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非常有收获,回家后,在日记里面细致地记录下来。
蒙马特最高处海拔一百三十米,以圣心修道院建筑为地标,所以有高地之称。蒙马特对于恒棠来说,就像是穆斯林朝拜圣地麦加一般,有某种神圣感觉。长久以来,蒙马特就是波希米亚流浪艺术家的家园。这儿小街陋巷的,让人正好可以先隐蔽光辉,熔铸锐气,最适合正在成型中的艺术家聚居。他们在这里磨炼技巧,锻炼思想,锤炼本领,像小鸟儿在巢中先猛扑打翅膀,再跃跃欲试,展翅欲飞。最后,他们一个个冲天而去,只在蒙马特留下了他们早年的脚印,以及怀才不遇的喟叹。所以,蒙马特是永远年轻的,因为她有无限的培养欲和创造力;蒙马特又永远微笑着,因为她送出了许多天才的孩子,是他们后来染红了巴黎艺术的天穹。这里的一条台阶,德加可能就在那儿蹲着,正抓住一位走过的女人画他初期的素描;那边小街旁有一块石头,莫第里亚尼也许曾经在上面坐着,给匆匆忙忙的行人画速写,随后,以五分钱的低廉价格,就卖出了无比优美的杰作;劳特累克一定经常跛着腿打这儿走过,因为,“红磨房”也就在这里;凡·高还在这附近住过两年,勤奋,发狂,思索,作画,可命运比莫第里亚尼还糟糕。凡·高的作品秉性乖戾,要等他本人死后作品才会复活,一翻身就站起来,马上直冲云霄而去。这些画家呀!他们有时纠缠不休,有时却温顺婉柔,有时高歌狂放,得趁他们的性子和情绪。蒙马特有自己的禀赋,始终如一。不论是晴空万里,或者秋雨空濛,蒙马特都有自己特有的韵律,一以贯之。艺术、美、思想、情调和才能,是蒙马特顺手就发给游客的宣传册子。这一切一切,构成了蒙马特雄浑而奇崛的性格……
《花妖》28(2)
这天,恒棠乘公交车到高地东南角的“斯丹寇克路”下车,走在周围的碎石小路上。周围有卖三明治的,刚刚煮出来的浇头暖香扑鼻,他不禁也买了一个,边走边吃起来。这时,向正北望去,就是那平常洁白庄严秀媚的圣心修道院。今天恒棠心情好而舒放,所以,连圣心也积极配合,看起来就活像一尊巨型的大奶油蛋糕了。不过,恒棠今天却不同往日,不是向诱人馋涎欲滴的蛋糕走去,而是朝着西北方向爬坡。因为他的目的地蒙马特公墓,正是在那个方位。爬坡他并不感到吃力。抗战当中,全家逃难到重庆,跟这儿简直一模一样。正如山城重庆是建在群山上,蒙马特高地是在小丘上。在这种地方上坡下坡,叫人频频想到中国古人的诗句:“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忽悠,天真无邪,把整个蓝天白云都包容在里头,呈现出一团妩媚柔美的光亮。她那眼睛反衬出了一条真理,同她相比,别个女人的大眼睛全都像没有家具的房间,大而无当。在那双眼睛里面,人们可以看到一片青色的梦,正在诞生而又跃跃欲动的梦,早已破灭却在慢慢复苏的梦。
她那鼻子也有特色。中国人的鼻子最不容易伺候,不是流于平塌,端出一双大而扁的鼻孔,就是鼻子尖儿太大太肉,走两个极端。她的鼻子却是两全其美,在上部是高高挺挺瘦瘦的,在下方却特意生出了一小团儿肉鼓鼓的鼻翼,鼻孔也就显得像一双黑黑的、深不可测的珠子了。这样一来,那鼻子就无论从哪个方向都好看了。厚生想起来了,据说老乔教授曾经引用过一句某法国哲学家说的话,说尤物的鼻子如果增一分,或减一寸,也许整个世界就不再是这个样儿了。哲学家原来是讲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的,现在正可以用到这个卖菜女身上。
真正美妙的却是她的嘴唇,单单上下几条曲线就非常姣美。不同的曲线像化学作用那么合成,合成了轮廓的肉嘟嘟,色彩的湿油油。好像随时会吐出一丝丝甜蜜,不管是气息,还是话语。
她的头发也很别致,前面留着刘海,上面随意挽成一个大发髻,蓬松有致。因为天气关系,头上束着一条洗得发白的头巾。在下巴下面、胸口上面,索性顺势打成了一个蝴蝶结。好看的还有两个耳朵,戴着像指环那样的圆耳环,小得不能再小。也许,要说特别的宝物,还得算上那双手儿,却是白白胖胖的,根根手指都圆鼓鼓的。乍一看,会以为是富家小姐的纤纤素手,不应该是长在她身上……
乔厚生不假思索马上断定,她就是他曾经多次看到的那位姑娘,那位喂猫喂狗,同时也喂过人的姑娘。
她居然出现在这么一个地方,真是太不相称了,造化也太作弄人了。
她却自顾自举着菜篮子,姗姗地走回她的摊子。厚生就远远地看着她。
终于,他向她的方向走过去。跟着,他又再走近了一点。
其实,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卖菜姑娘,就坐在那里。说她美丽啦、妩媚啦什么的,根本不能给她的卖菜生涯灌溉施肥,增加利益。美,硬软不吃、特立独行地陈列展示在那里。她五官的硬件生得非常美,表情的软件也长得特别俏,那更是交响乐里调度各种美丽进行演奏的指挥体系。她的眼睛不但好看,还特别会说话。述说着的是一篇抒情诗,一场精彩电影,一个热气腾腾的绮梦。她一低下眼皮,那浓密的睫毛就矫健地遮覆上来,既遮挡防止着人们炽热的眼光,又生怕那美目自己会悄悄流泻什么春光。她的嘴唇上面飘着一片诱人的霞光,好像就等着什么天外来的亲热狎昵,会突然在那上面降临停泊。耳朵轮廓通透柔美,连带着那耳环也沾了光。那只是普通泛黄的一种耳环,戴在别人耳朵上,一定写成大大的俗气两个字。在她那儿,就欢唱起风光旖旎,搅动起风情万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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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妖》29(2)
看啊!她坐在哪里,美就坐在那里。一派幽深的淡雅,一种清淡的无聊,一阵熏风的细雨,一团撩人的思绪。
她四周的摆设却只有蔬菜: 一堆芹菜,几根大葱,一团米苋,还有红红的萝卜,青青的黄瓜,绿绿的豌豆,紫紫的茄子……总之,所有应时的菜蔬,她这儿都有。她的菜同别人不同,都放在一只只塑料格子里边,整整齐齐;有一两样蔬菜塑料格子不够,她就放在泡沫塑料的盒子里,端端正正。
仔细看,她那乌黑光鲜的鬓角间还插着一小朵花儿。
她美,也爱美。
美也爱她!她坐在那里,美也就坐在那里;美本来静穆安详。只当有顾客来的时候,她才站起高挑苗条挺秀丰满的身躯。她那摊头上没有什么现代化设备,只用最古老的计量工具: 秤一杆。别怕秤古老,美也同样古老,甚至更为古老。
她在给一位幸福的顾客称蓊菜。她把秤杆举得高高的,秤杆秤砣都一齐高高地欢蹦乱跳。穿过晃动可以看到她的胸脯,也是高高的,像她那些熟透的瓜果那么饱满丰厚。她那只拿秤杆儿的手儿,还翘着兰花指头儿。那简朴常见的模样儿,也一下子变成了美的注解。一种朴素、刚健、坚挺的美!
“一块五毛一斤,一斤四两半,一共两块二毛。就算你两块!”
她飞快地说,漂亮的脸蛋儿干净得很,没有任何其他的附加表情。那表情纯美耐看。厚生怎么看也不够。
画家厚生有点恍惚起来,她怎么能算得那么快?她说话的语流有如天河涓涓,算术的微妙精确在铿锵和鸣,像一阵带着花香鸟语的春风,飒飒飒飒地吹过去。
“为什么你的蓊菜要一块五?人家只要一块钱就卖嘛。”
“老板呀!货色不一样呀。我的蓊菜全挑的嫩头,老板你看!”
她并不很急,只是款款地回答。她还随时点缀上这里少有的礼貌用语,好像在这大好的明媚的小阳春光之下,她一时感到无聊,要找个人说个话儿散散心似的。
她说的是一口山东话,胶东方言吧。那儿的话好听,软和的文气,拌着清脆的稚气。每一个词儿,在吐出来之前,都在嘴巴里经过一番腾挪、几下捣鼓,方才出场。不是说出来,而是滚出来的。有些词儿说起来,就像是还没有学会讲话的小孩子。于是,话语也就那么同小孩子一样,稚气好玩,活泼可爱。
那蓊菜的确都是挑选出来的嫩头。挑剩下的,他们留着自己吃,或者减价出卖。原来,她给猫儿,狗儿,要饭的人儿,就是这些菜哩。
那男子终于给说服,买了。于是又来了一个,要买冬瓜。
她拿起摊子上的一把刀,缓缓地,慢慢地,咔嚓一声,就整整齐齐地切下了一大片冬瓜。
雪亮雪亮的一把砍刀!
她用这把雪亮的砍刀来砍冬瓜。她,抡起这把贼亮贼亮的砍刀,向那块傻头傻脑的冬瓜砍下去。
那种干脆却舒缓的动作,那片轻松又优雅的力量,那阵柔媚还刚健的情调。
这些厚生都喜欢看。
她的摊头上蔬菜虽然很多,唯一能够同她本人相得益彰的,要数那雪白带点儿乳黄的菜花。菜花让厚实的宽悠活物……
画面上,就这么平白无故多了这么一只猫儿,怎么也挥洒不去。
一切闲人有个特技,就是鼻子特灵,眼睛贼尖。画家厚生终于给发现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画的是啥人?”
“难看死喽!哟!赤膊格(的)。难看死喽!难看死喽!”
“喂!喂!快来看啊!画图画哪!哪能不穿衣裳格哪?”
“格叫做裸体画!吃稀!侬忽懂!(傻瓜!你不懂!)”
“侬自家忽懂!洋盘(傻瓜)!”
“侬洋盘!”
“侬憨大(傻瓜)!”
“侬洋盘侬洋盘!”
“侬憨大侬憨大!”
……
从一间小屋子里踱出几个人来。屋门旁边挂着块牌子,上写“幸运路菜场经营管理处”。大牌子边上,还贴了一张四四方方的小纸条,写的是“机关重地,闲人莫入”。看来,这些人就是这菜场管理机关的人员了。他们也有一天的常规工作,那就是蜷缩在菜场大门旁的小屋子里。那小屋里面放着一张破桌子,破桌子上有一台更破的电子秤。小小的玻璃窗子旁边,贴着一张给吹掉或撕掉了一半的纸头。看得清楚,上面曾经写过“公平秤”三个字。管理员们隔着窄小的玻璃窗,看着来往的人。看看,议论议论,再瞧瞧,再说道说道,直到其中一位小打一个哈欠,于是,其他人也跟着大打一堆哈欠。
“哪能勒拿(怎么在)小菜场画起图来了?侬看侬画个啥!去!去!去!”
首先上来的男人这么说。
他面孔焦黄,尖下巴,吊眼睛,整个脸形看起来像一个畚箕一样,呈一个向里凹进去的弧形。这个人说话的时候眼睛不停往上翻,畚箕脸就直接朝说话对象操过来,好像要像铲车一样把对方操起来。同时,他还叉出五根手指头,前端根根黑糊糊的。
“为什么不能画?哪一条法令规定这里不能画图?”
厚生说道,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一边笔不停挥。
他并不示弱,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示弱就等于是自杀。
“勿(不)要妨碍阿拉(我们)做生意!”再一个管理员说。
厚生闷头作画,头也不抬地说:“我没有妨害任何人做生意!也没有违反什么法令!”
“啥末事(什么话)?啥末事?阿拉格(的)闲话就是法令!”另一个管理员说。
“此地阿拉讲了算!侬晓得(吗)?”第四个管理员说。
厚生不理会他们,还是抓紧时间,又画了最后两笔。
《花妖》30(2)
“要画倒也可以,管理费缴上来!”第五个管理员说。
厚生要想再分辨,不能示弱嘛。不过,又转念想了一想,毕竟寡不敌众。而且,这是愚昧无知的众。
“要是从前,要拿伊(他)扭送到派出所去!”
厚生怏怏地走了,一步一回头。
“我看,伊是想吃迭个(这个)女人豆腐!哈哈!想吃豆腐!哈哈!”
众管理员说,呵呵呵呵笑了。
群众也跟着说,呵呵呵呵笑了。
天地一笼统也跟着,呵呵呵呵呵呵笑了。
贫穷使人无知,无知让人软弱,软弱叫人故作强大。
有人说,贫穷的定义就是选择机会很少,没有选择就等于选择最自然、最原始的状态: 愚昧!
愚昧啊!
厚生听那个抢了自己老婆的迈可说过一些话。愚昧是一个社会最具暴力的因素,又像出水痘似的,任何国家都难以避免。科学文化发达如美国,也有过愚昧时代。那时,好多美国人都把愚昧看成一面光荣的旗帜: they condemn everything they dont understand——他们诅咒一切他们不懂的东西!
他们诅咒一切他们自己不懂的东西!
他要诅咒一切都不懂的他们!回到家里,厚生对着那幅素描出神,那画儿因为众人的愚昧而功败垂成。百无聊赖中他打开了电视机,巧了,正好有“美国国家地理”的电视节目……
他喜欢独行侠的故事。他觉得自己也像是一个独行侠。他像卡夫卡和村上春树的小说人物那么孤独,无妻无子,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戚朋友……
除了那位面目不清的朋友!
除了那位还没有见过面的乔恒棠老教授!
他孤独,他也欣赏孤独,他不愿意被强迫着进入别人的生活韵律中去。
厚生从小就是个独行侠,孤独是他的营养品,独行是他的生长剂……
……在神秘的非洲,有一条名字叫“独行侠”的雄花豹。雄花豹踽踽独行,单身游荡,就博得了这个名声。独行侠是一条名叫木木的母豹生的。说到独行侠的爸爸,他可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见妈妈谈起过。也许,他压根儿就没有爸爸。
有一天,花豹独行侠感到自己长大了,真的成了独行侠了。他独自游荡在草原山丘,用尿液粪便标志自己的领地,自由地捕食猎物。他充分地享受着自由,十足地品味着单身。也许,有一天也会结交一位像妈妈那么美丽的母豹子,生养出一头像他一样健壮的小豹子。
为了争夺猎物,鬣狗成了独行侠的死敌。双方的交战规则是几十万年一贯制,最后花豹必须妥协。食肉动物里头,花豹是规规矩矩的杀手,是生产者,其它好多动物都是机会主义者,是剥削者。说到鬣狗,因为长相难看,行为委琐,就显得更可鄙。花豹必须千辛万苦地捕猎,结局却被迫要同无赖们分享成果,草原法则就是这样。妈妈教会了独行侠行为准则,豹子必须老老实实去捕杀羚羊,不得投机取巧。可是,独行侠一杀死猎物,鬣狗就来了。鬣狗是结帮拉派的动物,要么不来,一来就是一大群,他们是武装到牙齿的群氓。一头鬣狗上来,偷偷咬下一块肉就开溜,乘着独行侠去驱赶时,另一头会偷偷从侧面再咬一口……对付堂堂正正的羚羊,独行侠有的是堂堂正正的办法;对付狡猾的无赖,独行侠毫无计策。最后,独行侠只好把沉重的猎物拖到树上。这是妈妈教会他的最后一招。鬣狗马上聚会到树底下来,狂吠着,扒搔着,摇撼着,并且发出呜呜呜的叫声,挥不去,甩不掉,吓不走。独行侠一不小心,猎物就会掉下来,鬣狗就一拥而上。羚羊的皮肉给撕扯得格格作响,独行侠的牙齿也咬得格格作响,结果是苦劳成果顿时化为乌有。
独行侠是草原上的绅士。绅士的特点是认输,而且不喜欢纠缠。绅士对暂时的失败有一种宽厚的坦然。弱肉强食就是粗糙原始的霸权理论。一边是光明正大的豁达,一边是阴谋诡计的侥幸,后者要比前者强大。在一个刚刚脱离蛮荒的转型社会,前者的发育培植需要更加强大的东西来灌溉施肥,那就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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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妖》30(3)
厚生也就是一头独行侠。不过,同非洲花豹独行侠相比,他的胆略和勇气,他的自主和执著,他的毅力和顽强,还小得多,要弱得多。
特别,只有在人群中,他才能够品尝自己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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