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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来缠足知多少

  北京大学曾经组织过一个“风俗调查研究会”,这是一个调查全国各地风俗习惯的机构。我觉得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个机构后来却不曾有什么成绩。其时,北大教授张竞生曾经征集几个人的性事小说,编成一部《性史》,只是描写男女间的房帷私事,出版后闹得满城风雨,张竞生的教授席位也因此被解除。依我看,这部书与民间风俗习惯可以说关系甚少。

  我是一名医药工作者,历年搜集了医学上的许多资料,因此我想写一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生理畸形”的小品文。可是我要声明,这些文史资料绝对不涉及秽亵。

  妇女缠足曾经目睹(1)

  我写这篇文字,也许有读者会问:“缠足的妇女,你究竟见过没有?”我的回答是:“曾经目睹。”

  在我幼时,见到长一辈的妇女几乎个个是缠足的,凡是女孩长到五岁时,做母亲的就要为她缠足。小女孩的骨骼柔软,软到好像无骨一般(按:所谓磷质多而石灰质少,年长之后,即成相反状态),所以小女孩缠足时痛苦还不大,只是足部缠上三尺长的布带,觉得不习惯、不舒适而已。不少女孩子偷偷地在裹束之后,把它解开。做母亲的就会申斥:“女孩子如果不缠足,将来是没有人要的。”女孩子们听了母亲这几句话,只好勉勉强强地每天缠足了。

  我家老辈婶婶妈妈、姑姑婆婆,没有一个不缠足的,这种风俗也影响到下一代的女孩子,她们不得不跟着走,只有顺从,毫无抗拒。大概到了八岁时,女孩子缠足的带子越加越长,而骨骼也渐渐硬起来,这时缠得太紧,就有剧痛的感觉,女孩子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成为常事。缠足有一定的方式,虽说是自己缠足,但实际上都是母亲、外婆等逼着缠的。

  女孩子到了十三岁时,正当发育时期,足部骨骼也自然发育,硬化更甚,痛苦也跟着加深,每每要抗拒裹缠之痛。这时母亲们有好几首俚歌,一边替女儿裹足,一边唱,其中有一首歌词记得是:

  三寸金莲最好看,全靠脚带日日缠。

  还有一首歌是:

  莲步姗姗够大方,门当户对配才郎。

  还记得父母们拖儿带女到苏州天平山去游玩,见到不少抬轿子的轿夫都是女性,她们上山落山,健步如飞。父母们就指着她们告诉女儿说:“女孩子不缠足,将来就会成为‘尺板脚’,只好永远做粗工,嫁不到好丈夫。”女孩子看到这种情况,为了要俏,只好乖乖地缠足。也有一首歌,叫做“横三寸”,歌词更是滑稽:

  三寸金莲横里算,

  脚长一尺多难看;

  莫说公子看不中,

  牛郎见了回头转。

  这种歌词,对渐渐懂事的少女们影响很大,尽管胀痛难受,也不得不顺从母亲。俗语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绝非虚言。

  青年、壮年和老年的妇女们,缠足之后,一对小脚都隐蔽在长裙之内,别人是看不见的。我们幼时,只在早晚间偷偷地见到长辈们坐在床前以缠足布缠足,在白天一双肉足轻易也是看不到的。

  有一些丐妇,聚集在上海南市城隍庙前。这是西人经常去游览的地方,自有一些无赖,特地引导西人要这种丐妇解去脚带,供他们拍照。西人本来最喜欢拍中国妇女的小脚和拖辫子的男人。我小的时候,曾经看他们在日光之下拍照,因此就见到了缠足妇女的足部真相,那简直像一个三角形的粽子,除了一个大趾之外,其他四个足趾,已退化成为落花生(即原颗花生,又称长生果)一般的细小颗粒。

  缠足的风气始于何时,容后文详述。但是国家禁止缠足的命令,反而始于清代,朝廷不惜三令五申,屡行禁令。与八国联军签立条约之后,慈禧和光绪回到北京又下上谕:“满汉可以通婚,妇女禁止缠足。”这个谕旨见于《宫门钞》,可是这种谕旨,上海报纸记载甚略,并未大事宣传。所谓“天高皇帝远”,一般百姓并不知悉,缠足的风俗依然如故。后来清廷将被推翻的前两三年,革命声浪高涨,各种书报才有“提倡天足运动”,于是新派的家庭开始不再替幼年的女孩子缠足。

  然而事有不然。民国二十年(1931)之后,上海胡庆余堂国药号总经理陈楚湘是宁波人,在宁波妓院里娶了个雏妓,这个雏妓,还是纤纤小脚。从前人成婚之日,有“闹新房”的习俗,所谓“三天无大小”,越闹越发。一班客人,筵席散后坚持不肯走,一定要看新娘的小脚,闹到深夜。伴娘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就请新娘把小脚露一露。那一天我也看到的,大趾作尖锐形,其余四趾退化到成为畸形的状态,完全破坏了生理发展的自然现象,真是惨不忍睹。原来在这个时期,宁波若干县份,还保持着缠脚的风气。

  妇女缠足曾经目睹(2)

  总之,我是亲眼睇到过缠足的真相。全凭一个大足趾,支持重达一百斤左右的整个躯体,真是残酷之极。

  前两年,我在尖沙咀星光行蜡像陈列馆中,见到有一个蜡像,是一个赤足的小脚妇女,为迎合西人的癖好,足部作春笋状,没有足趾。我相信,这个做蜡像的人一定没有看到过小脚,做得太不逼真。至于最近电影中和荧幕上所摄的古装妇女,往往也露出一双小脚,但是缠足妇女所穿的鞋子,又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

  古籍所载缠足史事(1)

  现在我要考证缠足的史事。民国初年,天津有一位名叫姚灵犀的文人,在天津报纸上连续写了一篇专谈缠足的诗词歌赋,后来还印成单行本三五厚册,他表面上反对缠足,实际上专门歌颂缠足之美。这一部书,我曾经看过,认为他完全没有申斥缠足之害,以及造成畸形生理的民族之耻。

  缠足的风气,大家以为是五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因为李后主好声色之娱,所以关于缠足的事,都推在他的头上,其实也不尽然。现将历代文献资料引述如后。

  汉代司马迁所著《史记·货殖列传》上说:“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此处“利”字,即尖细之意。从这段记载看来,秦始皇之前,赵国的女性已经有尖鞋;从尖鞋来推想,可能已有缠足的女性,这也可能与缠足无关。总之以尖鞋为美的意念,则是事实。那么女性缠足之风,早在秦代之时已经开始,但还不成普遍习俗。河北满城出土“金缕玉衣”,是西汉的墓中人,有男女二具,女的一具,足型与男的一具相同,足见西汉命妇,并无缠足之风。

  公元六百年左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乐天)的诗中有一句话“小头鞋履窄衣裳”。照“小头鞋履”四字看来,可能他已亲眼目睹过缠足妇女。但是在唐代墓中出土的女性鞋有三种:云头锦鞋、麻鞋、麻布鞋,全无缠足的迹象。这足以证明一部分女性是以小头尖足为美,大部分女性还没有“小头鞋履”的风气。

  唐代温庭筠说过“织女之束足”。那个“束”字与“缠”字意义相同,足见当时的女性已有束足的风气。这句话确实指出唐代一部分女性已有“束足”的具体事实,但风气还是不普遍的。

  唐代诗人杜牧又有两句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两句话,又是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实况,不过上句说“钿尺裁量减四分”的“分”字,不知是当时度量衡的不同,或是诗人故意形容细小的说法,或是刊本的错字,我不敢断定。不过一个“裹”字,已可证明唐代裹足事实了。

  又隔了三百年,是公元九六一年,南唐李煜(即李后主)工书善画,又擅填词。他写的词“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传诵至今。又据《中国人名大辞典》云:“李后主接位后,日与群臣酣宴,性骄奢,好声色,不谈政事,在位十九年,为宋太祖所灭。”他的生活中最传颂至今的事情,是宫嫔娘。据余怀《妇人鞋袜辨》云:“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

  从上面的文献记载来看,所谓“以帛缠足”,即是用帛布来裹足,直到现在形容用布或帛或绢来裹足,即是缠脚带。俗语有“王大娘缠脚带——又长又臭”,即是指此。以前《史记》上的记载,只记少数的特例,而白居易、杜牧看到的也都是风月场的情况,缠足的风气还没有遍传全国上下。却因身为一国之君的李后主在宫中创行缠足,李后主的词更为人所稔知,所以考证缠足的人,都把这件事推到李后主头上,何况李后主是亡国之君,当然有许多正人君子写文章时,常把这件事说是亡国的不祥之兆。其实照我前文的考据,娘实在并不是缠足的创始人,李后主只能算是提倡人。

  有一位日本人池本义男,清时久居北京,著有《缠足稿》一书,他书中指出娘的生辰,说是:

  旧历八月念四日

  小脚姑娘祭

  ——小孩初缠之日

  这段记载的是旧时北京风俗,今查广东出版的木版旧历本,却查不到小脚姑娘(又称小脚娘娘——编注)生日的记载。但因此引起我一个回忆,从前上海,逢到女孩五岁,开始在暑期后择日缠足,要选“小脚姑娘生日”那一天,到城隍庙去烧香叩头。小脚娘娘生日是何月何日已记不得,但知上海城隍老爷秦裕伯的太太,也是缠足的。这位小脚娘娘是否即是娘,现在无从下断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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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籍所载缠足史事(2)

  公元十一世纪,宋代关于缠足的史事,记载就更多。我现在单把苏轼(子瞻)的《咏足》词引用出来,词云: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可以看出那时缠足的女性要一双天赋的足踝,施以惨酷裹刑,要缠到如玉笋一般的细小,放在手掌上观摩玩弄,才觉得“纤妙”。秦观(少游)有句云“脚上鞋儿四寸罗”,可证宣和以后,缠足成为风气,宋代亡国不久矣。

  写到这里,还查出许多专谈缠足的著作,先将名目列后。

  唐·李义山著《李义山杂稿》一书,对缠足有数千字的记载。

  元代的专门著作,我一时查不出,但确知元代缠足之风,更甚于宋。

  明代的《黄允文杂俎》,对缠足有歌词及实物,以宫鞋为酒杯,作为宴客之用。

  清·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

  清·李渔(笠翁)著《笠翁偶集》,缠足的资料极丰。

  清·袁枚(子才)著《缠足谈》,又是一部畅谈缠足美感的专门著作。

  清·作者不详,著《蕉园梦谈》,内有“缠足”一节。

  清·谢肇著《文海披钞》,内有缠足一文。

  清·景倩(沈德符)著《敝帚斋余谈》,内容又大谈缠足。

  清·秀水徐震(秋涛)著《美人谱》,都是谈小脚女性的文字。

  民国姚灵犀著《采菲录》、《采菲新编》、《采菲精华录》三书,都是谈缠足的专书,字数达四十余万言。

  我说出这许多书籍,足见清代缠足的风气最盛。而对女性生理上的摧残,施以酷刑,成为生理畸形的恶风,正是民族史上的大污点。

  日本对中国的文化和生活习惯,在汉代传入之后,全国奉行,汉医和汉药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他事项,一切都全盘接受,唐代时特派大批僧人和学者来华留学,回国之后,政治、经济、建筑、教育、诗文、家庭起居,一切的一切,唯“唐”是从。甚至妇人的容颜、衣饰、香囊、敷粉、画眉、发髻、花道(由于佛前插花方式而起)、茶道(陆羽《茶经》等)都效仿唐代。所以我们中国人到日本观光,考究日本的一事一物,都与唐代的画册相同。至于日本男女穿的“木屐”,也是中国传入,在庄子书中称为“木履”,有古图为证。右图是从日本人池本义男所著《缠足稿》中影印而得,上边“木”二字,即出于池本的手笔。池本原书,指出唐代以后中国盛行缠足,是中国男性侮辱女性的暴虐行为,百数十万字赞美缠足的诗词歌赋稿都是男性的“虐待狂”,女性世世代代饱受了无穷的痛苦。日本人虽对女人有“玩乐狂”,但是对缠足的风气,却没有接受仿行。

  世界各国人心目中,中国妇女缠足是举世独一无二的怪现象,所以他们一旦来华观光,必然要用摄影机拍摄当时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回国后,就把这些图片刊入书报,侮辱中国人,莫此为甚。我有一幅彩色油画,就是在意大利博物馆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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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士狂言又长又臭(1)

  缠足之风,并不是创始于无知的愚夫愚妇,我认为一班精通文墨的知名之士,要负极大的责任。先举一个尽人皆知的名士袁子才来说,他在乾隆年间初试博学鸿儒,后得进士,当过溧阳和江宁县的县知事,四十岁即告老还乡,建了一个花园住宅在江宁(即南京)小仓山,名为随园,自称“随园老人”。他的诗自成一家,好宾客,嗜声色,收女弟子若干;著有《小仓山房集》。他在自己的文章内说:“随园所在,即是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故址。”

  我从前很喜欢看《红楼梦》,误信袁子才的夸大之词,曾经亲到南京,呆头呆脑地去寻小仓山。这个地方偏僻荒芜,所谓小仓山,徒有其名,略有高丘而没有山,三五里内全是耕田。我问过当地父老,他们说:“小仓山即是此地,我们世居此间三代或五代,从没有听到过附近一带有什么大花园、大住宅。”(按: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八年大除夕,即一七六三年末、一七###年初,袁子才是乾隆末期人物,四十岁告归,那么距曹雪芹死亡的日子,前后相隔不过三十余年而已。)所以我断定袁子才笔记中自夸随园即是大观园故址,乃一派胡言。他喜欢的是“食”和“色”二字,“食”则写过一部《随园食单》,“色”则做过一篇《缠足谈》。此文我本来是有的,但在执笔为文时,却遍觅不得,只能将日本人的译稿一页,复印制图,附在本篇之中。于此足见袁子才对缠脚有深度的爱好,这种大名士、大诗人,原来是极荒唐的评头“品足”之徒。

  再举出一位清代的大名士方绚,官书上说他“笃学力行,好为古文,尤工词赋,晚年辞不为官,工书篆,诗亦清婉,尤喜集古,隐居西山草堂,号称濯锦先生”。照上文而论,他好像是集大名士、文学家、书法家、篆刻家于一身的人物。事实上我查到他著的一篇《香莲品藻》,把缠足妇女的臭脚,一一加以美谥。“谥”字原是一个尊重而公正典雅的字,谥有“谥法”,始于《礼记》。譬如一位名士,死后同乡们可以加以“私谥”,有官职的人由皇帝加以“官谥”。对某种珍物,也可以私自谥它一谥。而这位方大名士对小脚之美,竟然谥上了四十个字之多,而且每个谥字之下还要“品”她十句二十句话,又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形之美,第二类为质之美,第三类为姿之美,第四类为神之美。全部文字,极尽其玩弄女性、侮辱女性之能事。原文有些太荒唐了,我把它删除,其余的节录如后。

  甲、形之美

  “纤”——纤者,小也,足以莲名,嘉其小也,小小莲瓣,一握不盈,可云纤矣。

  “锐”——锐者,尖也,莲端宜尖,是在严其拇趾,迫之使然,细瘦如指,锐似解结之锥,玉笋尖尖,触肤若刺,其妙无穷。

  “瘦”——瘦者,瘠也,四趾既蜷伏足底,足面只剩大趾骨,是瘦无可瘦,自然苗条可爱,所谓“尖尖窄窄,怜他瘦生,似牡丹初出红芽”是也。

  “弯”——弯者,曲也,莲之曲线美,在底曰弓,在面曰钩,弓弯大要拗骨屈筋,底弓曲,玲珑有致,再加紧束,使之尖瘦上翘,浑如新月一钩,凌云欲仙,益臻美化,故莲钩一弯,最堪寻味。

  “平”——不凹不凸,莲背宜平,是在缠时得法。不令足背凸起,与莲钩之弯势相称,曲线调匀,斯为美矣。

  “正”——莲趾端正,毋左右拐;莲身平贴,毋内外歪;莲底周整,四面鉴赏,俱堪入目。

  “圆”——莲既纤弯,又妙在圆,初束趾端,自扁平达于尖圆,状如小指,继勒四趾,跪折足心,盘绕上卷,几与足面相并,使莲身成一圆锥体形,宛如春笋一枚,入握圆转自如。

  “直”——莲趾瘦纤平正之外,复求其直,不致有纡回歪曲诸病,则莲样自美矣。

  “短”——莲贵三寸,一味蛮缠求短,当在三四寸之间(约十至十三点五公分),盈盈一握,使人意消。

  “窄”——窄者,狭也,指莲之宽度而言。是在缠时使足趾尖细而足眼亦窄小,不逾长度三之一(北方缠足,有用竹片夹入行缠者。),并将四趾紧勒,则弓底纤如秋叶,令人爱煞。

  名士狂言又长又臭(2)

  “薄”——薄者,低也,指莲之厚度而言。是必紧束足背,压之使低,然后有如片玉浮香,轻盈尽致。

  “翘”——翘指莲之拇趾尖瘦而翘然如钩者,式样益见俊俏,缠时以带专束拇趾,扳之向上微翘,宛似新月一弯,转觉媚人尤甚。

  “称”——称者,宜也,纤得中,修短合度,俏俏伶伶,窄窄弓弓,允称完璧。

  乙、质之美

  “轻”——莲形既美,莲质自轻,两瓣秋叶,贴地无声,弓鞋细碎,罗袜轻盈。

  “匀”——莲钩一弯,式样玲珑,肥瘦得宜,瘦不露骨,趾敛跗平,方登上选。

  “整”——玉莲之美,其功端在行缠,用力以渐,持之以恒,使其逐步就范。

  “洁”——玉莲次尚净洁,洁者,不仅勤于洗濯及缝间趾隙了无纤垢为足,更须求得其净,庶为净品。

  “白”——肌肤白皙,本为选美条件,何况莲肉。白莲无有不白者也,洁身如霜,粉堆玉琢,其白雪之白也欤,抑白玉之白也欤?

  “嫩”——莲肉无有不嫩者,累年不见风日,深藏严束,终岁未经霜露,正似嫩芽初茁,含葩未放,琼钩一掬,实为最美最妙之精皮细肉,最堪消魂荡魄者也。

  “腴”——腴者,肥也,香莲三贵,曰肥软秀。肥居其首,脚犹是脚,肉脚亦求廉纤,丰若有余,斯为腴美。

  “润”——润者,泽也。莲肉腴而不泽,一经抚摩,滑泽如玉,润之至也。

  “温”——莲足久经缠束,血脉不畅,温度本低,是以温凉如玉,愈耐摩挲;温软若绵,愈耐把玩;温馨如兰,愈耐寻味。温之义,大哉矣。

  “软”——软者,柔也,为香莲三贵之一。肥秀以外,复谋其软,软斯柔媚,行缠有法,佐以熏沐,使骨酥肌柔,达于绵软,然后“靡靡绵绵,有若无骨”,入握软致,别有情趣。

  “香”——莲而曰香,其珍可知。馨香之德,出自净洁,大抵妙莲既成,不易出汗,沐以香汤,散以麝屑,反有一种温馨之味,涤人肺腑,荡人心魄,否则臭气难闻,不可向迩,安能握于掌而接于鼻耶。

  丙、姿之美

  “娇”——莲形纤纤,弱足伶仃,细步行来,动人怜惜,笑泥檀郎搓摩,则更有一种娇憨羞怯之情致。

  “巧”——双跌廉纤,花间小步,湘裙微蹴,香泥浅印,尖尖窄窄,小巧玲珑。

  “艳”——裙下双钩,瘦小端丽,御红缎绣履,白罗锦袜,红白相映,绚烂夺目,款步婀娜,红尖微露,楚楚消魂。

  “媚”——尖尖莲钩,贴地轻盈,裙边出没,踽步娆娆,极苗条柔媚之致。

  “挺”——挺者,劲也,劲则有力,步履矫捷,足愈小者,行缠愈紧而愈得劲。

  “俏”——莲姿挺者,无有不俏,然必使趾尖瘦细而上仰,峭若菱角翘如笋尖者,始得俏字诀,举步盈盈,风致嫣然。

  “折”——莲步之姿,美在莲折,即所谓折足腕也,其近足面处,且内挫而呈微折状,行时人体重心不易着落,隐约在弓弯穹窿之中,故姗姗行来,欲前又却,既进似撤。

  “捷”——莲足愈小者,行路便愈捷,瘦踱细细,莲步翮翩,势如惊鸿之俊快,圆如走珠之流利。

  “稳”——趾纤矣,而举步未稳立足不定者,仍属瑕不掩瑜,故行缠时力求结构端正,缠后必强之走动(俗名亮鞋),以练就举止自然之习惯,端庄稳重之步骤,斯然后可。

  丁、神之美

  “幽”——春弓一掬,魂销千古,昔日妇女,对自己金莲,视为最神秘,深遮密护,为夫婿所专有,决不轻以示人,绣履、睡鞋、罗袜、足纨、藕覆,等等,亦必一一秘藏不露,一弯莲钩,安得不令人长相思哉。

  “闲”——“守身如缠足,闲足以闲心”,可见当时女子缠足,不仅为美观起见,并寓有防闲之意,故大家闺秀,缠足一事,尤为讲究,是盖养成女子幽娴贞静之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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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士狂言又长又臭(3)

  “文”——文者,静也,缠足女子,性情大都温良,举止自然文静安详,莲步姗姗,端庄流利,仪态万方,所谓“渊如沉珠,湛然莹彻”是也。

  “雅”——莲姿美者,其神必雅,凌波细步,静雅无声,真是“神如秋水,不染俗氛”。

  “超”——莲姿超逸绝尘,步武似玉盘走珠。

  “秀”——秀者,也,秀骨天成,瘦锐尖弯,玲珑剔透,令人心醉。

  “韵”——韵者,风韵之谓,韵不在纤而在风度蹁跹,意态窈窕,纤纤翘翘,款步缓移,恰似回雪流风,自然目寓之而成色,神遇之而为韵。

  上面一段文字,可以作为古来名士称赏缠足文章的代表作。我不厌其详地录出,但是已将注释项下删去了一半有余,因为全文实在好像王大娘的缠脚带——又长又臭,而且有许多文句,太不像话,所以未能尽录。

  荒唐记载遗臭万年

  古今书籍中,赞美缠足的,出于私人的写作,是无聊文人的狂言,还情有可原。中国最有名的一部康熙皇帝敕命纂修的《古今图书集成》,都是翰林进士纂修的,历时十年,直到雍正初年方以殿版铜活字排印,印了不知多少年才问世。全书有一万卷,每卷如以一万字论,即有一万万字之多。从前中华书局曾影印出版,我单单抽购了一部《医药典》,已有二十余册之多。这里面也有一件荒谬的事情,就是在《闺媛典》中,竟然采编若干卷为“弓莲篇”,亦是专谈缠脚的。以堂堂皇帝敕命纂修殿版付印的巨著,也连篇累牍地讲缠脚,认为是妇德妇容,这真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大污点,令人出于意外。谅来这班翰林进士老爷,都有所谓“爱莲”怪癖的。

  文士风流逐脚臭

  我国旧小说中,《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是一个“于学无所不窥”的人(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在《镜花缘》中,他反对男子对女子的压迫,尤其对缠足、穿耳这些摧残人类肢体的行为,表示了愤怒的抗议。书中的林之洋入了女儿国选为贵妃,被逼缠足,见该书第三十三回“粉面郎缠足受困”,摘录如后:

  ……接着有个黑须宫人,手拿一疋白绫,也向床前跪下道:“禀娘娘:奉命缠足。”又上来两个宫娥,都跪在地下,扶住“金莲”,把绫袜脱去。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右足放在自己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趾紧紧靠在一处,又将脚面用力曲作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拿着针线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林之洋身旁既有四个宫娥紧紧靠定,又被两个宫娥把脚扶住,丝毫不能转动。及至缠完,只觉脚上如炭火烧的一般,阵阵疼痛。不觉一阵心酸,放声大哭道:“坑死俺了!”

  ……

  到了夜间,林之洋被两足不时疼醒,即将白绫左撕右解,费尽无穷之力,才扯了下来,把十个脚趾舒开。这一畅快,非同小可,就如秀才免了岁考一般,好不松动。心中一爽,竟自沉沉睡去。次日起来,盥漱已罢。那黑须宫蛾正要上前缠足,只见两足已脱精光,连忙启奏。国王教保母过来重责二十,并命在彼严行约束。

  话说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两段,十趾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一日,正在疼痛,那些宫娥又搀他行走……只觉疼得寸步难移。奔到床前,坐在上面,任凭众人解劝,口口声声只教保母去奏国王,情愿立刻处死,若要缠足,至死不能。一面说着,摔脱花鞋,将白绫用手乱扯……不由杀猪一般喊叫起来,只求国王饶命……从此只得耐心忍痛,随着众人,不敢违拗。众宫娥知他畏惧,到了缠足时,只图早见功效,好讨国王欢喜,更是不顾死活,用力狠缠。屡次要寻自尽,无奈众人日夜提防,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

  上文所引都是《镜花缘》中有关缠足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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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绣鞋盛酒狂饮取乐

  据《贯月查》一书记载,原文是文言文,把它改为语体文叙述如下:

  取小脚的妇女弓鞋,仿效投壶的方式,由客人四周轮流掷果其中,取名为“摘星贯月”。看是否掷中,就用弓鞋以载酒行觞。因形似浮查,所以取名为“贯月查”。行令之时,由一个担任司事,从陪宴的妓女脚上,把她的两只鞋子都脱下来,一只弓鞋内放酒,一只弓鞋则放在盘子里。司事的走到客人面前,相隔一尺五寸距离,任由客人投以果实,以莲子为上,红豆次之,松子仁又次之。投时每人均用大、中、食三指,撮掌而上,手和弓鞋的高低相仿,平行投掷。一共投五次,以掷不中的多少,来罚饮弓鞋里的酒。

  和这种弓鞋行酒办法异曲同工的,还有用妓女的弓鞋,在四座顺次转递,嘴里数着初一、初二、初三,一直到三十日,同时依着行酒歌诀:

  双日高声单日默,

  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报上弦,

  望日举杯向外侧。

  平举鞋杯二十三,

  三十覆杯照初一。

  报错时日又重行,

  罚乃参差与横执。

  每人轮到自己,把手中的弓鞋,依照日子,随时变换。或则是鞋口向上,或则是鞋口向下,或则是倒持鞋尖,或则是执着鞋底,或则高举,或则平持,或则放在桌子底下,不让人看见,表示月黑贯月。取着缠足女鞋,侑酒行令,真可谓想入非非了。

  还有一种叫“采运船”妓鞋行酒令。有一篇文辞,说是:

  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屣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偶坐,绝缨履为交错,飞莲觞而闻香。

  这种荒唐行为,都是旧时文人提倡的,既嫖妓,又饮弓鞋中的酒,所谓文人无行,个个成为逐臭之夫了!

  在前述文字之中,讲到将女性的小脚鞋,用莲子或红豆或松子仁等,像古代“投壶”的方式,作为投掷,输了就要罚饮弓鞋酒。这种小脚鞋,在那班“名士”行乐时,以越臭为越香。原来在明清两代瓷器中,还有一种瓷质青花小脚鞋杯,是用来作为饮具之用,设想至此,叹观止矣!图中一幅照片的瓷鞋,上面有栀子花案,只有三英寸半(三寸左右)长。另一幅照片中的瓷鞋,上面有镂空的金钱连接图案,这种鞋盛酒,酒会流出来,所以罚酒轮到这种杯子,要喝得快,否则就呷不到酒。

  这种瓷质的小脚鞋,藏在外国的博物馆中,成为中国人自取其辱的物证。我们到外国博物馆去参观,见了这些东西,正有“吾不欲观之矣”之叹!

  类似这种以小脚绣鞋代替酒杯的故事,还见于《金瓶梅》第六册第八页,里面有一句话说:“西门庆又脱下他一双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在内,吃‘鞋杯’耍子。”这句话里的“他”,是指女性而言,因为明代还没有现代人想出来的“她”字。所谓“鞋杯”,即是以鞋为杯;所谓耍子,即是玩弄的意思。“耍”字至今仍是杭州人称游玩的代名词。

  上面两段文字,一段是所谓文集,一段是所谓小说,但即此两段,已可代表用女性绣花鞋作为酒杯的明证。

  我从前到北平,在古玩铺中,还看见过铜质的小脚鞋,可惜我当时未曾把它买下来,所以现在要找一张图片都很难得。

  文士风流其实下流

  旧时文人往往自称雅士,而且把人们职业的阶级,分为士、农、工、商四类,特地将士居其首位。其实,士只会吟诗作对作八股文,在从前时代,一班“禄蠹”,天天只想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想博取功名,金榜题名之后,一心想做官,可以搜刮民脂民膏,那么,黄金屋有了,颜如玉的美人也就有了。如今时移物换,最末位的商,跃居首位,因为国家的经济来源靠的是商,而士到了现在,除了少数高级知识分子当教授之外,要想求职糊口,都不容易。

  从前的文士,有了官职,便觉八面威风;没有官职而能舞文弄墨的人,称做隐居名士,在一乡一县之中,还可以厕身于绅士之列,所以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俗语。

  规规矩矩做一个读书人,本来品格是很高的。可是有许多名士,实在是徒有其名,讲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玩弄女性,他们最擅胜场,所以自古以来就有名士风流之说,也有风流名士的雅号。他们还有一种说法“尽管风流莫下流”,但实际上做出来的事却是“其实下流不风流”。

  男性逐臭妇女受罪

  古来中国若干所谓名士,能够写些文章或是赋诗填词,其中一部分都有怪癖,且以怪自豪。实际上他们这种行为倘然处于今世,便被认为是“嬉皮士”,或者是属于阿飞一流的人物,为正人君子所不齿。只是阿飞之中,有所谓恶飞、劫飞,一味开片打劫,倒是上述古代一班名士所不屑为的。

  近时所谓臭飞,在名士中颇不乏人,所以在若干笔记中,常常有“臭名士”的记载。所谓“臭名士”,一种是名声上的臭;一种是不洗浴、不剃头、不修指甲、不修边幅,这是身体上的臭;一种是嗜痂成癖,喜欢吃含有臭味的东西,如臭腐乳、臭面筋、臭苋菜梗之类,这是食欲上的臭(按:中国人喜欢吃臭味的食物,不限于名士,若干家庭妇女,亦有此嗜好,爱吃臭腐乳之类,这是酵母素食物,与臭名士无关);又有一种是喜欢用嗅觉官能,来作嗅觉上的“闻臭物”。这是臭名士所常见的。(按:西方人认为男女的腋下狐臭是性感的特征,大约人类中或有嗜臭的本性。)

  关于缠足妇女的小脚,久裹必臭,臭到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因此特别为嗜臭名士所喜爱。这种臭名士,平素一人据案独酌时,下酒菜并不考究,只要有酒,一面把自己的袜子脱下来,再用手指来挖脚丫(广东所谓挖脚趾罅),一边挖,一边递到鼻子边去闻臭味。妙在他们平素不常洗脚,趾间便发生一种恶臭,这种恶臭的气息,他们闻了正中下怀,以此为唯一的乐趣。这种情形,不但旧时常有,我相信近世若干人士也有这种嗜臭的癖好。臭名士闻自己脚趾罅臭还不过瘾,于是认为缠足妇女的小脚,在解开脚带之后的一种臭味,更是具有性感特异气息,越臭越好,那种恶臭的气息,就更增兴趣,把小脚捧在手里,高高举起,边看边闻,认为是房室乐事。历来文人歌颂小脚之美好,只是表面文章,实际上闻臭脚为房室之乐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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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待成狂提倡缠足

  旧时男性之喜爱妇女缠脚,其中还含有极端自私的心理。一种是对外的,因为女性一缠脚之后,走起路来,莲步姗姗,袅娜娉婷。他们以为是一种美态。同时女性缠脚之后,不能狂奔乱跑,他们可以限制女性困居在闺房之中,觉得她们出门闯东闯西,会引起狂蜂浪蝶的垂涎或者发生暧昧事情,微行私奔。这完全是男性的自私行为。

  更进一步来说,男性还不喜欢自己所占有的女性的小脚被他人看到,一定要她们长裙曳地,把小脚完全掩蔽。所以缠脚妇女出门探访亲友或是赴宴,甚至逢时逢节赴寺院进香或是出街看会景,必须穿着一条长裙,长裙或是罗是锦,虽然价值不菲,即使沾上了尘污,也并不介意,这是防止别人看到她们的小脚,同时还必定要由婢仆陪同出街,不使她们自由行动。所以观察无数仕女图,都看不到女性小脚的。

  还有好多男性,认为女性一经缠足,大趾要负担全身重量,那么回翔作舞,姿态会格外美妙。历代以来,女性除了抚琴、弄筝、吹箫、弹琵琶之外,也会咏诗作曲,既歌且舞,在舞蹈之时,男性看来,才能获得无穷的乐趣。其实西方国家提倡的芭蕾舞,也因一趾着地,回翔作舞,姿态卓然不同。古代缠足亦出此意。

  至于豪门富有之家蓄养歌伎,作为酬酢娱客之用,这些缠脚的歌伎更是媚态横生,令宾客皆大欢喜。这又是男性的一种自私心理。

  还有男性认为女性双足经裹缠之后,足部的发育较为萎缩,而臀部则增进发育。其目的不言而喻,这也是男性自私心理的一环。

  无聊文人做出来的恶劣行径,讲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旧籍《香艳丛书》中有一位署名“眠云”的写了一篇《玩莲举隅释例》,其中说到玩弄小脚,看了会有令人作呕的感觉。譬如:(一)在女性臭脚之中,先用鼻烟或其他香料,放在隙罅之中,拈而嗅之,习行久之,莲肉有天然之香;(二)把女性双足的大趾放在鼻孔狂嗅,说是:兰麝之芬,可以醒脑提神;(三)用口来吮女性的三寸金莲,好像婴儿吮乳一样,说:味胜于口吻;(四)竟然有人用舌头来舐缠足女性的臭脚;(五)用牙齿轻轻地嚼这种臭脚,说:如餐软玉,美不可言;(六)竟咬嚼脚趾,要咬到脚趾间的血涔涔而下,说是:痛也快也。

  这种种行为都是虐待狂。其他还有许多花样,我觉得太不像话,只得从略,但已足够证实文人无行丑恶的一面,有如是哉!

  各地歌谣荒唐无聊

  刘经庵辑《歌谣与妇女》一书,其中关于缠足与不缠足的女性,指出女性一生荣枯皆系于此,可见当年习俗的荒唐无聊,令到妇女们非缠足不可;但亦有讽刺小脚的,尽录如后。

  (彰德歌谣)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麸,就辣子。

  (云南歌谣)大姨嫫,莫多说,人家男儿能写又能作,只要侄女日日来把小脚裹,后来饿着冻着来找我。

  (浙江余姚歌谣)一个大脚嫂,拾来抬去没人要,一抬抬到城隍庙,两个和尚抢着要。

  (湖南华容歌谣)裹脚呀裹脚,裹了脚,难过活,脚儿裹得小,做事不得了,脚儿裹得尖,走路只喊天,一走一蹩,只把男人做靠身砖。

  (四川蓬安歌谣)一张纸儿两面薄,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