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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部分

  快捷c作:按键盘上方向键←或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enter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可回到本页顶部!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收藏到我的浏览器”功能和”加入书签”功能!这座作坊设计的就像是一个木桶盒子,除了一扇水门和一根烟筒,再也没有任何开口,就算是白天,在这里也得点灯。

  在意杀人泄愤,可见也是吃不得一点亏的人。

  他们巴不得两边斗起来,斗得愈狠愈好。

  在阿萨克斯港一头的一块凸出地,一群人正在忙碌着。

  这里原本是一片荒地,但是现在却搭着架子。旁边是堆积如山的橡木板,这些模板全都是港口修船厂的东西,是路克他们花了大钱买来的,他们买这些模板,是为了打造大木桶。

  架子旁边已经立起五个大木桶,它们全部都有三、四个人合那么大,高度更是超过七公尺,尖锐的底部像是一个漏斗,最底下还装了一个阀门,木桶的一侧则安着一个水龙头。

  这东西是尼斯亲手设计的,并不是他有多聪明,也和开启智慧无关,这东西完全抄袭他家那口蒸酒的锅炉,只不过那口锅炉没这么大,而且是黄铜打造,不像他这个是木头的。

  除了这些东西,旁边还堆放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管子,大多是铜制的,没人知道这些管子有什么用,尼斯和路克没有解释过,技术这东西必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整个港口甚至没有人能够猜到这个作坊要做什么,有人猜测是酿酒,也有人猜测这是用来熬橄榄油。

  不过有一件事倒是传得到处都是,这个作坊的主人是一群没脑子的年轻人。

  这个作坊设计得就像是一个木头盒子,除了一扇水门和一根烟囱,再也没有任何开口,就算是白天,在里面也得点灯。

  这已经有拿钱不当钱用的嫌疑,更过分的是,这个密不透风的作坊只是第一期工程,为了赶进度,所以直接用木头搭。等到开工之后,作坊的外面还要建造一圈围墙,这圈围墙高五公尺,顶上宽一公尺,可以让守卫站在上面,除了没有箭垛,基本上就是一座城堡。

  另一个没脑子的理由是,作坊还没有造好,这些人已经开始雇佣工人和守卫,问题是他们雇的工人全都是苦力,而且专挑那些脑子笨、只有一身傻力气的家伙,人数也少,只有十个,守卫的人数却有五十人。

  最后一个没脑子的理由是,这群人一到这里,就得罪港口五巨头之一的贝尔兰多斯子爵。要不是这座作坊的位置非常偏远,而且旁边就是教堂,贝尔兰多斯子爵不敢乱来,作坊恐怕根本就建造不起来。

  那座教堂是港口唯一的一座教堂,比尼斯家乡的教堂有气势得多,全部都是用红砖砌成,有一个尖尖的屋顶和一座很高的钟楼,整个港口除了海边悬崖上的灯塔,就数这里最高。

  此刻在教堂的二楼、一群人同样也在忙碌着,他们面前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玻璃器皿,在壁炉里面有一口很大的锅子,锅子的底部火焰熊熊,旁边有人不停往里面添柴火,还有一个人拿着大木勺在锅子里不停搅拌着。

  尼斯在一旁的角落,他的身边放着一个小木桶,木桶里全都是如蚕豆般大小的珠子,这些珠子的颜色并不好看,是土黄色的,上面隐约可以看到一些纹路,它们此刻被浸泡在水里,尼斯需要做的只是用手不停晃动木桶,让这些珠子互相研磨。

  在他的另外一侧,放着一堆已经打磨得光滑如镜的成品。

  原版的虔诚戒指并没有这么精致,圣殿骑士团的人确实很懂得赚钱,但是从艾尔玛红衣主教的观点来看,那只是一群只懂得杀人的莽夫、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美妙、什么是优雅、什么又是艺术。

  甩了甩麻痹的双手,他朝着窗外看了一眼,从这里就可以看到作坊,建造进度还算让他满意。

  有这样的速度,全都是因为他洒下大把的金钱。两千个工人在替他们干活,再加上这里有好几座修船厂,木料绝对不缺,只要扔钱下去,这些修船厂不但卖木料,还代为加工。

  钱实在是好东西。

  这些钱全都是阿卜杜勒拿出的,这个家伙已经去附近的城市收购砂糖和雇佣货船了,他打算尽可能多带一些细白砂糖回去。

  任何货物在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总是赚的最多。

  只要一想到即将滚滚而来的财富,尼斯也心动不已,突然,他看到路克他们几个从港口那边过来,几个人的脸上全都很y沉。尼斯知道出了事,他立即放下手里的工作。

  他从教堂里面出来时,路克他们正好也来到教堂前。

  “出了什么事”

  尼斯小心地问道。

  “贸易行会的一个人告诉我,我们雇的那些守卫里,有人拿了贝尔兰多斯的钱,梅特洛查了一下就发现两个,很难说还有没有其他人也收了钱。”

  路克一脸愁容。

  尼斯顿时皱起眉头,好半天后他才埋怨道:“当初我就说何必一定要在这座港口,另外随便找一个港口都可以,但是你们几个就是要这么做。”

  路克、梅特洛和帕尔姆顿时脸上无光,当时就是他们三个坚决要这么做,为的就是争一口气,说到底,还是虚荣心作祟。

  “要不然,我们趁着作坊还没有建起来……”

  梅特洛犹豫道,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根本舍不得,前前后后扔下去这么多钱,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

  尼斯看得比他更透彻:“有用吗我们回这座港口,就等于是甩了那位子爵狠狠一个耳光,现在我们就算搬地方,他也绝对不会干休,在沿海这一带,他的门路肯定比我们多。”

  “实在不行,干脆……”

  帕尔姆捏紧拳头,他虽然没把话说完,但是大家都能够猜得出来,这个家伙能够想到的办法就只有杀人。

  尼斯很头疼,帕尔姆的杀心极重,为人又十分鲁莽,这件事可以说是他一手造成的,当初要回这座港口也是他最坚决。

  “我以为你吸取到教训了呢。”

  尼斯摇了摇头,他指的自然是当初在餐厅里面高声喧哗,最后却踢到铁板那件事:“我们根本就不清楚贝尔兰多斯的底细,这座港口并不太平,他能够活到现在,我不相信他身边没有厉害的保镖。”

  路克也点头说道:“是啊,以后少提物理,这一趟出来,你们也应该看到了,我们的实力并不怎么样,随便找个人出来,都可以像捏死蚂蚁一样捏死我们。”

  这话也只能由路克来说,至少他的话,帕尔姆还听的进去。

  “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砂糖这东西并不是一年四季都有,我们就在收获季节干一票,平时完全可以让作坊关着,干活的时候,你们几个人亲自负责内部的守卫……”

  一连串防范措施从尼斯的嘴里冒了出来。

  当初把作坊设计得密不透风,连个窗户都没有,就是考虑到保住技术的秘密。以前他的父亲也是这样做的,他家做得比这里更隐秘,外人甚至不知道他家挖了那么多发酵池。

  看到总人全都听进去了美尼斯又趁机说道:“气势更安全的做法是把技术卖出去。当然,再次之前我们要先狠狠地赚几票,以来这种生意利润惊人,不赚够了对不起自己;而来,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让大家明白,买这种技术,花再多的钱也值得。”

  听到这话,路克也陷入沉思。

  梅特洛就有些不甘心了,他抓耳挠腮想要反对,但是这项技术本来就不是他的,就算想反对也没有立场。

  “这样也好。”

  伊斯特居然在一旁应和道:“别忘了,我们的目标是成为骑士,甚至拥有自己的领地,建立各自的家底,可是你们现在眼睛里只有钱。有没有想过,就算赚再多的钱,有什么意义商人的地位很高吗熬出绵白细滑的白砂糖让别人享用,很值得自豪吗”

  这话比尼斯刚才的劝解有力得多,尼斯是劝人放弃,而他却是劝人追求更高的目标。

  那三个人全都被说得地下了头,哪怕最不服伊斯特的帕尔姆,现在也没话可说。

  “还好有你提醒,我们这段日子却是钻到钱眼里去了……”

  路克“啪”的用力拍了一下尼斯的肩膀:“都是这个家伙不好,从他提出去圣地开始,每一步都差不多踩在钱眼上,显示着我们举债,接下来又是进货、又是租船,之后挖圣土、熬白糖,每件事都是他的想法。”

  虽然满口埋怨,不过路克并没有丝毫责怪尼斯的意思,现在虽然麻烦一大堆,却都是有钱人的麻烦,比起以前只能穷开心,想要点钱还要看家里人的脸色,实在是天壤之便。

  “这个家伙才是最厉害的。”

  伊斯特在尼斯另外一边的肩膀上用力拍着:“你们恐怕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家伙钻进钱眼里,却从来没有陷在钱眼里,想什么时候跳出来就什么时候跳出来。”

  伊斯特这样说,是因为尼斯刚才提出要把这技术卖了。

  这样做的人,要不就是目光短浅,只在意眼前的利益;要不就是眼光深远,不被金钱的魅力所诱惑,拿得起,放得下。

  “你不是也没陷进去”

  帕尔姆沉声说道《他当然不是在赞扬伊斯特只是感觉整个人特别虚伪,接着称赞别人,实际上是在说自己。

  “这你就错了,我也陷进去了,而且不比你们浅,我的境况比路克查,但是花钱的比方并不比路克少,所以我对钱更加在意,我只不过比你们早跳出来一会儿。”

  伊斯特这一次显得很谦虚,不过他对于自己能够主动跳出来已经很满意了。

  那三个人思索了片刻,最后不得不承认伊斯特的话确实正确。

  “厉害,怪不得你能够设下全部的财产,把它们全部捐出去。”

  梅特洛捶了一下尼斯的胸口。

  此刻的尼斯一肚子郁闷,他郁闷的是这几个家伙嘴上说得片两,却把他当成出去的沙包。

  天气渐渐转冷,树哉,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有这样巨大的差异,是因为人变了,情况也变了。

  去圣地之前,路克他们只是四个穷学生,但是此刻,他们有钱了,而且这一路上让他们结识了意想不到的人,不管是艾玛尔红衣主教还是菲利普王子,都是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人物。

  此刻他们几个人的马鞍前面,全都挂着一杆长枪,枪长三公尺,顶端套着用红绸做成的套子。

  这四个喜欢出风头的家伙,一得到枪头,就立刻让人制作枪杆,根本不管这样带在身上有多么不方便,那红绸套子也不是为了掩人耳目,而是为了更加醒目。

  他们心里现在全都想着,回到阿德蒙特修道院之后,在众人面前取下红绸套子,露出底下朗基努斯枪仿制品的情景。这也是他们一路打马扬鞭的原因,此刻他们恨不得一步跨出,就能够回到修道院。

  翻过一座山岗,阿德蒙特的影子已经依稀可见,路克突然间发神经似放声长啸起来,帕尔姆和梅特洛受了路克的影响,也跟着一起怪叫,只有伊斯特用看白痴的目光扫了三个人一眼,他比较注重仪表,特别是经历过之前那件事,他现在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

  “马上就要到修道院了,现在我们都已经变得非常有钱,一回去,我就要申请成为见习骑士。”

  路克宣布道,他挺着胸脯,一脸踌躇满志。

  “我也一样。”

  帕尔姆和梅特洛也跟着说道,这一次他们不是应和路克的话,而是发自心里这样想。

  “成为见习骑士之后呢接下来怎么办你们想过吗”

  伊斯特并没有显得特别兴奋,在他看来,这是情理中之事,当初还没出发,他们就已经有这样的计划。

  出发的时候因为前途未卜,所以只想到回来之后,并没有想得更加久远,此刻,当初制订的目标不但已经全部达到,而且还超出不少,自然就要为下一步筹谋一番了。

  “我打算在修道院里面再待一段时间,反正现在有钱了,我打算把那些教练压箱底的东西,掏一点出来。”

  帕尔姆居然是第一个想好答案的人。

  “我要经常来往于阿萨克斯和修道院之间……”

  梅特洛为自己找了个理由,他很清楚自己是一块什么料,在这个团体里面,论战力,他仅仅排在尼斯的前面。

  本来他还有一点可以自豪,他的脑子不错。

  但是这一次的圣地之行,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打击,他发现自己在这方面和尼斯有一些差距。

  更让他沮丧的是,他发现自己拥有的只不过是小聪明,尼斯却隐约有点智者的感觉,这是层次上的差距。几天来,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定位,最后发现,他最适合的还是打探消息兼跑腿。

  大家的目光都转向路克。

  “你们有什么建议吗”

  路克很为难,他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而是想不出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成为见习骑士,就意味着他们可以搬出修道院,也意味着他们将会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让他们自由使用,同样也意味着一切都要靠自己。

  路克盯着伊斯特,他知道伊斯特既然提出这个问题,肯定是已经有了什么打算。

  “我想和尼斯一起住一段时间,当初帮他造房子时,我就有这个想法了。”

  伊斯特的答案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为什么”

  路克惊问道,他迫切想要知道理由。

  “我打算学一些炼金方面的东西,顺便看看那些隐修士手里掌握着哪些有价值的技术。”

  伊斯特倒也没打算隐满。_这和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有关。他一直想随便弄一块土地当领地,就算往里面贴钱也在所不惜,这样一来,他就必须有其他的赚钱门路。这一次的圣地之行,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技术的价值。

  辛辛苦苦弄回来的圣土,居然及不上几袋生石灰。

  怪不得有那么多人热衷于炼金,这和成功炼制出黄金来,没什么两样。

  “那么你呢”

  路克转头问尼斯。

  尼斯感觉莫名其妙:“我和你们又不一样。”

  他是教会的人,不可能追求什么领地和头衔。

  “我们现在是一伙的。”

  路克开始怂恿小家伙。

  “我首先要考虑的是实力,我的实力连你们都不如。”

  尼斯一边说,一边已经在琢磨下一步怎么走了,抄经是赛门老人当初提过的捷径,不过绝不是唯一的捷径,也不是最好的捷径。

  以前他没钱,只有这一条路可以选择,现在他可以换一条更快、更方便的路。

  路克皱起眉头,他已经听出来了,这四个人的想法其实是一样的。帕尔姆和尼斯说得比较直接,明着说,要提升自己的实力。另外两个人没有明说,不过伊斯特想要学一些新东西,同样也是为了提升实力,只不过不是战斗力罢了。

  至于梅特洛,路克并不认为他是去港口玩,累积讯息本身就是实力的一种,以往梅特洛只是对阿德蒙特的人和事了如指掌,现在这个家伙显然打算把范围扩得更大一些。

  这下子方向有了,现在应该定下心来提升实力。

  仔细一想,也确实如此。不管是钱还是人脉,他们都已经有了,反倒是本身的实力有些不太够。

  可惜他仍旧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在武技方面,他没有什么天赋,提升的空间有限,所以他学不了帕尔姆;他也没什么特长,不可能像梅特洛那样,难道和伊斯特一样学一些别的东西路克陷入了沉思。

  阿德蒙特已经近在眼前。

  一进入镇里,尼斯就和另外四个人打了声招呼,他打算先去一趟赛门老人那里。

  除了他确实需要老人的指点,需要老人告诉他最适合的捷径,也是为了不想和路克他们一起回修道院。这四个家伙,每人拿着一杆朗基努斯枪,就像是四头开屏的孔雀昂首而行,这实在太显眼了。

  他不希望自己也那么显眼,他的身上有太多秘密,如果整天暴露在别人的注视之下,总有一天会曝光。

  从马上下来,尼斯取下一个口袋,里面都是他的随身物品,他不打算骑着马去仓库,那边根本就没有拴马的地方。更何况,他和老人有很多秘密要说,不想有别的生灵在一旁听见,哪怕只是一头畜牲都不行。

  他又随手从马鞍前面的褡楗里,拿出一只扁扁的盒子递给路克。

  “见到院长的时候,把这东西给他,这是捐献给修道院的。”

  尼斯说道。

  去了圣地一趟,现在的他愈来愈擅于交际了。

  在教会里,想要混得好,就必须和各方面打好关系。教会最强的地方并不是武力,也不是财富,而是遍布各地的教堂、数以亿计的信徒和广泛的人脉。

  他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擅长运用三寸不烂之舌,游走四方,在各国间连横合纵的人。

  “里面是什么”

  路克犹豫着是否要拆开。

  “是极品的虔诚首饰”

  伊斯特的脑子明显比路克好一些。

  尼斯点了点头,不过他仍旧担心这份礼被看轻了,所以特意叮嘱道:“这里面总共有五套首饰,如果院长不明白其中意义的话,你们向他解释一下。”

  一听到这些,路克和伊斯特全都明白了,尼斯是想让他们在院长的面前,提一下他们和艾玛尔红衣主教的合作。

  对于修道院长来说,对于主教这种等级的人已经看不上眼了,不过红衣主教还是有点分量的。

  那座仓库仍旧是老样子,里面的东西却已经换了一批,厚重的被褥、毛毯全都少了很多,夏天用的薄被和草席之类的东西则堆满了小半个仓库。除此之外,咸r、腊r、火腿、香肠之类的干货一下子多了许多,显然是为了过冬在做准备。

  因为东西太多,仓库显得颇为拥挤,连路都不好走。

  和仓库差不多,赛门老人开辟的那片菜园现在也颇为繁盛,当初搭的架子上现在爬满丝瓜、黄瓜和葡萄,地上满是韭菜、莴苣、芦笋和花椰菜,黄的、绿的、紫的,煞是好看。

  “看得出来,你这一次非常顺利。”

  老人笑着说道,圣殿骑士团的人来找他时,他就知道尼斯已经到了圣地。

  “也不能说完全顺利,这一路上也颇有风险。”

  尼斯打开口袋,从里面取出了一颗如拳头般大小的黑色圆球,用两只手拢住猛地一拧,那颗球立刻一分为二。

  圚球里面居然有一本书,一本被揉成一团的书。

  老人的眼睛顿时瞪大,他认得这东西。

  稍微愣了一下,他立刻醒悟过来,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了十几块刻着符文的石头,扔在院子的四周。

  那本书上散发出来的神圣气息,顿时被牢牢地圈在院子里面。

  “你居然把《圣谕书》揉成这样……”

  老人已经无话可说,知道这是神器,还敢这样做的人除了尼斯之外,他绝对没有看过第二个。

  神器毕竟是神器,皱成一团塞在那个球里已经有一个多月,但是现在一放开,它立刻逐渐恢复原状,居然连一点皱褶都没有。

  外面封着的那层柔软黑色物体是铅。这种软而重的金属,和经柜的作用差不多,再塞进圣土之中,才让尼斯蒙混过关。

  “他们让你带这东西回来”

  老人的神情异常y沉,负责和他联络的那个人根本没提到此事。

  他虽然早就猜到圣殿骑士团可能不会接受尼斯这个新成员,却没有想到他们会做得如此过分。

  以他对骑士团的了解,他甚至可以猜到,骑士团的那些人根本没指望小像伙能够把东西送回来。《圣谕书》只是一个诱饵,用来吸引注意力的诱饵,其他的宝藏肯定是走另外一条路。

  老人正琢磨着怎么替尼斯讨回一个公道,用这本《圣谕书》换取些什么,突然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尼斯一番,最后把目光停在小家伙的脑袋上。

  “你的收获不错啊!这不是骑士团那帮人给你的吧”

  老人颇有些惊诧,他用手揭开尼斯的帽子,露出底下那个布满利刺的头箍。

  这东西戴在脑袋上,绝对不会让人感到舒服,那尖利的刺扎进头皮里面很痛。

  不过和它带来的好处比起来,这点痛苦就算不上什么了。

  荆棘冠的仿制品,绝对是最适合苦修士的法器。

  “在半路上遇到一位红衣主教,我们和他做了一笔交易,最后换来四把朗基努斯枪和这东西。”

  尼斯没有特意说是仿制品,因为没有解释的必要,就算不是教会的人也知道,像朗基努斯枪和荆棘冠这种等级的神器,绝不可能落到个人的手里。

  “如此说来,他应该很赏识你们,不然的话,就算有再多的钱,也别想换到这些东西。”

  老人现在对尼斯这次的旅行终于有点感兴趣了,想知道尼斯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想要得到一位红衣主教的好感很不容易,更何况,即使有足够的好感,没有两、三万金币的话,也别想换到这些东西。

  一把朗基努斯枪仿制品的成本,差不多要一千两百金币,荆棘冠的成本更高,接近两千金币,当初圣殿骑士团花了二十万弗洛林金币,从教会那里购买了一批朗基努斯枪,也仅仅只能满足一线骑士的需要,平均下来每把朗基努斯枪差不多花了三千弗洛林。

  突然,老人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已经想好让骑士团补偿什么东西给尼斯了。

  小家伙最需要的是一件圣器。骑士团如果打算讨回《圣谕书》的话,就必须拿一件圣器交换,用圣器换神器,只要不是白痴,肯定会答应这笔交易。

  不过就算圣器到手,他也不打算太早交给尼斯,强大的压力会带来巨大的动力,小家伙的实力提升得很快,速度远远超出他的预料,如果让尼斯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件圣器,压力也就没有了。

  再好的圣器,也不如自己拥有实力来得实在和可靠。

  老人正在思索,就听到尼斯问道:“我现在觉得,抄经的效率仍旧有些低,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现在有钱了,所以想换一种轻松的办法”

  老人微笑着问道,他并没有因而有什么想法,这是人之常情。

  正是因为拼命地寻求捷径,人类的文明才一点一点地进步。

  尼斯看到老人没有回答,立刻误会了,他以为老人责怪他偷懒,连忙解释道:“当然,抄经的工作我仍旧会继续做下去,至少要拿到抄写员的资格。”

  老人没有回答,而是问了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你有没有感觉,去了一趟圣地之后,圣力提升的速度加快了许多”

  尼斯一阵疑惑,说实话,他还真没有这样的感觉。

  原因其实很简单。去圣地的时候,他整天都用符记会秘传的冥想术,吞噬桅杆顶上那个圣光标记所携带的圣力,修炼的效果居然和抄经差不多,难度却比抄经小得多,而且不会感觉累。

  有这种不劳而获的好事,圣力提升的速度自然不可能会慢。

  回来的时候,船上多了将近三百个撒拉森人,为了利益,大家摒弃了信仰上的差异,全都和平相处,在这种情况下,他总不好意思爬到别人的头顶上,整天在那里祈祷。

  “看来,你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老人很遗憾,这原本是最好的例子,比干巴巴的解释要强得多了。

  “你知道为什么教会的人对朝圣那么在意每到一个地方,必然会去当地着名的教堂朝拜,如果有望弥撒的机会也绝对不会错过”

  老人再一次发问。

  尼斯理所当然地摇着头,他甚至没想过这件事,在他看来,去教堂朝拜和望弥撒,根本就是教会中人的权利和义务。

  老人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他开始解释起来。

  “因为圣性,每一个牧师都有圣性,每一次祈祷都会增加圣性,你抄经的时候,每写一个字,圣性也会增加一点点,施展神术也会增加圣性。一个牧师拥有的圣性愈多,圣力提升的速度也就愈快。”

  他此刻所说的这些,在教会里面一向是口耳相传,绝对没人会在公开场合说出来,在任何典籍里面也绝对不会出现,因为教会一直觉得圣性的存在,虽然是上帝信仰战胜异教诸神的关键,但是它实在太过功利了,很容易让别人产生异想。

  听老人这么一说,尼斯顿时想起,他在修道院礼拜堂里早祷时的情景。

  当时分配到他头上的圣力少得可怜,原本他以为是实力太差的缘故,现在想来,他缺少的其实是圣性。

  “圣力是表象,圣性是根本”

  尼斯已经领悟了老人的意思。

  老人一脸孺子可教的神情:“所谓的圣器或圣物,就是某件东西拥有了圣性。有可能是人为的,也有可能是长期受到信仰力的浸渍,而产生某种异变。而那些被教会冠以圣名的人,则是因为在他们死后,圣性也不会散去。朝圣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瞻仰和缅怀,而是为了沾染那股残留的圣性,这是获取圣性最简单、最直接,也最容易的办法。”

  “怪不得驻守圣地的你们,实力全都这么强。”

  尼斯恍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