锢础ohn终於也看到雀鹰的存在,拿下眼镜皱起眉头,我把他放在包厢的桌上,他还是一动也不动地趴著,看起来还没醒。
「小心点,虽然雀鹰体型小,杀伤力还是很大的。不过真稀奇,这种鹰现在是二级保育类动物了,不晓得是谁养的。」john眯著眼打量。
「不会是撞死了吧?」我盯著无精打采的鹰。
「。卧轨自杀的雀鹰吗?」
那只雀鹰忽然动了一下,然後在我们环视下颠颠倒倒地爬了起来。好像还在晕的样子,雀鹰向左晃一下,向右晃一下,像喝醉酒的人一样,最後终於收拢翅膀站定在桌子上,他的鹰喙刚好面对著john。
「喔,是人类!」
雀鹰尖声叫道,然後他又用酒醉般的脚步转了一百八十度,看到了我身下的狼。
「喔,是只狗!」
「在下是只狼。」johnny严肃地说。
「不!你是狗,只有狗才戴项圈,我知道的!请不要伪装!」他叫道,又晃了晃头,然後慢慢把头抬起来看著我,我本来以为他有什麽惊人之语,结果他说:
「喔,还有一只猴子!」
我大感不满,正想抗议,结果那只雀鹰把头转向窗外,大喊道:「这麽说来我就是鸡了,这样我们的队伍就齐聚了!桃太郎,请给我一个团子,让我加入你一起去打鬼吧!前进!乐胜!鬼岛万岁!」他对著john张开翅膀。
看来是只神经不太正常的雀鹰。
「这只鹰在干什麽?」友人瞪著手舞足蹈的鹰问我。我暂时没回答他,侧著头问道:「你是雀鹰吧?有豢养你的人类吗?怎麽会跑来这里撞火车?」
「你问我吗?」雀鹰霍地转回头来,一本正经地看著我。
「嗯。」
「我不是雀鹰,吾辈是猫。」那只鹰正色。
「。你怎麽看都是只鹰。」
「你有什麽证据,喵!」
「。。」
「怎麽了,这只鹰要求你帮他做什麽吗?」大概是看我面色凝重,john有些担心地问道。我已经不想理这只人格分裂还有妄想症的鹰,但也不能一直让这只鹰待在这里,毕竟这个包厢已经有只非法拘留的狼,再加上雀鹰,待会来验票的人会昏倒吧?
「啊,原来你跑到这里了。」
包厢的门被人打开了,我和john一起朝门口看去,进来的是一个男孩,大约只有六七岁左右,穿著小熊造型的帽t,但是却面无表情。
「不是说练飞也要注意回家的路吗?下次再这样就不理你了。」
男孩老成地说。他一路走到桌前,也没和我们打招呼,就把那只雀鹰抱进怀里,然後又走了出去,好像我们不存在一样。那只鹰还大喊著:「主人,你回来啦!我好想你,要吃宵夜吗?还是先吃我呢?」直到消失在摇晃的火车那头。
「在下久未与鹰族交流,看来时代变了很多。」
「。不,我想这应该只是个人问题。」我说。
「他一个人来吗?」友人忽然插口。
「嗯?」
「他走进那个包厢不是吗?这麽小的孩子,好像没人陪同的样子。」
我顺著友人的视线看去,因为火车包厢的门有半扇是透明的,所以一定范围内可以看见包厢内的情况。那孩子打开其中一个包厢,抱著那只雀鹰便坐了进去。
「应该是去上厕所吧?」
「不,我看不像,架子上没有其他行李,若是和大人来至少会叫孩子顾著吧?」
我看了john一眼。「你对小孩子还真是关心嘛。」
「你在吃醋吗?」
「吃醋?为什麽?」我一呆。
「。不,当我没说。」
火车开始往高处驶进,过了一会儿,列车长来查票,是个横眉竖目的胡子大叔,剪票时还侧首往我椅子底下看个不停,johnny都快贴到壁上了。我只好拚命微笑来引开他的注意,好在我好像还满有大叔缘的,查票员大叔还对我笑一笑,然後就走掉了。
「不好意思。」没想到过了五分钟,那位胡子大叔却又走了回来,他打开包厢时我正在玩johnny的耳朵,吓得我连忙把他塞了回去:「啊。?」
「打扰了,有点事情想请问你们一下。」胡子大叔朝我笑了一笑,好像没注意到灰狼,然後身子一侧,把一个人推到我们眼前,竟然是刚才那个小男孩,他仍旧面无表情地抱著他的雀鹰:「你们认识这个孩子吗?」
我正要开口,john却抢在前头:「发生什麽事了吗?」
「他身上没有票,不过他说,他是和你们二位一起来的。」
「咦。?」
我忙望向那个男孩,他忽然转头看著john,然後大叫著扑了过去:「爸爸!爸爸!」我看到友人的脸色一僵,那男孩一手挽著鹰,一手却抱住了john的脖子,竟然哭了起来:「爸爸,我好怕,我去找厕所,可是回来的时候突然找不到爸爸在那,爸爸对不起,爸爸不要生气!」
「真是的,这麽小的孩子,至少应该要让哥哥陪他去才对嘛!」查票大叔说。
「啊,不是。其实这个家伙。」
我本来想帮john解释,没想到那个男孩忽然转过头,扑到我身上来,叫了声「哥哥」,我一时呆滞,他却凑进我耳边:「不帮我忙的话,我就到处宣传你座位下有狼。」我倒抽一口冷气,那小鬼还是面无表情。我为难地看向john。
「嗯,其实票带在他身上,他说他没有吗?真是的,这孩子,又把票给丢了,没有办法,我替他再补张票吧。」
没想到友人面不改色,一面说一面从口袋摸出皮夹,替那个男孩付了票钱。那位查票大叔临走前还叨念著:「有两个可爱的孩子真好啊。」竟然没有追究小鬼手上的鹰。不过那只雀鹰也很乖觉,躲在男孩怀里一动也不动地装死。看来他连扮死人都很像。
「好啦,现在我们可以来讨论一下,」查票大叔一走,john马上扳起脸来,望著男孩沉入座椅中:「你是从那里离家出走的小鬼?嗯?」
我本来以为小鬼大概会吓到,毕竟john的表情十分严厉,没想到他还是面无表情:「我才没有离家出走,何况离家出走我会买票。」
「那就是迷路了?你是在那里走失的?」
「我才没笨到会迷路。」
john抚了抚下颚,一脸兴味地看著那孩子。「那你为什麽一个人在这?」
「说来话长,何况我也没必要说明。」
「你最好从实招来,否则你问问对面那个大哥哥,他是被我养大的,我怎麽对待不听话的小孩,他最清楚了。」
这倒是真的,其实john在我搬出去独居以前,我一直有点怕他,他虽然是个好朋友,但也算是个严父,只要我真的做错什麽事,他罚起人来绝不手软。小时候大部分是禁足啦、扣零用钱或不准吃晚饭之类的,有一阵子我很叛逆,他也会动手打我。
不过这都是我十二岁以前的事,搬出去之後,john就再也没体罚过我。
结果那个小鬼忽然凑进友人,竟然和他说起悄悄话来。我呆呆地看著他们,john起初还皱著眉头,後来竟然神色凝重地点起头来,最後还看了我一眼。
「john?发生什麽事了?这孩子要怎麽办?」
那孩子满意地坐回我身边来,john不知为何咳了两声。「咳,嗯,既然一时也找不到他父母,我们也不能把他丢著不管,就带著他到目的地的车站再说吧。」
「什麽?!」我惊讶地看了友人一眼,又转头看著小鬼,他还是没半点表情,只是眉角挑衅地朝我扬了一下。他到底和john说了些什麽?
john决定的事情就很难改变,好在这孩子虽然是陌生人类,倒不给我厌恶的感觉。我看他一直抱著那只鹰,乖乖坐在位置上,我不禁开口:「这是雀鹰吗?」
小鬼看了我一眼。「嗯。」
「多大?」
「还不满一岁。」那孩子说。
「。雄的?」
「当然。你顿一下是什麽意思?」
这麽说来,算是只雄幼鹰了,难怪还这麽小只。那只鹰探头看了看我,忽然摇头摆尾地唱起歌来:『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呀飞,却飞也非不高~~』我叹了口气,johnny忽然从座位底下钻出来,望著我说道:
「这位鹰族受伤了吗?」
「受伤?脑袋吗?」我问。
「非也,这名幼鹰的左翼,似乎有些微恙。」灰狼说。我於是抬起头问小鬼:「你这只鹰能飞吗?是不是那里受伤了?」那孩子总算有点表情,他有些惊讶地看著我。
「你知道?」
「啊,我的狼跟我说的。」我说。
「跟你说的?」小鬼皱眉。
我於是把我的能力告诉他,其实就算我说了,大部分人都不相信我,很多人类宁可相信常识,也不肯相信摆在眼前的事实。但小鬼却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激动地扑向我,没想到这个面无表情的家伙,也有这麽富於情感的时候:
「你也听得懂他在说什麽吗?」他指了指自己的鹰。
「嗯,是的。」
「快告诉我!我想知道他说些什麽!」
「。我觉得你不要知道会比较好,何况我也不想告诉你。」
「列车长!这个车厢里有一只灰。」
「啊──你快点说句话!雀鹰先生,别再唱歌了!你的宠物想听你说话!」
那只鹰听了我的话,忽然拍著翅膀跳到包厢桌上,头蔌地一声转向我:「大胆贱民!竟敢直呼朕的名讳!还不快给我跪下!」
「他说什麽?」男孩满怀期待地看著我。
「。他说很高兴见到我。」
「不过看在你收留我家宠物的分上,朕就大发慈悲网开一面,不和你计较,还不快点跪下谢恩!」
「。他说,很感谢我收留你。」
「但朕也不是忘恩负义之徒,为了答谢你的忠君之心,奴家今日就来歌舞一曲,此乃本族不之秘祖拉达拉舞,奴家今日不才,还请各位看倌仔细瞧了──」
这只鹰的角色还转换的真快。「他说,为了要谢谢我们,他想跳舞给我们看。」我谨慎地说。那雀鹰还真的开始跳舞,用单脚在桌子上转圈圈,跌倒了又爬起来,然後换另一只脚转圈圈,如此周而复始。男孩忽然笑了起来,一把把雀鹰抱回怀里:
「好棒喔!我就知道他一定会说话,我和他说的话从没有白费过。啊,你问他,他喜不喜欢我?」男孩催促著我。
「哎哟,死相啦!怎麽好叫奴家当众说这种话,奴家早就是他的人了!」
「。看来是喜欢的样子。」我看著扭来扭去的雀鹰说。
「是吗?」
男孩的眼睛微微放著光,把雀鹰紧紧地抱进怀中,高兴地笑了起来。那一瞬间,我在他脸上看见孩子应有的、洋溢天真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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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在当天傍晚抵达目的地,一路上小鬼缠著我替他翻译东翻译西,加上雀鹰的发言实在有够难翻,让我怀疑他们一人一鹰是不是串通好来整我的。总之抵达北方山群的山脚时,我已经累坏了,像条狗似地坐倒在行李上喘息。john替我们把所有行李扛下来,johnny也趁机溜下了火车。
位於北方山群中的saint franka,是很有名的露营盛地,一方面海拔较高又地势平坦,夏天来了特别凉爽,离城市也不算非常远,所以游客还满多的。一般而言,大部份人都是坐火车到山脚的车站,再等每日两班的登山车到营区。
但我们抵达时,游山车的晚班时间已经过了。虽然附近有旅馆,但john觉得运动运动也好,所以提议走上山去,我只得勉为其难地答应,我才不想让友人看扁我。
「真的不行我可以背你啊。」john看著精神不济的我调侃道。
不过在这之前,得先安顿好这个来路不明的小鬼才行,john和站台人员说明的状况,描述了男孩的穿著长相,通知各火车站广播。站务长请友人填一些资料,以便孩童的父母可以联络,我和小鬼就坐在车站外的行李上等john回来。
「这只灰狼是什麽品种?」小鬼看著灰狼说道,下了车後,他又恢复面无表情的模样,让我怀疑刚才的笑容会不会是幻觉。
「johnny吗?他是墨西哥狼。」我回答。
「墨西哥狼?这种品种体型有这麽大吗?」
男孩站在johnny面前,由於我的狼真的很高大,四肢著地也比男孩高上一个头。那孩子伸高双手,好像想要摸灰狼的头,johnny便顺从地把头低下来,男孩把小手放在狼的两耳间,竟然一点也不害怕,唇角勾起了淡淡的笑。
「啊,他确实比较特别,听说他以前是狼群中最壮硕的一位。」我走上前去,摸著灰狼的耳朵,然後看著男孩:「你对狼很清楚嘛!」
「嗯,因为vincent很擅长这些。」
「vincent是谁?该不会是你爸吧?」
男孩「唔」地一声,似乎有点後悔自己说溜了嘴。不过他很快恢复老成持重的模样,抱著他的雀鹰不发一语,这时我看到john跑了过来。
「找到了!」他边跑边说:「听说有人在我们出发的那站到处找他的孩子,特徵就是带了一只幼鹰在身上,那边的人说他正坐後一班的火车赶过来,大概再一个多小时就会到。小鬼,你还说你不是走失?」
「我没有走失。」男孩面无表情地说。
我看著那小鬼,很好奇他的父母会是怎样的人。不过不管如何,一定是忧心如焚吧!我想像著他们全家重逢的样子,会很高兴地抱在一起,还是扳著脸骂他一顿呢?我从来没有和亲人接触过,所以无法想像那种感觉。
过了快两小时左右,天色都暗了,末班火车也抵达这个荒僻的车站。有个男人从车头跳了下来,张望了一下就朝我们跑来,看来是男孩的父亲来了。不过妈妈好像没有跟来的样子,我看见他拚命地跑著,一面跑还一面伸手向前。
「morris──!我终於找到你了!!」
我回头看了眼男孩,他一动也不动,仍旧面无表情地看著狂奔过来的老爸。男人跑到我们跟前五公尺的时候,忽然碰地一声跌倒了,然後鼻青脸肿地爬起来继续跑:
「morris!你没有弃我而去真是太好了,呜呜呜呜呜!」男人一把抱住男孩,竟然开始哭了起来,一面擦眼泪一面叫著男孩的名字,虽然那样子有点滑稽,不过我还是有点感动:「我好想你,我还以为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你了──」
「不准哭,跟你说过几次了,你几岁了?这麽大的人还哭哭啼啼,像什麽样子?」男孩表情漠然。
「我是真的很想你啊,呜呜呜呜呜呜呜──」
「叫你不准哭听到没有。」
「是。morris,对不起。」
「vincent,我有没有跟你说过,在人多的地方要先看清楚指标,才能离开定点去上厕所?你总是不听,现在好了吧?去上个厕所人就不见踪影,我跟站务人员说你走失了,他们还以为我在开玩笑,然後票又放在你身上,害我只得偷偷摸摸上火车。」
我和john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们父子俩,男人还在一抽一抽地哭,morris扳著脸瞥向一边。原来他说「我才没有走失」,并不是骗人的。
「好了,找到路就算了,别哭了。我们的行李呢?」
「啊。!」
「丢在原来车站了对吧?要是我拿得动行李,我再怎麽说都会扛上车的,唉,为什麽大人都这麽没用呢?」morris这回还真的叹了口气,推开试图把头枕到他身上哭泣的男人,向我们走了过来。
「呃。他是你的爸爸?」我呆滞。
morris没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平静地看著我们。「有事情想麻烦你们。」
「什麽事?」这回是john开口。
「我们的行李都丢了,vincent好像也没带钱,没办法住旅馆。我是没关系,但是vincent身体不太好,睡在车站可能会有麻烦,可以让我们跟你走吗?」男孩仰望著友人。他怀中的雀鹰也拍动著翅膀:「人家又渴又饿又累又伤心,要好好抚慰人家喔!」
「可是我们是要去露营。」
「那也没关系,至少有个照应。」男孩慎重地说。
於是事情就这麽决定了。我们和车站借了登山杖,问明了路途,据说走到营区要一个小时半的路程,天色终於整个暗了下来,而且天阴阴的。john皱著眉头说:「真是不巧,好像会下雨的样子,我们得快点。」果然走到半山腰,天空就飘起了绵绵细雨。
morris一路一马当先地走在前头,抱著雀鹰沉默地走著。那个叫vincent的男人却一路落在最後面,没走两步就气喘嘘嘘。我和john并肩走在中间,我趁机问他:
「john,刚才那个小鬼跟你说了些什麽?」
「嗯?」
「就是在火车上啊,那个叫morris的不是和你咬耳根吗?」
john瞥了我一眼。「没有什麽,啊!营区好像到了。」
友人说完,扛起他的露营用具就往前走去,我心中大感不满,想说一定要找机会问个清楚。不过我本来以为要是营区下雨,那就不好玩了,好在过了半山腰,毛毛雨就逐渐停了,云层稍稍散开,露出模糊不清的月色来。
john向营区管理员缴了入山费,就招呼我们进入营区。因为是非假日的缘故,整个saint franka区域都没什麽游客,果然不愧是避暑胜地,入了夜更加凉爽,山风从树林间吹过,隐约可以听见鸟类的私语声。
「未想人类的世界也有如此所在。」灰狼站到我身边来,我半蹲著抱住他的後颈,放眼望去人烟尽绝,我精神为之一爽。
我们走到离盥洗区较近的一角,开始搭起帐蓬,因为morris他们什麽也没带,所以我把自己的帐蓬让给他们,我和john一起睡。在较远的地方,好像有几个家庭也在帐蓬外活动,大家都是携家带眷,只有我们是四个男性,而且组合还很神秘。
morris和他爸爸开始研究怎麽搭帐蓬,我忽然发现,那个叫vincent的男人竟然还背了个巨大的、板子一类的东西,这个人把行李都扔了,竟然还带著这种东西,不晓得是什麽宝贝。我正想过去问,john却叫我帮他扶钢架,我只好暂时作罢。
john很习惯在野地里生活,搭帐蓬的手法十分熟练,没花多少时间就完成了,还抽手去帮vincent他们。morris乖巧地帮他绑营绳和打钉椿,笨手笨脚的老爸完全被晾在一边,还不时来搞破坏,以致於帐蓬搭好时,夜已经深了。
我在澡堂洗了澡,换了睡衣,再也支撑不住,倒在帐蓬里就不想爬起来了。john过了一会儿才钻进来,我闭著眼睛赖在地上,友人推了我一把:
「喂,睡过去一点!这是单人帐蓬耶。」
我於是向旁边滚了一圈,但仍是没睁开眼睛。我听见背後传来衣被磨擦声,知道是john躺下来了,我猛地打开眼睛,看著搭得很完美的帐蓬穹顶,又看看背对著我躺著的john,他没换睡衣,只随便套了件t恤,忽然轻轻笑了起来。
「你笑什麽?」友人扭头看我。
「没有,只是觉得好怀念喔。」
「怀念?」
「嗯,因为很久没有和john睡同一张床了啊。」我说。
「什、什麽同一张床?帐蓬那有什麽床不床的?」
我在国中以前,都住在john那间附设宿舍里,因为那里实在不大,所以我都和john挤同一床棉被、洗同一个浴缸。john工作没那麽忙的时候,还会讲床边故事给我听,虽然他的故事都很奇怪,什麽搁浅的鲸鱼复仇记啦,还有羊齿植物吃掉帝雉的怪谈。
但是我十二岁那一年,john却忽然开始疏远我。我怎麽想,都想不到当初到底做错了什麽,他不愿意和我睡同一张床,宁可自己打地铺,而且严禁我跟他一块洗澡,他的工作也越来越忙,常常都拖到我睡著了他才回来,我醒来的时候他又已经走了。我想他大概是觉得我很烦,毕竟拖个孩子在身边,他连正常的社交生活都没办法过。
於是当时,我半带赌气地向他提出搬出去独居的要求,没想到,john竟然一下子就答应了。
『这样也好,反正你已经长大了。』他说。
我又惊讶,又有点伤心,刚好研究院的实验林场有间小房子,那里有独立的小发电场和水源,原本是给研究员住的,因为那边的实验刚结束,房子空下来,我首次动用父母的遗产,透过john把他买了下来。那个时候,我真的有离友人越远越好的想法。
看著john因呼吸而起伏的背影,想起当年的事,我不禁觉得好笑起来。
「呐,john,讲故事给我听。」
「。你几岁了?」
「哎,有什麽关系嘛!我很怀念你那些莫名其妙的故事耶。」
「什麽莫名其妙?那些都是很有创意的故事!」john没好气地说。
我格格笑了一阵,看著友人天生宽大的背,我向左挪了两下,从後面巴住了他的肩,整个人贴了上去。
「干,干什麽?」john的声音走音了一下。
「以前你那个宿舍的床不是小得跟鬼一样吗?我常常睡一睡就滚到你身上,像趴趴熊一样叠在一起,你忘记啦?」我笑著说。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都多大了还这样,赶快放手!」
「有什麽关系?我们都是男的啊。」
友人虽然这样说,但身体却没动,他仍然背对著我,我觉得他一瞬间僵硬起来,可能是白天走了太多山路,所以肌肉酸痛的缘故。我索性用手抱住他脖子,把下巴架在他肩膀上,john的背冬暖夏凉,我小时候超爱爬到他背上玩。
「。谢谢你,john。」
「谢。什麽?」
「谢谢你特意带我来这里,我知道我很让你担心,我很喜欢这里。不过我也知道,我不能永远都过著逃避同类的生活。」我长长叹了口气,用额头抵著john的背:
「回去以後,我会去上学的,你也不能一直请假下去吧!到时候被开除还是辞退什麽的,可不要哭著跑来找我啊。」
我微微笑著,john好像动了一下,我觉得他好像在发抖,是因为冷吗?不过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帐蓬的门忽然被掀开了,一个黑影灵巧地钻到我身边来,我的手接触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仔细一看,才发觉是我的灰狼。
「johnny!」我吓了一跳,随即放开了john,伸手把他抱进怀里:
「啊,真对不起,我今天太累了,竟然把你给忘在外面,山里很冷吧?」
「不,在下冒昧闯入,才应该道歉。」灰狼微一伏首。
「不会啦,不过这帐蓬很小,真是不好意思。这样好了,我抱著你一起睡,你就睡我和john中间,这样就刚刚好了。」
「那就失礼了。」
我笑著一把抱住johnny,灰狼的体温比友人高一些,抱起来有点刺刺的,不过我没有过这种经验,觉得十分有趣。我正想闭上眼睛睡觉,却看到john爬了起来,背对著我掀开帐帘,我不禁一呆:「john,你要去那啊?」
「上厕所。」友人闷闷地说。在他回来之前,我已经抱著灰狼沉入梦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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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我就被附近的鸟吵醒了。我往旁边一摸,狼和john都已经不见了,我揉著眼睛坐直起来,掀开帐蓬往外看,山间的晨曦微微抚著林间,我眯起眼睛,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要不是人类有其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我真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我穿著睡衣出去,又马上被早晨的气温冷得冲回去加衣服。不过我才重新探头,就看见一团东西笔直朝我飞了过来,有了火车上的经验,我马上缩了一下,那个东西就笔直地插到泥土里,留下满天的羽毛。
「呃。你还好吧?」我盯著整颗头插在地上的雀鹰,有些不确定地问。
那只鹰把自己头拔出来,一开始还颠颠倒倒的,好半晌才站直过来。我心里想:他该不会是常做这种运动,脑子才会变得怪怪的吧?
「我没事!我好得很!captain,今天要探索那一座神秘的岛屿呢?」
雀鹰举起翅膀向我敬礼,还一脸严肃地对著我。我不禁笑出声来,如果不需要我翻译的话,这只鹰还真是有点可爱。
「水手!你还愣在那里做什麽?清洗甲板!扬帆!再偷懒的话,就把你丢到大海里喂鲨鱼!怕了吧,哇哈哈哈哈哈。」
前言撤回。
我学morris的动作,把那只鹰从地上抱起来,仔细检视他的左翼。发现竟然有伤愈的痕迹,看来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在那里受了伤,才变成这样。这麽说来,他的飞行技术如此别脚,或许也和翅膀上的伤有关。
我抱著雀鹰到处找john,不过他不在澡堂里,也不在营区,不晓得跑到那里去了。雀鹰在我怀里唱起航海歌,看来今天的角色是船长吧!我於是信步走到树林里,却发现一株杉木下有个人,靠近一看,却是男孩的老爸vincent。
我慢慢走近他,雀鹰还在吵闹,我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喙,比了个「嘘」的手势,但是他还想继续唱,我只好说:「嘘!下士,现在我们要进行的是机密任务,请肃静!」
那只鹰眼睛一亮,立刻举起翅膀:「遵命,长官!」然後马上就闭嘴了。
我走到vincent身後,才发现他坐在一个旧木椿上,在他面前的是个画板,vincent专心地盯著那画板,还不时往上添些什麽。我才知道,他一直当宝贝背著的那袋东西,原来是一整组的画具。
我透过他肩膀往画板上看去,他画得异常专心,完全没注意到我靠近。他忽然抬起头望著树丛,我顺著他的视线看去,才发现树上是只鹌鹑,而vincent正仔细一笔一划地勾勒出鸟翼。我发觉要是扣除他的个性,这男人还算得上是气质帅哥。
我想凑近一点看,结果我怀里的雀鹰却忽然尖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vincent也立刻回过头来。「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看的。」
「你是。?」他眯起眼睛,好像很困惑的样子。
「。昨天晚上,和你一道上山的人,记得吗?」
「喔,对,你是借我们帐蓬的人嘛!不好意思,morris说回t市的直达车要到下午才有,我觉得这里很漂亮,忍不住就自己出来逛逛。」他边说边轻咳了两声,别过头又转了回来,大概是昨晚山里太冷,所以感冒了。
「你在画画吗?」
「啊,是的,我在画鹌鹑,你要看吗?」
「可以吗?」我说。男人便微笑著把画从画板上拿下来,交到我手上,我在他身边的木椿上坐下,拿著画看了一阵,然後怯怯地抬起头,
「呃。我知道有一种画派,叫做野兽派还抽象派还是超自然主义什麽的。」
「不,只是单纯的素描而已。」vincent满怀期待地看著我:
「怎麽样,像吗?」
「。这是只很有个性的鹌鹑。」与其说是鹌鹑,我觉得画布上的东西比较像蟑螂,可是看著鹌鹑怎麽能画出蟑螂,这也是很厉害的一件事。我由衷地这麽想。
「果然还是画得不像吗?」vincent的脸像孩子一样扁了下来。
「呀,你不要在意,我不太懂画。」
「没关系,我知道我画得很糟。」然後他哭了。
「呃。」我看著至少也有三十多岁,在我面前哭得梨花带春雨的男人,我不太会安慰人,也不擅长人类的恭维,我只好转移话题:「那、那个,你是画家吗?」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别哭了,我真的不是故意。」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不准哭。」
「啊,是的。」他立时正襟危坐。我看著眼角带泪的他,看起来有些憔悴,如果他是女孩子的话,应该会很让人疼惜吧?
「我不是画家,其实我以前是个外科医师。」他说,我有点惊讶,因为这还真看不出来。他忽然伸出手,用五指抚摸著身边的画板,露出怀念的笑容:
「我的伴侣才是画家,他专门画各种动物,特别是鸟类,我们都很喜欢动物。」
我顿时对他产生好感。「那你的妻子。」
「他去世了。」vincent的声音很平静。
「啊,对不起。」
vincent微微挤出一笑,又看著那个画板:「这是他平常工作用的画板,他死了之後,我就一直带著他,久了就想没事也自己画一画。可惜叫医生画画,好像还是太勉强了些啊,啊哈哈。」我又问道:「那你妻子她。」他却忽然打断我的话,
「不是妻子喔。」
「咦?」
「他不是妻子,虽然说他以前都叫我老婆啦,不过叫他妻子他肯定会生气。laorris到底是。」
「嗯,那孩子和lawrence有血缘关系,但和我没有。」
「喔。」我愣愣地看著他,vincent大概看我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竟然笑了,然後放下画笔。「你听过代理孕母吗?」
「代理孕母?」
「是的,仔细讲起来很复杂,但简而言之,代理孕母就是借别的女性的子宫,来生自己的小孩,大部分是给患有不孕症的夫妻,一圆孩子梦的技术。」我听得很专心,因为这是我从没接触过的世界:
「以前人工生殖法还没通过前,这是非法的,很多夫妻都要偷偷做,但现在t市已经准许了,不过因为t市不承认同性的夫妻,所以我和lawrence本来想申请也没办法。好在我因为职业的关系,在人工生殖中心那里有些人脉,他们才破例让我们做。」
「咦。可是,呃,我不太懂,雄性只有。精子不是吗?那雌性那部分。」
「对,所以必须用到该名代理孕母的卵子,体外受精後再放回孕母子宫著床。这是代理孕母的一种型态,一般夫妻当妻的卵子有问题时,就会采取这种方式。虽然不需要经过性交的程序,但很多人觉得形同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生小孩,所以争议很大。」
我听得半懂半不懂,只觉得这是离我很遥远的世界,但不知为何又有些感慨。
「哈。你一定觉得我们很蠢吧!上帝明明安排好由雄性和雌性交配,就能生出爱的结晶,但是人类如此妄自尊大,竟然做出这种完全违反自然的事情,只为了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vincent苦笑著说。
我沉默下来。人类确实做了很多很多违逆自然法则的事,这也是我如此讨厌同类的地方,但是先天不足的人,真的就该顺从命运吗?
vincent忽然从木椿上站起来,把画板重新背在身上,然後转向我。「我想再往里面走一走,陪我散步一段?」
「咦,可是我还要找john。」
「可以吧,可以陪我吧?拜托,我跟营区的路不熟。」他开始泪眼盈眶。
「。好吧。」
我和他踩著初夏新长的绿草,在逐渐移动的光影间散步,林子里有条简单的石子步道,所以虽然昨夜微雨,地面有点泥泞,可是并不难走。john似乎也没在树林里,我忽然想到johnny,早知道就带他一起来了,和灰狼一起晨间散步一定很不错。
不过vincent先生的咳嗽又严重起来,我想起男孩曾说过他身体不好,不会是得了肺炎之类的病吧!但vincent似乎完全不在意,走到半路又和我聊了起来。
「其实morris一直和laorris从三岁开始,就和lawrence到处找动物画,那时候真的很愉快。」
我想起那男孩在我翻译雀鹰的话时,露出的灿烂笑容。vincent继续说,
「他是个很早熟的孩子,平常也很照顾我。不过他好像不认为我是他爸爸,从来不肯叫我老爸,也难怪,毕竟对这麽小的孩子而言,两个爸爸有点奇怪吧!哈哈。」vincent摸著头,我觉得他语气里有些许落寞:
「morris很像lawrence,都是能干又有主见的男孩子,我就完全不行了。」vincent低著头,大概是看我一直沉默不语,他连忙又说:
「不好意思,这些话题很无聊吧?你和你爸的感情那麽好,应该没这种问题。」
「啊,john不是我爸,他只是我的监护人而已。」我赶快说。
「监护人?」vincent看起来十分惊讶:「那你的父母。」
「好像是死了吧,天知道。我和john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过是他抚养我长大。」
他听完我的话,似乎很感兴趣地看著我。半晌才点头:「原来是这样。」他顿了一下,又说:
「laorris还会把他藏到袋子里,一起去看歌剧之类的东西。一人一鹰感情很好。」
原来那只雀鹰的戏剧癖是这样来的。
「害死?」我问道。不过vincent还来不及回答,我怀里的雀鹰忽然咻地一声飞了起来,飞到半空中又後继无力,碰地一声坠到树林里,把枝叶撞得漫天乱飞,我连忙跑过去把他捡起来,质问他说:「喂,不是说机密任务不能发出声音吗?你怎麽违约?」
「机密任务?喔,小女子什麽都不知道,小女子纯洁可爱什麽都会做,请不要伤害我也不要强奸我!」
「。。」morris平常都让他看什麽样的连续剧?
我听到背後传来呻吟,vincent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好像被乱飞的树枝打伤了,手指滴著血,我赶忙过去帮忙:「vincent先生,你还好吧?」
「不,先不要过来。」没想到他竟然阻止我,「先不要过来。比较好。」
我一头雾水地愣在那,vincent比平常冷静地站直起身,从口袋里拿出白布一类的东西,迅速地包扎了伤口。然後对我微微一笑:「这样就没问题了,抱歉吓到了你。」
「啊,不会。」
「虽然这一点血是没什麽关系,不过我怕你事後想起来会觉得恐怖,所以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vincent说。我一脸问号地看著他,他好像终於下定了决定,看著我说道,「我的伴侣,就是lawrence,他是死於hiv病毒。」
我一时反应不来。「hiv?啊。就是那个aid。」
「嗯,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称aids。」vincent用近乎专业的口吻说道,对於夺走他一生挚爱的病因,他冷静的不像平常的他,我本来以为他会哭哭啼啼,但是他没有,连一点泪光都看不到。
「难道说,vincent先生已经被他感染。」
「不,正好相反。」vincent紧紧地抱著手中的画板,
「是我传染给他的。」
我呆了呆,虽然我对 aids不太了解,但因为这个病相当有名,因此多多少少会听到一些传闻。例如不可以和aids病患共用牙刷啦、aids的感染者在车站拿针头乱戳人啦,或是毒品使用者因为共用针头而连续感染,总之都是些不好的传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同性恋者和aids的关系,有人说aids是神为了惩罚同性恋者而创造的病。
「你一定在想说,像我这样的人,会得这种病也不意外吧!」vinent对我笑了笑,我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他看著我,表情忽然苦涩起来:
「不过很遗憾地,我并不是因为性交行为而感染,而是因为输血。」
「输血?」
「是的,六年前的耶诞节我出了车祸,被送到医院急诊室,伤本身是不致命,但医院误用了未检验的血液替我输血。等到我伤好回家後,才辗转收到通知,我使用的血液疑似感染了hiv病毒,要我到医院复检。当时这个消息对我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检查出来结果是阳性,医院当时赔偿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但有什麽用?」
vincent抿了抿唇,带著苦笑的神情微瞥过头,或松或紧地捏著拳头,
「其实输血感染是机率很小、但也最不幸的例子,因为aids的空窗期长,有时候就算检验也检验不出来。而因为我刚好是同性恋者,所以大部分人听到我感染了hiv,都是一副『啊我就说嘛,这是迟早的事。』不会有任何同情。确定感染之後,医院也把我免职了,毕竟就算实际上危险不大,院方也不可能让aids患者进开刀房。」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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