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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阅读

作品:妹头|作者:星辰之光芒|分类:辣文肉文|更新:2025-05-12 01:08:25|下载:妹头TXT下载
  人大都不会和婚外关系的女人结婚,再说,在他们的生意淘里,婚外关系是无所谓的,阿川可能是会对妹头有几分真情,但一旦混入生意淘里,事情也就变了面目。而老婆是可靠的,稳定的。更何况是薛雅琴这样的老婆,凡事都不大计较,一点不妨碍的。她还给阿川生儿子了呢!宁波人是重子嗣的,尤其是阿川这样,父亲早逝,又是独出的儿子。再反过来说,妹头也未必对阿川有真情,单是为了薛雅琴这一层,她就不会把阿川放在眼里。但阿川确是动了她的欲念,这种欲念好像在他们之间埋藏很久远了。当他们头一次发生那样的事情时,两人不约而同的,耳边都响起小时候,阿川的自行车骑向妹头她们的橡皮筋,妹头逼人的叫声:你骑!你骑!你骑!这是翻成普通话的说法,沪语里自行车是被叫做脚踏车的,所以,妹头叫的是:依踏!依踏!依踏!这个踏字发音哒,音更短促:依哒!依哒!依哒!他们耳边响着这声音,有一股施虐和受虐的刺激,加强了快感。这是在南边一个叫东莞的小镇上的旅馆,气候炎热而潮湿,窗外是挤挤挨挨的屋顶,破碎的瓦爿上林立着电视天线,挂着一些肮脏的塑料袋。他们出生并长大的上海,那条城市中心的弄堂,一下子退到无影无踪,他们都好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他们一下于变得如此相像和接近,他们均是充斥着旺盛粗野的欲望,还有活力。

  离婚后,妹头带了孩子搬到隔了一条横马路的舅公的房子里。小白的房间,先是去掉了一半家具,然后,紧接着就填满了更多的舅公的旧东西,那张宁式眠床又回来了,老迈而多病的舅公,从早到晚睡在上面。孩子虽然跟了妹头,但因这里是他住惯了的地方,所以,几乎每天都要来,三顿饭里有两顿在这里吃。甚至连妹头也一起来,熟门熟路的,倒反比过去更热闹也更杂沓了。小白就在西边开发区里借了套一室户的工房,搬过去住了。生活陡然地清静下来,变得很单纯。开发区的夜晚是寂静的,他这才发现他在喧哗的市声里已经生活得多么久了。远处有几部塔吊在工作,塔吊上的灯在夜雾中一明一灭,更显出了夜的辽阔空旷。他的思想便在这空廓中活跃着。

  就这样,他开始了真正的写作人的生涯。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在一起讨论着思想和写作。但这许多朋友中并没有阿五头。阿五头依然住在他们家的老式公寓房子里,读着(周易)。他和小白已经很久不通信息了。在小白结交的朋友中,常有年轻的女性。她们思想开放,特别喜爱清谈,其中有一个做了小白的女朋友,他们的关系甚至发展到了同居。小白却不打算与她结婚。倒不是说他惧怕婚姻,而是觉得他与女朋友的关系有一种不真实的性质。他们是思想的伴侣,婚姻却是,生活。而他多少有一点惧怕生活。后来,女朋友主动了断了这样的、没有结果的关系,另寻归宿。女朋友的离去,使小白伤心了一阵,他感到了一个人生活的寂寞。于是,他又有了一个女朋友。但这一个是比上一个更没有婚姻的希望了,因为更加不真实。前一个到底是小白第一个情人,要从思想的接近和交流来说,她又可算是小白的第一个异性朋友,留下了许多深刻的影响,有过一些动情的时刻。而这一次,似乎只是对上一次的某种模拟和重复,不管承认不承认,是有些填补空白的意思。之后,小白也还有过另外的,或长或短的异性经验。这些异性像流水一样从小白的生活里流过,陪伴着小白的孤夜。小白住的这座楼的周围,渐渐矗立并簇拥起高楼,最终,这座旧楼宣告废弃,将进行爆破,夷为平地,再建新的大楼。小白便搬出了这个套间。这时候,他已经在开发区另一角的高层里,以按揭付款的方式买下了一套两室一厅。他住进了新居,夜晚,拉开窗帘,见已是万家灯火。

  他很少回家。舅公和阿娘相继去世,哥哥去了美国,将父母接去探亲,姐姐一家则从住房逼厌的婆家搬回了老房子。他就更少回家了。儿子有时会来看他。他已经是个小小少年,迷恋电视和游戏机,和他并无多少话讲。他从来就不怎么喜欢孩子,觉得他们很麻烦,现在就更不谈了。他只是替儿子支付生活费,交纳学费,还有赠送礼品。妹头的消息时有时无,最新的一个是,妹头出国了,去的是阿根廷的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他略有些惊奇,想妹头怎么会去那么一个冷门的地方。但再一想,又觉得妹头和这地方相配极了。小时候,这城市的大大小小弄堂里的孩子,都是用一句沪语的谐音,来记诵地理课上的这个地名,叫做玻璃木梳眼泪水。谁让它有这样奇怪的冗长的发音呢?就这样,玻璃木梳眼泪水。他们念经似地背诵着,心里其实并不相信,世界上真有这么一个地方,谁会叫做玻璃本梳眼泪水呢?可妹头果真去了。

  现在,他走在熙攘的街道上,迎面而来,最触目的,是年轻美丽的女孩子们。她们一律穿着最为时尚的衣着。由于时尚,她们的面目彼此就有些相像,而不是以往那样,每条马路的女孩子都有每条马路的风范,她们各不相同。在他从小长大的淮海路上的女孩子,有着特殊的脸相,她们渐渐地出现在他眼前。有淮海路上一枝花的端正的鹅蛋脸型,这种脸型轮廓特别匀称,额,颊,眉棱,下颌,线条紧凑而柔和,在颧和腮之

  间,有些微的凹陷,这一处凹陷使得脸部有了股伤感的格调。这种脸型有时候会让人觉得有些憔悴,这就是那伤感格调忽然间并发的缘故。七○届的拉三的脸型比较华丽,色彩相当强烈,从细节看,不是那么均衡,但每一个冲突,都得到有效的解决,结果是,整体的和谐。由于它性格突出,所以,并不是每个角度都是好看,某一个角度,甚至颇为难看,可这难看也是有色彩的。总之,它招人眼目。玲玲是有些怪异的脸型,她的近乎透明的白皙,浅蓝的眼白,微黄的头发,还有包着的嘴形,流露出的是诡秘的情调。没有人说她像异国人,她不是那种异国人的形象,但她怪异。她特别适合她后来选定的发型,就是将头发梳向一侧,在一侧的耳畔系起一束,这加强了她的怪异。淮海路上还有一种脸相,是有些像动物,比如说,狐狸。吊眼梢,尖下巴,鼻子细长,嘴,阔而扁。这种脸相的女孩子,大都聪明活泼,但是也有些刁,口齿尖利,不怎么好相处。再有一种类型是接近亚热带的种族,肤色黝黑,小而圆的头部,面部肌肉结实,瞳仁的颜色特别深,眼睛的重睑阔而显著。她们大都是小个子的女孩,动作富有弹性,适合劳动和运动。许多脸相涌现在他的眼前,街上的女孩都换了脸,变成他所熟悉的那些。在她们中间,他好像看见了妹头。妹头的脸,是的,妹头的脸,是他说不出哪一种类的,可却无法混淆。妹头面目奇异地走在人丛里面,走着,走着,然后飞翔起来。她越过了那么多的各不相同的脸,飞翔起来,很多脸都落到了她的身后。她飞翔,飞翔,一直飞向,布宜诺斯艾利斯。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

  在我睁开眼睛看这城市的时候,这城市正处于一个交替的时节。一些旧篇章行将结束,另一些新篇章则将起首。这虽是一个戏剧性的时节,可由于年幼无知,也由于没有根基,是领会不到其中过节之处的微妙,不免粗心地略过了许多情节。只有当剧情直指核心处,也就是说到了高潮的时分,才回过头去,追究原委。而一旦回头,却发现早已经事过境迁,人物两非,那原那委就不知该往哪里去寻了。城市的生活又带有相当程度的隐秘性,因都是些不相识不相知的人,聚集在一起,谁也信不过谁,怀着防范心,生怕被窥见了根底,就更看不清了。其实,有谁能一帆风顺地来到这地场呢?这地场多少带有些搏击场、生死场的意思,来到这里,谁都带着几分争取的任务,有着几分不甘心。所以就攒下了阅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故事。等我们赶来这城市了,这故事差不多已经收场,只剩下一些尾声,蛛丝马迹的。

  说是交替的时节,旧篇章和新篇章,是因为这两种故事的完全不相同。它们看上去几乎毫不相干,除了时间上的连续性,情节、细节、人物都是中断的,终止以后再另起。它们呈现出孤立发展的趋向。或许所谓历史的转折就是这样,带有激变的形态。所以,当我睁开眼睛,这城市的人和事扑面而来,都是第一幕的性质。序幕呢,也已经在半知半觉中过去了,现在开始的是正剧。

  时间大约是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的光景。我家所在的弄堂前面,这个城市中著名的街道:淮海中路,梧桐树冠覆顶,尤其在夏天,浓荫遍地。一些细碎的阳光从闲的活动。一般来说,它的意义不在于吃。虽然在这非常时节,吃的意义变得很重要。可人们还是保持了它的消遣的优雅的性质。大家矜持地坐着,不太去动面前的西点,只小口小口地呷着咖啡和加奶的红茶。当热腾腾的烙面上来的时候,人们也是漫不经心地用叉子轻轻凿着烤焦的边缘,好像是迫不得已才去动它的。由于是和不相识的人坐在一起,也不方便谈话,所以大家就只是干坐着,看上去不免是有些无聊的。只有我们三个是目的明确的,那就是吃。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奶油蛋糕,爸爸妈妈则欣赏着。吃完一块,他们便说:第一幕结束。然后,第二幕开始。我的不加掩饰的好胃口,也引起了周围人的惊羡,他们会对我父母说:这个小孩真能吃啊!其实那时节,谁不能吃?我想,他们惊羡的只是一个孩子能够如此坦然地表达出旺盛的食欲。

  我觉得他们也是没有希望的。他们的享乐与摩登里,总是含着一股心灰意懒。他们倒不像隐居的鼹鼠,而是像后来我们课文中学过的一种寒号鸟,它老是唱着:得啰啰,得啰啰,寒风冷死我,明天就垒窝。他们得过且过,今日有酒今日醉。他们的华丽是末世的华丽,只是过眼的烟云。文化革命初潮时期,在这个城市首先受到冲击的,是摩登男女的尖头皮鞋和窄裤腿。这显得粗暴而且低级,却并不出人意外,而是,很自然。这种不合时宜的华丽,终会招来祸事,只是个时间的早晚问题。但真到了看着这些趾高气扬的男女们赤着足,狼狈地在街上疾走,心里竟也是黯然的,好像临头的不仅是他们的末日,也是自己的。

  大约是七二年的光景,也就是文化革命的中期。那时我们有一伙人长时间地离开各自插队的生产队,聚集在上海,活动着投考地方或部队的文工团。我们互相串来串去,交流着学习音乐的感想。有一日,我们相约到某女生家去,听一名老师讲和声技法。这是名插队江西的女生,曾在音乐学院附小就读,专攻大提琴。她的长相略有些粗拙,穿着朴素得近乎土气,但态度很沉静,流露出良好的教养。她家住在喧闹的静安寺附近,走过一条嘈杂的菜场,弯进一个背静的短弄,敲开第一幢楼的底层大门,就走入了她家的公寓。这公寓里竟是,竟是这样的生活!棕色的打蜡地板发出幽光,牛皮沙发围成一角,一盏立灯下,一位戴金丝边眼镜的先生正在看报。客厅的这一角,立着一架荸荠色的钢琴。与沙发那角,隔着餐桌。客厅通往卧室、或者卫生间的门,半开半掩着,有一身着睡衣裤的女人里外走动着,是这家的母亲。由于客厅阔大,距离略远,她的活动又基本局限于那一个角落里,灯光从后头照着她,有一股慵懒的、闲适的气氛。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说佟振保夜里看见王娇蕊从卧室里摸出来,到穿堂里接电话,在暗黄的灯照里的气氛,就有些类似。这样的布尔乔亚式的生活,保存得这样完好,连皮毛都没伤着。时间和变故一点都没影响到它似的。在疾风暴雨的革命年头里,它甚至还散发出一些奢靡的气息,真是不可思议。这客厅,你说放在哪个年代不成?三十年代,四十年代,五十、六十也勉强可以,然而,这是七十年代,风起云涌的关头。说他们没希望了,可他们却依然故我,静静地穿越了时代的关隘。它们也可说是落伍,和时代脱节,可看起来它们完全能够自给自足,并不倚仗时代,也就一代一代地下来了。

  在我家的弄底,住着一户医生的家庭,老先生是沪上小有名望的小儿科医生。要知道,在他那个时代,小儿科作为一门专科,是表明了西学的背景。他原是开着一家私人诊所,他家的住宅就是按着诊所的需要,在这新式里弄房屋的基础上扩建和改造过的。它要比其余几幢房子都大,扩建的部位占去了一个后弄的弄底。所以它的后门不是与其他的后门并列开设,而是成直角,直对着后弄口。改造的部分则在前门,一律的长方形院子,他们则切去了一条,做了一个门厅,门厅里设挂号的窗口,还有候诊间,就像一家真正的医院。我从来没有进过他们家,他家门户也很森严。只是他家那半边院子里,繁茂的花木,从院墙伸出了枝头。他家有三儿二女,其中一儿一女承袭父业,学西医,也是小儿科。老先生后来关了诊所,受聘于一家儿童医院任院长。从这点来看,他似乎是一个谨慎的人,因为在那时节,私人开业的医生还有一些,政府并不禁止。再有,他有时候会来向我母亲打听一些事情。他向来称我父亲母亲为同志,前面冠以姓字。他很信赖我母亲的政策水平。到文革结束之后,我们家也搬离了这条弄堂,有一日,他和师母竟还寻来,与我母亲商量退休好还是不退休好的问题。他极少在弄堂露面,上下班都有小车接送。他们的家庭在这条普通的弄堂里显得很神秘,倘不是他家的保姆与弄内其他人家的保姆结伴来往,传出一些消息,人们就再无从了解。他家长年用两个保姆,其中一个据说是师母的陪房丫头,后因紧缩家政,离开他家,到隔壁一户人家帮佣,但却依然自由出入他家。从这保姆身上,也可看出他家的生活是何等养尊处优。与其他保姆不同,这保姆是单独开伙的,她的饮食要比她的新东家精致得多,自己慢慢地在厨房里享用。从她的言谈中得知,老医生家的保姆是不上灶的,只做些下手,师母亲自烹饪。每天天不亮,那保姆则要负责磨出一罐新鲜豆汁,同大米煮成米粥,给老先生做早餐。他家吃饭实行严格的分餐制,使用公筷,碗筷每餐都要消毒。我从后门口窥见过他家的厨房,果然有一具石磨,想就是用来磨豆汁的。

  比较老先生的谨小慎微,他家儿女就显得有些张扬了。他们均长得高大俊朗,神采怡人,穿着十分入时,属街上最摩登的青年。尤其是老大,最为风流潇洒。仲夏时分,他穿一件雪白的衬衫,下摆束在裤腰内,四周松松的蓬着,西式短裤紧紧包着臀部,伸着两条长腿。然后哈着腰骑一辆飞快的自行车,从弄堂里翩然而过。据说他在这城市的一所著名的大学攻读土木专业,是学校交响乐队的大号手。他一看就是会玩乐的样子。有时听他站在阳台上吹口哨,吹得十分婉转动听,音色嘹亮,曲目也很丰富。还听说师母管教儿女甚严,这样年长且出息的儿子,因交了不适宜的女友,便将他关在洗手间里责打,直到他低头服输,乖乖地与那女友断了交。印象中,他家的社交是由这位长子负责,有些夜晚,门厅里的灯亮了,将我家院子照了一块雪白,然后就听见送客的声音。那长子的声调异常突出,音色又好,小钢枪似的男高音。随着殷殷的送客声,门前的灯也亮了,照耀了大半条弄堂。他们的脚步,清脆地敲击着弄堂里的方砖地,恰,恰,恰的,惊动了弄堂里那些习惯早睡早起的人们。

  这名青年显然是骄傲的,谁让他处处占人上风?长得好,运气好,又聪敏,气焰总是很高的样子。其实,这正是他的天真之处,不晓得收敛,容易头脑发热,爱逞强,还爱管闲事。有一晚,也是送客,客走了,他返身进门时,忽见我家墙头上(足卷)着一个人影。就在他驻步抬头时,人影刷地溜下墙来,撒腿就跑。其时,我们在房间,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听见拔地而起一声高腔:捉贼!推门而出,只见墙头横搭一块布料,是我家保姆白天浸了水后晾在院子里,忘记收回屋里的,才知道是遭窃贼了。这是我们弄堂历史上第一次遭窃。因我们弄口设有一个派出所,而在此前不久,派出所迁走了。整条弄堂都惊动了起来,纷纷推窗张望。那贼和捉贼的看不见了人影,一前一后追上了前边的马路。人们都说是捉不到的,做贼的到了这一步,只有华山一条道,还不是不要命地跑。可这一回,他却遇上个不要命地捉贼的了。他竟然追上了小偷,将他扭送搬迁到另一条弄堂里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气喘吁吁地叙述擒贼的经过,几乎接不上气来,却依旧神采飞扬。他的新婚的美丽的妻子按捺不住替他拍着胸脯,好让他气喘平些。当着众人面又不好意思,拍了几下便红了脸收回手来,可过一时又忍不住替他抚几下。

  他的妻子有着惊人的美丽,是那种欧式的,富于造型感的脸部轮廓,眉眼间且是东方化的清秀。后来频繁露面于报纸和电影银幕的西哈努克亲王的夫人,莫尼克公主,就有些像她。他们的婚礼十分盛大,婚宴后走下汽车,走进家门,前后簇拥着男女宾客,浩浩荡荡。而新娘显然懂得以抑代扬的道理,因是这一日的主角,众星捧月的阵势,反装束得比平时含蓄,是朴素雅致的格调。她穿一身浅灰色西装,剪裁十分可体,裙子齐膝,白绸衬衣束在裙腰里,上装是技在肩上,头发是长波浪,直垂腰际。她的眼睛就像星星那样亮,笑靥隐现着。她的美丽还在于如此地超凡出众,可她却一点不傲慢也不尖刻,而是很和气,就是常言所说的面善。这一对真是天仙配,隔年就生下了一个白胖女儿,完全是一个洋娃娃,而且聪敏伶俐。星期日这一家出门,可是好看极了,引来多少艳羡的目光。他们的美丽和风光,已经到了那样的地步,就是说:是不是有点过分了。老子不是说吗?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在我们弄内,我家院子的另一边,也是一个大家庭,居住着一整幢三层楼房。这是沪上一位著名绸布行业主的正房家庭,他家的历史应是可在文史资料上查得到。老太太是上海浦东本地人,想是伴随老先生起家,虽然如此家大业大,却依然保持着勤俭的本分。有时见她在后弄里收拾些碎布,做扎拖把用。文革后期返还抄家物资,老太太已经故世,在还回家的一张旧沙发中,竟发现藏着有金银首饰,藏得如此完好,连翻地三尺的红卫兵都不曾发现,结果完壁归赵。这原是老太太积攒的私房。他家经常有些本地乡下的亲戚来小住,小孩子就到弄堂里来玩,被调皮孩子嘲笑他们的本地口音,却也不急不恼。老先生平日与二房太太共同生活,老太太一个人带着一男二女居住在此。长子已娶妻生女,阿大阿二与我年龄相近,是我的好玩伴。这家的生活显得比那一家平常得多,门户也不顶森严,邻里间来往略频繁一些。这家的媳妇,也就是阿大阿二们的母亲,也很美丽,是另一种风格,比较古典,五官特别精致和谐,亦很现代。因是几个女儿的母亲,又有着那样古旧的婆婆,她的装束比较素朴,印象中从未化过妆,可那一股摩登气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虽然她家阿大比我还大一二岁,可她却很年轻,似乎与那家的新娘差不多年纪。我们这幢房子里,三楼住的是一户昔日买办的管家,是这条弄堂的老住户,各家的底细都知道一些。甚至连我都不知道的,我父亲五七年戴右派帽子这事,他家都知道。他家的外孙女也是我的玩伴,是个任性又嘴快的小姑娘,就是她,告诉我,阿大的母亲原是某著名舞厅的舞女,阿大的父亲则是个有钱的舞客,在她十九岁时娶了她,但夫家却极不满意这桩婚事,不允她进门,直到生下第二个女儿,才接纳了她。不知此话虚实如何,我却很喜欢阿大的母亲。那家的新娘不管怎么说终有些高山仰止,而她却是亲切的,平易近人的,而且说话风趣,看我们在一起玩得不怎么高明时,会调侃我们几句。虽然我们只是小孩子,她却也很给我们面子。有一次,我们找阿大玩,阿大,这位新入学的一年级生正在埋头做作业。我姐姐仗着她二年级的学历,大胆地替她抄写生字。阿大很紧张,很没经验地不时觑着房门外、在走廊上忙着的母亲的身影。这事情干得是有些浑,相信她母亲一目了然,但她竟没做声,放我们过了关。

  那时我还没上学,白天一个人在家,十分寂寞。小孩子一个人的时候,是可玩出稀奇古怪的游戏。我大约是想象自己流了鼻血,将一个小纸团塞在鼻孔,不想吸了进去,心中十分害怕,跑到后弄正在洗衣淘米的保姆跟前求援。保姆也手足无措,不知拿我怎么办好。这时候,阿大的母亲听见动静走出来,一见这情形,返身进去取了个镊子,将我横倒在膝上,强按住脑袋,没等我哭出声来,一下子就从鼻孔里钻出了那个倒霉的纸团。

  他们家虽然是大家,但并不招摇,也不神秘,他家保姆也说不了什么闲话,供邻里们猎奇。只有两点显露出不同寻常的居家生活。一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始,他家后晒台上,竖起了一杆天线,这表明他家有了一架电视机。在那年头,这是有些招眼的,所以阿大阿二们对这个话题,嘴封得很紧。有一回,阿二突然说起了昨晚的一个少儿电视节目,阿大立即用白眼制止了她。那时候,连小孩子都是识相的,一看这情形,便也不加追问,就此罢了。还有一点则是他家院墙上的一周碎玻璃片。前面已经说过,我家遭窃是我们弄堂里的头一遭,所以这周碎玻璃片显然不是防贼。那是防谁呢?是防隔壁弄堂的孩子。隔壁弄堂是条人口拥挤的弄堂,本是不相干的,可在大炼钢铁那一年,将我们弄堂与他们弄堂之间的隔墙拆去,抽出里边的钢筋炼钢去了,自此,两条弄堂便打通了。他们弄堂的孩子,总是到我们的宽阔的前弄里来踢球。球呢,又总是要越过院墙,落进院子。然后他们便十分自然地、身手矫健地翻过墙头去拾球。为此,经常会发生争端。而有了这一周碎玻璃,他们便不能自由进出院子。这是一个无声而有效的拒绝,对这些野蛮小鬼的尊严是一个挫伤。野蛮小鬼,是我们弄堂对他们的称谓。有的星期天里,这家的儿子,就是阿大阿二的父亲,便爬上墙头,栽花似地补栽着碎玻璃片。他的态度很专注,也很悠闲,还带着些玩赏的意思,将这碎玻璃片栽得错落有致,在太阳下光芒四射。这时候,谁对后来的灾难都是没有预感的。

  也像是方才说的,这城市的革命是从剪裤腿、脱皮鞋开始的,我们弄堂里首当其冲第一人,便是那家读土木专业的大儿子。这一日下午,他赤着脚,拎着皮鞋走过弄堂,走进家门。他赤脚走回来的样子倒也还可以,并不十分的狼狈,走进门后,还回头对尾随身后起哄的野蛮小鬼呵斥了几句。那帮小鬼见他气焰不减,就吃不准是怎么回事,竟有些吃瘪地退了回去。可这只是个小小的开头,大事情接踵而来。

  我永远难忘在那绸布行业主家中,进驻了整整一星期红卫兵,有一日我走过后弄,从厨房的后窗里,看见阿大母亲的情景。她正在红卫兵的监视下淘米。这已经使我很惊讶了,在这样的日子里,他们竟然还正常地进行一日三餐。更叫人意外的,是她安详的态度。她一边淘米一边回答着红卫兵们的提问,不慌不忙,不卑不亢。并且,她衣着整齐,干净,依然美丽。除去比通常神情严肃一些而外,没有大的改变。这使我突然的一阵轻松。自从他家进驻了这伙红卫兵,整条弄堂就都笼罩着沉闷的空气,小孩子不再到弄堂里玩耍,人们即便在自己家里,说话也都压低了声音,那些喜欢聚集在后弄里说长道短的奶妈保姆们,现在安分地各在各的家中。人们怀着恐惧的心情,想象他们全家老小这时的情形。有一些可怕的传说在邻里间流传,说是他家老先生从二房太太处带到这里,七天七夜不被允许睡觉,轮番审问。我们几乎都没有见过这位老先生,心里以为他又老又衰弱,要熬不过去了,这一家也要熬不过去了。可是,却出人意外的,阿大的母亲竟还在淘米起炊。

  不久,他家的生活有了变化,二房太太、三房太太全集中到这幢房子。而底层则没收去,重又分配进两户人家。这两户人家显然来自遥远的城市边缘,江北人聚集在棚户区。他们说苏北话,多子女,因申请不到煤气在后弄里生着煤球炉子,烟熏火燎的。他们喜欢户外活动,我们安静的弄堂顿时变得嘈杂了,开始接近隔壁弄堂的气氛。而前边的院子里则堆满了杂物,引火的木柴,花木凋零了,只剩下一颗夹竹桃和一棵枇杷,兀自花开花落,青枇杷落了满地。而围墙上的碎玻璃早已在第一次抄家的时候,邻弄的孩子闻讯赶来,欢呼着爬上墙头,扫得个一干二净。玻璃碴子飞溅起来,反射着五彩阳光。这一刹那有一种残酷的美丽。

  这一段日子,真是朝不保夕,说不准什么时候,红卫兵就来了。红卫兵来了,邻弄的野蛮小鬼也来了。不是说过,弄口是一个小学吗?小学虽没有明确指令参加文化大革命,可上课是上不下去了。小学生们正感无聊,这时也蜂拥而来,汇集此处。一时上,简直像庙会一样。里面在抄家,外面墙头坐一圈人,墙下也是人,又不知是谁领的头,还呼起了口号。和任何革命的时期一样,在大革命的浪潮之下,进行着一些狗肚鸡肠的小过节。前来助威呐喊的小学生中间,有一个女生特别活跃。她显然是革命干部家庭出身,所以虽然还不是红卫兵,却也穿上了一身洗白了的旧军装。她革命最积极,并且又会爬墙又会上树,是墙头上唯一的女生。我们都同在一个小学,她比我低一级,和阿大的妹妹阿二同班。有一回,她正爬在他们家墙上呼着口号,突然一回眸,看见了躲在自家院子里听动静的我。她刷的一转身,指着我大声喝到我的名字:你给我出来!有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可我已没处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