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也许,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当然包括漂亮的女读者,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我不想让他们受到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然而,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对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方面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又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常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映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的变换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并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欢◇迎访◇问◇bsp;第2节:一塌糊涂(2)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道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这对我至今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的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作时,我相信叙述。
我别无它法,只能相信,而且这的确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在从事写作,如果不相信叙述,那么,我便无法下笔。但有一点我是确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不相信叙述,那个时候,我便不写,与朋友打麻将,坐酒吧,驾车兜风,或者,吃饭。
如今是我相信的时候,甚至是迷信的时候,我坐在电脑前,敲击键盘,开始写作。一个字又一个字,我写下它们,并且确信,这些连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种意思,也就是说,代表某种意义。通过这些遮盖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够重现或者谈论某个人,某种情感,某些回忆,某些包含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我有可能建立起一种形式,透过这种形式,我可以对〃存在〃这件事说三道四,但也仅此而已,我无法回答任何具体的提问,比如,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相信也没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边,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个说出时间二字的人也许在告诉另一个人〃太阳在移动,虽然很慢〃。但在我看来,他谈的不是什么时间,而是运动,但是,关于运动呢?很多问题便到此为止。
算了,还是谈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说,我最讨厌的方式,我是说,漫谈的方式。我可以谈我认为更可靠的东西,我见过的人、我们之间的谈话之类,我不能保证我谈得准确,也不能保证我的谈话成功,但我会尽力。我不知道人生应当如何,却知道人生很难谈论。过一天算一天,肌肉变成脂肪,皮肤渐渐失去光泽,坏习惯不仅无法改掉而且与日俱增,坏念头无法消除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变小,自以为是,虚荣心增加,……如果说到成长、进步、解放之类的东西,不知这些算不算?
§虹§桥书§吧§bsp;第3节:一塌糊涂(3)
我承认,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尽力在里面讲出一些信息,但是,作为序言,它七拼八凑,一塌糊涂,还是到此为止吧。
1
我知道,别的不行,但说到〃我错了〃的故事,谁都可以讲上一箩筐,讲法虽然不同,内容却千篇一律,无论是害人的忏悔型,还是害己的后悔型,两样都叫我讨厌,在我看来,前者厚颜无耻,后者假模假式。但在我的生活里,确实出过很多差错,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来讲这些差错,我确实不知道。
2
青春岁月一去不返对于我是有些标志的,即使把性欲减退忽略掉也不行,对肥胖贪吃视而不见仍然不行,忘掉过去的阅读趣味也还是办不到,总之,青春岁月的确有些标志,虽然我说不清这些标志是什么、在哪里。我只隐隐感到,人生的一个阶段在某一时刻忽然间就不见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进入中年,还可以尽情享受苦闷和空虚,可以与疾病作斗争,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达克普隆,见到漂亮姑娘少惹为妙,写剧本要多要钱,读不费力的书一定是在消磨时光,等等。我相信,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对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龙虾,发现大口地吃虾肉也不过如此。第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起一天读完可笑的黑格尔之后,自己是如何变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间便发现除了意识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觉。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与我看到的一样吗?也许一样,也许不一样,大地、山脉、星星,都是想象的产物。走到街上,看见人群,我认为他们像鬼魂一样令我着迷,他们的幻影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诸如此类的感受往后还会再有吗?还有什么东西会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还会加快吗?我的脸还会因为羞愧而变红吗?看到可怜的人被折磨至死,眼泪还会夺眶而出吗?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我还会感到自己很渺小吗?射精的一瞬,还会有那种妙处无穷的体会吗?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因为重复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出于习惯,我也许还会有条件反射似的动作,也许还会脸红,会心跳,会掉下不值钱的眼泪,但我知道,那是条件反射,虽然我有意识地不肯承认,那也没用,我的铁石心肠和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了的。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想,我也许用不着再欺骗自己了。
3
于是,我想到了嗡嗡。她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种方式,在人世间与我取得联系,告诉了我所有与我有关的事。
当然,这些事情令我倒胃,厌恶得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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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一塌糊涂(4)
我的意思是说,作为上帝的使者,嗡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专门指出我是一个多么无药可救的浑蛋。
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双翅膀挂在身后,会飞,还会跳舞,还会感到委屈,还会撒娇。她是在17岁的生日后不久与我相识的,那时候,她长得极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却没有蒙娜丽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会在嘴角露出那么一种狗屁不通的所谓〃神秘的微笑〃来。在我看来,嗡嗡有肉有血,时常害羞,细腰长腿,发际还飘动着一根根柔软的毫毛,一望便知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现在是1999年8月。7月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北京气温连创历史新高,公共汽车内温度达65摄氏度,叫人怀疑下车后的乘客能否有运气回家,然而司机没有出错更应视为奇迹;一种叫空调扇的东西满街流行,据说它可以把温度降低三四摄氏度,供那些没钱买空调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个北京最忙的电话在供电局,报告断电的消息此起彼伏,抢修队完全无法满足人民的要求。按照电视上的宣传,美国热死67人,中国的行情当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调运行正常,但从出门后走入汽车到把汽车冷气开足这三分钟却让我数次热伤风。那十几天过后,北京的树依然很绿,街上仍然布满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见底,而煤气照有,按下开关,电灯应声而亮,水管中仍有自来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少许炊烟照常冒出。也就是说,北京终不愧是历史名城,再次稳健地经受住了老天爷的考验,我是说,这里万古不变,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须多言。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开始运笔如飞,巧舌如簧,勾画有关我、有关嗡嗡的故事。当然,我只是陷入对文字的迷信,试图通过文字叙述而已。
6
说实话,嗡嗡,唉,刚见到她时,我没想到以后她会如此可爱,这是所有事情中唯一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一件,也就是说,我在不该犯错的地方犯了错。直到现在,我还认为,我的错误无法原谅,因为那是以后错误的起因,当然,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是我的特长,但这次却叫我异常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三年前。
7
三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五百年,变成知识分子,我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了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8
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性交,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这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虹§桥§书§吧§bsp;第5节:一塌糊涂(5)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了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在地下室,小春认识那里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在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歌舞团是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的。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9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这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于是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了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十七八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的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是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代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10
→虹→桥→书→吧→bsp;第6节:一塌糊涂(6)
(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行径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身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是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要少得多。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统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端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甚至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了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着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他找菲菲去了。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理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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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一塌糊涂(7)
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
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12
回家时,坐在小春的车里,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
我说:〃不用,真的不用。〃
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13
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四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四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四个人来到了我家。
14
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亲切地与我叙旧,我在东高地也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分到一套住房,房子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了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这里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我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bsp;第8节:一塌糊涂(8)
小说的进展极其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都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的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在拙劣,到现在那些符号竟像某种密码一样无法读懂,不然,它们便会成为铁证,……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们足以证明我从小便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小流氓。
16
再次言归正传。
菲菲喝着茶,津津有味地给我与小春讲她们班的情况,什么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谁谁谁是哪儿人啦,有什么特点啦……对于这些信息,我与小春听得极不耐烦,但还是坚持了下来。后来,菲菲讲起了每个女孩的恋爱史。她只顾说得痛快,不料听的人却十分生气,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菲菲讲的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与小春听来,完全是一个个〃色狼历险记〃,我们气的是,为什么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们?当然,另一个情况也应该交代清楚,那就是,为什么一个班十几个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没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问题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没想过,我是说,一般来讲,男孩挑女孩大概总是从最好看的挑起。
这些情况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为什么气急败坏了吧?
17
对于我与小春来讲,菲菲的话里包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从菲菲嘴里出来是一个〃意思〃,到了我和小春头脑中,却变成了另一个〃意思〃。这足以证明,语言是一个非常不可靠的东西,这个结论可以用来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过语言做点什么,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说,我们女孩都家在外地,刚到舞院的时候,才十二三岁,什么人都不认识,每天练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还哭,我们也没什么钱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们都没去过;过了一年,我们认识了一些外面的人,他们请我们吃饭,带我们去玩,慢慢地,我们对北京就熟悉了。
←虹←桥书←吧←bsp;第9节:一塌糊涂(9)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了这样一个〃意思〃:妈的,她们刚到一年,就有一帮禽兽动手去嗅她们了!也不想想,她们才十三四岁,还请她们吃饭,带她们玩!真不要脸!
小春问:〃你们是怎么认识外边人的?〃
菲菲说:〃开始认识一个人,那个人有很多朋友,然后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了这个〃意思〃,即,那帮孙子的方式也像我们俩一样……小春通过开小卖部的大兵认识了菲菲和嗡嗡,然后又把两人介绍给我。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也包含着许多令我与小春迷惑不解的问题,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们俩一样,在得到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伤和气?
小春问:〃后来呢?〃
菲菲说:〃我们班从舞院附中毕业后,大部分人直接分到了团里,只有几个女生考上了大专。后来我们一总结,才发现考上大专的女生都有一个特点。〃
小春问:〃什么特点?〃
菲菲说:〃凡是考上大专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问:〃你们俩为什么不考啊?〃
菲菲说:〃我们哪儿交得起那么多学费啊!再说,学了也没用。〃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这里变成了这样一个〃意思〃:原来这些学舞蹈的姑娘这么小就什么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点的,还得替她们出学费!
18
就这样,小春与菲菲聊着天,一个居心叵测,一个天真无邪。我和嗡嗡坐在一旁听着。菲菲讲了很多事情,虽然杂七杂八,有用的东西不多,但我想,对小春来讲足够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没问题。
19
没过几天,小春再次约菲菲出来玩,这回菲菲和一个叫黄黄的姑娘来了。黄黄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诸如白皙苗条之类的优点以外,还具有一些东北姑娘的优点,我是说,性感丰满。小春特意告诉我,她有一个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说,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我却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说,我对他找来的姑娘总是挑挑拣拣,所想的姑娘全都远在天边,而黄黄却近在眼前,只需征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对一个新认识的姑娘为所欲为当然叫我很高兴,但是还得征求人家的同意,这可就难了,因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还好说,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吗?……我对自取其辱不感兴趣,因此,结识黄黄就成了这样一件事,为了高兴,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险……很多人都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是一笔好买卖,但我不这么看,这其中涉及一个因素,用数学上的一个词表达,叫做概率,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简直不可能!我可以把从小到大认识的姑娘列出来,作为分母,能让我为所欲为的那一个作为分子,我告诉你这个分数值是多少……用极限的观点看,趋近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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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一塌糊涂(10)
然而,我还是跟着小春一起出发了。我们先请两个姑娘吃饭,然后与她们一起去位于亚运村的东方一号迪厅蹦迪。之所以去东方一号,是因为当时我妹妹在一家报纸做事,手里有北京所有迪厅的免费门票,于是,小春就问我要走,然后逛遍了所有的迪厅,最后,他说,最好的是东方一号。
说起东方一号,我个人也认为那是一个很好的迪厅,空间大,音乐时髦,表演时间长,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点问题。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户都有一个门牌号码,而一号专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厕所,因此,我每次听到东方一号时,头脑中的反应便是〃东方大厕所〃。由于有着这种不幸的记忆,我一进到迪厅里面,就仿佛闻见一股厕所专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种廉价香水的味道,而指那种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带着这种感觉,我很难在舞池里使劲运动,大口呼吸。
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个吧台上,点燃一支烟,边吸烟边喝可口可乐。
从我的视线看去,小春、菲菲和黄黄三个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为舞蹈演员,菲菲和黄黄一点都不像,两人不知为什么,几乎没什么动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随着音乐略略摆动上身,而且眼睛东瞧西看,不知在寻找什么。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边上有个细高挑儿,穿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毛衣,跳得很起劲,我可以看到她的脸。那张脸在灯光下出奇的漂亮,在众多跳舞的人中显得很突出,突然,我认出了她,但一时之间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我把头转向四周,竟然发现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个甚至馋得张开了嘴……真是一脸傻相!我想到自己竟与这种人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简直就没有任何可看的东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个姑娘,还好,她刚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两个人亲昵地离去,我迅速向周围扫视,发现看客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这时,小春他们回来了,他们喝了点饮料,音乐正放到〃宠物店男孩〃所唱的《go bsp;〃一起跳吧?〃小春对我说。
我说:〃你们先玩你们的。〃
于是,他们又去跳了。
接着,我忽然又在人丛中看到了刚才那个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时,我也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刘琴。
20
刘琴与我有些渊源,我不得不介绍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我的小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特别讨厌混乱的小说,那种小说犹如抒情诗,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令人头晕目眩。我认为混乱说轻了是轻率与不负责任的产物,说重了就是作者的脑子进水了,不够清醒,那样的作者能有运气找到同样不够清醒的读者,完全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解之谜,很长时间以来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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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一塌糊涂(11)
长着一张小狐狸脸儿的刘琴曾与我有过一次鱼水之欢,那是半年前她发现自己的男友另有所爱的时候。在那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谈过的那种迷信……她认为如果她自己不与别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会跟别的姑娘上床。当然,她男友的行为使她终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却意外地因为她转变观念而交了好运。那是在一个聚会上,我和朋友老牛与一帮不太认识的人坐在一个饭馆里,老牛先小声地介绍了一下她的事迹,然后大声地介绍我们相识。她当时拿着一个大号扎啤酒杯大叫:〃我怎么喝不醉呀?这是什么酒呀……都五扎了!〃
我对身边的老牛说:〃你看,喝晕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气的!〃
没想到这句话竟传到了刘琴耳中。
她转过头来,盯着我说:〃你是谁?〃
我说:〃不是刚刚介绍完吗……〃
她说:〃介绍了那么多人,我哪儿记得住?〃
我说:〃记不住就算了。〃
她说:〃你刚才说什么?〃
我用同情而礼貌的口气说:〃我说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话了。〃
她却用无情且无礼的口气反问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由于她大叫大嚷,半桌的人都把脸转向我们。大家知道,刘琴脾气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无事生非,大闹一场,有这种好戏可看,他们当然绝不放过。
我见势不妙,想走,却被坐我旁边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别别别啊,人家姑娘问你话呢,别走别走。〃
他伸过头去,对刘琴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刘琴对老牛说:〃他议论我是什么意思?我跟他有什么关系?〃
老牛扭过头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儿的样子。
事已至此,我也只得强充硬汉了。我放大声音,为的是让在座的其他人都能听见,我说:〃有关系啊……〃
〃什么关系?〃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的,脸上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
我说:〃我可以帮她啊。〃
〃你帮谁啊?〃刘琴问道。
〃帮你啊……〃
〃帮什么?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能帮我什么?〃
〃一起报复你男朋友呗。〃
〃报复什么?〃
忽然,大家哄堂大笑起来,大笑声中,刘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声掉到桌上,人却出溜到了桌下,等人把她拉出来才发现,她已吐得满地都是。
聚会照常进行,被横放在三把椅子上的刘琴呼呼大睡。那天不知为什么,大家闹得很晚,夜里3点钟才散去。临散前,大家开始相互询问是谁把刘琴叫来的,不幸的是,没人承认,及至问到最有可能的老颓,他咕哝了一声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觑,吐一吐舌头,看来,送人的任务最终落到我们头上了。
◇欢◇迎访◇问◇book。hqdoor◇
第12节:一塌糊涂(12)
我们一人一个,连哄带说,把老颓和刘琴分别弄到了两辆出租车上,我钻进老颓坐的出租车,老牛一把抓住我:〃别啊,我送老颓吧,我们顺路,那刘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
〃我不认识她家,也不认识她。〃
〃那不管。〃
说罢,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车,自己强行坐了进去,然后一溜烟跑了。
我来到刘琴坐的出租车边,打开门,推刘琴:〃哎,你醒醒……〃
刘琴推了我一把,往后座一倒,睡着了。
出租司机问我:〃去哪儿?〃
我说:〃我不知道。〃
出租司机冲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
我说:〃我也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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