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我读过的书,应该比你多那么一点点吧?”
巫晓寒撅撅嘴,纠正了自己此前的说法:“好吧,算我说错。应该这么说,你也读《圣经》啊?”
沈惜老实承认:“只是翻过两遍,记得一些片段而已。”
“好吧……”巫晓寒也没真把沈惜究竟读没读过《圣经》的事放在心上,她此刻想的是另一码事,“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对我说,祝贺我旧人去了,心结解了,所以……”
“嗯?”沈惜有些发懵。“旧人去了,心结解了”这八个字怎么听怎么耳熟,但他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巫晓寒做出一个很不爽的表情:“你都忘了?”
“你在说什么?”
“哼!男人啊!都是这个样子!”巫晓寒大失所望,“真是不可信赖啊!什么承诺都能抛到脑后,连你都这样!”
沈惜一头雾水:“姐姐,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哼!不说了!老娘要唱歌!去,过去帮老娘点歌!”离了婚的巫晓寒仿佛一夜之间从人妻人母回归到了青春正盛时的大小姐时代,使足了脾气。
“好嘞,姐姐您想唱些什么呀?今天就咱们俩人,您唱个痛快,我给您伺候着!”沈惜倒也凑趣。
巫晓寒满意地点点头:“乖!伺候得好!姐姐给你吃糖!”
她唱的第一首歌是许茹芸的《破晓》。
“忘了时间,忘了人会改变;忘了亏欠,忘了梦只剩一瞬间。看你还肯依恋,我也舍得沦陷。对你已无语言,一心想搁浅。关上门窗,锁住长夜漫漫。陪你一段,却赔上我一生遗憾。无力爱到永远,至少留住缠绵。不懂爱情,有那么多苦难……”
巫晓寒从小就是文艺骨干,能歌善舞。这首歌她唱得动情。从沈惜坐的位置回看,巫晓寒神情淡然,看上去只是特别认真在唱歌,像在缓缓讲述自己的心情。但她此刻心底究竟在想些什么,就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我爱你到明天,从此不再相见。任誓言,一千遍、一万遍,一千年、一万年,牵绊我,不能如愿。我爱你到明天,不留一句怨言。任昨天,心再痛,爱再甜,风再冷,人再远,任一切如云烟,我也心甘情愿。留你到破晓,决心把你忘掉。夜夜盼你到,比心死还煎熬。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听到最后一段,沈惜耳边像响起一声沉重的叹息。
“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三十岁的人,听到这段歌词,总会比十几岁的小孩更有感触。
巫晓寒一口气唱了四首歌,和《破晓》基本都是同类型歌曲。沈惜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无论巫晓寒现在对周旻究竟还抱有什么样的感情,毕竟他们之间有过十多年的感情和五年的婚姻。无论她性情多么洒脱,刚离婚没几天,总不能指望她马上就在ktv开唱《嘻唰唰》。
所以沈惜只是静静坐在一旁,每当巫晓寒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便轻轻鼓掌。
巫晓寒总是展颜一笑。
唱得累了,巫晓寒终于放下话筒,靠在沙发背上休息。沈惜为她点了杯果汁,但她还是给自己倒了杯酒,和果汁换着喝。
歇了一小会,巫晓寒仰起身,对沈惜说:“我不大会唱男人的歌。你会唱《命悬一线》吗?我想你唱给我听。”
“啊?”沈惜有些为难,“歌我倒不算陌生,可是这歌有点偏门,这儿不一定有。”
巫晓寒十分执着:“那不管。我很想听这首歌。你唱给我听嘛!机子里没有,你就清唱啊!”
不太习惯拒绝巫晓寒的沈惜只好在点唱机里搜找,居然还真让他找到了这首原创歌手河图的《命悬一线》。这首歌他不算很熟,但总算听过很多遍,歌曲本身并没有什么难度,唱起来倒也还顺口。
其实,不用唱,他也明白巫晓寒为什么想听这首歌。毕竟这首歌的歌词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巫晓寒现在对爱情的看法。
“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投入热恋。有人反复说着誓言,用力相信信念,离去时却仓促像一阵烟。世界从来没有所谓永远,一切愈美也就愈会变。快门企图凝固时间,不知举止肤浅,谁能够把幸福存进相片。一刻高山一刻深渊,陌路同途并肩沦陷,从开始之后到结束之前。什么操控种种收拢成掌中的线,让所有表情都映射终点。有人曾沿着世界绕几圈,最完美飞机舷窗中的侧脸。在云端回忆过一生画面,到最后哭泣在坠毁的一瞬间。有人曾站在金字塔高点,最廉价数不清妒忌与羡艳。走过了这段万人簇拥路,逃不过墓碑下那孤独的长眠……”
进入间奏前,沈惜回头看了眼巫晓寒。见她盯着屏幕上的字幕,嘴唇微微开闭,喃喃地跟唱。
“……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证明永远。有人追过岁岁年年,谨记约定时限,转身后却忘了如何思念。一刻海水一刻火焰,陌路同途并肩沦陷,从开始之后到结束之前。什么操控种种收拢成掌中的线,让所有表情都映射终点。一句话从生涩说到熟练,台风雨造访了风球第几遍。总有人情愿去吞下谎言,看不到甘甜后要背负的锁链。一首歌从深情唱到敷衍,坏掉的卡带它倒不回从前。总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高架桥依然喧嚣着蔓延,摩天楼分割天空视线。人群中匆匆陌生眉眼,依然各怀心愿,在一无所知时彼此擦肩。”
“唉,‘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什么样的经验,让人写出这样的歌词!沈惜,好像有句话叫什么……情义千斤不如……不如什么?”
沈惜苦笑:“你还真是什么话都听过。是‘情义千斤,不如胸脯四两’。”
“对!对!就是这句!”巫晓寒把手中的酒杯拍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自己本就丰满,被束身连衣裙紧紧包裹,曲线愈发明显的胸部,“我这里应该不止四两吧?你说我这又有情义,又有胸脯,为什么还是这么失败?”
沈惜支着下巴,若有所思:“爱情这东西,没道理可讲的。纯洁温柔如奥黛丽·赫本,一生结过三次婚。艳美聪慧如伊丽莎白·泰勒,甚至结过八次婚,有七个丈夫……”
“结八次婚,七个丈夫?”巫晓寒好奇地插嘴。
“是啊,她和理查德·伯顿结婚、离婚、复婚、又离婚,所以算结两次婚,但只是同一个丈夫。像她们这样的,你说她们是少情义?还是少胸脯呢?或者是少地位,还是少头脑呢?婚姻还不是一样分分合合的?哪有那么多道理可讲?”
巫晓寒淡淡地笑,无言地摇头。
“所以,爱情这种事,有时候只需要经历,不需要思考。因为思考需要遵循逻辑,而爱情,没有逻辑可言。来,我给你唱首歌。”
“好啊!”巫晓寒鼓掌。
沈惜找出黄舒骏的《恋爱症候群》,开始放出前奏。
“关于恋爱症候群的发生原因,至今仍然是最大的一个谜……”
这首歌沈惜唱过很多遍,哪怕它号称是史上歌词最长的中文歌曲,他也唱得十分熟练,甚至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看屏幕上的歌词。
“……不管你同不同意,自古到今许多例子证明,恋爱不但是一种病态,它还可能是一种变态。一般发病后的初期反应,会开始改变一些生活习性,洗澡洗得特别干净,刷牙刷得特别用力,半夜里突然爬起来弹钢琴。有人每天站在阳台对路人傻笑,有人突然疯疯癫癫突然很安静,有人一脸痴呆对着镜子咬着指甲打喷嚏,有人对小狗骂三字经……”
“……随着病情越来越变本加厉,人会变得格外敏感勇敢和恶心。写的说的唱的都像天才诗人一般才华洋溢,愈肉麻愈觉得有趣。有人恋爱之后每天躲在厕所哭泣,有人开记者会宣布恋爱的消息,有人总是喜欢两个人躲在黑漆漆的地方,像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每天忙着找人算命,挖空心思改变自己配合对方的习性,把每天都当作纪念日,把自己当作纪念品……”
“……经过一段轰轰烈烈热恋时期,不久就会开始渐渐痊愈。两人开始互相厌倦互相攻击对方缺点。所有甜言蜜语都随风而去,然后开始从错觉和误解中清醒。惊讶自己为何如此不聪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不顾父母朋友姐妹兄弟,开始感到后悔不已。然后开始感到疲惫沉闷气喘心悸牙痛头痛梦呓,然后是精神不济瞳孔放大脾气暴躁四肢麻痹,终于受不了要分离……”
巫晓寒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歌,但每次重听还是会忍俊不禁。
“唉,黄舒骏把恋爱说得这么麻烦,可是还是会有那么多人想要恋爱啊……真是自寻烦恼……”
沈惜很能理解巫晓寒的感慨。
“呵呵,不光是恋爱,婚姻也是一样?颠颠倒倒,纠结反复,五味俱全,不外如是。爱情中,错觉和误解其实永远都是占大头的。总会有一天,甜言蜜语会随风而去。剩下的,终归是沉淀下来的平淡。仅此而已……何必多想,徒增烦恼。”
“哎呀!高僧啊!”巫晓寒一拍巴掌,“大师真是一语惊醒梦中的我!”沈惜又翻白眼,不理她。
聊了这么一会儿,两人好像突然陷入自己的思绪中,一时无话,也都不想唱歌。沈惜把原本点好的几首歌的原声放出来,在歌声中两人静静对坐,各自喝着杯中的酒和果汁,偶尔对望,相视而笑。
听了三四首歌,巫晓寒喝完了手中那杯果汁,把空杯往桌上一放。“好了!继续唱歌!帮我点一首《泪海》。”
“你还真喜欢许茹芸,又唱她的歌?”沈惜一边碎碎地唠叨,一边乖乖帮巫晓寒点歌。
巫晓寒又连唱了三四首苦情歌,显示出了今天想要一苦到底的节奏。虽然看不出她在情绪上有什么波动,以沈惜对她的了解,也知道她不是那种动不动就悲春伤秋的性格,多唱几首这样的歌也没什么大不了,但眼见她总选这样的歌来唱,作为朋友,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抱着逗她开心的目的,沈惜抢过她手中的话筒,挑了首欢喜闹腾的《胡说胡有理》来唱。
沈惜对这首歌其实并不熟,他平时也不怎么擅长说唱,好几次进不了歌,还连着唱错词,总算靠着嘴皮子还算溜,勉强唱完了。好在这首歌原本就是靠歌词来逗巫晓寒开心的,唱得多烂关系都不大。
巫晓寒平时几乎没听过花儿乐队的歌,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这首《胡说胡有理》。听着相声包袱形式的歌词,觉得很新鲜。一开始她还只是抿着嘴笑,在听到“大家要等我说开始以后再抢答,一定要等到我的始(屎)出来再抢……明白吗”这句时,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
在听到最后一段“偏偏这时发现旁边有一个,面相凶狠的人瞪着我,一手伸进包里像是要掏家伙!小伙眼里哪能容下这个,气宇轩昂坦然自若地走过去就说:‘大哥有事您就说!’‘知道去年护城河碎尸案谁干的吗?’(‘啊?’)‘知道上月有人被打成弱智谁干的吗?’(‘啊?’)‘那前两天就你站这地方捅死一人,你应该知道谁干的吧?’(‘啊?我不知道啊,你要干什么啊?’)‘你真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啊!’)‘唉?那你还不来份法制报!’”时,巫晓寒终于完全不顾形象,哈哈大笑地滚倒在沙发上。
巫晓寒今天穿的包臀裙下摆只到膝盖,滚到在沙发上后,裙底难免会暴露在沈惜面前。两条白生生的长腿显得十分亮眼。好在包厢里灯光昏暗,裙子里的春光还不至于完全展露。沈惜即便面对着巫晓寒此刻不甚优雅的姿势,也不至于太过尴尬。
听完这首歌,巫晓寒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选歌不再一味走刚开始时的路子,紧跟着就选了首黄龄的《痒》。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爱情啊,反正有大把愚妄;来啊,流浪啊,反正有大把方向;来啊,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啊……痒……大大方方,爱上爱的表象;迂迂回回,迷上梦的孟浪。越慌越想越慌……越痒越搔越痒……”
唱得兴起,巫晓寒站起身,在屏幕前伴着歌声扭动身躯跳起舞来。她身段美妙,腰肢绵软,在灯光摇曳,明暗掩映的ktv包厢中,显得格外妖娆。
一曲唱罢,巫晓寒回眸一笑:“痒不痒?”
沈惜微微一怔,望着她刚浮现的满脸红晕和因为加速呼吸而显得急速起伏的饱满胸部,有些胸闷气短。他借着喝酒,遮掩了一下情绪。
“呵呵,你在唱这首歌,应该问你自己痒不痒吧?”
“痒啊……我就是有点痒了才唱这首歌啊!反正老娘现在单身,想痒就痒,谁也管不着啦!”
沈惜低头大口喝酒,不看巫晓寒。
巫晓寒自顾自地又点了两首快歌。包房里的气氛和此前已大不相同。
又唱得累了,巫晓寒就学着沈惜刚才的处理办法,放出歌曲原声,当作背景音乐,两个人闲坐聊天,有时又不说话,只是安静听歌。
“喂,问你个事!”巫晓寒喝完果汁完一直都在喝酒,也不知是不是微醺的缘故,言行举止都显得略有些放肆。她不怎么顾忌仪态地斜靠在沙发上,把两条腿都架在面前的矮桌上。
“姐姐您说……”
“你交新女朋友了吗?”
沈惜倒是没想到她这时会突然关心自己的感情问题。“没有……哪那么快?”
“那就是说,你和我,现在都是可怜兮兮的单身喽?”
沈惜转转眼珠:“是啊……无处收留的孤男寡女……呵呵……”
巫晓寒微笑着,像要说什么,却突然停口。
机子正在播放刘若英的《不朽》。
“我走出那扇门,又变成一个人,但我知道自己不会再转身。阳光里的灰尘,飞舞得再兴奋,也犹豫不了梦想启程。风也许太冷,心跳却像打鼓声,寒冬里奔跑热血会沸腾。不妥协的灵魂,不绝望的认真,配不配不无聊的人生。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我走进一群人,心情却像空城,他们不能理解我胆敢纯真。最微弱的星辰,在某一个清晨,将证明自己叫做永恒。朋友问恨不恨,曾让我伤痛的人,我说我有很忙碌的青春。回忆是一扇门,踏进去是荒城,跨出来视野无限延伸。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不停地走,世界就没尽头,从绿洲沙漠大海到港口,以后到底会是什么。我越来越懂,原来不朽的是,自由!”
“姚若龙的词写得真好……”不知什么时候起,巫晓寒已经重新坐得端端正正,双手拢在胸前,眼神突然变得十分温柔。
“听得懂的人才会觉得好。”沈惜补充了一句。
“沈惜!”
“嗯?”
“和我一起唱几首歌吧……”
沈惜拿起桌上的另一个麦克风。
“好啊。”
巫晓寒跑到点歌机边,认真选了好一会,终于挑出两首男女对唱的歌曲。一首是海莉·贝内特和休·格兰特合作的《waybackintolove》,也就是电影《k歌情人》的主题歌,还有一首是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他们两个一人在英国留过学,一个在澳大利亚读大学,唱起英文歌来倒是一点都不生涩,和唱中文歌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唱到“i'vebeenwatchingbutthestarsrefusetoshine(我仰望,然而繁星不愿发亮),i'vebeensearchingbutijustdon'tseethesigns(我寻觅,却看不到任何征兆)。iknonabesomethingformysoulsomebsp;但在合作唱第二首歌时,巫晓寒凝视着他的双眼,柔情万种地唱出“我对你有一点动心,不知结果是悲伤还是喜,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害怕爱过以后还要失去……人最怕就是动了情,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却陷入爱里。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也许应该放心,让爱一步步靠近。”
沈惜望着她清澈如镜,温柔似水的双眸,心头像被重锤撞击似的。
放下麦克风,两人坐回到沙发上,一时都不知说什么。
还是巫晓寒先开了口:“和你商量个事……”
沈惜毫不迟疑:“说。”
“收留我这单身女人几天,方不方便?”巫晓寒紧盯着沈惜。
沈惜微微发愣,随即若有所悟。“行啊!巫大小姐想来住,随时开口,不方便也要创造条件方便!”他的回答斩钉截铁。
巫晓寒做了个得意的鬼脸。
“那剩下的假期,我可都赖在你家了!你得想好怎么招待我哦!”
到这个阶段,唱歌其实已经尽兴。两人就此结账离开。
室外大雨如注。
还不到下午四点,天色却阴沉得像即将入夜一般。
沈惜把巫晓寒送到了她父母家楼下。她说要先回家去取些换洗衣服和个人用品,毕竟准备要在沈惜家住好几天。离婚后,巫晓寒和女儿周馨藟一直住在自己父母家里。此前她和周旻的那个家,虽然离婚后归巫晓寒所有,她还有很多东西放在那个房子里,但她以后肯定不会再回那里去住了。巫晓寒准备过段时间就把这房子卖掉。
约好一会再过来接她,沈惜驾车去了附近的超市。家中突然多出一位贵客,他开始郑重考虑晚上的菜谱。
此前好几天,沈惜一直没在家里好好做过饭。上周六是他和沈惋双胞胎姐弟共同的生日,中午在爷爷家里吃得饭,晚上则是在沈惋家里,和姐姐一家三口一起共进晚餐,三个大人坐在一起喝了点酒,不方便开车,索性在沈惋家过夜。
周日沈惜去了袁姝婵家,和她一起窝在沙发里看了一下午电影,顺便做了几次爱做的事,晚上也没回家。
国庆前两天,沈惜在书店办了一个本市知名青年作家的联合签售会,十分忙碌,更不可能回家从容吃饭。再加上王逸博头天晚上请他吃火锅,细算起来,沈惜已经有五六天的功夫没用过自家的厨房了。冰箱里好像连牛奶都没了。
巫晓寒说过剩下的国庆假期都要在他家过,那就是说还有整整三天一夜,确实应该补充一些食材,才不至于怠慢了她。总不至于叫人家陪着自己吃外卖吧?
快五点半的时候,沈惜终于载着巫晓寒回到自家别墅。他让巫晓寒随意在家里自由活动,自己一头扎进厨房,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招呼巫晓寒上餐桌。
“饿死啦!饿死啦!七点多啦!要在我爸妈家,碗都洗好了!”巫晓寒看着沈惜往来于厨房和餐桌旁,将菜一盘盘端上桌,轻轻地拍着桌子抗议玩闹着。但看她开心的笑脸,哪有半点生气的样子?
沈惜倒也不辩解,只是抱歉地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手慢!”
巫晓寒原本就只是傲娇地闹,没有真怪沈惜动作慢的意思。在他第三次从厨房端菜出来时,就闭口不言,准备吃饭了,见沈惜放下手中的菜却还不坐下,再次走向厨房,不由得有些惊讶:“还有啊?你做了多少菜啊?我们就两个人,吃不完的!”
这次,沈惜端出来一碗汤,又取出一瓶白葡萄酒,这才在桌边坐下。
餐桌上摆放的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蚝油芥兰牛肉、西芹炒百合、葱香蒸蟹和海带萝卜汤。都是些家常菜,但色泽很丰富,绿、红、白、黄、黑,搭配得煞是好看,热气蒸腾,香味扑鼻。
“哇!看不出你这么能干啊?”巫晓寒先是夹了一筷百合,塞进嘴里,还没咽下,就对着沈惜不住点头,又把筷子伸向牛肉。
“在英国,想吃好的,只能学着自己做。你难道不是这样过的?你也知道国外那些所谓的中餐馆,里面的菜究竟是什么味道。”沈惜先给巫晓寒舀了一碗汤,小心地放到她面前,又分别给自己和她倒上了两杯酒。
“那倒是。”巫晓寒深有体会地点头,“只是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搞出来的晚餐还像模像样的!我的手艺也不差哦!这样,明天我来做,让你尝尝我的本事。”
“好啊!”沈惜举杯祝酒。
巫晓寒灿烂一笑,举杯回应。
两个人一会开上几句玩笑,一会讨论某种菜式的做法,一会又说起几件小学和高中时的趣事。一顿晚饭吃得开开心心,圆圆满满。
等沈惜收拾完厨房和餐厅,巫晓寒已经洗过澡,换上一身纯黑的无袖真丝睡裙,坐在沙发上等他出来。
“要不要喝咖啡?”用最快的速度匆匆洗完澡的沈惜回到客厅,站在沙发边问巫晓寒。他很喜欢整个夜晚的气氛。
巫晓寒抬眼望着他,眼神中柔情万种,她慢慢摇着头,突然问了一句:“外面还有没有在下雨?”
“啊?”沈惜一怔。
“我想知道外面还有没有在下雨?”
沈惜走到大门边,掀起窗帘,望向窗外。
“雨很大。”
“我猜也是。室外风雨如晦,而我们刚刚享受完一顿丰盛的晚餐,洗过澡,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我怎么觉得那么幸福呢?”巫晓寒微闭双目,淡淡地感慨。
沈惜微笑不语。巫晓寒像想起了什么,突然睁开双眼:“你还记不记得?‘风雨如晦’这个成语,小学时,是你教我的。”
“是吗?”沈惜真想不起来这样一件小事了。
巫晓寒双手合十,放到唇边,微微摇头叹息。
“你看,对两个人来说,就算是一起经历的事,记忆却是不同的。我记了那么多年的事,你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沈惜在她身边不远处坐下。
巫晓寒沉默了一小会,像在想什么重要的事。沈惜也就没有开口打扰她。
“你和孙易峰现在还有联系吗?”沈惜不太理解巫晓寒为什么这时候突然提起她的高中男友。
“几乎没有联系。大学时候,有个暑假,办过一次高中同学会,见过一次。后来还办过一次同学会,那时候我在英国,没参加……”
“你没参加那次,我已经回来了,我去了。不过孙易峰那一次也没来,我没见到他。我记得,高中时候你和他也算是好朋友,为什么后来一直没联系?因为我啊?你这么有义气?”
沈惜认真地想了一下。
“可能真是因为你吧……其实你和他之间的事,发生在我们都还很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年龄,我们以为什么都懂,其实我们什么都不懂;我们以为自己最懂爱情,其实我们最不懂的就是爱情。在那个年龄段,很难说谁真的爱谁,更说不上谁辜负了谁。从理性来讲,我知道不应该因为他和你分手,就不再和他做朋友。这样好像有点幼稚。但是……这都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三十岁的我,回头看时才会说的话。在我们十八岁的时候,对于他那么无情地和你分手,我还是怪他的。”
巫晓寒歪着头,盯着沈惜的眼睛,嘴角稍稍上翘,有一丝难言的意味。
“怎么说呢?现在想想,孙易峰那时候可能很纠结。一方面他告诉自己要专心读书,备考;一方面却又难以抑制地被你吸引,希望能和你在一起。最终他没控制住自己,向你表白,还和你谈了大半年的恋爱。可是到了高三,高考的压力一大,他最终还是选择果断和你分手,全力备考。我可以理解他的压力,作为中考时的全市第三名,作为高中那几年里常年的年级第一,所有人都在说他一定会考上清华。在最关键的时候他选择集中精力,无可厚非。但是,他的选择却让一个女孩子承担了原本不需要承担的痛苦,这是我那时怎么都无法原谅他的。是他追你的,是他主动表白的,又是他二话不说毫无余地地决定分手的。在这段感情里,你什么都没有做错,相反,却付出了很多。好多次,我们学生会在放学后留下开例会,你都会呆在教室里等他,和他一起走;很多个周末,我们在学校里有活动,你会到学校里来陪他。你知道吗?孙易峰比我帅,成绩也一直都比我好一点,他足球技术比我稍差,但篮球技术比我好得不是一点半点,他有很多地方都强过我,可我从来没有羡慕嫉妒过他。只有一次,只有一次,我对他有那么一点点羡慕……”
“是吗?什么事啊?”巫晓寒大感兴趣。
“那次,你在校广播站为他放了一首刘若英的《当爱在靠近》。你在广播里没说他的名字,只说你想把这首歌送给一个人。谁都知道,那个人,是孙易峰。”
巫晓寒像是陷入多年前的回忆。
“不能说,孙易峰在那个时候坚持要和你分手,是多大的罪过。但是,我更加无法承认,他这样做是对的。时至今日,即使我能更加宽容地看待他,可我还是愿意站在你这一边。不管我们能做到多么理智,人,总还是会有立场,对吧?”
“我为孙易峰放那首歌,大概是高三刚开始的时候吧?那时候好像规定我们高三年级的播音员最多只能继续参加广播到国庆节放完假,然后就不能再参加广播站活动了。其实,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第一个学期刚到期中,孙易峰就说要和我分手。我好像还为这事请了两天假……”
“对。那时候我们说要去看你,但你把所有人都拒绝了。很多朋友都担心会不会影响到你高考的状态,但你回来上课后,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期末还考了全班第四,比我考得还好。更没想到,高三下半学期,你一边备考,一边又和周……旻谈起了恋爱。”说到最后一句时,沈惜稍有停顿,见巫晓寒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就坦然地把话说完。
“我很厉害吧?是不是很坚强啊?”
“是啊,小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其实没什么厉害的。一开始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坚强,失恋了却完全不当一回事,明明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很喜欢他的样子。很多年以后,我才找到真正的答案。”
“嗯?是什么?”
“初中的时候,有个男生追我,我告诉他,我只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再考上我最想去读的大学。高考之前,我绝不会谈恋爱。没想到,我斩钉截铁的这句话,在进入高中第一个星期的时候,就作废了。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哦?”沈惜微微一怔,巫晓寒和孙易峰是在高二时候开始恋爱的,而且一直以来大家都知道是孙易峰苦追巫晓寒的。难道那时候巫晓寒另有心上人?
“我和那个男生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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