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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食相报告|作者:kyzym18|分类:玄幻小说|更新:2025-05-21 10:27:11|下载:食相报告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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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这些精巧的“人造革”,还有一些动物的外壳,本属不可食之物,偏偏被用来重演一种“从壳里被拖到外面”的不无生猛的模拟捕猎过程。例如,把个头足够大的海螺掏空,将螺肉剁碎,连同碎猪肉及多种调味合成的馅料一并塞回螺壳之内烹煮,最后连壳上碟。此法所带来的美味及其在形式上所激发的快感,本质上与罗兰·巴特的脱衣舞十分相近,即要害在于以“如何脱”为核心的“脱”的过程,一旦脱了个干净,意义亦随之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皮、壳的先天性或非先天性的存在,与其说是对于进食者的挑战,不如说它为这场游戏平添了许多趣味。正如凡是不讨厌吃鱼的,皆会把鱼刺视为挑逗而不是挑衅或障碍。与此同时,削苹果皮也得以成为一门工艺和可以表演的绝技。

  这种游戏精神,往往在参与者的潜意识状态下达到了知性和感性的并茂。如果说以“包扎/解开”为基本模式的快感体验属于感性所能企及的极致(例如格林兄弟在《白雪公主》里写道,国王就像“剥蛋壳似地”脱去白雪公主脚上的绢丝袜子),那么,在知性的层面上,通过对于皮、壳的剥离而最终得到可食之肉、核的这一过程,则完全符合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和实践的一般规律,一种线性的快乐便油然而生。

  尽管经验性的结果每一次都准确无误地在皮、壳之内忠实地等待着我们的手指,而且永远也不会发生“壳外的想冲进去,壳内的想逃出来”这样的盲目和混乱,不过,就认识而言,“剥离”的结果往往却通向虚无,钱钟书先生的另一部未完成的长篇小说《百合心》,题目得自于法文成语(lecoeurd’artichaut),意即人心有如百合,层层剥落之后,最终惟余虚无。

  皮、壳的存在,很容易使我们相信真相总是被掩盖着的,而“神秘的面纱”是应该也是可以被我们亲自揭开的,然后,真相就大白于天下。但是,以推理小说著称的日本作家安部公房曾经借蚌这种典型的有壳动物写道:“事实这东西,真像是贝壳啊。越是碰他,他就闭得越紧,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勉强撬开,它就会死掉,那样就什么也没有了。只好等着它自己打开。”

  像甲鱼一样疯狂

  据说因epo血检未能通过,在云贵高原备战奥运的“马家军”几乎全军将士都无缘赴会。

  “出师未捷身先死”固然令人心痛,不过,因为我个人对田径运动一向不太热心,所以礼节性的深表同情之余,更关心的倒是甲鱼的命运。

  “马家军”和甲鱼扯上关系,已是二十世纪的事了。然而,当年意气风发的“马家军”在各种场合公开宣称甲鱼乃“东方神鹿”之速度源泉的场景,至今仍是音容宛在。马俊仁的祖传密制配方,据知核心内容乃以甲鱼和中草药为主,包括甲鱼血、甲鱼汤、甲鱼精以及红参、鹿尾、枸杞子、阿胶、当归,等等。

  及至马俊仁教练以一千万人民币向“中国今日集团”出售此配方的交易达成之后,一个“壮志饥餐王八肉、笑谈渴饮口服液”的群众运动,随即在全国(包括当时仍未回归的港澳)轰轰烈烈地掀起。

  我记得,甲鱼神话的1。0版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问世的,处在打鸡血和养红茶菌这两大全民健保运动之间。功效,据说是治癌。民间口头相传。

  将甲鱼放在癌症患者的身上,甲鱼会自动爬到肿瘤所在之处,然后久久不肯离去。数个时辰之后,把甲鱼强行移走,但见他原本洁白的肚皮之上,已是血迹斑斑。不打针,不吃药,更不用吃甲鱼,毒自排,病自愈。甲鱼的工作原理,相当于当时还没有出现的强力抽油烟机。

  其实,对甲鱼的种种补益,我们并没有科学的理性认识,正如我们其实也并不清楚所谓“红细胞生成素”(epo)是个什么东东。此“素”若超过百分之十八即不合格——这是国际奥委会说的;队员在高原练习时血红激素偏高是正常的——这是马俊仁说的。如此而已。最让我担心的是,又“血红”又“激素”,会不会产生“殃及甲鱼”的负面作用呢?

  甲鱼,脊椎动物门,爬行纲,龟鳖目,鳖科,又称水鱼,团鱼,圆鱼,脚鱼,王八。此物在我国野生分布甚广,除宁夏、新疆、青海、西藏之外,可谓鳖踪处处。

  鳖价的昂贵,除了美味,更在于滋补。按照中医的说法,甲鱼“性咸平,补五脏、疗虚损,是大补之物。”化学分析则发现,甲鱼的成分无非是蛋白质、脂肪、糖、烟酸等稀松平常之物,这就是所谓“大补”的全部物质基础。

  当然,若国人对“滋补”的信仰完全建筑在化学的基础上,事情就会简单得多。事实上,对甲鱼的崇拜可能来自于对龟的敬畏,后者以长寿(而且吃喝随便、坚持不运动)而一向被中国文化赋予某种灵性及神秘的色彩。

  前几年,乌龟在珠江三角洲一带亦被轰轰烈烈地吃过,只是由于其生长周期太慢,成本过高,另一方面,国人对乌龟毕竟还怀有几分敬畏,因而食吃龟今已淡出主流。

  好在还有甲鱼,这东西,具有龟的外形,却无龟的灵性,便于人工养殖,价格也相对便宜得多,活脱脱就是龟的简易版或曰“走下神坛”的乌龟,可以放心地狎而大嚼。

  甲鱼的好吃,仅在于他的裙边,此外鳖掌也尚可一咬。其实裙边的美味,也只是丰富的胶质所致,与鱼翅、燕窝相似,当然猪脚、猪皮也是同一道理。当然,这样的结论肯定也不会对进食甲鱼的热情以及甲鱼的售价产生任何的打击,反正是吃定了,吃的就是你。

  甲鱼咬人,只有一法,就是一口咬住,打死也不开口。你越甩越拽,他反而越咬越紧,越是龟缩,大有头可断,血可流,这块人肉不能丢的勇气和决心。因此,人一旦不慎被甲鱼咬住,是一件很痛也很麻烦的事。同样,人一旦吃上了王八,也不会轻言放弃。

  如果你的目的不是跑得更快,跳得更高或者活得更长,只为治馋,那么甲鱼的吃法就可以有多种多样。

  清炖是甲鱼的最常见也是最合理的做法,上海菜里的“冰糖甲鱼”和广式的“荷叶清蒸”,即是这一路的两大代表作。重味的,则有红烧或黄焖,山东潍坊的“黄焖甲鱼”,系以甲鱼和母鸡煨成,主要是喝汤,相传为时任潍县知县的郑板桥所激赏。切了片炒,就是下策了,通常是因为甲鱼不够肥大的缘故。至于北京某饭店独家推出的“甲鱼泡馍”,我虽没有吃过,仅这个菜名就足以令胃口大倒。

  烹甲鱼并不太难,不过杀甲鱼却极不容易,好在市场里现在都提供即捕即杀的服务。要注意,最好吃的裙边千万不可弄碎,此外,务必要杀鱼人将王八盖子上面的那层污皮彻底刮净。此举颇费事,贩鱼者往往偷懒。

  甲鱼的腥膻,我认为刘恒最是到位。“张大民……把煮好的王八端给李云芳,她老半天不敢张嘴。它颜色发红,稠乎乎的,像山楂酱或草莓酱一样,散发着生猛的腥味儿,里面还掺杂了一小段清新的甜丝丝的菜墩子的味道。”要镇压这阵“生猛的腥味儿”,切不可动用本身就过于“生猛”的食醋或胡椒,恐坏了甲鱼原味,黄酒较为适宜,当然姜、蒜、茴香等等亦可一用。另外,无论是清蒸还是红烧,最好加入两三片肥猪肉,能使甲鱼甘腴倍增。人工养殖的甲鱼虽然很肥,体内肥膏遍布,不过最腥的也是这些东西,就烹之前务必全部剔除。至于为了滋补而加入的当归、淮山、杞子之类,其作用除了哄抬物价,剩下就是破坏甲鱼的原味。

  各种吃法当中,我始终认为广州的打边炉之法最简单最好吃。大解八块的甲鱼,再来土鸡半只,“霸王别鸡”原来可以如此简单。

  暴得大名之后,野生甲鱼几近被赶尽杀绝,人工养殖甲鱼随之成长为一盘大宗买卖,与此同时,自东南亚走私甲鱼入境,更是“甲鱼蛇头”们最热的大茶饭。

  按照“滋补”的原则,一切人工养殖的东西,疗效皆不如野生。不过野生甲鱼已很难找到,即使是人工养殖的,亦有不同的档次。中国特有的“中华鳖”,说它最“滋补”当然有违我的原则,不过,以它的肉质和味道,说它“最适合中式烹法”则毫不为过。若要分级,中华鳖当然是排在第一位的a级甲鱼,简称“甲a”。

  张大民曾经替产后不下奶的老婆买过一回甲鱼,临进家门之前还不忘贫嘴一回:“现在什么都有假,好不容易买回王八,还叫个假鱼!”这话未见原作,当是冯巩的爆肚。不过电影之外,走私的“假鱼”的确充斥着市场。就广州市面所见,近五年来甲鱼身价一路直线下滑,最贱十块一只(当然个头也不会比摩托罗拉v系列手机大多少),最贵的也不过七八十一斤。甲鱼的大幅跌价,固然是放养面积扩大之故,但是走私的因素更为致命。后者大多来自泰国、越南等地,彼邦王八的廉价,一方面因养殖成本较低,另一方面又受到人民币在金融危机中汇价相对坚挺之利诱。对于食客来说,那不同文亦不同种的“假鱼”,滋味终不及本地的“土鳖”。后者不仅骨细肉多,尤胜在裙边宽厚,差异相当于土鸡与农场鸡。

  再考虑到传染病以及“打针注水”的常见,因此购买甲鱼已近似于一种高风险的消费行为。报上有文章叫人识别注水甲鱼:“买甲鱼时先把甲鱼背朝下,若不能迅速翻身,四只脚的肌肉处又有注射器的微笑针孔者,均是注水甲鱼。”

  “迅速翻身”尚可立判,只是“针孔”一事难度极大,莫非把我们都当成了反毒组的警察叔叔?

  中国人虽然在“神学”上敬重龟鳖,不过中文每涉及此物,大都没有什么好话。“龟儿子”啦,“王八蛋”啦,“龟公”啦,不胜枚举。

  广东人算是最会吃甲鱼的,因而粤语中的“水鱼”也负面的最有个性,特指在消费行为上引颈被宰的“傻b”,近似于台湾国语中的“凯子”。除此之外,对于动物的栖身之处,中文亦有三六九等之分。以“龙宫”为至尊,“虎穴”次之,“猪圈”、“狗窝”殿后,不过一旦到了王八的头上,也就语焉不详了。

  偏偏在广州就有一个地方,满怀敬意地挂出了“鳖府”的金漆招牌。

  这是一家饭店的名号。世界上专门吃中华鳖的餐馆以及吃个把王八也要烧包成这样的地方,实在并不多见。

  除了“鳖府”二字,这个地方从整体到细节无不令人瞠目结舌。它被修理成一个庞大的水泥洞穴,到处皆为狰狞的虾兵蟹将以及牛头马面所盘踞,怪力乱神,步步惊心。角色和风格上,由中原的、岭南的、希腊的、罗马的,还有卡通的(包纄letubbies和hellokitty)华洋杂处,纠缠不清。绝对的粗鄙,相对的无厘头。如果不是腰系豹斑短裙的服务员递上的餐牌,你多半误以为置身于一场精神病患者的创作展览会。

  拼贴或者波普,随你。不得不承认,某种意义上,这正是广州整体城市美学风格的不无夸张的集中表现。当然,粗鄙也没有什么,既然我们那么热爱塔伦蒂诺和金·凯瑞,甲鱼为什么就不能是王八?“鳖”何以就不能有“府”?想笑笑不出来,想骂无从开口,惊叹又不至于,何以解忧,还是吃吧。

  虾之大者

  色彩斑斓的龙虾近年来一直是饮食生活中时髦的主题,不过时髦的东西并不表示它们通常都新鲜得没有历史。欲怀龙虾之旧,就得闪回到龙虾片的黑白年代。

  龙虾片不是关于龙虾的那一类电影,不是用龙虾制成的营养口服片,更不是切好的龙虾肉片——事实上,龙虾片与龙虾根本就没有关系。它是在成团的鱼肉或虾肉中掺入淀粉及味精香料等调味,蒸熟后冷却切片,再加干燥后所得到的制品。按照今天的法律,相信有足够的理由认定它最起码在名称上已构成欺诈。

  在没有龙虾也没有薯片的年代,龙虾片是大人小孩都爱吃的零食。每次一见到那个海蓝色的纸盒以及因在纸盒上的那两到三只鲜红的大龙虾,幸福的感觉就会油然而生。从纸盒里倒出来的龙虾片,有年糕片大小,看上去像一片片因久贮而发霉发硬的面片,或者是巨型僵尸指尖上开裂的指甲。只是扔进油锅一炸,这些“指甲”立即像爆米花那样膨胀,泛白,并且染着一层黄橙橙的油,吃起来十分的香脆可人,隐隐约约还透着一阵阵鲜味。现在想来,这种“鲜”味其实多半是味精的作用。

  龙虾片本身算不上是昂贵的东西,不过吃到的机会还是有限,这是因为在食用油限制供应的时期,炸龙虾片所必须的大量油耗十分令人心痛。因此,我一直觉得家里炸出来的龙虾片没有店里的好吃。逢年过节的时候,街上的食品店也会在门口支起油锅现炸现卖,在冷风里排了十几分钟的队,把一纸包龙虾片捧在手里,闻一闻,再看一眼纸上正在渗出的油迹,感觉一下从纸包逐渐向手心传递的热量,就有说不出的心满意足。

  真命龙虾的出水登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还是许多年以后的事。不过我觉得龙虾之所以能在一部分消费者心目中成为豪华食品的代表,龙虾片在童年饮食生活中所激发的想象应该功不可没,换句话说,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假的龙虾片开辟了今天的真龙虾市场。

  龙虾片或是更多地被简称为“虾片”东西,现在依然吃得到,但通常只是作为主菜的碟饰而边缘化地存在着,除了七岁以下的儿童,是碰都没有人碰的。超市里还有一种袋装的虾片,样子和龙虾片极似,不过那是膨化的虾片,与油炸的相比,热量和美味同步锐减,败兴得有苦难言。

  如果说龙虾片是对龙虾的浪漫主义憧憬,那么目前在各地大排档里极其流行的“小龙虾”就是对龙虾的解构主义消解。无论在有龙虾还是没有龙虾的年代,总有一种与龙虾相对称的平民化的代用品。“小龙虾”其实并非龙虾之小者,也不属于布什和“小布什”的那种亲子关系。“小龙虾”,甲壳纲河虾类,是原产于北美的螯虾(克氏虾),又称虫刺蛄,二战期间由侵华日军传入我国,貌似龙虾而小,还未入锅,外壳就已通红。“小龙虾”的身上当然也有肉,只是土腥太重,非以麻辣红油实行重彩泼墨不能镇压。

  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澳洲和波士顿龙虾在餐厅里挂牌两三百块一斤的时候,“小龙虾”在北京东直门的那条“鬼街”上才卖二十块一斤。

  还是那玲珑白皙的龙虾片更令人怀念。一尾三斤以上的龙虾,在餐厅里可以做出几道不同的菜式,例如中段生食,头尾炖汤或煲粥。

  其实我经常忍不住想问那个捧着龙虾前来验明正身的部长的是:中段的肉,再“沙西米”之外,能不能给我炸出一小碟龙虾片来?

  龙虾的好吃,首先在于它和一般意义上的“虾”相比,肉厚且多,“羊大为美”嘛,对于“虾”之大者的追求,一点也不难理解。

  龙虾无疑是虾族中最大的一类,曾有渔民在海南岛沿海捕获过一只“巨无霸”,体重达到十五公斤,触须有好几尺长,体型有如成年的狗。不过大也不是绝对的,反过来,正是因为一般意义上的“虾”们的“小”,方才衬托出龙虾的大。不过问题在于,大虾是否一定比小虾好吃?

  在我吃来,龙虾的肉质较为粗“鞋”,就细腻度而言,远不如麻虾和大部分的海水小虾,甚至连更贱的沼虾也不及。但是,也不要忘了龙虾之盛名最初乃得自于西人之口,西人的饮食哲学与我国唐代的美学风气一样,一切以“大”为美,小鱼小虾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

  因此,龙虾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最符合西方审美标准的虾。

  在西方的强势影响下,国人也不断放弃这酷爱“小鲜”的传统,最起码,齐白石那样的虾,现在是不大有人去画了。

  多肉之下,龙虾在虾宴上还别具一种独有的排场,就是卖相既好看又热闹,让主人家大有面子。比方说,“龙虾船”这种最流行的吃法,上桌时不仅示以双桅大船一艘,那干冰制造出的烟雾缭绕,再加上龙虾的触须,腿和螯全部嚣张地伸直(其实是因为死跷跷的原因,不过,摘螯的龙虾因为达不到这种效果,通常会折价出售),看上去十分张扬。我认为,吃龙虾的附加值,一半就体现在龙虾肢体的这个外延部分上。

  此外,龙虾那副威风八面的狰狞模样,也使吃它的人间接地获得了一种兴奋的体验。不知是为了替食客助兴还是出于书写上的偷工减料,在大部分的海鲜餐馆里,已经不把龙虾完整地写作“龙虾”,而是统称为“龙”,澳洲的龙虾是“澳龙”,新西兰的火山龙虾是“火龙”,多少有一点对“龙肉”的影射。事实上,以中国大陆和港台市场高居全球的龙虾消费量计算,“龙虾”这个词今天实在应该被解读为“龙的传人爱吃的虾”。

  如果你是“大块吃肉”的信奉者,龙虾无疑就是一种物有所值的美味。在带有了十足的“啖啖肉”的快感之外,进食龙虾还是一个充满乐趣的过程。

  食肆里流行的龙虾烹制方法很多。常见的有“上汤焗龙虾”“蒜茸开边蒸”以及“法式芝士焗”,等等。当然,最受欢迎的首推日式“沙西米”吃法。它的一般作法是:

  材料:活龙虾一支,海鲜船一艘,碎冰块一堆,干冰适量,万字酱油、香菜、法香、日本芥末。

  制作:龙虾去头,除皮,洗净切成薄片;干冰置于船底;冰块拍碎放在船上,将龙虾肉片平铺在冰上,拼回头尾,再以香菜和法香围边,上桌时开水浇在干冰上,即成。

  这种吃法虽然能在最大限度上尝到龙虾的新鲜,不过缺点是龙虾一定要大,三斤以下的龙虾身上一般取不出多少肉来。然而矛盾的是,除了大种龙虾之外,凡过了三斤者,其肉质必粗。

  除此之外,香港厨师还研发了“姜汁豆浆蒸龙虾”、“川辣焗龙虾”、“脆奶玉簪龙虾球”(即是将一条菜心和一小段金华火腿条酿入龙虾球中)以及“梅子酸甜蒸龙虾”等等,其实这些都是旁门左道。在我吃来,对付大或小的龙虾,其实最原始的手段已经足矣。这种方法说穿了就是一个煮字,鲜活龙虾一尾,扔在开水中(水里要放一些盐,最好是海盐,同时锅里的水不可没龙虾之顶)慢慢煮“红”,然后捞起来就可以像吃大闸蟹那样痛快地据案大嚼了。至于调味,有人主张用热牛油,我觉得这要依当时味蕾的感觉和心情而定。有的时候,只蘸一碟酱油也能吃得个活色生香,高潮迭起。

  美国的搞怪诗人奥格登纳什生前写道:

  我发现预言的精髓

  埋藏于亘古常新的陈腔滥调

  比方说,你喜欢龙虾

  而龙虾却不喜欢你

  其实,龙虾不仅不喜欢你,而且不会放过一切袭击你的机会。据外电报道,法国女子勒杜萝与朋友在巴黎著名的阿尔夫·塞莱斯特餐厅进食龙虾时,不防被龙虾施以“胸袭”——当她拿起叉子,往她碟上的龙虾一戳时,整头龙虾滑出碟外,直飞到她的胸口,虾钳凑巧夹住她左边的胸脯。同桌的朋友立刻过去帮手拉扯,但是这只不知是死是活的虾钳始终牢牢扭住不放,大战几个回合之后,才将虾钳撬开。伊人不但痛得要命,兼且大出洋相。

  这件事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吃龙虾和吃大闸蟹一样,需要技巧,下面是我最近读到的一份“吃龙虾游戏攻略”:一、戴好吃龙虾专用的围巾,或是将餐巾塞进领口;二、用双手将龙虾的鳌扭下来,并用龙虾钳将它的壳弄破,用龙虾夹取出肉;三、以刀叉辅助享用美味后,用手抓住龙虾的两端并持续弯曲龙虾尾部,直到分开龙虾头与尾部;四、接着要取出龙虾最鲜嫩多汁的那块肉,别迟疑!此时还是双手万能,一只手抓住龙虾尾的背部,使背部朝下,以方便另一只手把龙虾底部那一排像鳍的东西撕下;五、将叉子伸进刚刚撕掉一排“障碍物”的龙虾底部,将整块龙虾肉小心翼翼地从前端推出,即可使用刀叉,并沾酱好整以暇地享用。

  第二,被龙虾咬住的机会上很高的。因龙虾一定要生猛,死虾是根本卖不出去的。非龙虾产区的龙虾全部空运,起运之前已用药物麻醉。故我们在餐馆的海鲜池里所见之龙虾,其实已经死去活来一回。因此,这样的龙虾要么自暴自弃,放弃反抗,要么狂性大发,异常“生猛”。不过,一旦被龙虾咬到,其实只要把被咬到的部分和龙虾一起浸入水中就能化险为夷。不过像勒杜萝小姐这样的个案,欲尽快脱身,还是就近找一个游泳池跳进去才行。

  寻羊

  尽管《三字经》已明确告诉我们:“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尽管汉语文化中如“美”“鲜”“吉祥”等重要概念皆有关羊事,但我还是发现,汉族人虽然也牧羊,却不怎么喜欢吃羊,或者说,对于吃羊肉这件事始终提不起劲头。

  各地的汉族名馔中,以羊肉为主打的实属凤毛麟角。西北、东北及华北一带汉族居民的羊肉虽然较中原和东南沿海一带丰富,却主要是受少数民族饮食的影响。资料显示,中国现有羊只约二亿,是世界上的产羊大国,但供食用的肉羊品种开发却十分落后,目前国内人均占有羊肉不足二点五公斤,较之其它肉类有天壤之别(人均占有肉食总量为四十五公斤,包括鸡、鸭、鹅、猪、牛、羊在内)。

  与此同时,中国的养羊业与世界先进水平间也有极大差距,山羊平均体重只有十一公斤,世界倒数第二,尽管我们地球上所有吃羊肉的民族早八辈子就已悟出了“羊大为美”的硬道理。

  与此同时,我们对羊的综合开发如羊毛、皮甚至羊胎素之类,同样乏善可陈,以至于心中常想,既如此,“牧”来干鸟,除了历史上那一个著名牧羊人孤单的身影尚能作为忠贞的道德楷模一用之外,就连羊毫笔也不大有人用了。

  在羊的问题上中国也并非亚细亚的孤儿,日本尤有过之而无不及,尽管该国有一种叫做“羊羹”的点心,不过跟羊一点关系没有。据村上春树说,日本直到幕府末期想必都不存在一只羊。他在《寻羊冒险记》中写道:“即使今天,日本人对于羊的认识也是极其肤浅的。总之,从历史上看,羊这一动物一次也没有在生活层面上同日本人有过关系。羊被国家从美国引进,饲养,并被弃之不理。这便是羊。战后由于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可以自由进口羊毛羊肉,因此日本养羊几乎无利可图。不觉得羊够可怜的,说起来,这也就是日本现代本身。”

  玩过“帝国时代”的都知道,不管你是维京人,蒙古人,还是中国人,日本人或者不列颠人,在最初的黑暗时期,一定要动员你的男女部落居民勤奋地捕养宰羊,惟有这样干,才不至于落后,不至于挨打,不至于被开除“球籍”,一切才会按部就班地兴旺发达起来。

  当然这只是游戏,如果你是一个执着的、百分百忠于历史原著的代表“中国”的玩家,会不会放温顺的绵羊不逮而专门组织人手去围捕那些凶猛的野猪呢?事实上,汉民族最起码在人口上的兴旺发达、在建制上的升级换代,猪肉之外,当然也离不开羊肉,只是我们对于羊的工作重心,千百年来一支严重倾斜在研发“如何在肉食不足的情况下既不浪费羊肉又能避免进食羊肉所引起的种种危害”的解决方案之上。

  从社会进化的一般规律来看,一个民族特定的食物选择、也就是吃什么和不吃什么,跟该民族人类在狩猎采集时期的营养状况与生态环境有关。不过就汉族的情况来看,吃什么和不吃什么的问题还有额外的哲学考虑。对应阴阳五行的原则,羊肉在五行中属火,五脏中主心,五色为赤,五味属苦,五嗅属焦。总而言之,羊儿貌似温顺,它们的肉却是一种极为火爆的危险食品。

  因此,中国历史上致力于羊肉开发的通常都不是厨师,而是医生。孙思邈对羊肉最有研究,相信此物若使用得当,可大补气血,温中去函,养正祛邪。来看看孙医生开出的一剂“羊肉汤”的配方:羊肉、云苓、北芪、干姜、甘草、独活、桂心、人参、麦冬、生地黄、大枣。主治妇人产后及病后上气腹痛,气血大虚,微有风邪而不能表散。

  我敢保证,妇女若饮下这一碗苦涩之极的古方老火羊肉汤之后,对于羊肉的痛恨一定会超过对自己的病痛,当然成年男性就不一定会做此想。中医指出,男性里面的那些“虚人”若在冬季进食羊肉,往往能收到强大的壮阳作用,立竿见影。

  汉族饮食文化对待羊肉的慎重态度,主要是因羊肉的“性甘、大热”(《本草纲目》)。特别是对于岭南地区的广大食肉者来说,羊肉这东西,一吃就容易上火,人一上火,不但口臭难抵、满目疮痍,搞不好,还会导致百病丛生。

  不仅中国人,酷爱羊肉的英国人最迟在维多利亚时代也懂得了羊肉燥热的道理。《驯悍记》里的波特鲁乔对妻子说:“我对你说,凯德,它已经烧焦了;再说,医生也曾经特别告诉我不要碰羊肉;因为吃了下去有伤脾胃,会使人脾气暴躁的。我们两人的脾气本来就暴躁,所以还是挨些饿,不要吃这种烧焦的肉吧。”

  认识是一回事,吃不吃则另当别论。虽然未经科学证明,但我还是相信,羊肉在令人“燥热”的同时,也带给进食者以血性。中国西北、东北一带的食羊族,不仅在体格和体力上远胜以谷物为主食的中原及东南沿海人,而且性格上也剽悍得多。

  在日本,因“肉食禁令”持续了一千二百年之久,明治五年之前,日本人也是不吃羊肉的,然而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陡然生猛了起来,甚至把珍珠港也“虎虎虎”了一回,并不是因为吃了“羊羊羊”,而是集体改吃了与羊肉同样“血性”的牛肉。

  暴躁者如黑旋风李逵,吃起羊肉来更是不要命的,见《水浒传》第三十七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展浪里白条”:宋江因见了李逵、戴宗两人,心中欢喜,遂同上浔阳江头“琵琶亭酒馆”撮饭。几杯下肚,宋江认为此刻“得些辣鱼汤醒酒最好”。鱼汤来了,李逵先是将北宋哥哥认为“真是不甚好”的鱼汤和汤里的腌鱼用手直接捞起来“和骨头都嚼吃了”,然后对那个声称“只卖羊肉,却没牛肉”的酒保发火道:“叵耐这斯无礼,欺负我只吃牛肉,不卖羊肉与我吃!”羊肉上桌之后,“李逵见了,也不便问,大把价来顾吃;捻指间,把这三斤羊肉都吃了”。

  李逵是个老粗,但这似乎并不妨碍他成为美食家,他似乎懂一点拆字术,明摆着,鱼加羊等于一个“鲜”字。

  除了燥热,羊肉最不招汉人待见的,还有那一股子浓重的臊味。在上海方言里,这种膳臊甚至被称为“羊臊臭”。

  在肉食供应并不充分的年代,尽管臊,羊肉还是要吃的,哪怕是捏住鼻子。与此同时,怕臊的人们也从来没有终止过与臊味的斗争。最早的除臊之法,据《吕氏春秋》:“火为之纪,时疾时徐,去臊除膻,必以其胜。”

  作为东方的食羊大国,印度人也怕羊臊。而咖喱的发明,据说就是研发“除臊法”所产生的副产品。佛教传说,由于印度盛行佛教,因“污秽”而不食猪,又因牛是释迦牟尼佛的坐骑,又不可食,故羊肉(还有鸡)几乎成了主要的肉食。但是羊肉腥骚,难以调理,一时无法进食。释迦牟尼佛获知此事后,内心十分同情,于是教导人们使用含有香味及辛辣味道的树木、树皮及草的根来调理羊肉;当人们吃了这些经过调理的羊肉之后,不由大呼“kuri”(印度语“极美”或“一级棒”之义),此即咖喱(curry)之由来。

  比印度人更惧羊臊的中国人虽然没有发明咖喱,但是我们手中却牢牢掌握着同样采撷自树木、果实、树皮及草的中药。然而不幸的是,过多的药材在掩盖了羊臊的同时,也彻底封杀了羊肉的美味。此外,还有人发明了一种把羊臊味扼杀于羊还没有变成羊肉之前的“科学”方法,给羊灌啤酒,据说此法可使羊臊大幅度减弱。

  我一直相信,袁枚之所以能够成为后世追随者的楷模,很大程度上与他在饮食上的开放态度有关。他在《随园食单》里写道:“牛、羊、鹿三牲,非南人家常时有之之物。然制法不可不知。”而“杂牲单”所列羊肉食谱,从羊头、羊蹄、羊羹、到羊肚羹、红煨羊肉、炒羊肉丝甚至烧羊肉,虽然也提到了“加刺眼、核桃,放入去膻”之红煨羊肉“古法”,不过总的来看,大多是鸡汤、香草、笋丁、甜酒、胡椒、葱花、米醋等等寻常调味,并无提到特别的强力除臊措施。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一个南方人,袁枚还记载了至今仍令一般南方惧骚人士闻风丧胆的“烧羊肉”:“羊肉切大块,重五七斤者,铁叉火上烧之。味果甘脆,宜惹宋仁宗夜半之思也。”

  怕不怕羊臊,确实是族群和个体之间的差异,但是就羊肉的美味与否而言,我觉得羊臊乃羊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除臊之术实在不必用力过猛,以恰到好处者为宜。

  不过,在号称“美食天堂”、并且一直顶着“羊城”美誉的广州,除了那种据说是因吃中药长大而臊膻之气尽除的海南“东山羊”之外,若想吃到真正的“臊羊”,长期以来那是比登天还难的。即使有若干以羊肉为主题的饭店,在酒楼食肆林立的羊城,也只是默默无闻地“闷骚”于“暗哨”的岗位之上。劝广州的汉人沾点羊臊,端的是比“讹鬼食豆腐”还难。

  好在我中华地大物博,各省市之间最起码在羊肉流通上并无贸易壁垒,羊痴如我者,终于也等到了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天河时代广场侧的“博格达美食乐园”,就是羊痴们的乐园。马肉、鹿肉、马鹿肉,靠边站吧!让我们直奔主题:羊,给我烤羊腿,给我烤全羊及其羊臊,其余免谈。过瘾之前,切记一点:当热力烤出了羊肉的骚味之后,酒则可以进一步诱发出羊肉的骚劲。陈年加饭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在“博格达”的酒水牌上,喜见有吐鲁番出产的“楼兰干红”。据我个人的经验,这是最好的国产红酒。惜乎一向由产地直接向西出口,北京、上海和广州难得一见。西域的红酒是羊肉的最佳伴侣,这样说是有根据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为什么不是猪也不是鸡呢?原因就在于李白不是汉人,当然也不怕羊臊。

  闲言碎语不要表,新凉入序,又是吃羊肉的大好时节,找一个寒夜,定大房一间,烤全羊一匹,携来羊痴七八,佐之以“楼兰干红”,关上门来挥刀大嚼,吃了羊肉又惹他一身骚,此乐何极!

  吃豆腐

  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瞿秋白在他的临终绝笔《多余的话》中这样结尾道:

  “告别了,这世界的一切!最后……俄国高尔基的《四十年》《克里摩·萨摩京的生活》,屠格涅夫的《罗亭》,托尔斯泰的《安娜·卡里宁娜》,中国鲁迅的《阿q正传》,茅盾的《动摇》,曹雪芹的《红楼梦》,都很可以再读一读。中国的豆腐也是很好吃的东西,世界第一。永别了!”

  四周后,瞿秋白在福建长汀中山公园凉亭前,高唱《国际歌》,从容就义。

  除了《红楼梦》之外,高尔基、屠格涅夫、托尔斯泰以及鲁迅和矛盾,当时皆是非常革命的符号,但是豆腐,最终为什么是豆腐?

  作为一个“不幸卷入了历史的纠葛”的职业革命家,瞿秋白当时的真实心态,我辈自然是难以捉摸,但是,作为一个半新半旧的中式文人,六十多年之后似乎仍可以容我就此说上几句更多“多余”的话,而且也仅限于豆腐。

  除了瞿秋白的家乡常州以出品“皮蛋豆腐”而出名之外,我至今无法考据出豆腐对于瞿秋白个人以及一九三一至一九三五年间的中国革命局势有什么特殊意义,不过我一直认为,在中国的所有日常食品当中,唯豆腐独具一种存在主义的性格。无论在中式的饮食还是中式的语境,豆腐都是一种家常、清贫、平淡和出世的符号,又因其为佛门所用,平常之外又平添了几分禅机。

  《菜根谭》写道:“看破有尽身躯,万境之尘缘自息;悟入无坏境界,一轮之心月独明。麦饭豆羹淡滋味,放箸处齿颊犹香。‘鸟惊心’‘花溅泪’,怀此热肝肠,如何领取得冷风月。”

  还是豆腐。更不能想象的是,金圣叹在被杀头之前会说出“鱼翅和鲍鱼同吃,大有燕窝滋味”那样的话来。

  六十多年过去了,除了《红楼梦》大概还有人在读,剩下就是豆腐了。谁也不可能读懂“中国豆腐,世界第一”的弦外之音,正如《多余的话》之代序所叹:“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还是且吃豆腐吧。

  一般相信,豆腐之法,最早在战国时代就已问世(见清代汪汲《事物原会》),不过有案可稽的,则是汉文帝时代(公元前一百六十年左右)淮南王刘安(刘邦的孙子)及其门客所编撰之《淮南子》。“本草”亦说:“豆腐之法,始于淮南王刘安。”相传,豆腐乃是刘安与方士们在今安徽寿县八公山以黄豆、盐卤等物炼丹之时,意外得到的一种副产品,因此,豆腐其实不应该被分类为“农副产品”或“副食品”,而应被称为是“药副产品”才对。

  尽管豆腐在刘安之后迅速由“药”字号演变为一种“健”字号的平民食品,不过仔细想来,在众多的中国家常食品当中,豆腐其实是一种不很“中国”的,一种十分“化学”的妖里妖气之物。由于刘安及其“制药集团”皆儒家之死敌,因此,虽不能据此而断言豆腐的本性中有一种强烈的反儒家冲动,不过,古今祭祀仪式中却有一条严格的规矩:即绝对不可使用豆腐。

  除了豆腐本身在诞生过程中的浓厚的化学氛围,其七十二般匪夷所思的变身之法,更是令人瞠目结舌。豆腐的制作过程,可谓步步惊心,首先,在石膏与豆汁做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真正的豆腐尚未成形之初,就有“豆腐脑”这一种美味抢险出世,而在熬煮白浆时表面形成的那一层薄薄的浆膜,可以成为完全面目全非的腐竹,将豆腐切成块摆在竹篮里冻上一夜然后再在太阳下晒干,又可成其为冻豆腐,除此之外,水豆腐、干豆腐、油豆腐、霉豆腐、豆浆、豆干、豆腐乳、臭豆腐……凡此种种,不能不使人联想到一个与吃喝无甚关联的词:妖术。

  豆腐的好吃,除了其固有之洁、嫩、爽、滑之外,尤在于其原无形却可行诸百形,本无味却能吸纳百味的这一高妙绝技。比如,清贫的豆腐总是被用来比附于肥美却有俗不可耐的肉,或者说,总是被赋予一种暧昧的肉感。其实,只要想一想方块豆腐的外形及其颤巍巍的姿态,就会相信意淫乃是不可避免的。所谓“白如纯玉,细若凝脂”,所谓“滋味似鸡豚,鸡豚无此美”,不一而足。

  对于素食者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