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什么的,只要不是魔力混乱的特殊地区,一个disapparation(移形幻影)全都能解决……
只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真的活到那个时候。
(bsp;我失笑,什么都还没做,就自己泄自己的气了。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到时候自己放不放地开手,一个人跑去旅游还不确定呢。
两次三番被取血——前两天黑暗公爵回来后又被放了一次血……
我又不是痴呆,虽然不认为他会想对我这种小喽喽做什么——真要做有三大不可饶恕咒也就够了,但终究是有警戒心,好奇心这类东西存在的。
巫师界的大部分咒语只要有魔杖和熟练度就可以使用,即使像unfcomivable curses(不可饶恕咒)也不例外。很少有什么咒语是要用血液作为必须用品的,如果真的有,那一定是可以列为禁咒的古老咒语。
即使有黑暗公爵的特别训练,我所知道的这类魔咒依旧不多。
可只要看过jk罗琳的著作的读者,必定清楚地知道一个咒语:hp4,火焰杯的末尾,lord voldemort用来复活的那个魔咒。
bone of the father unknowingly given you will renew your son
(父亲的骨 无意中捐出 可使你的儿子再生)
flesh of the servan willingly given you bsp;(仆人的肉 自愿捐出 可使你的主人重生)
blood of the enemy forcibly taken you bsp;(仇敌的血 被迫献出 可使你的敌人复活)
相信所有看过hp的人,都思考过lord voldemort失败的真正原因。并且在脑海中形成过:lord voldemort如果……就不会失败了的等式。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人都会为lord voldemort的败北感到可惜,虽然有一定份额的人在一段时间过去后,对书中角色的喜爱会发生大转移;但多数分子这么推测,只是因为思维的惯性。
身为同人女的我也是其中之一,并且因为广大hp同人爱好者的踊跃创作,种种理由和解决方案早已不再局限于原著,并且有理有据,头头是道——这也是我当初对辅佐boss大人颇有信心的一部分理由。
最简单的方法,当初复活的时候就不要用harry potter的血,以lord voldemort的强大,无论harry potter怎么努力都是不可能赶上的。
没有这层血的联系——复活最重要的三分之一的基础,就算harry potter毁掉了除了他自己以外的所有魂器;就算他自己就是一个魂器;依然不可能埋葬掉强大到无人可敌的lord voldemort!
好吧~就算lord voldemort因为魂器的关系欠缺理智和智慧那又怎么样?
有所有纯血贵族的拥护,有强大到高高站在金字塔上的力量,一直君临天下又有何难?!
如果我现在臣服的是真正的lord voldemort,那我一定会向他这样进言。
滥杀虽不为我所喜,但中世纪英国贵族式的生活,不可否认对我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
可惜的是如果我遇到的不是现在的这个疑似因为吸收了ravenclaort,只怕他连我脑袋里有什么东西都不高兴看,直接送我回苏州卖咸鸭蛋了。
正是因为我现在的主人并非真正的lord voldemort,而是只有当本体死亡才能继承他的一切的魂器,所以原来最大的失误,才成了最大的好处。
我本来以为看过我的记忆,知道了原著内容的boss大人自然会选择鹬蚌相争,坐等得利。
反正只要他不被gryffindor的麻烦三人组找到,那么等本体的lord voldemort一死,只要上演一出王者归来,所有的一切都会是他的……
我实在不愿意那么去猜测,但根据我所知道的,黑暗公爵多次向我要血的举动,唯一的可能是要让那次本体的复活顺利完成。
我的血是否有效,也就不去猜测了(一个是父亲,一个是仆人,那么我呢?我算什么?徒弟吗?)。
熟读如我自然不会以为心狠手辣的boss大人会心胸广阔到去帮助另外一个自己。
——根据科学家实验,两个彼此并不知晓,却长的一模一样的人见到对方的第一反应就是讨厌,视情况而定还有可能想要攻击抹杀对方。
普通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两个同样强大,拥有同样野心和经历的,甚至可以说是同一个人的lord voldemort呢?
[结果你还是什么也没说?]
某条蛇盘踞在黑色的床顶支架上。
[对!]心里不是一般的郁闷,但我还是一边翻找衣物,一边故意用似乎不甚在意的口气回道。
[那你究竟是在担心什么呢?]
[我哪有!]
嘴硬。
[不担心你还天天去找他?]
[……]一条蛇居然会有那么八卦的口气!难道是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我是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啦~不过voldemort毕竟是你的老师,一定比你厉害得多,哪里用得找你去为他操心?!]
[话是那么说……]这些我当然都知道。
有生之年就没妄想过要超越他。
但心里总有种心悸的感觉,似乎是有什么我所不希望看见的事情将要发生。
虽然都说女人才相信第六感这种东西,男人的第六感都是狗屁,而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感觉能不能相信……但黑暗公爵那里的蛛丝马迹,实在是让我难以安心啊……
第六十七章'vip'
虽然是第一场比赛和第二场比赛中的间隙,但hogbsp;家那对顽皮的兄弟恶作剧是原因之一,他们制作的会让人形等身大公鸡的淡黄色奶油确实是原因之一,经常会在走廊上看到一些可怜的学生在飞舞的羽毛团中恢复原样。
slytherin和gryffindor天生不合,只要正直忠诚、对他人的善意基本上不懂得拒绝的hufflepuff,以及说好听点是最最勇于尝试未知事物的gryffindor才会上他们的当。ravenclabsp;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按照triament(三强争霸赛)的惯例将要举行的圣诞舞会。
因为是假期的缘故,各个学院的教授们拥有很多时间去训练自己学生的舞步,以避免兴奋过度的学生们会在另外两所学校的代表队们面前把hogbsp;于是借着熟练舞伴的借口,成双成对的恋人们不知道从哪个洞里冒了出来。到处都是他们亲亲我我的身影,就算是ravenclabsp;我还是真的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学院里那么多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男女朋友。
想想也是,十一岁入学,等毕业正好成年,魔法世界说小不小,说大却也不大,看整个英国居然只有hogsmeade(霍格莫德)怎么一个纯巫师居住的村落就可以推测地到。除了学校,哪里还有其他那么好的,还可以兼做相亲的公共场所呢?
就连我如今也有十四岁了,如果不是neville ongbottom这个名叫的男孩天生有前世女孩子的记忆,那么十四差不多正好是对异性产生好奇的年龄。
对某个女生产生好感,发动追求,相处了三、四彼此了解——也可以组成家庭了。
还真巧,眼前正有一对牵手搭腰地在练习着,只不过他们显然不是在培养感情,而是糟糕的配合确实需要多加训练。
——名副其实的在原地转圈圈,没有半点美感可言。
虽然anthony本身就很具有绅士风度,但三番五次被quentina踩到脚,还是忍不住轻叫出来。
quentina本来就对跳舞没有什么自信,再被anthony这么一叫,很快就涨红了脸,恼羞成怒起来,甚至再也不管什么节奏,就瞄准了anthony的脚踩下去。
“可怜的anthony……”
我们几个坐在旁边,一边喝茶,一边看着,倒也没笑话他们——前两天已经笑够了,况且现在再笑,真把quentina给惹火了可不好。
“neville?”
“恩?”我拿了块小松饼放进嘴里。
“你的舞伴是谁?”张秋好奇地问道。
虽然最开始的时候,我和她只是朋友的朋友的关系,但她毕竟是我第一个在英国遇到的中国人,时间一久,就忍不住在她面前透露出了自己对中国的了解。
于是同样因为“他乡遇故里”兴奋不已的她,就经常和我就那些诗词、民乐相互交流。然后她就更加惊讶于我所知道的中国文化的内容之多,了解之深。
结果是在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的时候,hp里唯一一个来自东方的张秋小姐已经成为了我极少数可以称为朋友的人之一。
据张秋说,她其实很早就注意到我了虽然我自己没发觉,但我和她说话的时候,一直是按照中文的方式叫她的名字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把她的姓放在名字后面(当然了读音太多标准也是破绽之一)——只是她看我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才一直没怎么交流。
“应该是gryffindor的hermione granger小姐吧。”不等我说什么,penelop已经先回答了。
推测的用词,却用的是十足肯定的语气。
虽然这般顺理成章到理所当然的口气听了总觉得有点别扭,但我确实是这么准备的。
只是……
“我是想请她做我的舞伴啦,只是她……”
苦笑。
“恩?”张秋挑眉,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
烦恼地抓抓头发,我苦恼地回答。
“上个月我和她起了点矛盾,她可能认为我是故意反对她的,所以一直躲着我,就是见面了也不和我说话。我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啦~但她一直这样,不要说请她做我的舞伴了,就是道歉也办不到啊~!”
“那怎么办?”
张秋也替我烦恼起来。
我只能扯了扯嘴角。
就是我道了歉,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作用。只怕现在viktor krum(威克多尔·克鲁姆)应该已经向她发出了邀请。
他是durmstrang的参赛选手,原著里hermione就是他的舞伴来着。
真是令人头痛,难道我要去邀请beauxbatons(布斯巴顿)的那个fleur delacour(芙蓉·德拉库尔)吗?
这个名字……虽然记得不是很清楚,但似乎还是未来某个凤凰社成员的妻子呢。
“对了!”
我突然眼睛一亮,问道。
“penelop学姐,你有舞伴了吗?!”
听我那么问,她立刻了解了我想说什么。
“我?那可不行,你学姐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哦~!”虽然一向表现得比较内敛稳重,但少了那两个专心跳舞的人,一向在交际上拿高分的ravenclabsp;“呜……”失望地应了一声,我只好带着不太充足的信心转移了目标。
“
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