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的英国,妓院多是属于教会、司教、领主、城市的公营事业范围,老鸨必须缴纳税金。同时对妓女实行歧视和限制,禁止妓女进教堂做礼拜,这在基督教盛行的情况下是对人的一种极大的贬压与侮辱,说明她们是“贱民”,死了也不能见上帝,同时还要搜刮她们卖皮肉的钱。还规定,除了公娼外,严禁其他人卖淫,违犯者被捉到会受很严厉的处罚。但是尽管如此,私娼仍然很多,人们可以很容易地在伦敦街头找到妓女。
在欧洲中世纪,公共澡堂是“第二妓院”,这可能是沿袭了古罗马的习俗。
在一些公共浴池常常是男女混浴的,例如苏黎世近郊有名的疗养地巴登,有公共浴池和室内浴池30多个,其中有两个是供下层平民使用,四处没有遮拦,赤身裸体的男男女女在一起混浴。
因此,在野蛮、动物性冲动极为强烈的中世纪,公共澡堂终于沦为淫荡的场所。在澡堂里,猥亵的言谈、调情、展示“维纳斯之美”、性交易比比皆是。一些妓女钻进了澡堂,因为这是拉客的最好场所,有些澡堂也提供“特殊服务”。
人如果一旦放纵自己,甚至可能比野兽还可怕。当时拉丁文学泰斗巴登牧师曾经指责说:“罗马、威尼斯、佛罗伦萨的九万居民中,有一万名是妓女。大部分的绅士都有自己的情妇,私通似乎成了家常便饭,所以整个城市就像个大妓院。”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一项古老的职业——卖淫5(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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