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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丢掉自己的女人|作者:f523551735|分类:辣文肉文|更新:2025-05-11 23:17:38|下载:丢掉自己的女人TXT下载
  作品:丢掉自己的女人

  作者:何顿

  正文

  第一章

  邓瑛只是在这半年前才对禅发生一点兴趣,而且也是受其弟弟的影响。她弟弟是位中学教师,在某中学教语文,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豆腐块块文章聊以自慰,而这些文章总是与佛教有关,比如取禅海中的一点芝麻小事或一首禅偶或一句禅言,加以自己的见解进行分析和议论。邓瑛的弟弟每次在《长沙晚报》或《三湘都市报》上发表了此类文章,总要拿给她这位当姐姐的看,以表示他又取得了一点点小成绩。邓瑛在看弟弟的文章时,渐渐对禅产生了一点兴趣,于是她于前一向弟弟满三十七岁生日那天在弟弟家拿了本《禅海珍言》。她把它放在床头柜上,和一本《读者》两本《女友》,还有几张发表了她弟弟文章的报纸放在一起,没事她便翻看一段文字,也不求什么目的,只是看看。她想一个人总要有什么寄托,精神总要有一个立足点,一个停泊的港湾,不然人就会像一只无头苍蝇在城市里乱飞,或如丢掉了舵的破船,在人海中迷失了方向。这是她在她弟弟的文章中获取的知识,她觉得这些想法是中肯的,正确的。

  这天晚上——这是三月里一个周末的晚上,白天出了整整一天太阳,太阳很温和,白亮亮的,惹人喜爱,且夹杂着草本的芬芳。回家后她发现卧室的窗台上,那盆缠绕着银灰色铁护窗的蔷薇花又开了两朵,红艳艳的,用心去嗅还能嗅到一股淡淡的清香,这让她痴迷了一气。吃过晚饭,她便躺到床上休息,边翻看着《禅海珍言》,她读到这样一段文字:有人问马祖:“何为佛?”

  马祖答:“非心非佛。”

  有人又问马祖:“老师为何又说‘即心即佛’?”

  马祖答:“那是为了哄小孩子不乱哭。”

  僧人又问:“不哭之后又怎么样?”

  马祖答:“那就是‘非心非佛’罗!”

  禅就是心,无心就是佛法,心本来是没有的……邓瑛读一遍,觉得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意思呢?“心本来是没有的”,她想,那么心又是什么东西呢?人人身上都有一颗心,怎么说“心本来是没有的”呢?她想着这些,觉得困惑。电话响了,她刚打算接,儿子已在客厅里接了,儿子对她叫道:“妈妈,你接电话,找你的。”

  她拿起了床头柜上的电话,“喂?”

  “邓姐,”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甜甜的女人声音,“我打你的手机,你的手机关了。

  我还以为你打麻将去了。你原来在屋里哦?“

  “本来别人约了我去打麻将,我觉得好累的,没去。”邓瑛说。

  “你还会有累的感觉?那简直是奇闻。”对方说。

  对方姓方,名为,比她小将近十岁,在蔡锷路开了一家美容美发中心,如今是长沙市比较有名气的女老板,长沙市的一些富婆和一些男士大多在她的青春美容美发中心办了优惠卡,一星期总要到她的中心里吹个头或做一次面部保养按摩。她是位学英语的大学毕业生,还能讲德语和日语,曾经在省电视台工作,三年前突然做起了个体户,就仿佛财神爷特别宠爱她似的,只是干了两年她就成了个百万富婆,在郊外的华侨村买了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在市内有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就像她懂三门外语一样,有三个男人围绕她转,一个丈夫和两个情人。她的人生哲学就是“抓住机遇享受生活”,她曾经宣扬说“女人活到四十岁就够了”,后来她又把年龄往后推了五岁——那可能还是为了顾及邓瑛的情绪——说“女人活到四十五岁……”她的意思是女人过了四十五岁就完蛋了。

  这就是方为在邓瑛脑海里的全部档案。邓瑛脑海里出现了方为那张长长脸上的笑容,那是一张保养得很润泽和漂亮的脸蛋,你望着她这张脸和她那双狡黠且明亮的眼睛,你还以为她只有二十岁呢。

  “你别讽刺我,”邓瑛说,“你伯我像你,我已经四十岁了。”

  “你还有五年是自己的呢,”方为在电话那头说,“出来吧,我们现在都坐在老伙计咖啡屋喝茶,志哥、小丽,还有你的大力哥也在这里喝茶。”

  志哥是方为的公开情人,是个身高一米八的青年,随便站在哪里,他总是比一般人高半个头,因而一副人高马大的保镖相,事实上他既是方为的保镖,还是方为的小车司机,他除了不跟着方为进女厕所,基本上方为到的任何地方他都能自由出入。方为的丈夫于两年前去了美国,在旧金山攻读博士学位,也就留下了一片空间让方为毫无顾忌地享用。小丽是一个大学刚毕业没几年的女孩,在一家报纸当编辑,写得一手辛辣的文章,在长沙市还有点小名气。大力是正在追求邓瑛的男人,他高挑的个儿,生一张很精神的瘦长脸,鼻若悬胆,方方的嘴唇,说话脸上总是挂着风趣的微笑,整个儿给你的第一感觉就很优秀很帅。大力比邓瑛小三岁,离了婚,但有一个读小学五年级的女儿。

  如果不是方为,她就不会认识大力,如果她那天不去方为的经理室——那是间鸽子笼大小的装修成粉红色的房间,墙上挂着名为《泉》的裸体画,与它对应的是另一幅名叫《土耳其浴室》的油画,画中好几个裸体女人坐着或躺着,看上去很不雅观——聊天,她也不可能认识大力。那是大半年前,九五年七月里一个闷热的阴天,那天她很疲劳,先一天晚上她基本上没睡觉,她被一栋宿舍的预算所纠缠,次日她又和手下的包工头一并讨论了预算和施工方案,吃过中饭她才决定去做面摩。下午要去s局办事,她不希望s局的几个男人见到她一脸憔悴的样子,她希望自己的面容姣好,尽管她明白她已快四十岁了,青春——如果还剩余了一点的话,驻留的时间也只能是残阳一片了,她努力想多挽留片刻。她走进了青春美容美发中心。那个闷热的七月的某个星期三(她能记住这个日子是她在这一天认识了大力),做面摩的女士和先生不很多,她躺在按摩床上,任美容小姐在自己脸上按摩和涂抹药物。她觉得她睡了会儿,迷迷糊糊的,并没真正睡着,只是处在一种休息的状态,当美容小姐在她脸上忙碌完后,她起身时方为走进来,两人说了几句话,方为说:“到我办公室去坐吧,喝杯茶。”

  如果不是去喝这杯茶,她当然就错过了与大力认识的机会。一家报纸上说多喝水也是女性保持皮肤姣好的途径。她走进了方为的办公室,坐下喝茶时,目光便在两幅裸体画上扫荡。她也欣赏这两幅画,女人不正是这模样吗?尤其是《泉》,形体和容貌完美得无可挑剔。但是在邓瑛看来,把这样的画挂在办公室里示人,是不是招摇了点?虽然画上没有黄色情调,问题是观者会不会有淫秽联想呢?方为说:“我喜欢,这是艺术。”

  但你能保证人人都会用一双正儿八经的眼睛去欣赏艺术?邓瑛没把这样的话说出来。喝完茶,她刚想走,听见一种有力的脚步声向楼上走来,接着门被一个高挑的男人推开了。

  “方小姐。”这个男人礼貌的神气与方为打了声招呼,迅速瞥了眼坐在《泉》下的邓瑛。

  他就是大力,穿一件银色衬衫,系一条天蓝色领带,衬衣扎在一条深灰色裤头里。

  料子很挺的裤子笔直地垂落在一双黑皮鞋上,如此装束,使他的身材显得修长且好看。

  “力哥。”方为高兴地回答他的问候。大力一笑,在沙发上坐下了。他说:“这位小姐是——”他故意把“是”字拉得很长,好让方为介绍。方为粲然一笑说:“她是邓老板,一个女强人。你生活中有几个女老板是建房子的?邓老板就是一位建筑商。”“嚯,失敬失敬。”大力站起身,伸出了他的手要同邓瑛相握。邓瑛注意到这是一双皮肤纤细的男人的手,一双白净的手,没蓄一点指甲,露出一个个光洁的粉红的手指头。而她丈夫——一个醉生梦死的男人,一双手的十个指头上都蓄着长长的指甲,且焦干的,让她讨厌。她与他握了手,出于礼节她也得握手。他握着她的手,摇了摇,那是一种表示认识了的亲昵,一张晒得黑红的长脸上布满微笑说:“认识你很愉快。”他说完这句话才松开手,重新坐到沙发上。方为说:“力哥是做人寿保险的,是一位靓哥。”

  邓瑛笑了下,她不知道方为为什么要称呼他为一位“靓哥”,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亲昵关系。她在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在邓瑛心里,方为是一个对漂亮男士有浪漫心理、甚至可以说是有入侵心理的女人,她有两个情人是公开的,也许背后还有几个“闪电”

  似的呢,准弄得清她?方为又说:“邓姐,你也可以买一份人寿保险。”她还为他拉业务呢,邓瑛想,不屑地说:“我不买。”她当时还没有这种观念,这在她眼里还是一个她不感兴趣的新生事物。方为说:“我买了一份呢,保险三十万元。”“是吗?”她表示怀疑地瞥着方为。方为有撒谎的毛病,常常用谎言搪塞她那个为她戴绿帽子的丈夫。

  她曾对邓瑛说,这种撒谎虽然不忠实,但至少是善意的。因为她不想伤害地,那是一个读书人,一个把她看得很重,但把自己的事业看得更重的傻瓜。那个傻瓜有事业心,有追求,她不想分解他的精力——她认为他必定会成为一名对人类有所贡献的学者,所以她经常用谎言埋葬他的猜疑。“你要相信我,你放心看你的书好了,谁也不可能在我心目中替代你。”她就是这样安慰她丈夫,就好像我们抚慰自己的孩子一样。“既然你丈夫那么聪明,未必就没一点察觉?”邓瑛这么问她。方为一笑,“他的聪明都用在读书上了,他可以通宵达旦地看书,但是他在做爱方面却是个傻瓜。”她说这话时脸上表情非常妖娆,让你觉得她天生丽质。她又说:“我常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他去美国的一切手续都是我跟他办的。我非常想成为他事业上的帮手,仅此而已。”

  这是一年前一个淫雨霏霏的下午,她收到她丈夫从美国寄来的信后,两人坐在一起谈论男人时,她微笑着说的话。如果不是三年前,爱美的方为开了这家美容美发店,她们就不会认识,也就不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瑛的一位女同学忽然就变得年轻了,她问其原因,才明白这位女友经常到长城宾馆去做美容,于是她也就有了也想让青春多留片刻的愿望。两年前的某一天,她抱着一丝希望地走进了青春美容美发中心,接受了她一生中第一个面部按摩,面对着镜子,她第一次觉得她的脸部比平常光泽和润湿了……

  大力那天对她表示出了一个男人的热情,“我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他说,从一只黑皮包里掏出了他的名片,双手递给了她,“小姐有名片吗?”邓瑛犹豫了下,心想有没有必要交换名片,但一种莫名的心理驱使她从手提包里拿出名片,递给了对方。大力一脸愉快地接过,捧在手上很仔细地扫一眼说:“邓小姐,你这么年轻就有一家公司,真是让我敬佩。”“你笑话我,”邓瑛说,站起了身,“我要走了,方为。我下午还要到s局办事。”“我可以跟你打电话吗?”大力一脸友善地看着她问。她忽然嗅到了从他头发上飘过来的一股好闻的鱼腥味,她说:“你想打就打吧。”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当她和丈夫,还有两个做房地产的朋友坐在华天酒家喝茶聊天时,她接到了他打给她的电话,他在手机那头问她在哪里,她说:“我在华天酒家。”

  他声音柔和地说:“是在办事还是聊天?”她说:“休息。”他说:“我来,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吧?”她本来想说“没必要”,但她忽然想起了他那双眼睛,那是双盯着你看时、目光熠熠生辉的眼睛。她还想起了他那双指甲剪得很干净的手,她讨厌丈夫的手留着那么吓人的指甲。她眼睛的余光注意到丈夫的眼光瞟着他,她淡淡地说:“你来也是白来,我不会买你的保险。”她故意把“保险”两字说得很重,让她丈夫能听见。大力在手机那头说:“我预感你会买。”她笑了笑,觉得这个男人未免太自信了。

  她瞥丈夫一眼,丈夫仍看着她,她便说:“好吧,再见。”她合上手机,丈夫问她:“谁给你打电话?”“一个推销保险的。”她不想回答的样子回答。

  十分钟后,这个推销保险的来了,穿一件短袖白衬衣,一条蓝底碎花领带垂在胸前,下身一条笔挺的深色裤,手里拎着一只黑公文包,她吃了一惊,她并没告诉他她坐在哪里,他却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他声音柔和道:“邓小姐,你好。”她的目光里感觉到她丈夫盯着这个突然而至的男人,她说:“你好。”他说:“我能坐下吗?”他瞥了眼一旁的空椅子。他坐下了,扫了眼在座的先生们,然后不慌不忙地打开包,掏出了一只文件夹,“也许我很冒昧吧?”他望一眼几位男士,他们都硬生生地盯着他,仿佛盯着一只稀有动物一样。邓瑛又闻到了他身上有一种鱼腥味,她说:“没什么。”她丈夫黑着脸问他:“你是做保险生意的?”“不是做保险生意,是做保险业务。”他解释说,“我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他从包里拿出一盒名片,扯出一张递给她丈夫。她丈夫不接,一脸不屑和不客气地指出道:“你最好走开。”“哦,那我就不打搅你们。”

  他说,将那只掏出的文件夹放进黑包里,回头瞥了眼邓瑛,“我们再联系。”说毕,他就拎着包走开了。

  那天晚上,当她和丈夫回到家里时,她非常计较丈夫对保险推销员的粗暴态度,“你显得好没修养呢你!”丈夫说:“那有什么!”

  “你当然没有什么!”她生气道,“他不是来找你,是找我。他递名片给你,你不接,你那样子好无知,你晓得不?”“无知又怎么样?”丈夫恼怒地瞪着她,“他一副大大咧咧的鳖样子坐下来,我看着就讨厌。”她睨丈夫一眼,丈夫身上有一种鸡鸭的气味,有时候没什么,有时候却很难闻,此刻就正是很难闻的时候。她不再理他了,鸡鸭的气味不断在她鼻头上萦绕,让她难受。她躺在床上看书时,脑海里居然浮现了这个名叫大力的男人递名片给她丈夫的情形,那一刻印在她脑海里了,她为他白白受了她丈夫的脸色有点难过……现在,她开着车向老伙计咖啡屋奔去。这是一辆黑亮亮的奥迪,这是她于九二年买的私车,已开了四年了,但仍保养得如新车一般。其实,她并不想拥有汽车,从节约的角度出发,打的比买私车费用要低得多,就是拿那几十万的银行利息打的也够你天天飘来飘去的了,这还可以免去一台车一年里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城市设施费、年检费、保险费和汽油费等等。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但是”)身为建筑老板,你没车就不像一个老板,而像一个打工的女崽。汽车代表一个人的“身份”和经济实力,你开着车去谈业务和没开车去谈业务,就是不一样。有车,似乎就与对方建立了一种信任度,他信赖你,于是车变成了老板们的“身份证”。她开着车上了芙蓉路,在芙蓉路上奔驰了会儿,拐上了人民路,朝前驶了几分钟,将汽车开到了老伙计咖啡屋前的人行道旁,停下。这是一幢装修得比较雅致的咖啡屋,棕色木门,花格子窗,红砖墙,有一种与大宾馆大酒店不同的情调。她推门迈进去,一眼望见方为、志哥、小丽和大力都很自在的神气坐在一起。方为叫了她一声“邓姐”,还对她做了个亲热的手势。

  那个手势在她眼里,颇为妖冶。

  她坐到一张沙发上,看着一脸男人味的志哥,又瞥了眼小丽。

  她的目光故意不看大力,但她能感觉到大力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盯着她。志哥说:“邓姐,你越来越漂亮了。”

  “邓姐是我崇拜的对象。”小丽夸张的表情说。

  方为嘻嘻一笑,“邓姐是什么人罗?”那是一种强调邓瑛很能干的语气。

  “你们没吃错药吧?”邓瑛笑笑,“拿我开心。”

  他们开了气玩笑,方为把目光落到大力身上,“大力,你怎么羞答答地不说话?”

  “你要我敢开口?”大力说,“我怕她对我发脾气。”

  邓瑛把目光落到大力身上,她发觉大力那张很帅气的瘦长脸上还残存着那天怄的气,犹如暮霭中残存着一抹残阳。三天前,两人在蝴蝶歌舞厅跳舞时,大力抛下她,去与一个穿皮夹克的漂亮小姐打招呼,两人还跳了一曲舞,接着又和那个小姐在那边阴暗的角落里坐了半个小时,这让邓瑛很生气,要不是方为和志哥也在这里,她会起身而去,留下他去与那位小姐谈个够。他走回来一笑说:“我的一个客户。”他在她身边坐下,又加了句:“她买了二十万的人寿保险。”方为望那边一眼,见那女人正把目光朝这边看,“她是搞什么的?”方为问。大力说:“她做服装生意,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

  去年很多人做服装生意都亏了,她却赚,她专做精品服饰。“”你还蛮了解她吧“

  邓瑛说。大力也许太兴奋了,也许是舞厅里的歌声和旋律占据着他的耳朵,让他一时没感觉到她话里带刺。他进一步表扬他的客户说:“她确实不错。她以前学过服装设计,还会画画……”方为一笑,她觉察到了邓瑛的不愉快,火上加油说:“那我觉得你对她蛮了解。”“哦,”他这才对他陪坐了一气的女人降下温来,“她是我的客户,仅此而已。”但这种解释是不能说服处在嫉妒中的邓瑛的,她感到自己很没面子,感到自己是被他弃在一边不理的母猴,她觉得不该来跳舞。她觉得她若是不认识这个男人,就不会有这些烦恼。

  她说:“她很漂亮呀。”“她只是在这种昏昏沉沉的光线下才显得漂亮,”他强调说,“她的五官很粗糙,皮肤也粗糙,要是白天看她,你会觉得她很普通。”这也不能让邓瑛宽心,她说:“我觉得她漂亮。你应该同她好。”他笑了下,那是一种冷笑声,望她一眼,“你有点多心。其实,根本没必要。”“你错了,我从来不多心。”她让他看她说,“你看,我已经四十岁了,还有什么救?”他没回答她,而是偏过头吹着口哨,看着舞池里的男女跳舞。后来,她开着车送他回家。两人都沉默地盯着大街,大街上湿漉漉的,黑沉沉的天空下着小雨。

  车快开到大力家的那条街上时,她终于打破了车内的沉默(她觉得这种沉默里充满了血腥气且差不多要让她窒息了,她还打开了车窗,让带着雨水的空气飘进来)说:“其实你好宝的,那么漂亮的小姐不去追求,追求我……”他叹口气:“你太在意我了。”她猛地踩住刹车,对他说:“你下车罗,我要从这边拐弯了。”车停在了街中央,一抹路灯的光泻进了车里,还有雨点也飘了进来。他望着她,他已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声音柔和了些,“你生我的气?”她打开了车门,他下了车。她将车朝前开去,从反馈镜里,她看见他立在马路上,孤零零的,周围是凄风苦雨。我居然吃醋,她非常懊恼地想,他是我的什么?我有什么权利吃醋?我的不高兴不但移植给了他,还传染了方为和志哥,以致本来是出来寻开心的玩,变成了不欢而散。

  这三天,她和大力没有联系,他没打她的手机,而她也没打他的bp机。方为端起长长的玻璃杯喝了口茶,友善地瞧着他俩,“我觉得你们不应该发生意见,”她笑笑,“好难得才有相处的机会,都应该珍惜。你觉得呢,邓姐?”

  邓瑛瞥一眼大力,大力正看着她,手里夹支烟,烟雾在他脸前缭绕。她觉得他的瘦长脸在幽暗的光线里显得很冷峻,他是一匹良种公马,她想,脸上泛出一丝笑容,就好像水幽上掠过一只蜻蜓。

  “我这个人除了会赚钱,什么都不懂。”她偏着脸瞅着方为,“我不会生活。我昨天晚上还想,我是个只晓得赚钱的白痴。”

  “你是白痴,那我们大家都是白痴了。”小丽说,“你莫太谦虚了。”

  他们谈论着这些,谈话的氛围渐渐变得融洽了。吧台上搁着功放机和影碟机,正放着轻音乐伴奏的萨克管曲,那低沉悦耳的乐曲在昏暗的咖啡吧里悠悠扬扬地飘荡,好像山风从田野上吹过,给邓瑛一种伤感的青春已逝的联想。“很好听,”萨克管曲完毕时,她说,“它让我想起了我们知青点,想起了知青点前面的那片桃树林和板栗树。”

  “邓瑛,你下过乡?”大力问她。

  “下过,下了两年半。一九七三年我高中一毕业就下乡了,那时候我十七岁。”邓瑛回忆起了自己那个时候的模样,那时她扎着两根短辫子,脸又尖又黑,充分体现出一种营养不良的样子。“唉,美好的生活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也下过乡,”志哥说,“不过我是一九七七年下乡,那是最后一班车,七八年就不下乡了。七九年我就招工上来了。”

  “我没下过乡,”大力说,“我七七年高中一毕业就在我母亲单位做临时工,后来就在街道上参军了,操练了两个月,部队开到了越南,但我们那个师一直是预备师,在越南一仗都没打,部队就撤军了,白去了一趟。”

  “那你很走运么,”方为说,“要是在战斗中,说不定被子弹打死了。”

  “说不定我当了英雄也是有可能的。”大力鼓吹自己。“我觉得我是当英雄的料子,那时候我非常想立大功,但老天爷不给我机会。”

  第二章

  几个人坐在老伙计咖啡屋里东说西说,一边听着音响里播出来的乐曲,直到一点多钟,几个人才觉得应该归家了。他们走了出来、志哥和小丽上了方为的本田轿车,这是方为于去年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当铺里花十万元买的旧车。原车主将这辆本田车做八万元抵给当铺,说是急需要一笔钱用,一个星期后再来赎这辆车,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原车主也没拿钱来赎这辆车,于是当铺老板就将这辆车卖给了方为小姐。三个人上了这辆红色的本田车,方为探出头来,对邓瑛和大力做了个意味深长的告别手势,抛下他们先走了。邓瑛打开车门,上了车,大力从另一边上车,邓瑛轻叹一声说:“你回去还是到哪里去?”

  “我现在还能到哪里去?回去。”

  汽车就缓缓掉了个头,朝来路上驶去。两人沉默着,邓瑛盯着前面,街上除了深沉的夜色和昏暗的路灯及几辆的士疯跑外,什么都没有了。大力在她一旁吹着口哨,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邓瑛想这首苏联歌曲她还在读小学时就会唱了。她们家以前住在一处资本家弃下的公馆里,那个公馆里住着五户人家,其中有一户姓吕的是个大学毕业生,是个长相又矮又丑因而找不到老婆的单身汉,每天一脸心事且忧伤地哼着歌曲,声音时大时小地从他的窗户里传出来,好像一群群蜜蜂飞出来一样,让她的耳朵都听熟了。“你让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她说。

  大力停止了吹口哨,“为什么?”

  “不为什么。”她没说原因。

  汽车驶到了劳动路,在一条巷子口前停住了。“里面不好倒车。”她轻声说。

  他侧着脸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轻轻一笑——那是一种男人特有的温柔和亲昵的笑容,让她想起温驯的良种马。他说:“我能亲一下你吗?我觉得你好漂亮好漂亮的。”

  “不能。”她说。

  其实他要亲她何必要问她呢?她瞅着他,她看到他长脸上那双眼睛里燃烧的欲火,那是一种让她心跳的火焰。她真想改口说“你亲吧”,但这样的话她是绝不会说出口的。

  “你下车吧。”她严肃的形容说,她觉得那一刻她像一只老母鸡。

  他下了车。

  她把车停好,举头看了眼她家的窗口,一片黄色的亮光傲然射出,涂抹在窗前的梧桐树梢上,使那片树梢在黑夜中呈一抹暗淡的黄色。这是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有一百六十个平方,客厅简直称得上“辽阔”,有四十几个平方;铺着贵妃红花岗石,吊了三级顶,包了门窗,整个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客厅里亮着灯,但没人,丈夫坐在卧室里,卧室里也通明透亮的,卧室旁的洗手间也通明透亮的。丈夫比女人还惧怕黑暗,只要是他在家,就总要把这间房那间房的灯都打开。他问她:“你到哪里去了?”

  “和几个朋友坐在一个咖啡屋喝茶。”她回答,“你又把灯都打开了。”

  “我喜欢亮。”男人说,啪地按燃打火机,点上了支烟。

  他点烟时,她走到了窗旁,一朵红色的蔷薇开到窗户里面来了。她微笑地瞧着这朵红蔷薇,她觉得它开得真美。她的好心情是大力带给她的,并不是她身后这个惧怕黑暗的男人。这个男人很干很瘦,犹如几根柴火棍儿连在一块——那是毒品掠夺了他身上的营养。他吸毒,这让她深恶痛绝。她觉得自己的这一生里,最恨的就是这个男人。

  男人在她身后抽着烟说:“你好久没跟你老公日了,你就不想?”

  “不想。”

  她觉得他说话很粗痞,是一副彻头彻尾的流氓腔调,可是她却无法摆脱他。他的脸原来很英俊,但现在这张脸却非常难看,瘦得骨头杵杵的,像一只病狗。她懒得理他地摸了摸那朵红蔷薇,将那朵花移出窗户,希望它能接受点儿露水的抚慰。她眼里闪现了在汽车上的那幕,她想倘若大力亲她,她不会反抗。她渴慕爱情拥抱她这些年来,她一直感觉不到爱,感觉不到温馨。这么多年过来了,她好像一直不需要爱情的光临,怎么这一次就那么抵御不了大力的眼光进入呢?她觉得他那片温柔的目光走进了她心里,仿佛一束阳光射进了荒凉的心田。此前,她并不觉得自己荒凉。男人在她身后说:“我们两个搞一下吧?你还站在那里发什么呆?”

  邓瑛转过身来瞥着丈夫,丈夫在她站在窗口眺望夜色的当儿已脱下了毛衣,身上只剩了件黄格子羊毛衬衫,一床印有龙凤图案的缎面被窝盖住了他的大半个身体——那是一具瘦得同死鸡子样的身体,排肋骨什么的可以当洗衣板用了,两个乳头呈黑色,仿佛上面凝聚着他体内的毒汁似的。她真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她也不明白她为什么没有早早地离开他。她非常厌恶地瞧着他的脸,这张尖尖的脸上遍布着自私、贪婪和淫逸,每一条皱纹都记载着他的一个下流的故事。他是一个行尸走向的男人。她说:“我没有情绪。”

  男人搂住了她的脖子,手伸到她的隆胸上捏了把,“我要日你。”

  “不行,我没情绪。”

  “我有情绪,”丈夫对她要求说,“我刚才吃了‘猛男神丹’,你也晓得的,这种药对我很有用,我已经等不及了,脱衣服吧。”他的手在她乳房上揉捏着,他开始给她脱衣服。她推开了他的手,说:“我好累的。”

  “我想搞你,你又不肯,你什么鬼?”他恼了,“你们女人到底是什么鬼变的?你要我到外面去玩‘鸡’吗?”

  “我随你。”

  她走进洗手间解手,解过手,她站到洗手池前洗手,边看着壁镜里的自己。她觉得她脸上的肉有些松弛了,眼睛周围似乎有种疲倦的雾。她还觉得她这些天瘦了一点,脸比早一向尖些了。她走出洗手间,丈夫整个儿躺下了,身体侧卧着,瞅着她。她迟疑了下,开始脱衣服,边对她丈夫说:“你莫动我……”丈夫打断她的话说:“你放心,我会有地方发泄的,外面到处都是活生生的‘鸡’。”

  她很反感他对她用“发泄”这个词,更反感他用“鸡”威胁她,她冷笑一声,迈出了卧室,走进了隔壁的书房,这间书房里也有一张同样宽大的席梦思床,铺着被窝和床罩,是给万一来了客人时睡的。她掀掉床罩,钻进被窝,看了眼书柜里的观世音菩萨,便闭上眼睛睡觉。十分钟后,她的大脑刚刚迷迷糊糊地向梦乡游去,就好像一条鲤鱼向一处水洞游去,门开了,丈夫穿着那件格子羊毛衬衫,下身赤裸着撞进来,掀开被窝扑到了她身上。他身上热腾腾的,从毛细孔里释放出了他体内的气味,那是一种类似于鸡鸭身上的气味。小时候,她母亲从节约的角度起见,让父亲在厨房里做了个鸡笼,养了几只母鸡,一心盼望它们多生鸡蛋。她太熟悉这种气味了,丈夫身上就是这种气味。他与她贴近的时候,常常让她禁不住想停止呼吸。在她眼里,他是公鸡变的,他的前世一定是一只鸡冠发达的骚公鸡。她扭开脸,他对着她的耳朵说了句她不愿意听的痞话:“老子今天要日死你!”接着就粗暴地干着……丈夫以前不是这样的男人,他的变化是五年前染上毒品开始的,海洛因扭转了他的人性,使他变成了一个与猪狗为伍的畜生。

  “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惟一的区别就是人比动物更坏。”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坏,“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吃喝玩乐才是人生的真谛。”他用曹操的悲观论调来解释他的堕落,他原来的温柔没有了,有的只是一种对社会和对神灵的亵渎,和一种对财富和对人的价值都表示出极度轻蔑的行径,他甚至都不把自己当人了。“我算什么?”他蔑视自己,“我不过是一只狗,再跳也就是半米高。‘跳’不起来的!”

  这是他作践自己的理由。

  如果不是一九七三年下乡,她也不会认识丈夫田胜,如果当年田胜不对她那么好,那么虚情假意地关心她,她也不会嫁给他。一九七三年她下乡后,在知青点,有三个男知青追她,田胜只是中间一个而且从外貌到内才绝不是最好的一个,但他有个革委会副主任的父亲,这就让他在她心里占据了一席地位。邓瑛的父亲早在六年前段他单位的一班年轻造反派用木棍和皮带打成重伤而死在医院里了,他生前是国民党军队的一个少校营长,这个伪军官的身份一直压得身为女儿的邓瑛懂事后抬不起头来。在那个“左”得无法无天的红色恐怖年代,家庭出身反动是一百个受人歧视的,而这种歧视的目光深深印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就好像墨水泼在了洁白的墙壁上。田胜的父亲是一位工人出身的领导,是新组合进x局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员,而x局还是邓瑛母亲所在的单位的上级部门。“我父亲是x局革委会的第二把手。”田胜向她公开他父亲的地位说,“你妈妈肯定晓得,你妈妈所在的饮食公司就直接受我父亲管。”

  那年十月里一个明丽的日子,他们被安排到生产队秋收,歇气时,他们坐在田头一株高大的枫树下,她坐在枫树的这边,他坐在枫树的那边,他们呼吸着传送着稻谷香气的空气,耳畔徘徊着麻雀的欢叫——它们对一堆堆谷子欣喜若狂,在他们头上和田里飞着,那是它们的节日。他对她说了上述的话,那是用一种标榜的口气说的,以示他父亲在x局地位显赫。那时他的脸不是现在这张尘土一般颜色的尖脸,而是一张圆圆的自以为是的黑脸。当时有几只野鸽子从不远的田上惊起,向高空飞去,它们飞得很骄傲,如箭飙出。

  “这是野鸽子,”他告诉她说,“不是家鸽子。野鸽子又叫做斑鸠。”

  他们一同下乡有半个月了,但那天才第一次接触。他们那批下去的有十一个男女知青,分别从不同的学校毕业,都抱着一种“镀金”的心理。那时候,你不下乡,这一辈子就别想招工。田胜的父亲是革委会副主任,这让十七岁的她感觉到了一线希望,宛如一个在大海里漂泊的人突然觑见了岛屿。邓瑛下乡时,母亲曾同她谈了一次话,那是她决定下乡,而她母亲却对她的前途毫无信心的谈话。

  “妈妈怕你这一辈子当农民呢。”母亲神色庄重地说,“妈妈是原国民党伪军官的太太,这种身份是没法抬起头的……”“别说了。”她不想听母亲那种卑贱的话,“留在城里什么都不会有,下去了还可能有一线希望。”

  如果田胜的父亲不是革委会副主任,她想她是不会嫁给他的。

  下了乡,她才真正感觉到农村的艰苦,三月里,水是那么寒冷,即便你来了例假,也得往田里跳;七月里,日头火辣辣的,你得弓着腰割禾或插秧,还得挑着一担担稻谷去大队部打米场打米等等。离开这一切,只有等待招工回城。田胜比她大将近两岁,他是七岁读书且按步就班读书读上来的,而她在六岁多一点就上学了,在小学二年级时又跳了一级,于是就成了一届的毕业生。田胜年龄比她大,胆子就自然比她大一圈,十九岁的田胜如一只打洞的田鼠,一步步向她掘进,旨在攻下这个“堡垒”。他一开始就显得胸有成竹,他到她房间来坐,为她打饭,冬天她来例假了他便为她洗衣裤,为她打洗脸水和洗脚水,这让她又感动又讨厌。一九七五年底,她招工了,并不是由于她表现好而得到了大队干部的赏识和推荐,完全是田胜的原因。田胜对他母亲说,她不招工他就不招工,于是他们两人就一并招到了长沙饭店,她当服务员,他做采购员,仍然天天在一起。

  她开始考虑嫁给他了。有一天,他来她家,闲谈中他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邓瑛的母亲担心他得罪人而教育他说:“对领导还是要尊重。”然而田胜却不在乎未来岳母的善诱,他蔑视说:“我还在乎我们经理?他是个什么级别?一个科级干部。”

  “他太骄傲了,瑛瑛。”他走后,母亲评价他说。

  邓瑛的母亲于一九八五年因胃癌离开了人世,邓瑛最热爱的就是她那个吃了一辈子苦的母亲。她不是很赞成她和田胜结婚,她觉得他没有才。一九八二年,她从财经学院毕业后,他们打算结婚时,母亲对她说了一番话。“田胜不求上进,”母亲在一个晚上坐在她床头说,“小肖这人不错……”小肖是她的大学同学,在大学期间一直追求她,来过她家几次。她曾经也动摇过,但这种动摇很快被田胜的眼泪冲垮了。他眼睛里布满泪水说:“你读了大学,就看我不起,”当他获得“结婚登记证书”后,他也是带点强奸性质进入她身体的。他身上那种鸡鸭气味让她很难受,当时她甚至都想呕吐。但她以为这是男人身上应有的气味,而他也说“男人身上都是这种气味”。她只怪自己的鼻子嗅觉太敏感了,他也说她的鼻子太敏感了,他不觉得他身上有什么气味。现在她不但有一种厌恶感,还有一种强烈的屈辱感。她爱过他吗?她瞪着神龛想。

  靠墙立着两只书柜,其中一只书柜的隔板抽掉了,做成了神龛,供着观世音菩萨。

  这是她从衡山求来的一尊观世音像。三年前,她满三十六岁,一个懂一点易经的女人告诉她,如果她方便的话,应该去一趟衡山求菩萨保佑,本命年总有点流年不利什么的。

  她听了这个懂易经的女人的告诫后,就丢了魂一样,晚上睡觉也不安,总觉得窗外有鬼盯着她,伺机害她。于是她去了,并抱了这尊观世音菩萨回来,从此供在这间书房里。

  她把这间房子视为神明显灵的圣地,然而丈夫在观世音的注视下剥掉了她的衣服,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