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返吧!”易云有些担忧。
“回来也不怕,咱还有警察老弟呢,他可是个神枪手!”和尚哈哈一笑。
“确实,你的枪法很准!”清风也很赞成。
“易云老弟,你看以后我们还有必要争吗?”和尚看看易云。
“我看是不用了,你我的佛法、道法,还不如涤尘手中的急冻枪呢!”易云看向涤尘。
“你们用的是法术,我用的是科技,各有千秋,不分上下,就好比刚才那几个对讲机,一遇上高明的法术,顿时失去了原有的功效,由此可见,科技有时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涤尘也是淡淡的一笑,刚才若没有清风几人的护法,自己早已应接不暇,更别谈安心射击了。
“你说刚才的地震是怎么回事儿?”易云问向小道士清风。
“大墓,有人进入了大墓……”
第三十三章 巨人
第三十三章 巨人
“大墓!你也相信这里有大墓?”易云惊问!
“当然,如果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其他空间,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把大墓也算做其中一个!”清风淡定的回答,仿佛事实本该如此。
“异世大6!你还穿越呢!”易云不以为然。
“异世、穿越!恩,有道理!”和尚点头,像是赞同。
“智远,你倒说说,道理何来?”易云问道。
“这道理吗!就是我们一直在找,但却总也找不到!”智远遥望着远方,目光中充满了深邃。
对于静园的大墓,几个人都有所探索,但却始终不见任何端倪,仿佛大墓从来就不曾存在一般,如果即找不到,又坚信其一定存在,那么最好的解释就是存在于异世之中。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呵,和尚又在打哑谜了!”清风在一旁打趣儿。
“关于大墓,我们佛门弟子也是经过了几代的调查,根据一些古籍所载,大墓确实存在!”和尚说话总是不紧不慢。
“确实存在,我们道家也是这么认为,可是证据呢?”易云又开始以道士自居。
“几百年前,我们佛门的两位高僧曾有幸进入大墓,其中一人缘至渡劫,羽化飞升,另一人虽未渡劫,但也是功力大增,佛法精进!”智远神情之中充满了向往。
“哦,详细说说!”此时艾狄和大非也走了过来。
“据佛经所载,‘大墓之中,坐六丈法身,金丹烁烁,群精分而食之,具羽化飞升,兄得大丹一枚,亦飞升,余得小丹一枚,久疑未食,至食,豪光已渺,悲夫,悔叹!’”和尚满嘴之乎,像是在援引一段佛经。
“什么意思?”艾狄对佛经不太“感冒”。
“意思就是说,当时有两位高僧一起进入大墓,在墓中发现一个身高六丈的法身,面前摆放着金丹,一些山精树怪都抢着吃,结果都羽化飞升了,其中一个和尚也得到了一枚金丹,食后也飞升了,另一个和尚没敢吃,结果金丹上的金光渐渐消退,到吃的时候,功效已大不如前了!”大非对佛道的一些典故颇有了解,尤其是有关大墓的一些资料,更是所知甚详。
“恩,确如吴施主所说!佛法讲缘,‘未敢食’,也就是缘未至!”和尚双手合十,口念佛号。
“哦!那,那个胆小的和尚后来如何了?”艾狄问道。
“佛法精进,功力大增,寿一百二十岁,终身无病。”和尚回答,充满了敬意。
“哦!如此说来,能得一枚失效的金丹也不错!”艾狄开始歪歪。
“那就得先找到大墓!”一向寡言的涤尘开口了。
“据经所载,大墓并非时时都开,不开时,你就是将整个静园翻个底朝天,也无济于事,一旦开启,又会有诸多精怪前来把关。照今天的这个形式,大墓已然开启,你要找的那个僵尸能利用我们引开护法阵,看来对大墓也是觊觎了很久,他的来历很是可疑,绝非仅仅诈尸那么简单……”
秦始皇陵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上具天文,下具地理,气势恢宏,蔚为壮观;唐太宗陵凿山而建,沉稳厚重,藐视天下;明十三陵,得天独厚,金碧辉煌……
提起“大墓”,我们首先会想起这些令人神往的皇室园林,对于这些皇陵,我们可以找出很多不同的形容词,或恢弘,或大气,或巧夺天工,或金碧辉煌,但面对眼前的大墓,此时的僵尸却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大”!
大墓的“大”,并不是因为后天的刻意修建,而是源于先天的规模,这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坟墓的主人。
端坐墓中的是一具完整的骷髅,坐高十余米,若站起来起码也得二十米,虽然僵尸事先对坟墓的主人早有了解,不过面对眼前的巨人,僵尸还是惊讶得闭不上嘴。
此时,坟墓之中除了巨人和僵尸,还站着几个奇怪的生物:
一株色彩艳丽的花朵:它的花朵娇艳欲滴,长着长长的带刺儿的藤蔓,大大的花朵似头一样,不停地转动,根须犹如多脚的蜈蚣,牢牢地抓住地面,长长的藤蔓像水草一样在空中飘荡。
一棵初具人形的槐树:两只粗壮的树枝,犹如人的两只胳膊,树枝末端的枝叶已经接近人手的形状,一条长长的树干,自下端分叉,就像人的两条腿,老槐树足有十米高,可站在巨人面前还是显得很渺小。
一只通体乌黑的乌鸦:这只乌鸦站直了足有一人来高,目光炯炯,神情威严,长长的鸟喙闪着寒光,锋利的爪子在地上刮出一道道深沟,乌鸦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尾巴,它的尾巴很长,长长的拖着地,尾巴下面隐藏着另一只脚。
除此之外,墓|岤之中还坐着一条大狗,这条大狗僵尸也认识,它就是大非的宠物――小狼。此时的小狼端坐在骷髅面前,双手合十,低眉垂目,犹如一个正在打坐的佛门弟子,形象搞笑怪异,令人喷饭,不知大非见此情形将作何感想。
斗转星移,当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大墓时,巨人的骨架发生了一阵颤动……
第三十四章 金丹
第三十四章 金丹
人的视角大致可分为:平视、俯视和仰视。平视的时候让人感觉平等,平易近人,有亲切感;俯视是一种蔑视的角度,当一个人俯视对方时,会有一种居高临下、唯我独尊的感觉;仰视是一种敬仰的角度,当一个事物让你仰望时,你会情不自禁的充满崇敬之情。
大墓中的巨人便是一个让人仰望的事物,即便是他坐着,也足有几层楼的高度,要想看清他的全貌,人的视角只有仰视。
巨人让人产生崇敬之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的威严,是他的庄重,是他的神圣。
眼前的巨人虽然只是一副骨架,但他的端然而坐却让人感到一种庄重,一种神圣,他的每一块骨骼都发出圣洁的光芒,这种光芒使昏暗的墓室变得明亮,变得祥和。
大墓非常简陋,或者说是古朴,没有过多的修饰,只是通过四周的墓壁可以看出人工斧凿的痕迹,伴随着巨人的颤动,整个静园都在颤抖,大地仿佛充满了活力,正在苏醒,正在复苏……
艾狄等人感受到了这种震动,同时仿佛听到了一种来自地下的声音,声音低沉,其中夹杂着岩石错位的“咔咔”声,像极了骨骼摩擦的声音,声音悠远,但极具穿透力,让人感到一种震慑,一种不安……
随着巨人的复苏,骨架上原本柔弱的光芒变得更加耀眼,由原来玉质般圣洁的光芒,变成金灿灿的金光。
僵尸等“人”噤若寒蝉,眼神之中充满了期待。
此时的巨人,腰身上挺,双手握拳奋力上举,头向后仰,眼望苍穹,嘴大大的张开……
“啊咦!”伴随着一声低沉的哈欠,巨人的手缓缓从身体两侧滑落,吧嗒吧嗒嘴,头一歪,恢复原来的坐姿。
原来沉睡中的巨人在睡梦中打了一个哈欠,舒展了一下筋骨。
此时僵尸等“人”,将目光投向了巨人所打的“哈气”,那是一股淡淡的金色气体,随着巨人的哈欠喷薄而出,方圆足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
巨人恢复了宁静,身上的金光淡淡的消退,逐渐被玉质的光芒所取代,而那团金色的“哈气”则逐渐聚拢,逐渐凝结,渐渐的汇成一丸金色的液滴。
液滴悬浮在巨人的面前,下面的几个人早已欲滴,率先动手的是那朵艳丽的花朵,只见她藤蔓抖动,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欺向金丹,触手尚未触及金丹,三足乌已后发先至,振翅扑落,声势迅猛,烈风阵阵,犹如刀割。
槐树精没有动,“人老精马老滑”,他知道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僵尸没有动,因为他从古籍中得到过启示;小狼也没有动,因为它跳不了那么高,看着眼前的情景,它只有焦躁的吐着舌头,原地来回地打着转转。
藤蔓去得快,收得更快,在发现三足乌直奔金丹以后,花妖的触手迅速收回,巨大的乌鸦发现其中有诈,想要止步,但为时已晚。
擅取先天之气必遭雷劫,乌鸦的利爪刚刚触及金丹,便引来天外惊雷,“咔嚓”,一道闪电过后,三足乌被劈得通体焦糊,好在这只大乌天生火性,对雷电之击略带免疫,否则此时早已化为一堆焦炭了。
刑雷过后,悬浮在空中的金丹也被劈落,由一化三,逐渐凝固,金光熠熠,令人。
此时的僵尸再不迟疑,揉身而上,直奔其中一粒丹药,能否复活在此一举,僵尸的眼中充满着渴望。
“轰”,槐树精巨大的手掌向僵尸拍来,僵尸无奈,中途转向,老槐树巨大的枝叶将地面砸出一个深坑。
藤蔓飞起,花妖分取空中的两粒金丹,“汪”,小狼急窜,张口咬向花妖。
“嘎”,地上的三足乌抖动了一下翅膀,真倒霉,刚才的一记天雷差点儿将其砸成了半残!论实力,三足乌是几“人”中修为最高的,此次失利全是花妖所为。
三足乌生性凶猛,瑕疵必报,岂容花妖算计,此时也不论金丹落入何人之手,张嘴便啄向花妖。
眼见金丹触手可及,但却无端惹上了两个劲敌,这一禽一兽都很难缠,牙尖爪利,稍不留神就能毁掉自己数百年的功力!
此时僵尸与老槐树也是斗得难分难解,槐树体大力猛,但行动缓慢,僵尸胜在短小精干,机制灵活,但每次都与金丹失之交臂,老槐树那长枝粗干实在极具杀伤之力。
“砰”,槐树精一脚跺来,僵尸就地一滚,避开。
花妖此时左支右绌,靠硬拼自己肯定不是二“人”的对手,为今之计只有智取……
静园中一座不起眼的土坟,依山而建,表面没有什么特别,杂草丛生,碎石堆垒。易云手持罗盘在坟冢之间往来寻找,最终确定了这个位置。
“你说僵尸就在这里?”大非问道,语气中充满了疑问。
这也难怪,此处土坟虽然高大,但却无遮无拦,放眼望去,一览无余,僵尸,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躲在这里。
“对,虽然气息微弱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他,清风道兄,你怎么看。”易云转身问向身旁的小道士。
小道士翻看着坟前的杂草,抓起一把泥土嗅了嗅味道,“他现在是否在这里,我不敢肯定,但至少他曾经来过。”小道士年龄不大,但说起话来,却显得老气横秋。
“智远,你说呢?”易云又问向年轻的和尚。
“这下面有东西,而且不只是僵尸一人!”智远手持着念珠,伸手指向前面的土丘。
“你想让我们挖坟掘墓,那可是犯法的!”艾狄说道。
“如果僵尸不用挖掘便可进入,那我们同样可以。”小道士清风围着土坟转了几圈,这儿搬搬,那儿按按。
“你是说这里有机关?”涤尘问道。
“这里没有挖掘痕迹!”清风说完,伸手推了推坟前的石碑。
“会不会是传说中的大墓?”大非问。
“也许”,易云回答。
“可能”,清风附和。
“要想进去,得需要缘分!”和尚说道。
第三十五章 饥肠辘辘的灰狼
第三十五章 饥肠辘辘的灰狼
自然界的生灵本没有好坏善恶之分,只是人类根据自己的喜好将他们分为凶禽猛兽、良花恶草。
人们喜欢性情温顺、模样可爱的小羊、小鹿,而对凶猛残暴的鳄鱼、豺狼,有着天生的反感,人们喜欢鲜艳的花朵、盛开的牡丹,却讨厌带刺的荆棘,乱生的杂草。
此时在静园的附近,一只狼正在追赶着一只兔子,兔子东折西转,有些慌不择路,东一头西一头的乱窜,凶狠的饿狼紧随其后,锋利的爪子、森白的牙齿几次都差点扑到猎物,却又被对方在间不容发的瞬间逃之夭夭。
这是一顿美食,为了它,眼前的灰狼已经不知追赶了几十公里,为了食物,它坚忍不拔。
狼这种动物适合于群居,单独狩猎的成功几率很小,多数情况下,十次出击只能换来一次成功。
现在这只狼是在单独狩猎,它在前面的几次捕猎中,都遭到了惨败,现在的食物并不好找,在人类居住的地方,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而肥美的家禽却又有高墙铁网的保护。
高大的灰狼已经n天没有吃东西了,原本强健的身体,现在已经瘦得只剩下皮包骨,今晚饥寒交迫的灰狼发现了少有的美味,一只肥美的野兔,灰狼伺机而动,一口狠狠的咬下,原本势在必得的食物竟然神奇的逃走了,随后这只灰狼开始了疯狂的追捕,此次它不遗余力,此次它势在必得,因为它的体力已经严重的透支,它已不可能再进行下一次狩猎,这是一场生死存亡的较量。
灰狼追了很久,不知是自己太过虚弱,还是眼前的美食太过幸运,它的每次前扑都经过了精准的计算,照理说猎物没有逃脱的可能,然而事实是野兔每次都在间不容发的一刻逃脱了,虽然狼狈至极,虽然跌跌撞撞,但它还是躲过了灰狼的尖牙和利爪……
花妖虽不善长武力攻击,但却善使幻术,它的花粉极易使敌人产生幻觉,此时花妖藤蔓轻摆,艳丽的花朵中撒下淡淡的花粉,荧光闪闪,四处飘散。
毫无顾忌的三足乌率先着了道,一阵花香过后,眼前的花妖变成了槐树精,而正与僵尸纠缠的槐树精却变成了花妖,三足乌此时心中有气,金丹自己是势在必得,花妖这口气也一定要出。
老槐树此时也在气头上,一个小小的人类僵尸竟然与自己纠缠不清,打又打不着,甩又甩不掉,眼瞅着金丹就是吃不到。
正在郁闷之时,不知三足乌又发什么神经,恶狠狠的向自己扑来,这畜生嘴尖爪利,被它叨上一口,不死也得脱层皮,老槐树不敢恋战,急忙闪身。
花妖调走三足乌,压力为之一轻,巨大的花朵张开,花茎急探,一口含住一枚金丹,花茎再探,奔向第二枚金丹。
当第一粒花粉进入小狼的鼻子时,这只灵犬就发现了异常,它对花妖没有刻骨的仇恨,小狼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金丹。
在花妖吃掉第一粒金丹之时,小狼也是一跃而起,体能发挥到极限,自空中叼下第二枚金丹。
对待僵尸,老槐树是全力进攻,只攻不守,但面对三足乌老槐树却不敢大意,此时它只得凝神恋战,近在咫尺的金丹却早已无暇顾及。
三足乌围绕着槐树精窜蹦跳跃,死缠烂打,一双铁翅呼呼刮风,大嘴张开喷出长长的火舌。
僵尸看准时机,飞身向最后一枚金丹扑去,老槐树看得真切,两只长满枝叶的大手向僵尸拍来。
在三足乌的眼中,老槐树变成了挑衅的花妖,腰身摆动,甚是气人,一条炽热的火舌迎面袭向槐树精。
“轰”,槐树精变成了巨大的火把,顷刻间头顶被烈焰烧掉了大片的枝叶,透过熊熊的烈火,老槐树看到最后一枚金丹被僵尸抢走。
周围高手环伺,僵尸毫不犹豫的吞下金丹,墓室就在此时开始剧烈的震动,开始下沉,巨大的石块从墓顶跌落。
“砰”,一块儿巨石跌落,砸向正与小狼纠缠的花妖,花妖眼观六路,急忙侧身躲避,“轰”,石块儿落地,大地一阵颤动,碎石飞溅,随后乱石如雨,倾泻而下,墓内众“人”哪还顾得上厮杀,各顾各逃命要紧。
“嗖嗖嗖”,花妖藤蔓铺开,逶迤蛇行,顷刻间逃离了墓室,小狼奔向了花妖相反的方向,僵尸逃回了甬道,正在纠缠的槐树和三足乌,也只得罢手,奔向各自进来的方向。
巨人的墓室相当巨大,入口较多,抢夺金丹的几个“人”分从不同的进口进入,如今又各自从原路返回。
杂草一分,小狼从一处隐蔽的入口蹿出,伴着浓浓的月色消失在远方。
此时,灰狼捕食野兔变得更加的艰难,狡猾的兔子将饥饿的灰狼引进了静园,这里坟丘林立,极易躲藏,东折西转,搞得灰狼头脑发昏,饥肠辘辘。
小狼找到了一处僻静之所,将含在嘴里的金丹吐出,它可没有傻到直接吞食,这金丹得来不易,直接吞服,十分好处得不上三分,若是通过调息加以炼化,那至少可以得到金丹的七八分好处。
小狼看着得来不易的金丹,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就在这时一只野兔从左近蹿出,落在金丹之上,小狼还没来得及反应,一只巨大的灰狼跟着蹿出,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将野兔叼住,狼头急甩,可怜的小兔顷刻断气,三口两口,饥肠辘辘的灰狼将野兔吞进腹内……
第三十六章 糯米拔尸毒
第三十六章 糯米拔尸毒
大地一阵剧烈的颤动,守在坟前的众人被晃得站立不稳,大非伸手扶住艾狄,其他几人凝神戒备。
土坟翻滚,犹如烧开的沸水,一条大汉从坟中缓缓走出,只见此人,头戴顶戴,身穿蓝色麒麟官服,脚蹬朝靴,身材高大,相貌堂堂。
是僵尸?不对呀!此时的僵尸表情并不怪异,没有了以往的阴冷,眼眸有些灵动,皮肤有些血色。
“是僵尸,抓住他!”艾狄开始发号施令。
“弥陀佛”,智远口念佛号,降魔杵向僵尸捣来。
“无量天尊”,清风揉身而上,桃木剑封住僵尸的退路。
“唉,小心点儿,那可是古董”,艾狄看着僵尸朝服一侧的残袖,那是昨夜围捕僵尸时,涤尘留下的杰作。
“砰”,僵尸一把抓住智远砸下的降魔杵,就势一架,挡住清风的桃木剑。
“咔嚓”一声,桃木剑断为两截,清风被震得虎口发麻,连退数步,智远的降魔杵则犹如顽石之中,任凭和尚如何较劲,就是纹丝不动。
易云见两位好友顷刻落败,自己也不敢贸然出手,他深知眼前的一僧一道论武力虽比不上大非和李金寿,但比自己可是强多了,此时两人只一个照面,便轻松落败,对方的实力可见一斑,自己上去肯定白给。
易云情知不敌,但也没闲着,拿出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法宝,鸡头、狗血、糯米、黑驴蹄子,符咒、法水,一一向僵尸脸上招呼。
“唰”,一碗狗血朝僵尸迎面泼去,僵尸侧身躲过。
“哗”,一把糯米打在僵尸身上,僵尸气得哇哇大叫。
“哇,有效果,有效果,易云接着扔。”艾狄以为僵尸的狂叫是因为糯米起了效果,所以在一旁推波助澜。
涤尘看了一眼旁边的大非,大非会意,将摄像机交给艾狄,自己周身上下检查一番,没有半点儿崩挂之处,与涤尘一左一右加入战团。
此时的大非也很纳闷儿,这僵尸昨天还与自己半斤八两呢,今天怎么好像突然脱胎换骨一般, 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但武力大增,而且神情也是大变,此时僵尸已不再像以前一样阴森恐怖,阴森的獠牙、锋利的指甲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灵动的双眸和富含血色的面孔……
“啊”,一个激灵,李金寿从噩梦中惊醒,眼前是一张?人的绿脸,胖胖的圆圆的,带着一脸阴森的坏笑。
“死猪头,活得不耐烦了!啪!”李金寿一掌打掉猪头手中的手电。
“啪”,室内的灯光亮起,老陈微笑着看着二人,这一老一小还真能玩儿,猪头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只手电,又从礼品盒上取下一张绿色的塑料纸,往手电上一罩,扮鬼吓唬人。
“唉,小金,我们两个僵尸大人,想吃糯米糕!”关禄一本正经的道。
“糯米糕?深更半夜的上哪儿给你找去!”李金寿稳定了一下情绪。
“难找也得找,传说这糯米对僵尸有拔毒的功能!”猪头看了一眼老陈。
“确实,‘糯米拔尸毒’!自打有僵尸以来,就一直有这个说法。” 老陈附和道。
“老人家,你上了这个猪头的当了,他呀,就是嘴馋,你看这一天他都吃了多少东西了!”李金寿指着垃圾桶里堆积如山的瓜皮果核。
“嗨,我可不是嘴馋,这是有科学依据的!”猪头回到病床前,拿起笔记本电脑。
“唉,你看,这网上说‘糯米’是基因突变的产物,一物降一物,说不定这僵尸毒,也是什么基因突变,所以这糯米说不定真对尸毒有用。”猪头指着一个网页。
“歪理邪说!”李金寿不为所动。
“不试过你怎么知道是不是歪理邪说,不试过你怎么知道管不管用,三天前我们不还是一样怀疑僵尸的存在!”猪头据理力争。
“好,我去买,嘴馋不说嘴馋,还‘基因’!会几个新名词,就往一块儿瞎联系!”
“这可不是瞎联系,这是前人的经验总结,我怎么没说要糖葫芦?”
“你倒是想要,外面儿也得有哇!这什么季节,有糖葫芦也早化了!我现在出去,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捎的?”
“我没有了,老陈,你呢?”
“没,我什么也不用,不过糯米糕可以多买点儿,万一有用呢!另外还可以买一些生糯米,回来咱自己煮,自己拔毒!”老陈也带着一线希望。
“哦,好,我这就去”,李金寿说完,按下床边的传唤按钮,房门打开,值班护士走了进来。
“护士小姐,一会儿我要出去一下,这里就交给你了。”
“好,好的”,护士有些不情愿,现在有关这两个病人的传言很多,尤其那个老年病人,昨天还发作过一次,据说样子很恐怖,力量大得惊人,七八个人才勉强将他制服。
“哈,护士小姐不用怕,我是不会攻击女孩子的,尤其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嘿嘿,况且我现在感觉很好,一点儿发病的迹象都没有!”猪头一边说着,身体一边打着颤,老陈则有一些磨牙的动作。
其实两个人一直都伴有打颤和磨牙,只是两个人自己并没有察觉,但这一切李金寿和护士都看在眼里,李金寿倒是无所谓,不过这个年轻的护士,心里倒有一点忐忑不安。
“好,我去去就回”,李金寿站起身,向门口走去,经过护士身边时,李金寿小声说道,“准备两支麻醉剂,胖子那针放一头大象的量!”
李金寿虽然轻声,但却有意让猪头听见,他这是拿猪头开涮,猪头也不示弱,指着灯管儿赌咒发誓,“该死的小金,我咒你天天晚上做恶梦……”
走在门口的李金寿微微一愣,刚才自己确实做了一个恶梦,梦中艾狄好像被僵尸……
第三十七章 捆尸索
第三十七章 捆尸索
涤尘和大非也加入了战团,虽说“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群狼”,但那也得看双方的实力差距。此时的僵尸犹如脱胎换骨一般,直似下山的猛虎,入海的蛟龙,招招沉稳凝重,大开大合,只攻不守。
围攻众人也不示弱,虽说不能轻易撂倒对方,但依靠游斗缠住僵尸还是可以办到的,涤尘已经将僵尸的位置报告给了火云峰,警察正在赶来的路上。
此次围捕僵尸,几个人是势在必得,毕竟已有两人被僵尸咬伤住院,社会上已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流言,拍摄僵尸已经没有抓捕僵尸,更具现实意义。
“涤尘,用‘掌心雷’轰他!”艾狄在一旁喊道。
“掌心雷!什么掌心雷?”涤尘一头雾水。
“就是你刚才用来砸墓碑的电流!”艾狄嚷道。
“管用吗?”涤尘有些不自信。
“至少比你的拳头好用!”艾狄的语气有些嘲弄,确实论武力拳头,涤尘显然比不上大非,现在连大非的武力都捉襟见肘,自己就更是难有建树了。
“轰”,涤尘退出圈外,酝酿出一记大大的掌心雷,重重的轰到僵尸的身上,僵尸身体一震,出手略慢,大非一记扫堂腿,僵尸一个踉跄,跌出数步,背后跟着受了和尚的一杵。
“对,就这样,和尚、道士、大非,你们三个缠住僵尸,涤尘见缝插针用掌心雷轰他,易云,你还有什么鸡头狗血,全往僵尸身上招呼!”艾狄仿佛一个战地指挥官,在一旁总揽全局,叽叽喳喳,没完没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经艾狄这一点拨,场内局势立时顿改,大非三人缠住僵尸,远游缠斗,谁也不正面接招,留出空隙供涤尘“电击”,而僵尸在每一次被电之后,都会有一两秒的麻痹期,场内三人再借机偷袭,你一拳我一脚,下绊子使黑拳,僵尸被气得哇哇大叫,却又无计可施。
涤尘现在发出的电力,可不仅仅像电棍那么简单,电棍也就百万伏,而涤尘发出的瞬间电压足有上千万伏,打在僵尸身上,噼啪作响,直冒火花。
“轰”,又是一记掌心雷轰到僵尸身上,僵尸的身体再次产生痉挛。
“捆尸索”,清风大喝一声,袍袖之中飞出一条大索,越过僵尸,直飞到智远的手中。
“大非接着”,智远心有灵犀,同样的一条大绳向大非飞去,大非伸手接住,自怀中取出自己事先准备好的牛筋大索,长索一抛,清风接住大索的另一端。
这捆尸索是几人事先准备好的,牛筋打造,上涂朱砂,当僵尸从麻痹中清醒过来的时候,自己已深陷尸索之中,三人窜蹦跳跃,绳索飞舞,顷刻间织起一张牛筋大网,自上到下将僵尸包裹得严严实实。
“收”,清风见大网织成,僵尸的手脚腰身皆在掌控之中,大喝一声,三索齐收,僵尸顿时变成了粽子。
这牛筋大索可不一般,无论强度还是韧性都堪称一流,常人只要一道大索就会被绑得服服帖帖,如今清风用上了三道,且都捆到了僵尸的要害部位,按理来说这僵尸应该乖乖的的束手就擒了,可事情往往就是这么不可思议,这高大威猛的僵尸不但没被拽倒,反而变得更加的暴力,东拉西扯,横冲直撞,犹如一只蛮牛,大非等人被拽得东倒西歪,形如巨浪中的颠舟。
“稳住,稳住,不要放手,再努把力,僵尸一定会被制服!”艾狄在一边给三人打气。
“轰”,又是一记掌心雷轰到僵尸的身上,僵尸身体一震,瞬间麻痹之下,僵尸力道全无,三条大索紧紧将僵尸捆住,绳索,直入肉里。
“啊”,僵尸暴怒,双眼血红,目眦俱裂,仰脸狂吼,音浪鼓动,大非等人顿觉天旋地转,五内翻滚。
“少林狮子吼,易云,快,封住三人心脉”,艾狄脸现痛苦的神色。
“收到”,易云在阵中游走,用灵符封住三人的心脉。
“啊”,僵尸突然双臂回缩,身体下蹲,三人就势将捆尸索一紧再紧,僵尸犹如一只困兽,似乎已再无力回旋。
“啊”,正在众人以为僵尸即将束手之时,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向内急缩的僵尸突然爆发,身体猛抬,双臂急张。
“砰、砰、砰、砰”,的牛筋在巨力的作用下,被一根根的崩断,毫无防备的三人,被自身的后坐之力掀出,跌出老远,狼狈至极。
重获自由的僵尸,没有立时逃走,也没有向三人反扑,而是直奔一旁喋喋不休的艾狄而去……
第三十八章 劫持
第三十八章 劫持
“啊”,直到僵尸奔到近前,艾狄才想起害怕。
“拦住他”,慌忙爬起的大非,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此时的他距离僵尸较远,有些鞭长莫及。
涤尘处于艾狄与僵尸之间,本想伸手拦下僵尸,可谁知伸出的手还没够到对方的衣襟,就被对方抓住手腕,来了个过顶重摔,直摔得涤尘眼冒金星,五脏翻滚。
擒贼擒王,恢复神智的僵尸,对眼前的一切有着清醒的认识,眼前的艾狄虽为女流,但看样子却是几人的头儿,喋喋不休的发号施令,使僵尸以为抓捕自己,完全出自艾狄的授意。
擒拿艾狄,僵尸还有另一层深意:现在是什么年代,抓捕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人,大清朝是否真的亡国了,自己的任务还能否继续?
要回答自己的这些疑问,艾狄是个不错的人选!
艾狄没有反应过来,甚至还没来得及害怕,僵尸就已经冲到了近前,一记粉拳击出,还没打到对方,艾狄的手腕就被对方抓了个结实,一探腰僵尸扛起了艾狄。
也许是因为过分的惊讶,也许是本能的抓住身边的一切,也许是害怕摔坏了手中的设备,总之,艾狄没有扔掉手中的摄像机。
当大非等人爬起追赶时,僵尸已身在数丈以外了,几个起落,消失在茫茫坟茔之中……
饥饿的灰狼只顾吞食肥美的食物,丝毫没有注意旁边怒目而视的小狼,现在的食物太过难找,自己可要美美的享受一顿。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小狼一头雾水,毫无思想准备。先是一只慌不择路的野兔,随后是一只如饥似渴的灰狼,自己的金丹就这样不见了踪影。
是灰狼,是灰狼抢走了自己的胜利果实,为了这一天自己已经等了几百年,怎么办?自己可没有信心和耐力再等上几百年!抢!一定要抢回来,即便是已被灰狼吞进腹中,只要金丹的灵性没有发挥出来,自己就一定要抢回来。
小狼弓身呲牙,作势欲扑,喉咙里发出阵阵怒吼。灰狼此时也发现了身边的劲敌,莫非自己闯进了别人的领地,没办法,这一餐对自己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一只肥美的野兔足可以帮助自己恢复体力。
面对跃跃欲试的小狼,身材高大的灰狼毫不退缩,二目如电凝神备战。
“汪汪汪”,小狼一阵狂吠,强劲的爪子在地上用力一按,张着血盆大口,飞身扑向灰狼。
就在小狼跃起的同时,灰狼同样奋身跃起,长长的獠牙咬向小狼的颈项。“汪”,小狼空中变式,两只前爪狠狠的向灰狼头部抓去,自己则绕开灰狼的獠牙。
小狼身法灵动,灰狼变式更快,一侧身,躲过小狼的前爪。
一个照面,双方不分胜负,扭回身,一狼一犬四目相对,呲牙怒目,相互绕行,寻找对方的破绽,自己进攻的良机。
“汪”,“嗷”,两“人”又是同时跃起,獠牙对獠牙,利爪对利爪,窜蹦跳跃,扭打撕扯,都是倾尽全力,都要置对方于死地。
一番厮杀下来,终是灵犬技胜一筹,灰狼由于体虚,渐感不支,边战边退,最后更是扭头就跑,发足狂奔。
月夜下,一狼一犬在山间追逐,灰狼且战且退,小狼穷追猛打,很快小狼将灰狼逼上了山尖。
正在这时灰狼体内金丹发作,“咔咔”,灰狼感觉自己整个身体都在爆裂,骨骼正在不断的异位。
看到灰狼体内发出的淡淡金光,小狼几欲发疯,疯狂的向灰狼发起攻击。
面对小狼疯狂的进攻,灰狼只有奋力的反击……
午夜的月光下,山尖的剪影中,人们会看到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画面:两只大型犬类在相互撕扯缠斗,一方匍匐的身躯逐渐人立,不断挥舞的前爪,变成|人的手掌,强而有力的后腿,逐渐撑起正在蜕变的身躯……
繁华的都市中,李金寿驾车驶向一家正在营业的便利店,滨城虽然以夜生活著称,不过大型的超市还是早早的关门了,此时还在营业的,就只有那些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了。
推开店门,直奔食品专柜,“糯米糕”!李金寿连看都没看,就装了满满两大篮,可惜这里不卖生糯米,老陈的需求是无法满足了!
“先生,买这么多糯米糕,送人呢?”售货员一边计价,一边与李金寿攀谈。
“给僵尸买的!”李金寿毫不隐瞒。
“哈,先生真会开玩笑,不过,这个周末,博物馆的‘僵尸馆’就要开馆了,那可是个新鲜玩意儿,据说是个清代的大官儿,鲜活鲜活的,广告词是什么来着?‘今天,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喋喋不休的售货员,指着店内的大幅广告。
李金寿也看了看那张
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