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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一塌糊涂|作者:paula888|分类:辣文肉文|更新:2025-05-11 23:36:45|下载:一塌糊涂TXT下载
  出租司机问我:〃去哪儿?〃

  我说:〃我不知道。〃

  出租司机冲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

  我说:〃我也不认识她。〃

  〃那你们怎么在一块儿啊?〃

  没办法,我走到后座门口,深吸一口气,探身进去,把刘琴的小背包拿下来,打开,翻找她钱包,里面除了300块钱外,什么也没有,背包里有一个小化妆包,一串钥匙,一小盒纸巾,一个没电的手机,没有任何东西说明她住在哪里。我只能再次叫她。

  刘琴睁开眼睛,但不说话,然后又闭上。这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十分不耐烦,骂骂咧咧地叫我们下去,我只好把刘琴拖到车外,放到路边,把她的后背靠在一根电线杆上。我坐在她身边,点燃了一支烟。

  半天,凉风一吹,刘琴醒来,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说:〃我想上厕所。〃

  我点点头,恳切地说:〃去吧。〃

  〃可是,厕所呢?〃

  〃我不知道。〃

  〃这是哪儿?〃

  〃东直门。〃

  〃我刚才是不是睡着了?〃

  〃你喝醉了。〃

  〃是吗?〃

  〃是。〃

  她打了个哈欠:〃几点了?〃

  〃不知道。〃

  她站起来,开始向两边张望,辨认方向,然后说:〃厕所在那边……我先去一趟。〃

  她说着便向马路对面走去,一辆出租车〃吱〃地一声紧急刹住,传来司机的叫喊:〃不要命啦!〃

  刘琴犹豫了一下,像是没听见,她绕过出租车,接着往前走。看到这里,我也只好跟上,本来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刘琴身边,她说:〃我没事儿,你回家吧。〃

  我灵机一动:〃要不要喝点热茶,醒醒酒……上完厕所以后。〃

  她点点头:〃好吧,你在这儿等我。〃

  〃我也去,……去男厕所。〃

  21

  在一个小饭馆喝茶的时候,刘琴不看我,歪着头,像是在想着什么。

  我要了一碗汤面,刘琴说她也想吃,于是我又要了一碗。饭馆墙边儿有个洗脸池,刘琴去洗了脸,回来用餐巾纸擦净。

  〃你脸上有个小白点儿。〃我说。

  〃是吗?在哪儿?〃

  〃左边。〃

  她用手摸左边的脸,手指恰恰从纸屑边上划过,没擦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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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节:一塌糊涂(13)

  〃还在吗?〃

  〃还在。〃

  她又擦,终于擦掉了,边擦边自言自语:〃我刚才一定很丢人。〃

  汤面上来了,我们分头吃,彼此默默无言。

  吃完面,刘琴出了一层细细的汗,脸色也好看起来,眼珠比起刚才来,转动得更加灵活,精神也好多了。

  〃你叫什么?〃

  〃周文。〃

  〃周文,听说过,你认识老牛吗?〃

  〃就是他介绍我们认识的,……不过你都忘了。〃

  〃我喝醉了。〃

  我点上一支烟。

  〃老牛呢?〃

  〃他也喝醉了,他叫我送你回家,可我不知道你家在哪儿。〃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问我:〃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四。〃

  〃真快,一个星期了。〃

  〃什么?〃

  〃没什么。〃

  我叫服务员结了账,然后对她说:〃你能自己回家吗?〃

  她像醒过来似的说:〃能……谢谢你啊……〃

  我们一同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饭馆,来到街边,我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她好像也一样,几次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她说:〃以后再见。〃

  我点点头。

  一辆出租车驶来,我拦住,拉开车门,让她先上,不料她执意不肯。

  我站在车门边儿,向她问道:〃你住哪儿?要是顺路我带你一段儿。〃

  〃我……你先走吧……我还想再呆会儿,头疼。〃

  〃我不着急,没事儿。〃

  〃我也没事儿。〃

  〃你先走吧。〃

  〃还是你先走。〃

  〃那么……〃我拉开车门,刚要钻进出租车,她忽然问我:〃你一个人住?〃

  〃是。〃

  我看着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她左看右看了一刻,对我说:〃我去你那儿睡一觉方便吗?〃

  我看看她:〃没问题。〃

  〃那谢谢你。〃

  她钻进汽车,我也坐了进去,汽车开动了。

  〃我昨天就喝醉了,醒来已经是中午,我还以为是晚上。〃

  少顷,见我不说话,她又说:〃前天也是,大前天也是……〃

  风吹得我有点难受,我把挡风玻璃摇上。

  〃再往前一天也是,再往前一天也是……我醉了一个星期了。〃

  出租车往前开了不到5分钟,她又睡着了,睡着睡着,一歪,靠在我身上。

  22

  到了我家,我放了热水,问她洗不洗澡,她说不洗,我就自己进去洗了一个澡,出来时惊奇地发现她在看电视。

  我用一块干毛巾擦着头发,她说:〃我也想洗澡,你有多余的衫衣吗?〃

  我到衣柜里找了一件印着约翰·列侬头像的t恤,走到她身边递给她,她接过去走进了洗手间。水声响起以后,她把门打开一条缝,探出头来,头发湿漉漉的:〃帮我拿一下我的包行吗?我要里面的一瓶药。〃她一指自己的脖子,〃我脖子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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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节:一塌糊涂(14)

  我拿了她的包递给她,她伸出一条光光的胳膊接住,拿了进去。我走到床边,躺下,拿起遥控板换着频道看电视。一会儿门开了,她出来,穿着我的t恤衫,光着两条腿,手里拎着自己的内裤:〃我把内裤洗了,有衣架吗?〃

  〃在阳台。〃

  她去了阳台,回来后坐到床沿上。

  〃我里面什么也没有穿。〃她对我一笑。

  我点点头,差点说出〃那太好了〃之类的话,但我说出口的却是:〃要不,你睡沙发吧,我的沙发太小,我睡不下,我给你找条毯子。〃

  我起身要去给她找毯子,她拉住我。

  她看看我:〃除了我男朋友,我从没跟别人睡过觉。〃

  说罢,把t恤脱掉,冲着我:〃你该不会把我推一边去吧?〃

  〃一会儿你乱喊的时候,该不会喊你男朋友的名字吧?〃我开着玩笑,强自镇定地说。

  〃我从来不喊,一次也没喊过。〃她钻进被子,用后背对着我。

  我看到她的肩部不知为什么抖了起来,像是感到冷似的。

  23

  我与她开始乱搞的时候,天已有点亮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自始至终闭着眼睛,除了喘息,没有一点别的声音。事后,她掀开被子,往我的下面看了一眼,又把被子盖上,说:〃原来所有的男人全是一样的。〃

  24

  我第一次醒来时是中午11点,刘琴还在我身边睡着,她用后背冲着我,我起来喝了口水,然后继续睡。再次醒来时,刘琴已经不见了,阳台上她的内裤也不见了,我的t恤衫被团成一团儿,扔在沙发上。我看一看表,正是下午3点,这时电话响了,我接起,是老牛的声音:〃哥们儿昨天夜里喝多了,一直睡到现在,刚才梦见你把刘琴操了。〃

  〃真奇怪,〃我说,〃我是把她操了。〃

  〃操得怎么样?〃

  〃有点尴尬。〃

  〃跟你说件事儿吧……前天夜里哥们去jj,蹦迪的时候有一姑娘老跟我照眼儿,我把她嗅回家,操完之后,我还想呢,这才叫艳遇呢!不料她穿上衣服,张口就管我要一1500……我与她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她800。我光着屁股,从地板上捡起裤子,从裤兜里拿出钱包,从里面数钱给她的时候,不由得想到……这才叫尴尬呢!〃

  25

  关于刘琴,现在就说到这里,我们该回到迪厅了。

  忽然间,我发现在人丛中走来走去的刘琴,和一个男的一起,径直向我走来,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坐在我后面的一张桌子边。虽然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但我却感到浑身不自在。我迅速喝完手上的饮料,又下意识地四下张望,我看到小春他们还在跳舞。我站起来,走到吧台边上,坐到一个高凳上,要了一杯红酒,一口气喝下去,这才感觉好点儿。我想,我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很好笑,因为自始至终,我都慌慌张张的,不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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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节:一塌糊涂(15)

  26

  有时候,出于某种不好的预感,我就会忽然慌手慌脚,在迪厅里碰见刘琴,就使我变成了那个样子。其实就是相互认出,我估计,我们至多也不过打声招呼,最多再加上几句漫无边际的对话,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预感到,我们只要相互认出,我就会出现那种不自在的感觉,然而为了躲避那种感觉,我却落入了另一个陷阱,即,那种不自在的感觉已随着我的行动提前到来,倒不如干脆过去打声招呼……奇怪的是,对于我,如果遇到无话可说的旧日情人,这种情况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简直防不胜防,这便是艳遇的恶果之一。

  27

  所谓艳遇,从我与老牛的经验看来,无非就是一次尴尬的经历,你本来只想从一个姑娘身上找点乐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烦,可实际上,却往往很难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快乐往往是一种对未来的愿望,而你对未来的愿望是什么呢?无非是想尽快逃离罢了,因此,在整个艳遇的过程中,你一直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你对未来没有期许,因此无法从中获得快乐,你会感到十分别扭,进而尴尬,直至认识到,这比花钱买笑更为没劲。

  28

  小春在吧台边找到我,说他们跳累了,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不知道,两个姑娘也没主意,最后,小春说:〃去你那儿看录像吧!〃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我家。小春要看那盘老掉牙的《美国往事》,我便给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听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过,每句台词都听过无数遍,因此,大概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由于这点本事,我便被强拉硬扯,担任翻译。……这样干的结果是,小春不断地向我问这问那,看得津津有味,两个姑娘却兴味索然,一言不发,昏昏欲睡。

  顺便提一句,小春有个特点,就是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看着看着,便可达到忘我的境地。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总是把我塞进他的汽车,逼着我东跑西颠,借来艺术电影供其欣赏,直至搞得我对这类电影彻底失去兴趣方才罢休。

  不久,黄黄站起来,说她看累了,进入外屋,顺便把我也叫了出去。看来,菲菲一定事先嘱咐过她什么,于是,我到外屋与黄黄聊天。小春从艺术中蓦然惊醒,他出来上了趟厕所,回去时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因此,在我那套两居室中,就出现了十分理想的情况,我与小春各自与一个姑娘单独相处。他的条件更为有利,因为看录像,早把灯关了,而我虽然与黄黄坐在一片光明中,却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与黄黄聊了两句方才发现,她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并且十分严肃。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种姑娘,因为我讨姑娘喜欢就那么几招,开玩笑啦,贫嘴啦,最早还玩过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后就不灵了。也就是说,面对黄黄这类姑娘,我便会像黔驴一样感到技穷,因为她们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么好玩的事儿啦,荤笑话啦)根本派不上用场,我想她听得惯的话是诸如:〃咱俩交个朋友吧……你嫁给我吧……我一定永远好好待你〃之类,而我又实在拉不下脸来说这些厚颜无耻的谎话。因此,我和黄黄说过几句便干耗上了,但我们俩都没感到有什么别扭,相反,我们倒一齐竖起耳朵,仔细谛听里面的动静,那意思分明是说,我们俩真够高尚的,给小春和菲菲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是,他们究竟在里面干什么呢?门关得严严的,一切都无从得知,我们两个牺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对方身上,竟没有察觉出这样一言不发地干坐着有多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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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节:一塌糊涂(16)

  29

  多无聊!当我一个人在星际漫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无聊的情况,解脱的办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颗蓝宝石戴在手指上,无聊的时候,我就猜测宇宙间的黑暗是什么?我会被什么东西化为乌有?另一个我是谁?他是否存在?我的灵魂何时学会舞蹈,并轻轻伸出一只脚?……我放上一张唱片,音乐为我描绘出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音乐,热情的,冷漠的,紧张的,随意的。音乐与心有关,心是什么?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颗果核?一团呼啸而过的粒子?心,我有吗?一颗心,在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个姑娘的身边,在灯下,我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听我的音乐,她听她的。一段音乐,便把我与她分成两个事物,她的音乐,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凉,她面无表情,我们在等待着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物,彼此默默无言。黄黄的脸冲向一边,我冲向另一边,我们坐着,听着我刚刚播放的唱片……海顿的大提琴协奏曲,听完第一首,再听第二首,没有第三首第四首第五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流传下来。这是两百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了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harbeth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交代清楚就会这样。

  30

  门开了,小春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四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四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春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春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前,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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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节:一塌糊涂(17)

  31

  关于名著的话题我再补充两句,不然认真的读者会以为我在这里是洋洋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代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暗淡,我没有希望,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写作的。我想,这么说明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当然,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啰里啰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所谓也因此,〃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而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们含糊混乱的昏话确实叫我讨厌,其程度绝不亚于我对黑格尔的讨厌程度。黑格尔那个骗子横行了一个时代,以至于很多笨蛋从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诸如〃无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类的玄学感悟,还称他为哲学家,真是令人扫兴!在我眼里,黑格尔是个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喜欢不懂装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学家这一称呼毫无关系。他的言论为何能够时髦真是德国人应该好好想想的问题,我是说,号称会思想的德国人,在黑格尔问题上把他们的轻信狂妄暴露无遗,凭着这一点,要是我想挣他们钱的话,那么写上两本天书叫他们对我顶礼膜拜那就不成问题。在我看来,与他同时代并开过对台课的叔本华算个哲学家还差不多,叔本华的写作也是面对存在,他在涉及难以表达的事物时,懂得机智地使用比喻,说明哲学家的头脑比文学家要清楚得多,因为比喻至少能让人看懂。

  ◇book。hqdoor◇欢◇迎访◇问◇

  第18节:一塌糊涂(18)

  另外,我说读者无知并非出于恶意或贬意,我认为这纯粹是比较贴切的描述。我不认为无知是错误,我自己就很无知,我无知我也要把我的无知诚实地公布出来,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认为,比起诚实的无知来,不懂装懂更不自然,尽管不懂装懂是个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永久时尚,一直受到人类莫名其妙的由衷爱戴。

  据说发现并承认无知始于苏格拉底,因此,他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分子。承认无知是对知识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来衡量,这离知识分子还相距甚远。在我眼里,世上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可惜,在人世间找到他并向他打听一些情况的门路至今还没被发现,人们只是发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种迹象,比如还未被发现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类,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这件事上,人类至今尚无丝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顿之类的人就会早早自杀,这样就会省去很多东猜西猜的麻烦,……明话直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个人既想做个知识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独自悄悄摸索。我认为我找到一些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然而我遇到的问题说来十分不幸,与那些在神农架找到几个野人脚印儿的人遇到的问题如出一辙:脚印是有了,但那脚印是真是假却无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无从谈起。在我不耐烦的时候,我也图过侥幸,琢磨过通过自杀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对此我曾反复权衡,最后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认为有关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辈的说法太像是个谣言,太不可信,因为从古至今,尽管上帝的假使者满天飞,却没有一个人设法真的带信回来确认这件事。

  这些都是不得不说而又不吐不快的离题话。

  32

  下面接着我的叙述。

  于是,1996年,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可能成为名著的书。我开始写,可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电话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告诉别人,我没事儿,一点事儿也没有。等我不再打电话了,我就点起一支烟来,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会使用五笔字型打字法打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个人告诉我打些什么。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像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叨唠,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我希望他说,现在这本名著写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后消失不见。问题是,今天这个人不在,我会五笔字型也没有用,我坐在那里,开始时手脚乱动,后来一切趋于静止,我面对电脑,陷入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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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节:一塌糊涂(19)

  我说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来原本是为了躲他们的。

  33

  但是,我仍然要面对写作,面对自己给自己找的工作。来到东高地,把自己关进斗室之中,我非要写出一些什么,尽管我图轻松,我怕困难,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点微末行当干好。我的虚荣心、好胜心及侥幸心驱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奖我就干劲倍增。

  关于写作,话题其实很多,它的原因,它的过程,它的结果,它的性质,它的内容,它的内含,它的外延,它的对象,它的范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它的意义;作为一种迷信,它的影响,等等。还有诸多〃为什么〃之类,我相信,数也数不完,我要是从头写起,那么,一本笑话集锦便会从容诞生。

  在这里,我只想说,人类具有记录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据说人的前身,那些长毛未褪的古猿,时常在游手好闲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写写画画,这就是写作的前身。因此,写作,作为一个事物,就这么存在下来了。如果一个弹球上的细菌也会写上两笔,并建立一个图书馆,我想,人类大概会说这是一个笑柄。奇怪的是,轮到人自己,态度便有了改变,他们自豪地把那些毫无意义的胡写乱画说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艺术〃,并以自己现在仍会信笔涂鸦为荣。对于这种态度,我也有不解之处,他们为什么不拿起一块古猿的粪便而沾沾自喜呢?他们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在现代仍能像古猿一样自如排便感到骄傲。当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为止。

  34

  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性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会凭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19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的《知识分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的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慰。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来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虹←桥书←吧←bsp;第20节:一塌糊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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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爱写作,写了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认为这是我的个人爱好。根据我的人生经验,我认为,一般来讲,人应当为他们的爱好付出代价,而不是得到好处,如果一个人因为他的爱好得到好处,那么我只能说这个人十分幸运。搞艺术的老祖宗是那些过着饥寒交迫生活的吟游诗人,他们往往十分质朴,给人说上一段书,讨几口残羹剩饭便能满足,而现代吟游诗人就油滑多了。他们的油滑之处在于,他们先来一段讲演,说什么人的生活应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并自行规定,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这段讲演的可恶之处在于,首先,他们把他们的爱好推及别人;其次,他们竟然把他们的爱好置于别人的之上。事实上,这种骗术即使算不上无耻也十分无聊,因为这种对生活的二分法本来就十分不客观,是对擅长动脑筋的人的一种优待,因为话语权掌握在擅长动脑筋的人手里,他们会对此大加利用。……这是人性中邪恶的一面,在这种言论之下,总体上看,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被无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真的就那么有价值吗?我看这是个问题。

  精神生活优越论的基础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笔时间与资本的投入,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谓能有精神生活可过的人,非但不感激他们的运气,反而变本加厉地想把他们的教育培训费当做一笔无形资产,大加利用,一副以一当十的架势……这里面最可气的就数所谓搞文化、搞艺术的,他们脑子最不好使,培训费最低,得利最大,却闹腾得最厉害。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得应付十分枯燥艰难的练习与训练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实际,而一个搞文化的,训练本身就十分轻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乐趣,又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只是空对空地胡说一气,但即使这样他们也牢骚满腹。想想看,一个商人,再怎么样也十分繁忙,因为要处理大量细枝末节,难得有搞文化、搞艺术的人的那份轻松,但商人却没有那种不自重的抱怨,更没有那种与〃肮脏的钱〃相对应的〃肮脏的文化〃来突出自己,贬低别人。看看18世纪末的维也纳吧,十分吝啬的犹太商人用他们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来帮助文化,让老百姓在剧场里得到乐趣,这种情况你在搞文化的人身上根本看不见一点影子……以我个人的经验,我看一本数学书的时间往往超过看10本思想书或20本文化书或30本小说的时间,而且费的劲更不可相提并论,但我很少见数学家指责别人不懂数学,而文人嘲笑别人没文化的现象却很常见。这一事实有时令我十分生气,因此,每当看到有人出来酸溜溜地指责什么物欲横流我就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在说,为什么物质没往我身上多流流呀!

  bsp;第21节:一塌糊涂(21)

  我深信,文学艺术的价值远不像现在标出的市价那样高,科学家在追求事物的确定性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要远远超过漫无边际的插科打诨、胡说八道所付出的劳动,即使是体力劳动者的简单重复劳动也要比什么笔耕不辍来得辛苦。我在写作时,一想到要在大太阳下耕种田地就心惊胆战,一想到写一本数学书、物理书就备感力不从心,而要是写点什么别的,就觉得轻松得多。不是吹牛,就我这水平,我还真看不上诸如小说之类的东西,什么《飘》呀、《情人》呀,在我看来,易如反掌!我甚至觉得太低级,《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城堡》之类也只是稍有难度,莎士比亚的剧本对演员来讲如同基督徒的《圣经》,在我眼里却是英国的琼瑶电视剧,只不过他比琼瑶更成功而已。电影剧本完全是瞎胡闹,除了塔尔科夫斯基、伯格曼与费里尼那样的剧本值得一写以外,我还真找不着可写的东西,就这些破玩意儿还被搞电影的吹得事儿事儿的,其实只不过有点文学性而已。胡编乱造、故弄玄虚、胡来一气方面,再也没有比那些被称为〃大师〃的人更叫我讨厌的了。据我所知,只有搞气功、魔术一类的家伙们才彼此互称〃大师〃,目的看来是想在民间挂靠〃师级干部〃这一级别。我很想写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谓知识书,题目都拟好了,诸如《加权资本与知识》、《单交还是乱交》、《谎言与历史》、《家政学与文化场》、《离散人类学》、《人口密度与文化》之类,给人类的文化迷雾之中再添新雾,但我很为这种行为感到不安,这种漫谈式的知识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这里面没有什么是确定的,由于它不确定,知识的意义便禁不住解构,于是,真诚的人便无意中与无耻之徒串通一气,在人类通向真相的道路上无恶不作、胡作非为。可是,有什么能制止住这种没有价值的行为吗?在我看来,由于人具有热爱谎言的天性,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终于使追求真相变成一种为世俗生活所耻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为。我对此种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时,我随手翻翻《性史》之类的书,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盗名书写出来,同时还学福柯摆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兴地喊:〃看哪,他们叫我大师!我把他们都蒙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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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我不想蒙倒谁,我也不想搞自我欺骗,我也写作,我用别人的作品给自己解闷。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我的作品也给别人解解闷,我不想极不正当地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描绘得冠冕堂皇,我犯不着。我争取与愚蠢和哗众取宠划清界限,我还要点面子,不想掀开被子让别人看我如何手淫。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做得出来就敢说出来,我不怕语言的残酷无情,我也不在乎是否能在道德上获得成功,我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自己在胡写乱画,不着边际,可我就这么点能力。我自认为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有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情感方式与生活习性,我用不着害怕失去什么,我原本就什么也没有。我轻装上阵,无所畏惧,我的笔也不是我的武器,我的笔坏了我会寻找别的饭碗。我当然也像大家一样,在人世间挑挑拣拣,尽量找又轻松报酬又高的工作,找上了我就尽情地享受,找不上我也没办法。要是找不着好活儿我也许会撑上那么一阵子,撑不住了我也不会土崩瓦解,我会退而求其次,我相信我能对付着把日子过下去,这方面我像大家一样是行家里手……在这个人口如此众多的星球上,我只是沧海一粟,伴随着潮起潮落混我的日子。1997年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当然,1997年,这个有意思的年份,也送给我一份大礼,那是嗡嗡,叫我现在想想便觉得难受的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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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节:一塌糊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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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故事距嗡嗡还有些遥远,现在嗡嗡还未与我熟识,她还未与我说过几句话,还未爬到我的身边,还未在我身边安静地睡下。嗡嗡一个人睡在她自己的床上,有几个布娃娃陪伴着她,她现在与两个刚刚毕业的舞蹈演员住在一间9平米的临时宿舍里。那是一间歌舞团提供的小平房,花100块钱就能收拾得可以住人。嗡嗡有自己的简易衣柜,折开来能随手提走,里面装着她心爱的不值钱的衣裙,最贵的是一条花了300元买的名牌lee cooper牛仔短裤,她穿着有点小,但由于太贵了,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吸一口气穿在身上。她还有一床被子,是远在云南的妈妈做的,还有蚊帐,还有洗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还有一包廉价化妆品,嗡嗡用它来马马虎虎地描眉画眼,对付她很不喜欢的各种演出。嗡嗡还有一个小箱子,几本相册,里面的相片记录了她17岁的人生。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从地下室搬到剧院后,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