,对于什么事情都三分钟热度。”
“没有关系,结婚之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至少五年内,我都没有想过要生小孩。”
“这个不急。”
“那么,我想不明白,你娶我,究竟为什么?”她完全不具备一个做妻子的素质,她其实根本连结婚都没有想过,就算跟克林,她都只是答应先订婚,结婚再议。而程奕阳,突然就直接提议跟她结婚,她太惊讶了。
他认真地望着她,眼睛里面,是她看不懂的色彩,既神秘又慑人。
“沈乔,我娶你,只是因为我想娶,明白吗?”
“噢。”被他的话震撼到,她低下头去,心里感觉非常复杂。
“说要跟你结婚,我是认真的,非常非常认真。”低沉的嗓音里,有着某种她所不懂的意味,一种让她莫名心惊的东西。
“……”
她这次,是真的明白了,原来,他是真的想要跟她结婚,不是开玩笑,也不是因为她的戏言。虽然,她不懂他为什么会选择她,可是,对于他的提议,她知道他是认真的。
“你可以考虑一下。”他语气平淡,没有波澜。
抱枕柔软的面料摩擦着她细腻的肌肤,心潮起伏,她很久很久都没有开口。
而他,也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催促,也没有想过,她今天就可以给他答案。
一分钟、两分钟,半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我希望自己的丈夫,是一个愿将时间和精力花在家庭上的男人。他会做好吃的饭菜,可以将地板擦得一尘不染,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没有特殊的理由,每晚都要回家陪我吃饭,饭后还要陪我去散步,晚上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聊天。他对我,要有无限的耐性,愿意听我说话,不会约束我、限制我,让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不会随便怀疑我、要信任我。”
爱情是什么呢?爱情是苦恼、是痛楚、是无尽的伤心及疑心,也许,他说得对,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不如找一个永远不会背叛的人,不用多爱、不用多喜欢,只要做到一个好丈夫所能做到的一切,就算是完美了。
她累了,这次是真的受伤真的累了。因为容貌,给她带来无数的追求无数的虚荣,可是,也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和磨难。情路多坎,经过这么多年,这次,她对于爱情是失望退缩了。
他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
“我想要有自己的事业,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不会打算要小孩,对于家庭的投入也不会很多,可是,却不会因此对于丈夫要求就变少,这样的我,你还愿意娶吗?”她抬起头,望向他。
“沈乔,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不轻易说承诺的人,一旦答应,就一定会做到。”
“我要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永不背离。”
他十指交叉相握,“让我认真地回答你,我愿意娶你,并且,对于你的要求,都可以做到。”
她心动了。
这一刻,她不知道他是哪里或者哪句话打动了她,心动于他的允诺、心动于他所给的一切。她咬着嘴唇,洁白整齐的牙齿,将花瓣一样鲜艳的柔唇咬出点点的白,眼神水润清亮,很久很久,终于说道,“程奕阳,我愿意跟你结婚。”
就让她试试吧,以承诺为基石的婚姻,会不会比爱情更稳固。
'第四章'
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对于婚礼,在南部是最为重视规矩仪式,也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所以他们的婚礼,也不例外。
沈家对于礼仪非常重视,而程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历代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南部,对于结婚,也认为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不能马虎。
于是,程奕阳跟沈乔的婚礼,可想而知会有多累、多辛苦、多么正式。
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两家都是传统的人家,不论沈乔本身多么开放多么洋派,但这是在南部,她的婚礼,当然是中式的。
这辈子第一次穿着传统的红色旗袍,一流的裁剪,漂亮的丝绸,一大朵一大朵的描金牡丹花细细地绣在布料上,成就一袭出色的礼服,贴身的设计,突出了她身材的优势,饱满的胸部,撑起了整件旗袍,不盈一握的纤腰,细得如同柳条一般,笔直的大腿,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古典中带着狂野奔放的意味,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以前人家说,只有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是最高的,这话,真是相当有道理。
她长长的卷发被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在她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戴上那可怕的爬满整个头的花,只是用圆润的珍珠绕了几圈,可是,沈乔的风采,怎么都遮不住的。她一站出来,就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等大家回过神来,男人们就大声地亏着程奕阳,说他娶到一个水当当的老婆,真是有福了,而女人们,眼神复杂,该说是羡慕还是嫉妒就分不清楚了。
而程奕阳,则一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与众人寒暄着,有礼而且有分寸。
被再多的人盯着看,沈乔都可以镇定自若,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容貌,她受到的瞩目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到今天,她发现自己有点承受不住程奕阳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那种特别的纯黑,今天,竟然深邃地发亮,他望着她的神情,认真而且热烈,目光灼灼,她甚至夸张到感觉他眼神是带着热度的,那种热度,会炙伤她一般,让她低着头,不敢迎视。
敬酒,微笑,一整天下来,她的脸部都快要僵掉,再好的酒量,掺再多的水,她也有点吃不消了,换了三套礼服,站得脚都快要麻了,当初,真是应该选择偷偷注册就好,现在搞这些,真是累死人不偿命。
十几个小时下来,饶是穿惯高跟鞋的沈乔,都觉得小腿酸痛抽筋,后腰也一阵阵地发麻,站在程奕阳的身旁,端着酒杯。这满满一桌子的男人,听说都是他的同事,一个个都是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样子,现在是怎样,当检察官还要选身材吗?
“阿阳,还是你小子能干,不声不响,就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名长着桃花眼的男子笑着,拍了拍程奕阳的肩膀,语气中调笑的意味很浓,“难怪当初那么多人说要给你介绍,你都拒绝,连司徒……”
“方尔正,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好像是你当值。”程奕阳淡淡地打断他的话。
“安啦、安啦,全镇谁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程大检察官的新婚之喜,有事没事的都会跑来喝酒沾沾喜气,连镇上的混混都说好了,这几天一定要给程检察官面子不闹事,所以我来这里,完全没有影响。”方尔正笑着。
沈乔发现方尔正笑起来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笑纹,为他的俊脸带来几分孩子般的稚气。这个男人,一定非常爱笑。
“沈乔,这位是我们镇警局的小队长方尔正。”程奕阳微微揽过她的肩,为她介绍道。
手掌顺着她的背往下滑,有力的手臂撑着她的腰,减轻了她腿部的压力,让她偷偷地舒了口气,然后,娇柔一笑,“方队长,感谢你能来。”
顿时艳惊四座,大家都望着她明媚的笑颜,感叹不已,这个程奕阳,真是惦惦吃三碗公,竟然娶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做妻子。
“哈哈,以后就要叫你嫂子了,嫂子,你记得要多多照顾我们程检察官呀。”方尔正暧昧地挑了挑眉,引来同桌的其他人起哄声。
“还是不要给他太照顾比较好,怕是阿阳吃不消。”
“阿阳,你以后捉贼恐怕没有那么轻松了,因为会脚软跑不动。”
满桌的男人都大笑起来,笑得那个意味深长。
场面有点失控,一桌子的男人,要嘛是军中好友、要嘛是警队英杰,全都是不拘小节的人,又喝了点酒,很容易就开起了黄腔。
沈乔依然笑着,自信又灿烂,彷佛对于他们的取笑完全不放在心上。她是有听妈妈提过,程奕阳虽然是检察官,不过经常受好友所托,跨界为警队办事。
程奕阳皱了皱眉,迅速地为她介绍桌上的其他人,敬完酒,在男人们的嫂子再见声中离开了那桌。
就这样,一整个晚上,喝进肚子里的酒比吃下去的东西多好几倍,如果不是有程奕阳搂住她的腰,她怀疑自己会就这样一路瘫到地面上去。
终于,喜宴结束,送走那些嚷着要闹洞房的人之后,程奕阳开着车,将她载回了他们未来的家。
这里她只来过一次,程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而程奕阳也只是一个领薪水的检察官,收入虽然不算低,但绝不是可以大肆挥霍。这幢三层楼的透天厝是小镇非常典型的住楼,大约两米高的灰色墙围住院子,进去之后是一大片湿润的草地,一株高大的香樟树在夜色中徐徐轻摇,院落中间是用小巧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一直通到住楼。
厚实的大门一打开,整幢充满着浓浓和式风格的房屋就呈现在他们面前。
这幢房子,是程奕阳半年前从好友那里买来的,因为好友要移民,所以房子是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转让,连院里的香樟树都是直接送给他。
程奕阳对于房间的设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基本上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从玄关处开始,就铺着光滑柚木地板,房间没有刻意做区隔,打通开来,房与房之间是半滑的推门,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住房,三楼目前没有在用,摆放了一些杂物。总体来说,房间设计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家俱。
“以后,你想要怎么弄都随便。”他松了松领带,倚在墙面上,望着她。
在晚宴中途,她换了一袭粉色的洋装,即使浓妆艳抹,却依然漂亮得不可思议。
“唔。”沈乔低着头,不太敢看他,现在只有两个人独处,她觉得不自在起来,原因,只是因为,她忽然发现,程奕阳其实长得还真是不赖。
剑眉朗目,鼻梁又挺又高,嘴唇线条分明,今天,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即使胸口别着有几分可笑的新郎花朵,可是那种全身上下自然散发的男子汉气息,强烈得让人怎么都忽视不了,南部热情的阳光,将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更添魅力。
相识这么多年,她首次发现,程奕阳,还真的挺有吸引力的。
“你先上去洗澡吧,今天一整天,也累了。”他揉了揉鼻间,眉头微皱,几轮喝下来,他其实也有些薄醺。
“好。”正好说中她最需要的,她忙不迭地点头,举步往楼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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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热气渺渺的浴室中出来,沈乔穿着淡蓝色的丝质睡裙,细细的肩带,凉爽的布料,已经卸了妆,让自己的皮肤透气。
她走到窗边,打开那扇大大的窗户,夜晚的凉风吹来,让浴后的身子感到尤为清爽。用毛巾轻轻地吸着湿发上的水,闭着眼,享受着微风拂面的惬意。
晚上十点,在美国,夜晚还只是刚刚开始。可是在这里,这座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小镇,镇上的居民都已经进入了梦乡。星星点点的灯火在远处闪耀着,虫鸣声、风动声、树叶沙沙声,大自然的旋律有着它自己的迷人之处。
沈乔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这般静谧地享受这种宁馨的氛围了,每年回台湾,都是到处走,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从来没有细细地品味小镇的独特韵味。
她转身走到梳妆台前,自己那一大堆的瓶瓶罐罐,已经随她带了过来。她颇为轻松地进行着睡前的保养工作,爽肤水、乳液,一层一层,将自己本就完美的皮肤护养得更为水嫩。谁说,天生丽质就不需要后天保养?她沈乔向来都是非常懂得疼爱自己,不论如何,自己的身体.一定要照顾得妥妥当当。
等她将繁琐的保养程式全部弄完之后,一转身,看到铺着艳红床罩的喜气大床时,她才突然想到,她的老公,程奕阳,一直都没有回房。
奇怪咧,他去了哪里?
正想着,卧房的门轻轻地敲了两下,然后被推了开来。进来的,是一个穿着黑色浴袍的恶魔。
他的头发修剪得非常短,带着微微的潮流感,黝黑阳刚的脸庞上,神情平静,不算太长的浴袍稍稍敞开,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带着一种男子汉的强烈气息,而她,甚至从那微敞的浴袍间看到那垒垒的肌肉。
他洗过澡了,一股淡淡的香皂味道从他身上传来,清爽好闻,如同户外的原野一般,他的身材非常好,肩膀又宽又厚。手臂强壮有力,腰部结实小腹平坦,大腿上全部都是硬硬的肌肉。
他肯定是个热爱运动的人,不然不会拥有如此惊人的好身材。
沈乔轻轻地拉了拉裙摆,忽然觉得凉爽的室内变得热起来。她一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是他们两人的新婚之夜,而他,从一开始就已经表明,他要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婚姻,也就是说,他们要上床。
上床!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告诉自己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对于这些事情,了解得非常清楚,不应该感到害怕。婚姻所带来的亲密关系,是必然也是必需的,不要紧张。
可是,她还是紧张,紧张得要命。
这个男人.是程奕阳,她从十八岁那年认识他,整整七年,她从来都是将他当成一个兄长看待,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跟他上床,老天爷!她在心里再次吸了口气,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如果她的心脏,不要跳动得那么快,她应该就可以做到了。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的水颊,变得越来越红、越来越艳,他怀疑,再红下去,她的血管就要爆开来。他伸出手,手掌结实有力,“来。”
她傻傻地望着他的手,“做、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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