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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食相报告|作者:kyzym18|分类:玄幻小说|更新:2025-05-21 10:27:11|下载:食相报告TXT下载
  东北人里之所以能出箫红这样善写黄瓜的女人,主要是因为东北人普遍地会吃黄瓜。只有在普及的基础上,才有提高。

  东北人的普遍会吃黄瓜,又主要是因为东北的黄瓜长得普遍的好。至于东北菜里的黄瓜菜,则以“拍黄瓜”最得我心。

  这是因为,烹饪的技术指数在这道菜里几乎降到了零。

  动词在中国菜的名字里并不罕见,只是这个不太文雅的“拍苍蝇”、“拍板砖”和“拍马屁”的“拍”字倒是少用——当然,“拍”照片,和“拍”电影还是很文雅的行为。其实,“拍黄瓜”里的那个“拍”字,指的是一种刀功,即先用刀锋把黄瓜一剖为四,再以刀背将这四段黄瓜拍碎成块。至此,“拍黄瓜”便完成了百分之九十,接下来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加入油盐,蒜蓉,糖醋,香菜或者辣椒,豪华一点,再邀牛肉片或卤水花生加盟,最后放进冰箱略冰一下即可上桌。

  如此之低的技术含量,使“拍黄瓜”成为东北乃至整个华北地区的一道最家常也是最好吃的冷盘小菜,前面说过,“拍”黄瓜虽然在烹饪的意义上略嫌“低b”,不过拍照片和拍电影还是十分高深而且高雅的技艺。如果一定要把“拍黄瓜”比之于拍照的话,是不是可以把它称之为烹饪上的“拍立得”?

  不过类似的黄瓜料理,也可以极其复杂,“拍”出一部好莱坞大片来。来看汪曾祺先生于一九八九年记录的“扦瓜皮”之法:“黄瓜(不太老即可)切成寸段,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剩下的黄籽的瓜心不用。酱油、糖、花椒、大料、桂皮、胡椒(破粒)、干红辣椒(整个)、味精、料酒(不可缺)调匀。将扦好的瓜皮投入料汁,不时以筷子翻动,待瓜皮蘸透料汁,腌约一小时,取出瓜皮装盘。先装中心,然后以瓜皮瓜面朝外,层层码好,如一小馒头,仍以所余料汁自满头顶淋下。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是瓜香。”

  一九八八年夏天,我在北京曾与王先生共饭,不过是在外面吃的,吃了什么,早就忘得一清二楚。如前有汪老生前旧交自京来穗,饭后谈到汪老生前的住家饮食,言及其简,难以置信。又说文人故穷,历来如此,云云。闻知不禁悲从心来。回家后检出汪老美食美文于灯下重温,备觉其字字嚼之有声,句句诸味均透,音容宛在,仍有瓜香。

  吃自己

  我看,我们还是用下面这个名叫《菜单》的轻松段子来作为“吃自己”这个严肃主题的开场白吧:

  豪华客机的头等舱里,坐着三个非富则贵的旅客,有美国的石油大亨,日本的汽车大王,还有一个是某食人族部落的酋长。飞着飞着,开饭时间到了,空中小姐先问石油大亨:“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么?”

  “汉堡包。”

  空中小姐又问汽车大王:“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么?”

  “寿司。”

  空中小姐最后问食人族酋长:“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么?”见酋长面有难色,空姐关切地问:“那么,汉堡包好吗?不然,寿司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酋长不断地摇头,最后,他有点不耐烦地吩咐空姐道:“请把旅客名单拿来给我看看……”

  从这个段子的字缝里,我大致看出了这样三个与吃人有关的基本理论:第一,吃人是一种野蛮行为;第二,这种行为也可以按照文明社会的饮食程序和礼仪而进行;第三,头等舱乘客的肉通常都不太好吃。

  站在法律和伦理学的角度,吃人是一种高度的禁忌,不过学术上对于这种行为则有十分严格的界定,按照美国的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在《好吃——食物与文化之谜》一书中对此所下的定义,所谓“吃人”,是在“拥有其他营养品供应情况下的人吃人行为。”换言之,若在“不拥有其他营养品供应情况下的人吃人行为”,就不算吃人,最起码,不能算是人类学意义上的“吃人”。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李敖曾在文章里多次引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英国探险家,在探险中碰到一个有吃人肉风俗的蛮人,等到他发现这个蛮人竟是英国大学出身的,他大为惊奇。他问这个蛮人说:‘你难道还吃人肉吗?’这个蛮人的答话可妙了,他说:‘我现在用西餐叉子来吃了!’”李敖后来解释说,他之所以对这个小故事“一再引述”,是“喜欢他含义的深长。所谓‘西餐叉子吃人肉’,他的思想型模,是‘半吊子西化’的一个类型。”循此“思想型模”,我们其实也不难发现,我们今天所谓的文明以及所谓的禁忌,都是须臾也离不开“拥有其他营养品供应”这一不太靠得住的前提之下的一种“半吊子文明”和“半吊子禁忌”罢了。

  极端的饿和极度的饱都会导致吃人。所谓“极端的饿”,不用说,指的就是饥荒。人类历史上的每一个大饥荒时期,都上演过一幕幕吃人的惨剧,中国的史书上,通常以“人相食”这三个字一笔带过。在《资治通鉴》之类的正史里面,可以读到像“关东大饥,人相食”;“京师大饥,人相食”这一类记载。

  不过,欲知详细的人相食事迹,还是得依赖野史。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里就有多起相关的民间口述历史。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发生大旱灾和蝗灾,连草根和树皮都被人吃尽了,百姓开始以人为粮食,连官府也禁止不了。妇女和小孩在市场上待价而沽,被称为“菜人”,屠夫买了去,像杀猪羊一般宰割。当时一个姓周的人行商回家,抵达该地时正是午后,屠夫说:“肉刚好卖完了,请稍待。”不久,只见他拖了两个女子来,口中还说:“客人您久等了,我先取一蹄给你。”周某看见他要杀人,赶忙要阻止,却只听一身惨叫,其中一名女子已经活生生的被割断右臂,痛得在地上打滚,另一女子吓得面无人色,两女见了周某,一起向他哀叫,一个求快点死去,一个求活命。周某心中不忍,出钱赎了两人,见一女已经没有活命的可能,便急刺她的心脏让她速死,另一女便带回家里。周某没儿子,便取了那女子为妾,果然生了个男孩,男孩右臂还有一道红丝,从腋下一直绕到肩胛。周某一家传了三世就绝后了,人家都说他本来命中无子,因为做了这件善事,香火才再延了三世。

  至于那极度的饱,“易牙蒸婴”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齐桓公归为一国之君,饮食上又被著名的大厨易牙(后来被中国厨业供奉为祖师爷)尽心伺候着,嘴里却就是淡出个鸟来。为了讨好齐桓公,易牙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死,并用儿子的肉煮了一锅肉汤让齐桓公尝鲜。

  人吃人的细节固然令人发指,但是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据说在唐朝时后,睢阳城(今河南商丘)被围,全城六万多军民相食,最后竟剩下了数百人。若围城之难持续不解,很可能最后只吃剩下一个人。届时,这个人恐怕就只好自己吃自己了。

  极端的饿和极度的饱都会导致吃人。

  与此相对应的,乃是极端的恨和极端的爱也同样都会导致一人把另一个人吃掉。

  因恨而吃人,这个一点都不难理解,两人吵架的时候,一方凶相毕露,另一方就会语带挑衅地说:“你敢怎么样,难道你还能把我吃了不成?”此外,历史上更有岳武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之名句为证。事实上,我相信这里的“饥餐”和“渴饮”绝不仅仅是作者用来“言志”的,以南宋时代的伦理观念和卫生常识,如果真的有机会并有需要,这两句诗里的那两个动词还是有可能被付诸实践的。事实上,“胡虏”和“匈奴”能不能算“人”都成问题,更遑论他们对汉族所犯下的罪行,也实在是“不吃不足以平民愤”。

  不过,中国历史上因国仇家恨而被确切吃掉的却是汉族。孙皓继位东吴之后,崇信中常侍岑昏,残杀贤臣,掠夺百姓。吴国臣民,对助纣为虐的岑昏恨之入骨,及至晋将杜预率北兵南征,近臣皆认为东无今日之祸,皆岑昏之罪。遂不待孙皓首肯,数百人一齐拥入宫中,碎割岑昏,生啖其肉。

  因爱而吃了对方的个案虽然不多,却是精神病学和生理学家近年来透过对发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几宗骇人听闻的吃人事件的深入分析而得出的一个惊人却不无说服力的结论。一九八一年在巴黎吃掉自己的荷兰女友的日本人左川以诚,据精神分析的结论,就是因吃人者在人际交往以及情感表达方面患有严重的心理障碍,最后只好以把对方吃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爱意。

  而据左川以诚(被捕后警方发现他有严重的精神病,于是把他送进巴黎一家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了四年之久,直到法国当局无法支付他的费用,才把他驱逐回日。当时日本的法律没有规定被驱逐回国的日本人必须继续关押,所以左川以诚重获自由,如今他已经成为色情电影的明星)本人在二零零一年春天对英国广播公司的表示,他的吃人动机来自于“性别困惑”。他说:“我长得又小又丑陋,所以我特别羡慕那些高大健壮而又健康的人,尤其是那些美丽的姑娘。在我的内心深处,吃人与被吃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不介意被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吃掉。”

  当bbc的女记者英格丽问他:“那你的意思是希望我把你吃掉?”她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

  带回家喂狗

  “打包”是一种美式习俗,这个在中文里听起来很像是一个搬运术语的餐桌用语,在美语里被称为doggy,它的全称系doggy bag─不是用来装狗的口袋,也不是用狗皮做成的袋子,而是专指用于包装客人在饭馆里吃剩的食物,让客人带回家的那种口袋。

  今天的美国饭馆,尤其是中餐馆,侍应生往往不等客人开腔,就把剩菜径自装进doggy bag里去了。不过以前的美国人和中国人一样,一方面会在饭馆里吃剩很多东西;另一方面,既想把这些吃剩的饭菜携带回家,同时更怕因此而丢失脸面。所以,有一次,一个实在忍不住的美国人在多喝了几杯之后,斗胆吩咐侍应生道:“请把我盘子里吃剩的这小半块牛排用袋子装起来,我想带回家喂狗。是的,我家的狗,you knobsp;此人得手以后,doggy bag就逐渐在餐厅里流行起来,根据联邦调查局传说中的一份尚未解密的关于美国公民及其宠物之饮食习惯的调查报告记载,自民间流行doggy style以来,约70%美国家庭星期天的早餐在种类和构成上出现了极大改善。与此同时,尽管声称“带回家喂狗”的食客激增,但这些美国家庭里的狗之日常饮食品质却未因此而发生任何变化,更未接到有宠物狗在后院大嚼西冷牛排之目击报告。

  相比之下,我们中国人在结账前所面临的客观环境要比美国人险恶得多。这是因为,第一,那时候奉公守法的中国公民绝大多数都还没有养成在家里养狗的习惯?第二,即使那时就已流行在家里养狗,按照我国的善良风俗,不管饭馆里的东西煮得好吃还是不好吃,亦万万不可以“带回家喂狗”作为合情合理的托词。如果一定要找个比较符合国情的借口的话,大概可以这样告诉服务员:“请你把我盘子里吃剩的这小半条鱼用袋子装起来,因为这条鱼煮得实在太好吃了,我想带回家给负责为我煮饭的爱人同志尝一尝,以改善她的炊事水平。”

  现在想来,好在是美国人充当了第一个大无畏的实践者,不然的话,那些有心“打包”的老公们直到今天可能还不是很方便带他们的太太出来吃饭。

  其实,有的时候比面子更大的乃是实惠,以我之所见,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各省里最要面子的上海人就开始在喜宴上大搞“打包”活动了。在豪爽的北方人看来,这件事也包括在上海人小器的证据清单之上。俱往矣,今时今日,“打包”不仅不再难堪,而且更引起“美式”以及环保而成为时髦。而在“打包”的故乡,据说华盛顿许多中国饭馆的服务生往往不等客人开腔,就把剩菜径自装进doggy bag里去了。人的行为及其风尚实在难以用常理推断,在嘴里淡出个鸟来的匮乏年代,我们以对饭桌上的剩余物所公开表现出来的不屑态度来体现我们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富足”,到了丰衣足食,嘴巴里浓得化不开的时候,一个食客的道德水准和文化修养却要证之于“打包”。都说是物以稀为贵,原来此处的“物”之所指也并不总是鸡鸭鱼肉,有的时候,他也表示人的行为。

  娱乐串串烧

  我烤!大热天谈烧烤,如果不是变态,就是实在好这一口,馋痨到不能自已。

  与其说“好这一口”,不如说好的乃是食物的这一种烹饪方式;与其说好这种方式,不如说爱热闹,贪玩。在公园或野外,一堆烧烤的人远远望去会让人误以为那是一群正在玩“丢手绢”或同类集体游戏的小朋友。所以我相信,刚刚考过高考的高中毕业生里应不乏呼朋唤友聚众烧烤者。不过赤日炎炎之下,被烧烤的是猪排还是人肉,就蛮难讲的了。

  虽然各地的原始人都在他们战斗和生活过的遗迹里留下过无可置疑的烧烤证据,但是今天通行的“烧烤”住要是西式或美式的,即所谓的bbq,barbecue之简称。常见的烧烤材料,有鸡腿、鸡翅、牛排、羊排、热狗肠以及玉米、明虾等等。虽然这些东西通常都预先经过腌渍,但是在烧烤的时候,还是得涂抹以烤肉酱、辣椒粉、胡椒盐、柠檬汁、蜂蜜等各色调味,所以烧烤食品够香也够烫,却谈不上什么好吃。如果非要选出“烧烤选美大赛”的花魁不可,我个人的意见是,尽管缺乏肉感,但是烧烤的瓜菜要比肉类好吃得多。新鲜的节瓜或丝瓜切成段,加上几粒虾米,用锡纸包着去烤,味道口感皆属上乘,尤其是留在锡纸里的那一点点汤汁,绝对不可放过。节瓜之外,金菇、灯笼椒、大冬菇和小白菜都很不错。不必依赖过于厚重的酱汁和调味,几粒虾米、最多是一抹牛油,就能恰到好处地把鲜味全部调出。

  当然不好吃绝不意味着不好玩。烧烤这件事无论是在公园、郊野或自家后院里进行,在某种意义上,都能使烧烤者参与到一场具有迪斯尼风格的“返租游戏”当中:一群人围着一堆火,一手挥舞着细长而尖利的铁叉,一手紧握着刚刚烧熟的鸡腿大嚼,我们是谁?你以为我们是谁?我们是一群昨天才脱离茹毛饮血、正在庆贺火食时代的到来的直立行走者。如果你是在缺乏想象力,最起码也能体验到一点绿林好汉的意思。选择月黑度及风高度同时达到8。x或以上的夜晚,娱乐效果更佳,正所谓“娱乐串串烧”嘛。

  现在流行的烧烤无疑是一种典型的美式烹饪或生活方式,不过若把这桩吃喝的小事上升到民族主义的高度,我们其实也可以无比骄傲并且不屑地对老美一撇嘴:“什么烂玩艺,还不是我们玩剩下的!”即使不算原始社会,中国人至少应该在唐朝就开始大规模的烧烤了。这绝不是瞎说,因为唐代是中原和外族文化交流的全盛时期,烧烤就是随着西域文化和蒙古文化开始进入中国的。而在唐以降先后入主中原的几大非汉部族,几乎无不既是骑射高手,又是烧烤专家。尤其是从清代开始,烧烤和“燕菜”(即中式燕窝席)便携手进入了官方饮食的“满汉体制”。

  烧烤是“满汉全席”上的一道“满方”大菜,至于高潮,则由火锅推出。今天粤式酒席上的“烤乳猪”,其实就是从“满汉全席”里的“满式烧烤”演变而来。

  故“随园食单”说,“今官场之菜,有满汉之称”,而“满菜多烤煮”。后来鲁迅先生也曾借题发挥道:“因此我们在目前,还可以亲见各式各样的筵宴,有烧烤,有翅席,有便饭,有西餐。但茅檐下也有淡饭,路傍也有残羹,野上也有饿莩;有吃烧烤的身价不资的阔人,也有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

  其实要论正宗,我一直怀疑,纣王首创的“炮烙之法”到底能不能算是美式bbq的始祖。据《烈女传卷七孽嬖传》:“纣乃为炮烙之法,膏铜柱,加之炭,令有罪者行其上,辄堕炭中,妲己乃笑。”从基本材料和基本形态上看,其余今天的美式烧烤已有七分相似。至于具体的“烧烤界面”,历史上倒是存有一些争议,《烈女传》说是铜柱,《史记》认为是“铜格”,《荀子》则干脆成其为“炮格”。如果后说成立的话,那么它就更接近于现在烧烤所用的那种金属网架。

  原来真的有扬州炒饭

  顶着全中国同行的压力成功注册了“扬州炒饭”的商标之后,扬州烹饪界紧接着便推出了扬州炒饭的“统一技术标准”,甚至还公布了“建议市场售价”(每份25元),煞有介事,真的一样。

  虽然这道炒饭的名字就叫做“扬州炒饭”,但是,这并不表示扬州人就有足够的理由通过“注册商标”将其据为己有。否则的话,潮州人可以申请注册潮州人的“潮州打冷”商标,台湾人可以把台湾人的“台湾香肠”专营化,北京人就有理由不准你丫再烤“北京烤鸭”,你丫一烤,北京人立马就打你丫的假。与此同时,福建人岂不是明天一早就能堂而皇之地向全世界公布“福建炒饭”的“统一技术标准”和“建议市场售价”了吗?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受了扬州炒饭的注册之后,马上就对媒体澄清道:作为一个注册商标,扬州炒饭并不属于通用名词,餐饮菜谱名称一般只注册商标名称,而不能注册商品名称。所以,其它餐饮商家同样可以经营扬州炒饭。即使抛开这些不论,要把扬州炒饭注册成一个具有排他性的商标,至少也得像“北京烤鸭”或者“香港脚”那样有点确切的来历吧。下面便是有关方面对“扬州炒饭”之历史沿革所做的考据成果:

  “扬州炒饭又名扬州蛋炒饭,原流传于民间,相传源自隋朝越国公杨素爱吃的碎金饭,即蛋炒饭。隋炀帝巡视江都(今扬州)时,随之也将蛋炒饭传入扬州,后经历代厨坛高手逐步创新,柔合进淮扬菜肴的‘选料严谨,制作精细,加工讲究,注重配色,原汁原味’的特色,终于发展成为淮扬风味有名的主食之一。欧美、日本、香港地区等地的扬州风味菜馆,也纷纷挂牌售此美食,颇受欢迎。”

  余生也晚,且孤陋寡闻,所知者除了谢讽在《食经》中曾有“越国食碎金饭”(注:即蛋炒饭)之记载之外,剩下的还是“相传”以及“相传的相传”。再不严肃的说,至少在像《隋唐演义》、《扬州画舫录》甚至《鹿鼎记》这样不严肃的书籍里面,我至今还不曾闻到过这碗蛋炒饭传说中的甘香。

  在扬州炒饭于香港及海外的中国餐馆迎客的漫长岁月里,扬州市大小饭馆的菜谱上,是见不到“扬州炒饭”这四个字的。因此,扬州人今天所言之“在欧美、日本、香港地区等地的扬州风味菜馆,也纷纷挂牌售此美食,颇受欢迎”。这话其实只对了一半。至少在1990年之前,香港人凡到过扬州的,回来之后大都会向别人宣布他们的一大发现:“原来在扬州是吃不到‘扬州炒饭’的。”

  事实上,不仅在扬州吃不到扬州炒饭,作为酒席上最常见的“单尾”,香港餐馆里通常和“扬州炒饭”并列的“福建炒饭”,在福建省内的任何一个地方也都是吃不到的。对于香港人开的中餐馆来说,所谓“扬州炒饭”和“福建炒饭”指的乃是炒饭的两种不同方式而已,前者是干的,后者是湿的,近似于烩饭或上海人的盖浇饭,如此而已,与扬州在地理上的内陆和福建的沿海毫无干系。与此同时,除了炒饭方式上的“干”和“湿”执行着洗衣店那样的严格规定之外,每一家餐馆里的“扬州炒饭”和“福建炒饭”在配料上也是各师各法,并无定规。

  即使“扬州炒饭”真的出自扬州,由扬州人站出来宣布“产品标准”及其“建议售价”,实在不失为缘木求鱼的行为。

  以下就是扬州是烹饪协会把“扬州炒饭”作为科研课题立项然后再请烹饪专家在经过几个月的实验分析之后最终确立的“产品标准”:主料,白米五百克、鸡蛋四只;配料,包括水发海参二十克、熟草鸡腿肉三十克、熟精火腿十克、水发干贝十克、上浆湖虾仁五十克、水发花菇二十克、熟净鲜笋三十克、青豆十克;调味,香葱末十克、湖虾籽一克、盐六克、绍酒六克、鸡清汤一百克及沙律酱六十克。

  难怪《东方日报》在报道这则消息时用了这样的导语:“原来扬州真的有扬州炒饭。”

  作为一个吃客,尤其是一个维扬菜的忠实拥趸,我当然期望着有一天能到扬州去尝尝“标准化”的扬州炒饭,不过在此之前,我很担心在受到扬州人的启发之后,香港人会不会也一高兴,把“香港脚”拿去注了册,当然,从此以后任何非香港永久居民要得“香港脚”还是合法的,只是欲生产和出售一切治疗“香港脚”的药物,大概就得参照港人颁布的“标准”以及“建议售价”了。

  除了大话西游式的历史考据,扬州人把“扬州炒饭”商标化的另一个理由,是“学习西方快餐的标准化,制定产品的统一标准以推动中式快餐业的进步”,玩的是“接轨”。

  统一标准,结束扬州炒饭长期所处之所谓“鱼龙混杂”的局面,说不定真的有助于推动中式快餐业的发展,但是,标准化大工业炒出来的扬州炒饭会不会比“鱼龙混杂”时代的更可口,更好吃,更富于变化,就是另一回事了。

  事实上,汉堡包作为世界上在标准化和工业化这两个方面做得最成功的范例,也只能在字典里实现他的“统一”。根据《简明大英百科全书》,hamburger的定义是“十九世纪由德国移民带入美国后来成为典型美国食品的一种熟牛肉饼”,另据cambridge international dictionaries及merriam…burger一词与beefburger及burger同指碎牛肉或碎肉压成圆片状,单独或放于两片面包中食用。不过,香港消委会连同十四个欧洲国家在一九九九年所进行的一次“汉堡包调查”活动中发现,尽管欧洲国际快餐连锁店所售之汉堡包基本以牛肉为主,但是比利时的非连锁式快餐店验出含非牛肉的汉堡包样本最多,所含的内容包括马肉、猪肉和鸡肉,甚至完全没有牛肉。而香港本地的三家大型汉堡包连锁店,其中两家都在汉堡肉饼内掺入猪肉或黄豆,后者的成份约占肉饼的百分之一点五。

  虽然汉堡包“不标准”到如此“随心所肉”的地步,不过香港卫生署当时仍然表示,汉堡包并非预先包装食品,勿须卷标,香港法例没有规定汉堡肉饼的肉类,更不察觉国际上对汉堡肉饼的成份有任何统一的规定。

  说穿了,扬州炒饭本质上就是蛋炒饭,即《食经》记载的“碎金饭”。扬州炒饭只是在蛋炒饭的基础上加入了其他作料,令炒饭的内容和味道都变得更丰富一些而已。

  据香港名厨杨贯一先生说,其实香港的扬州炒饭并无规定以什么材料配搭,一般会使用叉烧、青豆及葱,较特别的,还会加入虾仁、海参等材料。也就是说,如果扬州炒饭是一个原代码完全开放、可以供任何人随意发挥的平台,那么针对扬州炒饭所做的“标准化”努力,看起来就是非把linux变成windbsp;蛋炒饭虽不能归入粗茶淡饭,却实在是中国各地最常见的一种家常饭食,扬州自然也不能例外。这一点,也许就是扬州人注册“扬州炒饭”商标的一千个可笑的理由当中唯一不可笑的一条。

  最早的蛋炒饭见之于汉代文献。马王堆竹简提到的“卵熇”,据考证就是蛋炒饭的始祖。“卵熇”的滋味究竟如何,蛋和饭的比例又要怎样安排,或者有没有建议售价,这些事情今天已无法了解,不过就名分而言,后来的“碎金饭”比起“卵熇”要拜金主义得多。后人或嫌“碎金”失之于“湿碎”,遂又在拜金主义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替新一代的蛋炒饭起了个恶俗不堪的名字,叫做“金包银”,连金带银索性一起拜了。

  既然敢叫这么个具有炼金术色彩的名字,制作上自然就马虎不得。一盘合格的“金包银”,不但要把饭炒得颗粒分明,而且必须确保每一粒饭都包有蛋黄,色呈金黄。做到这一点的要诀,第一是蛋浆必须加油,否则便愈炒愈散,散到蛋浆无法包住饭粒;第二是将蛋饭同炒,以蛋裹饭,眼明手快,抢在蛋浆尚未凝固落饭,用猛火,才能使“金”包住“银”,使蛋浆凝固在饭粒之上。

  蛋炒饭看似简单,不过要做到“金包银”的标准,其实是很烤厨师功力的。据说从前的大户人家考验一位前来应聘的厨师,并不看他的山珍海味大鱼大肉,但考一门蛋炒饭便高下立判。据唐鲁孙先生说:“早年家里雇用厨师,试工的时候,试厨子手艺,首先准是让他煨个鸡汤,火一大,汤就混浊,腴而不爽,这表示厨子文火菜差劲,再来个青椒炒肉丝,肉丝要能炒得嫩而入味,青椒要脆而不泛生,这位大师傅武火菜就算及格啦。最后再来碗鸡蛋炒饭,大手笔的厨师,要先瞧瞧冷饭身骨如何,然后再炒,炒好了要润而不腻,透不浮油,鸡蛋老嫩适中,葱花也得煸去生葱气味,才算全部通过,虽然是一汤一菜一炒饭之微,可真能把三脚猫的厨师傅闹个手忙脚乱,‘称练’短啦(称练两字北平话考核的意思)。”

  人人都会炒饭,对于一个以“炒”为烹饪技术之本的米食民族来说,炒饭已经成为天性的一部分,犹如人人都会吵架。

  “会炒”并不等于“善炒”,而且每一个人也都有各自的炒饭心得。不过,经常炒饭的大概都会有这样一个共同的体会:炒饭最好用剩饭,即所谓的“冷饭热锅”。这是因为:第一剩饭较为干身,更容易炒出颗粒分明的效果,比较会有“身骨”;至于第二条,就是心理因素了:刚煮好的一锅饭香四溢的新鲜米饭,本来马上就可以吃了,若是再放入平底锅里去炒,未免有些多此一举的味道。再者,将剩下的冷饭热炒,行为上具有某种“偷”的象征意义,如是则油然而生出“不如偷”的快感来。

  冷饭宜炒,不过吃起来却一定要趁热。炒饭摊冻之后不仅味同夹生,而且还格外的油腻。所以善炒饭和善于吃炒饭的人,一定会选择用碗而不是用盘,一碟“金包银”全盘摊开来虽然在视觉上极具美感,却不容易保温,吃到嘴里便无端端地悲凉了起来。

  有心要炒出一碗风华绝代的炒饭,“冷饭热锅”之类是远远不够的,最好是用蒸饭来炒。

  与煮饭相比,蒸出来的米饭较有咬头,如果使用竹或柏木作的甑子来蒸,还会有一种竹木的特殊香味,最适合炒饭。此外,开始蒸饭前从木甑里滗出的米汤,全程用小火煨着,留着用来送炒饭,堪称绝配。

  其实要把一碗米饭炒香,只要是好米好饭,再加入适量的蛋黄和葱花油盐便已足够。在追求“饭香”的意义上,扬州炒饭的那些额外的配料只是徒增添花哨而已,弄不好还会反过来掩盖了米饭固有的芳香。至于蛋炒饭本身,鸡蛋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增添米饭的滑腻,吃起来也不至过于孤寡,使“金”包住每一粒米的要求实属过分,蛋始终只是配角,绝不可喧宾夺主,虽然“纸包鸡”可以变身为“鸡包纸”,可是蛋炒饭却断不可改革成饭炒蛋。

  前几天在电视里看到一档介绍各地炒饭的节目,其中有一家小店的老板在中华料理店出品的基础上往炒饭里加了更多的配料和调味,推出一种备受欢迎的独家密制炒饭,上桌时,在那一大叠花团锦簇的炒饭之外,还奉送白米饭一碗。这种匪夷所思的路子,想必是已将炒饭当成了“下饭”的菜。

  你现在有几个嘴

  q:“你饭量大吗?”

  a:“我嘴多时吃过八个馒头。”

  q:“那你现在有几个嘴?”

  以上回答摘自“都是全拼惹的祸”,在线聊天的时候,若使用全拼输入,既可以把“最多”写成“嘴多”,也有可能把“趵突泉”这个约会地点打成“暴徒犬”。

  按照弗洛伊德学说,上述种种“笔误”或因“音误”而造成的“笔误”也不能都归罪于全拼输入法。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一切笔误其实都是潜意识的暴露或宣泄。由此看来,我们虽不至于去怀疑提出在“趵突泉”约会的那个gg的内心深处有什么不轨的意图,不过就饭量而言,在“嘴多”和“饭量”之间,还是存在着某种潜在的因果关系的。不然的话,我们也就不会骂一个话多的人为“多嘴”了。

  论饭量,以一个人外在的“嘴多嘴少”或者“嘴大嘴小”,很容易得出最直观的结论,与此同时,同样外在的“肚皮”及“个头”的大小,也会自动与“饭量”形成数学上的正比关系。所以,当刘姥姥在荣国府的饭桌前“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时,为了体现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自己不仅要忍住“不语”,而且非得“鼓着腮”不可。刘姥姥的告白,在搞笑之外也不排除以搞笑来遮自己的馋嘴之羞的目的。即使老刘是一个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庄户人,即使她老人家在放出豪言壮语之后又使出“鼓着腮”的身体语言,她的食量仍然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为她充其量故足了气,也只长了一张嘴。

  就算是妖怪,拥有嘴巴一张以上者也不多见。但是嘴少没关系,只要够大,够长,照样可以用大进大出的方式保持量贩式的饭量。猪八戒就是这方面的成功典范。听听高老庄庄主是怎样向唐僧投诉的:“初来时,是一条黑胖汉,后来就变作一个长嘴大耳朵的呆子,脑后又有一溜鬃毛,身体粗糙怕人,头脸就像个猪的模样。食肠却有甚大:一顿要吃三五斗米饭,早间点心,也得百十个烧饼才彀。喜得还吃斋素,若再吃荤酒,便是老拙这些家业田产之类,不上半年,就吃个罄净。”

  一二三四五六七,多劳多得!以猪八戒那种“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杖”的劳动生产力而论,多吃几碗米饭几打烧饼,本来无可厚非。投入和产出的严重失衡,才是高老庄之庄园经济所遇到的根本问题。

  日本棋谚云:“棋力如饭量,勉强不得。”

  围棋我的不懂,不过聂卫平我是知道的。我不知道聂卫平的棋力,不过对他的饭量却有一点间接的了解。聂卫平过去在一则访谈中向人说过,他爱吃面食,“不仅爱吃炸酱面,对米饭、饺子也很喜欢。”又一次棋院的食堂吃饺子,一个同伴提出同他比赛,看谁吃得多,胜负之差是五个饺子。结果,聂卫平虽然输了,却也创下了他个人饮食生涯中最高的饺子记录——一百一十个。

  老聂老矣,尚能饭否?棋力和饭量除了不能勉强,而且是一个变量。除了难以避免地会受到年龄和健康状况的影响之外,还经常性地因每个人的“当下状态”而变化。就拿老聂来说吧,之所以能一顿吃下一百一十个饺子,其实并不太关食量的事,主要是置身于棋院食堂的“竞赛状态”之下。而在另一种“竞赛状态”中,他又拒绝吃饭:“在封棋间,他习惯于不吃饭,只吃几块冰镇西瓜,然后去浴池冲凉,以利再度披挂出阵。老聂说:‘中午吃饭后,血液集中到胃部工作,大脑由于缺血,容易困倦。所以有重大的比赛时,我不敢吃饭,而且习惯于冲冷水澡。”

  所以在饭量大小这件事情之上,并不完全取决于胃,有时也得扪心自问。人心和人胃都是肉做的,胃是有弹性的,不仅有弹性,而且弹性极大;至于人心,那就更不好说了,就算你没有读过“心也许很小很小,世界却很大很大;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很大很大”这种绝对唯心主义的诗句,“人心不足蛇吞象”总是听闻过的吧。

  还是艺人陶晶莹说得好。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陶子不仅循例向fans们交代了她的生日、星座、血型、身高、体重以及嗜好等等,更有创意和诚意的是,她还在艺人中罕有地公布了自己的食量,答案是:忽大忽小。

  一个人的饭量虽然是可大可小(特别声明:这是以能够吃得饱为前提的)不过我一直相信,一个人一辈子的饭量,却基本上是“定量”的。也就是说,在一日三餐的前提之下,你年轻时可能不吃早饭,午餐以一个便当草草了事,一顿晚餐却要从华灯初上吃到午夜,到了暮年,早餐不仅一顿不漏,而且提前到凌晨四点就开,及至暮色四合,你已心灰意冷,意兴阑珊,把午饭剩下的那堆残羹冷炙胡乱将就了,然后在你年轻时代的晚宴刚刚准备进入高潮的时刻就洗洗睡了——没关系,这一切变化都没有关系,都不是你的错。

  如果你有一百年的命,那么,上天注定你一辈子要吃的一万零八千顿饭就是一个恒定的总量,一顿也不能多,一餐也不会少,你可以任意安排,丰俭由人。吃多吃少,吃或不吃,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不吃,定存定取还是零存整取,都在你。唯独那个恒定的总量,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改变的。不能透支,也没有利息。

  广东人说:“一世人食几多着几多,整定的。”剔除了这里面“富贵有命,生死在天”的宿命论思想,弘扬其中“计划经济”的某些合理之处,你大可以与命运作殊死而不懈的斗争,知识改变命运也好,身材改变命运也罢,斗天斗地斗人,其乐无穷,剩下不可与其奋斗、即使斗了也不会产生最后赢家同时更谈无任何乐趣可言的,大概就只有自己的饭量了。

  除了那些“能吃的人”和“不能吃的人”之外,还有一些被我们分类为“话多的人”及“寡言的人”、“会哭的人”和“不哭的人”,或者“多愁的人”与“乐观的人”,“多情的人”和“薄情的人”,等等。其实人的这些品质及其衍生出来的这些产品,在批次和数量上都与饭量相似,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要吃多少饭,说多少话,流多少泪,怀多少愁,发多少情,都是“整定的”,只是每个人先天获得配给的总量不同罢了。

  食以解忧

  王尔德在他的名剧《不可儿戏》中,借主角之口说过一句名言:“我碰到麻烦时,吃是我唯一的安慰。”

  如果我们都赞同不将饥馑和体重列入各自的“麻烦清单”的话,那么在维持生命这一基本功能之外,饮食其实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解忧,以短暂的感官快乐来消除我们精神上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长久的忧郁。

  饮食解忧,其来有自。惜乎“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的一晌贪欢从来都没有真正战胜过“抽刀断水”的万古之愁。我相信,有没有借酒消愁习惯的人大多都会相信,麻醉才是酒精的本质,其解忧之效固彰,无奈实行的却是一种硬着陆的方式,与外科手术室的那一套常规程序无异。暴饮暴食的方式,原理也是如出一辙。

  其实饮食对忧郁的驱逐,不仅仅是一场生化反应的过程,更多的还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