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杀手正传
作者:刘墉
内容简介:
她的出身很苦、心很毒
她没见过她的父母
她杀死了她的手足
她曾经流离失所、伤重垂危,所幸,遇到了贵人。
贵人为她诊治、给她教育,使她脱胎换骨,成为“美少女战士”。
靠她先天的异秉和后天的训练。
她成为所向无敌的“超级杀手”
她出手没有声音,她也不让“目标”发出声音。
除了目标,她还杀了她的邻居和朋友。
当然,她也有柔情的一面。她也谈了恋爱,上了床。
在床上,也很激情, 一边享受被“进入”的快感,一边杀死她的情人。
她很长寿,长寿到所有的对手都死光。
她留下许多子嗣,只是没一个孩子为她送终。
活的时候,她常祈祷,因为她不心安。
死的时候,她没祈祷,因为她终于平静。
她的棺柩环以鲜花;她的丧礼充满哀歌;她的贵人为她的逝去而伤怀。
她得到勋章,且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将永远被保存、供奉,成为另一种不朽……
正文
前言
生命的美丽与哀愁
从小我就喜欢莳花种草,和观察各种小动物的生态。我经常把母亲摘菜剩下的菜根,种到土里,非常小心地培养,并在见到它们恢复生机,抽出新叶的时候欣喜不己。
我也试着先挖开蚂蚁窝,看它们的生活,再把蚁带进我在纸盒里制作的新寓,希望能创造一个属于我的“蚂蚁城”。
上中学之后,我开始收容流浪的小猫,常把奄奄一息的猫仔带回家,用眼药瓶喂奶。我总是半夜起来,看它们睡好没有,并在小猫垂危时,为它作人工呼吸。
那时我住在失火后的废墟上。日式房子倾颓之后,原来隔间用的土墙,变成一堆堆的黄泥。或把橘子树的叶子,泡在酒精里,制作怪怪味道的香水。一场火,烧去了我的家,却烧出了一个田园。
大学,我进入师大美术系,我常在写生时盯着那些花看,觉得她们含苞美、锭放美、凋零也美。画久了,熟悉了花的样子,很容易看出什么地方是因为虫咬或风折,造成了病态。但我发觉即使有病,只要是在大自然中形成,也便有一种人力无法办到的“自然美”。
我虽然常为写生而偷花,但对那些摘回的花,总尽最大力量,去维持她们的生机。即使只剩下一片叶子,我仍然用水养着,希望出现奇迹。
我也会试着把折断的花茎重新接好,如同医生为人接合断了的骨头。医生写病历,我也记下每个接合的步骤,和其后的发展。
至于那些凋落的花,我会用刀切开,看里面的构造,并忠实描绘下来。我的教授曾问我:“画花又不是画解剖图,何必如此钻牛角尖?”我的答覆很简单:“好奇!好玩!”
直到今天,我仍然做同样的事,我的写生册,如同一本生物图书。我的手边常放着解剖刀、显微镜。我会数鸟的“一级飞羽”、“二级飞羽”的数目,研究它们振翅速度和羽毛形状的关系,也常去博物馆看鸟的骨骼,并记录下来。
因此,我写了三本花鸟和山水写生的书。不知是否这种从科学角度探讨中国绘画的方法,能否引起西方人士的共鸣,有一阵子单单在纽约曼哈顿中国城,就有四家书店把我的书放在橱窗展示。
近几年,我虽然没举办个展,但依旧写生,有时为一种花,能连续工作两、三个礼拜。我发觉最能让我精神放松的方法,是为花鸟写生。忠实地记下它们的一花一叶、一羽一喙。当我们对它们,凝神写生的时候,能摒除一切发念,达到忘我的境界。
每次写生完,我还是会作解剖,记录花开的时间,采集的过程,并写在日记里。我的日记有个地方,专门记录各种生物萌芽、开花、交尾和产卵的时间,以及潮汐的起落。
知道潮汐,我能把握最佳时机,走到水边的沙滩,看落潮之后各种水鸟和鱼介的生态,我家不远就是海湾和沼泽地,高高的芦荡间,有看不尽的野生物。看它们,是我静思的另一种方法。
“万物静观皆自行。”古人早有这样的感触,我也深深体会到。有时候捡起一颗小石头,都觉得掌握了一整个世界。每颗石头都有属于它独一的纹理,也都有它千万年的历史。每个贝壳都曾住过小生命,那么巧地盖它自己的家,然后弃守、死亡,睡在海床千百年之后,被偶然地冲上沙滩。每只小鸟,都早早地出现,却一入晚,就不见了,它们都有自己的家、自己的爱。
每只小虫也一样,有的藏在叶下,有的藏在花里,有的钻进果实,有的躲在土中。它们各自占领地盘,似乎早有默契地分享这个世界。
在观察它们的过程中,我不但得到怡情养性的好处,更对大自然有了更多的领悟,也愈觉得每个生物都那么有智慧,而愈尊敬它们,且觉得自己渺小。
一九九五年暮夏,我抓到一只螳螂,也照例记录它的“生活、起居”。螳螂是少数能当作“宠物”养的昆虫,我为它觅食、为它治病,甚至为它“寻偶”,跟它建立起深厚的情感,也由它身上领悟了许多过去不曾想到的东西。
在北美,绝大多数的螳螂,十一月初就会被冻死。我的螳螂在室内养尊处优,当然活得较长。在我全家悉心的照顾下,它不但活过新年,活到一九九六,而且一直到二月初才死。我为它办了一个小小的丧礼,还打电话给“金氏世界纪录博物馆”,问他们是否可以把这长寿螳螂列入纪录。虽然他们后来告诉我不行,我却激发了另一个想法——根据每天的日记,为螳螂写一本书。
写作是由八月开始的。也可以说是在它死去半年之后才动笔。这当中我有相当长的时间在犹疑,怕自己没有能力写成这么一本书。我也犹豫,是不是用这本书,把自己的心灵世界,呈现在读者面前。
虽说是记录一只螳螂的一生,这本书实在是我的“随想录”。也可以说是由观察螳螂所产生的种种联想,正因为是“随想”,所以谈天、说地,几乎没什么边际。我曾经在创作中途,想读者会不会不耐烦这种题材,又会不会骂我瞎扯。但是我接着安慰自己:“不管怎样,我敢为一只螳螂,写成一本书,这‘试探’,就能算是成功。”
在我过去二十五年的创作生涯中,每隔一阵,就会出版一本试探的“游戏之作”。从早期的《萤窗随笔》、《真正的宁静》,到近期的《作个飞翔的美梦》,都是纪录我的心灵的“私房书”。在出发点上,是“只求娱己,不为娱人”。
也就在这“只求娱己”的想法下,我以连续三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这十八万字。并因为主题环绕着一只吞噬同类的螳螂,所以取名为《杀手正传》。
在写作技巧上,我采取了反讽的手法,也就是正面的话,用反的方式说。我知道绝大多数的读者是一眼就看得出,之所以在这儿提出来,是怕有些年龄较轻的朋友,一时不察,误将我“反面的话”当作“正面的观点”,而弄拧了我的意思。此外,为了帮助读者抓住要点,我又加了些“眉批”,当作一种“导读”。请程度高的朋友,只当“它不存在”。
《杀手正传》可以称得上是我的“异色书”,里面有不少血淋淋的镜头,只是在那些镜头的背面,我希望呈现真实的世界。既然这个世界是如此地凶险诡诈、危机四伏,我为什么不能把其中的道理说出来?
对的!我在这本书里真正谈的是个“理”,是相生相克的天理、优胜劣败的定则,也是“生之无奈”。我觉得只有当一个人看透这些定则与无奈之后,才能泰然达观。相反地,不去面对、不动接受,只会造成内心的不安。
正因此,我把这本书放在我的“处世系列”中。许多在《冷眼看人生》或《我不是教你诈》里,不易讨论的政治和人性的题材,都借着那只螳螂杀手表现出来。在此,我必须强调,书中反讽的是整个历史与人性,而没有任何对现代人物的影射,请读者千万不要往牛角尖里钻。
一只螳螂的一生,与一个人的一生有什么不同?有生有死、有伤有杀、有爱有憎。本来对这世间的种种,就应该“有喜有悲”又“无喜无悲”。前者可以说“生活是方的”,即然“生”,就要面对许多有棱有角的困境;后者可以说“生命是圆的”,到头来,我们若不能把一切离合悲观,看成一个“圆”,或一个周而复始的“生之定律”,就未免太苦了。
“天生万物,天杀万物;万物生万物,万物杀万物。”这是我在整本书里表现的“圆”。也为了画这个圆,我在未出版之前,先将版税五十万元,捐作慈善公益之用,希望《杀手正传》带来的不是《杀》,而是“生”。
这本书是我最新的试探,它可能深奥些、艰涩些,但我衷心地请求您:耐下心,慢慢阅读、慢慢咀嚼、慢慢回味、慢慢同情……
第一章 少年杀手的出现
入幕
八月二十八日
又到了“灰霉病”的季节,牡丹和芍药叶片上长了许多褐色的斑点,尤其是春天开花时,把花剪掉的位置,好像开刀之后的伤口发了炎,最靠切口的地方是黑的,往下渐渐转为咖啡色和白色,那“白色”就是一种霉。
照园艺书上说,灰霉病是因为湿热造成,今年的夏天特别热,也特别多雨,怪不得病这么重。书上又说必须把患病的叶片和枝子全剪掉,还强调,剪下来的叶子千万别掉在树下面,因为会造成整株树都被感染。
多妙啊!所谓“落叶归根”,居然有些叶子就不能归根,即使想归根,也得把它移开,宁可施化肥,也不能让叶子去滋养它的“母株”。
这种落叶大概就像所谓的异议分子,放逐海外,到老也不准回国,因为你回国带来的不是养分,而是毒素。如此说来,最被欢迎落叶归根的应该是松杉之类了。有时候走进古老的杉木林,脚底下一片软绵绵的,好像踩在厚厚的床褥子上,原来全是它掉下的针叶堆积而成。针叶不大有水分,大概也没什么养分,虽然不太能滋润母株,却另外有个好处,就是杂草不长、蚊蝇不生。据说连蚯蚓和吃蚯吲的鼹鼠都找不到。这么干净、安详、宁静的森林多可爱啊!没有一点“杂音”,是真的“一言堂”。
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个充满异议分子的牡丹。它是标准的美国,花开得又大又香又漂亮,叶子长得奇形怪状,是最复杂的“二回三出羽状复叶”,而且在那叶子之间容易得病。炭疽病、灰霉病、疱肿线虫病,样样会造成感染。
照中国和日本园艺的理论,要让牡丹长得健康,最好的方法,是在九月中旬,把整株树的叶子摘光,既然没了能长虫的叶子,也就不容易得病。这跟某些国家的政治理论是很像的,铲除一切可能散布毒素的异己,是维护国家安宁的最好方法。
但是换成美国的园艺家,就会说,好好的牡丹,只是长几个黑斑算什么?早早把叶了摘了,哪还像株树?要知道,生病的叶子总是叶子,它还照样行光和作用,也照样在秋天染上一抹红。这灰霉、炭疽,说严重也不严重,大不了明年少开两朵花,何不留着?
面对长了斑点的牡丹,我开始矛盾,最后要取折衷方案,先剪掉生病的叶子,再等中秋,摘掉全株的叶片。
我很小心地抓牢叶片,再由基部剪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确定,没有一个异议分子潜逃入境。
突然,叶子抖了一下,我左手食指上一痛、一紧,一片叶子的尖尖居然带个倒钩,钩住了我的手,我自然反应地狠狠甩,把那叶子摔到草地上。
叶子居然站了起来,而且摇来摆去的。原来不是叶子,是只螳螂。
好极了!我喜出望外,多少年没见这小东西了。记得上次养螳螂还是十儿年前,儿子小时候为他养的,养了两个月。更早的记忆则是我自己小时候,在纸盒里养螳螂,不记得活了多久,只记得那灰黑色的螳螂屎。
我赶紧冲进屋子找纸盒,车房里纸盒一大堆,但不是太大就是太小,真急死了。盒子可以慢慢找,螳螂可先得抓到,我随手拿了一个麦当劳的纸袋往外跑。
跑回院子,它居然还等在那儿,看到我,又恢复原来弯着两只上臂,作势要攻击的样子。我把袋口撑开,成为一个圆形,慢慢向它靠近。准备在它冷不防的时候,狠狠罩下去。
它还是没有躲,伸着三角头,盯着我的纸袋,上身高高抬起,好像一个拳击手要出拳的样子。“真妙了!”我心想:“似乎不用我费力,它既然以为可以跟我的纸袋一战,而且十分自信又自大的样子,当然也就不会潜逃,即然不会潜逃,也就犯不着我带手铐和脚镣去拘捕它了。
这螳螂就是“大哥”,大哥可以接受邀请进去谈谈,大哥也可以被捕,但是大哥要面子,大哥绝不尿遁,也不鼠窜。
它果然被我轻松地罩上了,袋子里发出啵啵出拳的声音,我把袋口往草地上压,再慢慢缩紧,心里兴奋极了:“看!多棒!多走运,不但抓到一只螳螂,而且是只又狠又勇敢的。”
把纸袋放在桌子上,用镇纸压住袋口,开始为它找“家”。这家得够它住,所以要大;但不能太大,太大不容易管理;送进小虫大盒子里飞来飞去,也不容易抓。这盒子最好完全透明,只有透明才能看它在做什么。尤其是当它猫杀的时候,把一只活蹦乱跳的大虫,手到擒来,一口一口地吃掉。再优优闲闲地洗个脸、唱首歌,这是多么惊险又刺激的事。
正好老婆带女儿从图书馆回来,我立刻报告这大好的消息。
“什么是螳螂?什么是螳螂?给我看!给我看!给我看!”女儿喊着往书房跑。赶紧把她叫住:“小心!螳螂很凶的,会咬人,还会抓人,等爸爸找个盒子,把它装进去,再看。”
妻也很兴奋,我老婆从来不许我养小动物,美其名说怕我敏感,其实是怕麻烦。但对这螳螂,她倒不排斥,大概想那么一只小东西,要麻烦能麻烦哪里去,而且由我去烦。
现在麻烦已经开始,我翻东翻西,总算找到一个装巧克力的盒子,这盒子做得很漂亮,不但透明,而且结实。
为了让螳螂透气,我又找来老虎钳和铁钉,钳子夹住铁钉,再打开瓦斯炉把铁钉烧红。女儿跟前跟后地看,正好来个机会教育:“过来!从这儿看,铁钉是不是变红了?铁钉用火烧,很热很热就会变成红色。”
把塑胶的巧克力盒放在料理台上,又叫女儿站远一点,我把烧红的铁钉对准盒盖的中心点插下去,很轻松地就穿过了,发出一股臭味。
再将那一点向四周扩张,呈放射状态地打,大约一次可以打四个洞。再烧红、再打,一共打了十二个洞,“爸爸对得准吧!”我得意地对女儿说,又把每次铁钉拔出来时,拉出的“一丝一丝”,递给女儿:“看!这就是一种人造纤维,你穿的衣服,有些就是这样拉出丝,再织成的。”
把塑胶盒放在书桌上,再拿起那装了螳螂的纸袋,纸袋里发出一阵啪啪的声音。想必它已经挣扎很久了。将盒盖打开,先把盒底从上往下扣在纸袋口上,慢慢把袋口拉开,再翻过来,果然清脆的一声,那螳螂落在了盒里。
以最快的速度盖上盒盖,大喊一声:“来看哟!刘氏马戏团,正式开张啦!”
马戏团既然要表演,就得有配合的演员。我到厨房拿出个透明的塑胶袋,冲到院子里招幕演员,这演员必须是不大不小的,恰恰能让我的主角抓住,所以我不打算抓蝉:蝉太大,螳螂还太小。这演员也一定要肥美而肉感,使我的主角能宜于入口,所以我不会抓金龟子,金龟子太硬,这演员还必须有活力,有活力的演员,才能演出“对手戏”,所以我不会抓蚯蚓和蜗牛,它们太慢。
大地真是无尽藏,没一会儿,我就罩到一只蜜蜂,这真是再理想不过的演员了。
我把蜜蜂挤到塑胶袋里的一角,小心地捉紧了,再将盒子拉开一个小缝,把这临时演员塞了进去。
盒子里立刻就热闹了,蜜蜂嗡嗡地飞着,如同一具小马达。我大声吆喝:“再不快来,就看不到好戏了。”才喊一声,儿子就从楼上冲下来。这小子刚才不见人影,现在却一下来就说要看螳螂吃蜜蜂,可见他一直都知道楼下发生的大事,只是等好戏开锣,才入场。
“这不叫螳螂吃蜜蜂,叫螳螂蜜蜂世纪大对决。”我对儿子说。又教女儿靠近一点:“你盯着看,当蜜蜂飞到螳螂身边,螳螂只要一下子,就能把蜜蜂抓住。你一不注意,就看不到它抓的画面了。”
于是一家人聚在盒子的四周,如同罗马的仁绅和淑女围在况技场的四周,看场内的血腥杀戮。隔岸观火是最有意思的事,好比在防弹玻璃保护的屋子里,看外面的警匪枪战。自己处的是绝对的安全,对方处的是绝对的不安全,于是那不安全更能对比自己的安全与满足。对方的悲剧更可以凸显自己的喜剧。
现在这盒子里的螳螂一定心想,是蜜蜂害它被关进来,蜜蜂也一定恨螳螂挡了路,小小的盒子使冤家路窄,如同拥挤的城市,使人们更容易产生摩擦。我几乎可以看到,在那玻璃盒中逐渐累的仇恨,冲突必定一触即发。
看!蜜蜂飞近了,看!螳螂举起它的武器准备出击了。快!出手!奇怪,为什么到眼前还不出手?等什么?快啊!
不知道为什么,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那螳螂居然连一次也不曾出手。蜜蜂也就好像看透了它,不但往它眼前飞,而且好几次落在它身上,把它吓得翻身掉在盒底。
“它一定不饿。”女儿说。
“这是一只烂螳螂,比我以前养的差多了。”儿子说。
“大概刚才抓它的时候吓到了,一时不能恢复。”我说。
你刚才抓它的时候,不是还说它力量好大,差点把你抓伤,为什么现在这么窝囊?“老婆说。
说完,大家全散了。我又守了一阵,看蜜蜂飞累了,停在一角喘气。那螳螂则走来走去,走过蜜蜂也视若无睹。可能螳螂就像人,有孬种。
很不幸,这是只孬种螳螂。
囹圄
八月二十九日
昨天夜里我特别留了一盏灯给它,希望它虽然没有胃口吃晚饭,总能吃点消夜。不过,它确实是个孬种,早上看它,倒挂在盒盖上,一动也不动;那只蜜蜂则安安静静地躺在盒底,也一动不动,死了。恐怕连打斗都不曾有过,蜜蜂是自己拼命找出路,而活活累死的。
我打开盒盖,它也跟着盖子被提了起来,仍然挂在盖子下面。但是当我将蜜蜂的尸体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快速移动,一下就翻出盖子,爬上了我的手臂,我吓一跳,本能地想把它摔掉,又怕把这小东西摔死了,只好忍住那本能的反射动作,任它爬。它居然“打蛇随棍上”,顺着我的胳臂往上爬,天哪!它居然顺着睡衣宽大的袖口爬了进来。我赶紧用左手抓住右边衣袖手肘的位置,使它爬不上去。这小子居然还不回头,硬是用头顶。现在麻烦了,这袖子虽宽,要卷起袖口把它弄出来还真不容易,也不是不容易,而是怕卷的时候也卷了它的脚;那么细细的脚,一定会断,断了还有什么好玩?
灵机一动,我放松左手,很快地解开扣子,把左半边睡衣全脱下来,只剩右边一只袖,果然它已经顺势通过了袖子,从另一头冒了出来。我用左手去捉他,它居然又举起两只钳子,作成攻击的样子。我实在有点火大,觉得它不知好歹,还以为可以和我决一死战。想到年轻时看的“○○七情报员”,一只黑寡妇蜘蛛能上能下詹姆斯庞德的床上。詹姆斯不动,等它爬过胸口,再爬到床单上的时候,一下子卷起床单,狠狠捶下去。电影里没有演出床单再打开来的结果,但是可以想见,一定是团血肉模糊的东西。
现在我也想,如果我真火了,把它用衣服包起来,捶下去,还不是一团?只是,因为我把它看成了宠物,所以不能跟它生气,还要被它吓、被它气。
记得以前养的一只大鹦鹉,常站在我的手臂上,一边念念有词地跟我说话,一边冷不妨地,一低头,狠狠咬我一口。咬得又青又紫,痛彻心脾。可是,我竟然能忍着“反射动作”,硬是不反应,还慢慢走回它的笼子,请它下去。有时被冷不防咬这么一口,我真是气得想一巴掌将它打死,可是想想打管什么用?它懂吗?打死了,是打死自己的宠物,我更得伤心,何况它还是我儿子的宝贝。
其实宠物就是子女、我儿子跟我比赛,我赢了,会说“老子赢了!”我输了,我可以说“我的儿子赢了。”我常在比赛开始的时候,用<为徐敬业讨武氏檄>上的一句话:“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然后说,不论谁赢,总是我家的天下。
这世间的争战,碰到一家人,最纠缠不清。连那小小的螳螂,只因为进了这家门,就要有不一样的对待。
说时迟那时快,这小家伙已经爬出袖口、爬过衣服、爬上了领口,所幸它好像还没什么翅膀,不然一定飞了。我轻轻松松地把衣服从另一面翻起来,它以为“大地长高”了,便又往上爬,爬到一半,就被我从衣服的后面一把抓住。它居然猛力踢,先抱出双臂,用它的钳子狠狠戳我隔着衣服的手,再低下头咬。我想把手放松,都办不到。赶紧把巧克力盒子拿来,扣在它身上,再把衣服盖下去。
现在我知道它虽然没吃东西,还是很强的,我想,它昨天不吃蜜蜂,一定是因为没有挑战性,它既然敢跟我拼,当然看不上小东西。所以,我得给它找个有力的对手。
我拿起塑胶袋往外走,直直走到冬瓜田。这有我早春先在屋里播种,再由我老婆种下去的冬瓜,大概因为种的时候没松土,又种得太密,只见开花,不见结果。我母亲用有妙的词,称呼那些花,叫“谎花”。
我就等在“谎花”旁边。因为我知道那种特大号,浑身长满毛的大黑蜂(bumblebee)总爱光顾我的谎花。我也猜想,这“谎花”之所以变成“谎花”,就是因为大黑蜂作怪,不错!我是知道大黑蜂不但无害,而且能帮助传播花粉,但是当五谷不登、四方不靖的时候,好官也成了坏官。更何况我要抓这“好官”,总要先为他罗织一个罪名才是。遇到国事蜩螗,杀几个官员,就能平百姓多怨,免得伤到龙颜。
大黑蜂果然来了,一朵花、一朵花地穿梭。我不敢走进瓜丛中,怕跌踩伤了瓜藤,只好等在外面。终于等它飞到了最靠近的一朵花,塑胶袋唰地一声罩下去,一直罩到花下面,连花拔起,大黑怎么可能逃得掉呢?
大黑蜂在塑胶袋里,单单听那震翅的声音,就惊人、就过瘾。它不是嗡嗡嗡,而是吱吱吱,翅膀震得太快,发出一种高音,再碰到薄薄的塑胶袋,就好像飞机的螺旋桨穿进丛林,一副要坠机的惊险。
照老方法,我又把它逼到一个角落,再将其余的塑胶袋往反方向套,于是那小角落就变成一个小袋子,只要把“开口处”抓紧,对准盒子的缝隙,大黑蜂就飞了进去。
(这次我没有拉观众,唯恐如前一天的“漏气”。)大黑蜂果然不凡,足有两公分多,身子大、腿又粗壮,好像一架会飞的坦克车,在盒子里横冲直撞。“你不是很强吗?敢跟我狠,现在试试这个,去抓啊!”我心里对螳螂喊,可是那家伙就像许多人家的孩子,专会“把着门槛狠”,对自己人像凶神恶煞,出门就变成了兔子。它吓得直躲,大黑蜂飞到这角,它就躲到那角,最后居然以盒盖的一边,把头对着最角落,变成了鸵鸟。
这下我就真想不通了,它现在虽然还不大,也有了七、八公分长,它如果不知道猎杀,又是吃什么长大的呢?难道它吃素?螳螂明明不吃素啊!
我发现自己需要进修了,如同娃娃总不吃东西,妈妈一方面可以怀疑孩子生病,一方面也得想想是不是自己照顾上有问题。我立刻请老婆开车,带我去图书馆,找螳螂的书。
号称长岛最大的图书馆,居然有关螳螂的书,一共不过四本,其中两本只是昆虫书里的一章,剩下两本还是在儿童图书部找到的。难道在美国只有孩子玩螳螂?
虽然是儿童书,内容倒也十分丰富,尤其可喜的,是图片多。其中一本《the praying mantis,insect cannlbal(by lilohess)》,单单看这书名的“cannibal(食人族,或吃同类的动物)”就惊心动魄,敢情这螳螂不但猎杀别的昆虫,连它自己的同类都吃?
书里也登了一张新几内亚asmat人的图腾木刻,刻的正是一只作祈祷状的螳螂。asmat族,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还吃人。吃他们自己的敌人,也吃外来的“朋友”。正因此,他们特别崇拜会猫杀同类的螳螂,甚至认螳螂作祖先,在矛上、鼓上、盾牌上,乃至酒杯上都刻着螳螂的图案。
书里还登了螳螂孵化的图片,母螳螂前一年产下的卵,会封在一团黑色的胶状物质里,度过寒冷的冬天,再于第二年温暖的时候开始孵化,几百只小螳螂从孵里钻出来,一只连一只地垂落到地面,开始它们猎杀的一生。
一只只有蚊子般大的“螳螂宝宝”能抓到什么?它们脆弱得只有被抓,被蚂蚁们抓去当食物。为了自保,它们必须快速长大;为了长大,它们必须赶紧吃东西。而最容易吃到的东西,就是最靠近它们的——兄弟姐妹。
于是一只吃一只,稍微强一点的吃掉稍微弱一点的。今天能吃掉亲手足,变得再强壮,明天就能再多吃一些手足。一次几百只螳螂,就这样彼此吃、彼此杀,愈吃愈少,愈吃愈大。也由于最后剩下的同胞不多,使它们能分享有限的空间和食物。
想想,以螳螂那种不主动出击的方法猎食,必须等着蝴蝶、蜜蜂飞到身边,才能抓住的情况,如果一次几百只螳螂都长大,就算它们彼此不相残,只怕也得饿死。
于是,我想:说不定母螳螂一次生那么多蛋,就是准备让它们彼此残杀,被吃掉的是母亲存心留下的食物,吃掉兄弟姐妹的则是传宗接代的子女。台湾产的“艾氏树蛙”不就这样吗?母蛙等卵孵化成蝌蚪之后,继续产卵,给蝌蚪当食物。又如同男人一次可以射出几亿的精虫,每一只都在动,也都在拼命地游泳、拼命地比赛,看谁能先游到卵子成孕。每一只都是机会,也都可以称为生命,一次放出这么多机会,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机会。没能游到的失败者,当然是死亡。
我也见过一种澳洲的小老鼠,母鼠一胎可以生八、九只小鼠,却只有六只奶,小老鼠一生下来就冲向乳头,一口咬住乳头,再也不放,在生物纪录影片里,只见六只小鼠挂在母鼠的肚皮上,另外没抢到乳头的,则注定要饿死。
生命就是竞争,从没有成孕的精子,到互相残杀的螳螂,到抢奶头的小老鼠,到飞弹大炮的人类战争,看来虽不一样,道理却相同,也就不必有什么同情。
现在我对这小螳螂,突然有了极大的敬意。如同听说门口走进来的那个初入堂口的小弟弟,已经撂倒了许多大哥,而不能不刮目相看。
这小东西,怪不得敢跟我打斗,原来从小到大,不过三个月的工夫,它已经是一路杀出天下。由杀同胞手足,到杀蚜虫蚂蚁,到杀……。它的每一片皮肉,都是用别人的血肉累积的。它的肉里有别人的肉,血里有别人的血,真是“地将功成万骨枯”,多像历代开国的帝王“
只是,我更不解,为什么它现在居然如此儒弱?难道这小小的囹圄,就能折杀一位杀人无算的猛士?又或杀人无算的猛士,进了囹圄,就成为缩头的乌龟?
这螳螂让我想起十三岁杀人的秦舞阳。
苟活
八月三十日
几乎是昨天的翻版,一早过去看,大黑蜂已经面朝上,直挺挺地躺在盒身上毫发无伤,表示又是“自然死亡”。
对的!你可以称它为“自然死亡”,它不是撞死的,也不是被咬死的,更不是饿死的,而是因为用完了它一生被准许使用的“气氛量”,而自然死亡。
for insects,the tempo of life,not thepassage of time,determines how long they live。“这是我在《自然历史》刊物上读到的。对昆虫而言,它们的寿命不是决定于它所经历的时间,而决定于它生活的节奏。(the long and the short of lt。byrobert g。allen)譬如:把两百只公苍蝇放在一立方英尺的笼子里,苍蝇大约可以活十六天;当把那些苍蝇的活动空间缩一个小瓶子里,使它们不太能飞时,大约可以活五十天;而当把个别的苍蝇放在极小的瓶子里,又冷冻到华氏五十五度,则能活上六个月。
妙的是,这些苍蝇活的长短虽不同,但它一生用掉的氧气量却是相近的。所以当它不断折翅膀,使用比平常多百倍的氧气时,当然没多久就死了。你可以说它是累死,也可以说它用完了老天给它的氧气量而自然死亡。
虽然论文里说哺乳动物不一样,否则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定活得特长;那些不做运动、好吃懒做的人也必然长寿。但是我想,说不定人也都有个“定数”,如同老一辈说,每个人生下来都有一定的福分。小时候太享福,老来就要萧条;少时命苦,老来又能荣发。
只是“荣华富贵”和“福寿康宁”都不能代表“幸福指数”。这就好像前些时调查全亚洲最有幸福感的是哪国人,发现富裕的日本、台湾,都不高,反倒是贫穷又混乱的菲律宾和泰国人最感到幸福。
看这社会上的个人,也一样。那些家财万贯的人不见得快乐,寅吃卯粮的人也不见得痛苦。前者乐归乐,可能表面满足,骨子里空虚寂寞;后者苦归苦,却常能苦中作乐。只是有钱人常猜穷人苦死了,用这“对比”来让自己觉得快乐些;那些穷苦人又常猜有钱人有多快乐,结果哀哀怨怨使自己更痛苦。
如果他们各过各的,谁也不去比谁,我相信人的一生,无论荣发与萧索,那“幸福指数”应该是相近的。上帝给每个人同样的快乐,用完了,就该死了。
现在我开始了解为什么这螳螂虽然不吃不喝三天,却还生猛有力。你看!它不停地在盒子里爬,精力还那么旺盛。这是因为它不飞,“飞”是最耗氧的,比“爬”要多耗数十倍的氧气。
此外,它的身体很科学,细细的脚、细细的上身,还有小小的头,使它接触空气的面积很小。加上硬硬的负骨骼,能像仙人掌一样,避免水分的蒸发。
这小头使我想起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琪塔豹(cheetah),也是大大的屁股、细细的脖子、特小的头。它在快速运动的时候,由于头部轻、脖子长,而减少震动。脑部少了震动,就不容易累。
螳螂跟琪塔豹真有点像,琪塔快是快,一次冲刺只能持续一分钟,所以它们总是站在高处观察,看准了,再冲过去。抓不到,就放弃。
螳螂也一样,正如古书上说的,它是“阴杀之虫”,偷偷躲在叶子后面,等猎物接近才出击,抓不到就暂时罢手。
大凡这种猎杀型的动物和昆虫,都特别能挨饿。所谓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它可以挨上七、八天的饿,瘦得像是“挂着两层皮”,但是愈饿愈机灵,也愈轻巧、愈狠毒。好像躲在一角的古董店,十天半个月没客人,没关系,只要一个上门落了网,就够三个月的开销。
想想这螳螂在野外,要多久才有顾客上门?它当然能挨饿,也当然能够忍受孤寂。而且螳螂总是单独猎杀、自己享用,所以比群体合作的琪塔更孤寂。
想起老诗人纪弦的〈狼之独步〉——我乃旷野独来独往的一匹狼,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车,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夭地……
对了!还有哪位诗人,说“故乡土、故乡土,掬一把故乡土……”?这螳螂不吃不喝,是不是有了乡愁,或水土不服?水土不服时,是不是该用古人的方法,吃一点故乡带来的泥土?
它的故乡,太容易了!不就在窗外吗?
我突然触动了灵感,也产生了“同情”,决定为它带一点故乡的风土来。
走到当时抓到它的那株牡丹旁,摘下两片叶子。上面还有露水呢!多棒!正是它的家乡风味。
打开盒盖,把叶子放了进去。对着在一边观看的女儿说:“它想家了,所以给它放叶子进去。”又拉着女儿,绕着放在地毯上的玻璃盒子转。一边转、一边唱:“捧一把故乡土啊、故乡土!饮一掬故乡水啊、故乡水……”
绕了两圈,跳个舞、打个转,我放下女儿的小手,说:“爹地要出去抓虫了!书上说螳螂只吃活的虫子,它现在不想家了,不生病了,也有胃口吃东西了,爹地要给它找好东西吃了!”
我以跳舞的步子,一步一跳地到后院,跳到花圃,觉得很开心,好象自己这一跳、一唱,便回到了故乡,又觉得自己成了螳螂,在玻璃盒子里,唱故乡的歌、吃故乡的食物、穿故乡的衣服。
才一下子,就抓到一只黄蜂(bsp;虎头蜂进场候教了!我的信心十足。第一,我的第六感让我知道,有了故乡的树叶,螳螂的心好多了;第二,虎头蜂比昨天的大黑蜂小得多,又比前天的蜜蜂美丽,丰乳细腰肥臀,十分性感,螳螂一定会喜欢。
虎头蜂开始使用它的“氧气配额”了,嗡嗡地东撞、西撞,撞着撞着变成攀附,攀在盒子旁边休息,又沿着盒子爬来爬去。
这螳螂也爬来爬去,倒不是为了捕食,而是莫名其妙地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笨蛋居然好几次跟虎头蜂面对面地碰上,甚至憧到了鼻子,它却不下手,还一扭头、躲开了。难道它们竞是“小同乡”?
在这小小世界里,好像有两个漂泊者,不断转来转去,当然也可以说是两位落难者,突然不知怎地掉到了另一个空间,于是什么都不顾了,只想找路出去。
对!它虽然来了三天,又有了故乡的树叶,还是在想家。想家就不能安心。它实在太笨了,为什么不懂“此心安处是吾乡”的道理呢?这就好比人,对前一个家的心不死,就不能享受下一个家的快乐。对来生不断地瞩望,也便不能把握有限的今生。连武陵人,都没能留在“桃花源”。
看看!美食当前,有酒当歌,既无风、又无雨,住在玻璃屋里,这是多么美善的“桃花源”啊!只要沉下心来,细细看看周围,就能乐不思蜀了。
还是虎头蜂聪明,你瞧!它不飞了,也不再忙着找出路,它躲到了大黑蜂的身边,如同一只小黄狗躲进大黑熊的怀里。多么温暖而有安全感啊!大黑蜂浑身长满了细细的绒毛,我几乎可以感受到那种柔软。
看!虎头蜂紧紧偎在大黑蜂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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