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当超人的机会。
是我家的烟筒给枣树做了绝育手术,每到冬天,厚重的浓烟就从烟筒里往枣树上冒,缠绕着枝条盘旋而上,在空中打了几个漂亮的蝴蝶结然后慢慢地消散了,带走了枣树生儿育女的能力,从此以后那不能孕育生命的树变得平淡无奇。多少年后,当我再经过那棵枣树的身边,满怀愧疚,我们不经意间的伤害,却剥夺了它一生绽放生命的权利。
那年发生在我身边最大的事情莫过于隆福大厦的火灾了。我家住在皇城根天子的脚下,离北京一座颇具规模的古庙……隆福寺只有几百米的距离,隆福大厦就是在寺庙的基础上建造的。那时北京大型的商场并不多,隆福大厦由于历史悠久、商品齐全成为东城区人民的购物的理想场所,我每天吃完饭就跟妈妈散步到隆福大厦,买支钢笔、买块橡皮、买本漫画书,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去。1993年8月12日,入睡没多久的我们就被尖锐的火警声所吵醒,近百辆消防车从我家门口呼啸而过驶向隆福大厦,等全院的人披好衣服涌出家门的时候,火势已经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头顶的天空都被映成了一片红色。那场大火整整烧了八个小时,出动了86辆消防车和828名消防员。昔日门庭若市、雍容华贵的大厦霎时间成了一片断壁残垣,我躲在妈妈的怀里,被眼前的一切吓呆了神,每天都要光顾的商场瞬间就灰飞烟灭了,楼下超市里还有我最爱的漫画书,那些机器猫一定顶着竹蜻蜓逃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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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
更奇怪的是,隆福大厦后来由国家出资重建,还在八层楼顶上盖了一座“大隆福寺”庙堂,希望重振旗鼓,但是那块昔日繁盛之地再也没能恢复元气,彻底地偃旗息鼓了,只剩一对石狮独自品味着隆福寺的兴衰。
1993年的春节,北京禁止燃放烟花炮竹,逮到一个就狠狠地罚款,罚到他倾家荡产,于是那年的北京异常安静。
1993年,我家成为奥运村的梦想在一夜间化为泡影,蒙特卡洛的两票之差,让父母和国人一起黯然神伤。
1993年,土鳖这种丑陋的生物成了宝贝,院子里的小朋友神神秘秘地喝起了一个叫“中华鳖精”的玩意,她说那是大补!
1993年去燕莎和赛特成了有钱人身份的象征,我每周回到另一个家就缠着妈妈带我去趟燕莎。里面的顾客各个腰杆子直直的,口袋里鼓鼓的,眼睛里红红的,那些先富起来的中国人终于找到了区分自己阶层的标志。每次去燕莎我固定也是惟一能够光顾地就是地下一层的进口食品超市,那些印着洋文花花绿绿的食品上的价签令人瞠目结舌。为了不空手而归,我都缠着妈妈给我买一个鲜肉陷粽子,那粽子经过微波炉的加热吃在嘴里特别的香,两块五的价格更能换来一个写有“燕莎友谊商城”的塑料袋,拿到学校去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要死!过了一两年,爸爸告诉我他亲眼看见那些粽子是一个农民伯伯用板车推到商场的库房里的。于是,我妈妈再也不允许我吃那粽子了,可我也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粽子了。
1994年(1)
我跌跌撞撞地迈入二年级的行列,也正式开始了琴童生涯。
估计是我爸觉得家里连个能发声的玩意都没有也太不像话了,于是决定让我自行发声!
小学里音乐老师一个个让我摊开手掌来看,又抻了抻每个孩子的手指,一人给我们一个单子,上面写着适合学习的乐器,我因为手掌比较肥肥大大的,所以老师不假思索地给我填上了三个字:大提琴。
我屁颠屁颠地就拿着单子让爸爸去了,兴高采烈地宣布:“老师说我适合学大提琴!”但我隐瞒的一个事实是,班上几乎每个孩子都有这么一张单子。
我和我爸现去听了场音乐会才搞明白大提琴是个什么东西,然后紧急召开家庭会议商量我是不是该学这个又笨又蠢永远给小提琴当陪衬的乐器。我妈主张不要学,怕耽误功课,也怕浪费钱;我爸主张培养孩子情操,万一培养出个音乐家呢;我主张学学玩,不好玩再放弃。
关键时刻我爸以替我写作业为砝码赢得了我这关键一票,我庄重地填妥了那个回执单,小心翼翼地递到音乐老师手里,有事没事就往音乐办公室跑,生怕她剥夺我学琴的权利。
从那一刻起,我就彻底地踏上了贼船,下也下不来。也从那时起,我知道老爸的话绝对不能信!
我的生活轨迹又因为这个错误的决定而发生了偏离,每天八点上课,五点下学,吃过晚饭后开始写作业一小时,练琴一个小时,九点准时睡觉。周六上午视唱练耳,下午休息,周日上午专业琴课,下午乐团排练。
这样有规律的忙碌生活我过了整整八年。
那平房里连张标准高度的桌子都没有,写作业的时候,一个掉了漆的棕色茶几就是我的书桌,一把木制的小板凳就是我的课椅。练琴的时候,小板凳放在茶几上,在缝隙处扣上爸爸自行车的车筐当谱架,还要时不时地提防车筐会不会突然扣下来砸到琴。吃饭的时候,茶几又顺理成章地充当了饭桌,名副其实地家庭多功能桌。
那把大提琴是我几年来噩梦的根源。
没几个月我就发现学琴并不是件“好玩”的事情,爸爸也没履行给我写作业的约定,我开始哭着喊着要放弃,但是我爸开始用武力粗暴干涉我的自主权。
学琴是一条贼船,上了就下不来。
从单纯的培养兴趣,到为了考级,再到为了小学升初中的特长生,大提琴被赋予了越来越过的功利色彩,我不是为了爱好而学,而是为了能凭借一技之长而搏出一个好未来。当我清楚的明白这一点时,我身上显露出了最原始的叛逆。
我开始学着反抗,用最简单重复的音阶练习代替复杂的协奏曲,用弓子把琴谱翻得哗哗作响,用眼神来表现出对老师水平的批判。我故意拧松了琴弦,故意撕碎了谱子,故意把手指划出一道血口,只为了能离这个又笨又蠢永远给人当陪衬的乐器远点,再远点。
为了学琴家里花费了全部的积蓄,价值几千的琴以及每节琴课上百元的学费对我们这个工薪家庭来讲是笔巨大的开销。记忆中爸爸妈妈就没买过一件上百的衣服,一家三口没去过一间餐馆,我没有过一分零用钱。我因为学琴而失去了童年的大部分乐趣,我不能跟院子里的小朋友玩跳房子,没去过各大公园的游艺设施,还能把美元、英镑符号认成高音谱表。
前后换过五位专业老师,一个老太太,三个老头,一个年轻姑娘,也经历了课时费从六十到两百的飞涨。有一个姓高的老头让我记忆深刻,他来到课上第一件事就是骂骂咧咧地抱怨学校没有为他准备饮料,我爸立刻飞快地冲出去为他买了瓶昂贵的进口饮料,大概是芦荟汁一类的东西,老头砸吧砸吧嘴继续开始他数不尽的抱怨。为了能把我教好,每次爸爸都是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啊,附和着他满腹的牢骚,每周递上不同的进口饮料,而我却愈发对老头产生反感,直至最终炒了他的鱿鱼。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她的男朋友长得暴像香港演员李子雄,而且也是香港人,她的家里永远晾着不同花色的内衣,桌子上摆满了自己的艺术照,沙发上还扔着低俗的言情小说,让我怎么也不能把这一切和大提琴家联系到一起,最后有两件事情直接导致了我爸炒了她的鱿鱼,一是那年的考级我全盘皆输,原因在于她从一开始就教错了,二是有一天电视有她们乐团的演出,我爸发现自称首席的她坐在倒数第二排最里面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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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
那时还参加了北京市银帆交响乐团,一堆学琴的孩子痛苦地煎熬着一下午,共同糟蹋着世界名曲,还要付出昂贵的排练费,典型的花钱买罪。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提琴手,在集体中充当混事的角色,却永远对首席的位置垂涎欲滴。
乐团为了音乐会请来了一个当时在音乐节颇有名气的小提琴神童来与我们共同排演小提琴协奏曲,我总是无比地嫉妒她拉琴时淡定的神情,嫉妒她上台时粉色的纱裙,嫉妒她走到哪里都前呼后拥。每次乐队排练她的爸爸都坐在老师办公室里谈笑风生,和老师交流着培养神童的心得,而我的爸爸只能坐在排练室的后面翻看着一张不知道哪里来的报纸,还时不时地会被老师叫过去帮忙搬运乐器。
因为孩子的成才与否,爸爸的待遇也能差到千里之外。
所以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有一天也要让爸爸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让所有的父亲围着我的爸爸如众星捧月一般,由衷地称赞我的出类拔萃。我很高兴现在的我做到了,反而那个小提琴神童远走德国,杳无音信。
1994年,满大街的姑娘在t恤衫外面套了件吊带衫,大蛤蟆镜遮住了半张脸,妈妈告诉我那就叫“时尚”,可我却觉得时尚就是奇装异服。
1994年,我有个姐姐参加了“飘柔之星”选拔赛,那级别就相当于现在的“超级女声”,甩了甩长发,甩出一头头皮屑,于是光荣的被淘汰了。
1994年,电视上出现了三个摇头晃脑不好好唱歌的长发男人,更奇怪的是台下的观众摇头晃脑不好好地坐着,我听不清他们在唱什么,但我确信以及肯定那就是“行为艺术”!十多年后窦唯、张楚、何勇又行为艺术了一把,把人家汽车给烧了。
1994年,我周末最爱看的节目是《时尚装苑》,那里面漂亮的女主持人叫希丽娜依,每期都放好多大牌时尚走秀,我一个牌子都没记住,却在小本子上画下我最爱的款式,想着以后有钱了变瘦了我就穿着这些衣服去买菜!
1995年(1)
我在隆福寺地下超市里发现了我毕生最挚爱的图书……《机器猫》!
人民美术出版社,两块五毛钱一本。
我一口气买了六本,结果在看到第六本机器猫离开野比那集时哭得稀里哗啦,野比为了证明自己能够习惯一个人的生活,找大胖单打独斗结果被打得鼻青脸肿,还喃喃地说:“赢了,你看到了吧,我把他打跑了,是我一个人干的,这下你可以放心回去了吧!”机器猫守了野比一夜,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最后一张漫画是,野比抱着膝盖坐在屋子里,看着空空荡荡的抽屉,说了一段煽情得要死的话:“机器猫,你走了以后,家里一天到晚冷冷清清的,不过……我想我马上会习惯的,所以机器猫……请你别挂念我才好。”
这段话我发现出现在无数80后作者的小说里,最成功的翻版是:“哥,请你自由的……”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怎么能有机器猫那样好看的漫画,机器猫就是一只腰围和身高一样的“super cat”!爱打抱不平、爱铜锣烧、爱白色优雅的小母猫、憎恶老鼠、玩石头剪子布的时候必输无疑。我们爱机器猫更多是因为我们是现实里的野比,需要有这样一个超人陪伴我们成长。考了低的分数我们可以用任意门躲起来;做错了事情我们可以用时光机回到过去;想逃课就在脑袋上按个竹蜻蜓;背不下公式还能用暗记面包;还有回到童年的时空包袱皮……机器猫的口袋里承载了太多我们的梦想。
朋友说他想起胖虎小朋友,差点儿,就流了眼泪下来。胖虎只是一个家里开着杂货店的小男生,爱欺负人,爱打架,爱逼迫大家玩他爱玩的游戏,听他唱难听的歌。他是一个被所有人讨厌的小男生,他也是一个最可怜被忽略躲在角落中的小男生。可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拥有机器猫。
去年当机器猫剧场版在国内公映的时候,我坐在一群孩子的中间静静地看完了全场,当那些泛黄漫画书里的人物在大屏幕上活灵活现的时候,我突然泪流满面。周围的孩子们笑是因为怀揣着我们曾经有过的梦想,而我们哭是因为已经明白这些梦想一辈子都不会实现。
而1995年留给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一本黄色小说。
搬进平房的时候就发现上一任主人遗留下来一大柜子的书,却多是《白鹿原》、《苦菜花》之类的大部头作品。除了当枕头没别的实用价值,所以我反复阅读的多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自古英雄出少年》之类的少儿书籍。一天趁爸爸去开家长会,我继续翻腾那个书柜,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令人触目惊心的书。
那书隐藏的很深,就像打入阶级内部的破坏分子,和《白鹿原》、《苦菜花》放在一起,实在有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永远记得那本书的开始是这么描写的:“她看见了自己两个裸露的乳房,两个棕色的小乳头像皇冠一样镶嵌在洁白如玉的乳房上……”
对于只会把“月亮比喻为银盘”,“老师比喻为大树”的小学三年级生来说,“乳头像皇冠”是一个前所未闻的绝妙的比喻。我脑子里顿时浮想联翩,一会儿出现个金灿灿的皇冠,一会出现个白花花的大馒头般的乳房,然后两个清晰的形象渐渐靠拢,模糊为一体。
文化侵略的威力要远大于战争侵略。
就是那本日本人写的色情小说让三年级的我第一次有了性的概念。没看几页我就脸红心跳,那些露骨的描写实在少儿不宜,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回了原位,钻进被窝里,蒙住脑袋,努力驱散脑中那些可怕的幻想。
爸爸开会回来后,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异常,但是那天的我浑身不自在,就像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
三个月后,爸爸又去学校开家长会了,一股莫名的力量驱使我又翻出了那本薄薄的小说,还是从第一页读起,还是沉浸在那个“乳头像皇冠”的比喻里脸红心跳,还因为很多字不认识让我读不连贯那书的意思,还得时不时地聆听着爸爸回来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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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
后来在第三次家长会后,那本书神秘地失踪了,任我怎么翻也翻不到它的踪迹,我开始后悔看了三次也没记住那本书的名字。
那天以后我脑袋里再也没浮现过乳房和皇冠的幻象。
等我上了大学再度和别人讲述起这段经历的时候,同系的师哥突然牢牢握住我的手说:“那书我也看过,是讲个日本女星被影迷绑架的!”再后来我把这个事情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萌芽》杂志,有可爱的读者在我的博客留言说那本书名字叫《女星奸仇》,她小时候也偷偷看过,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这本书是有那么广泛的群众基础,读者遍布全国各地,影响了一批80年代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再再后来我搜索到了这本书的信息,原来我还冤枉这位叫“西村寿行”的日本作家了,人家还是写过《追捕》的日本文学家呢。这书只是某位意淫的同志顶着名作家的名号攒出来色情出版物,却在中国畅销一时。这个招数后来被大陆出版人们成功借用,攒出了很多畅销上以三倍的价格买到了这本书,但当我再翻看到那个魂牵梦绕的“乳房像皇冠”的比喻时,内心一片平静。
1995年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事情应该就是施行双休日了,每个星期被大小礼拜弄得晕头转向的我终于有两个整天被爸爸剥削去学琴了。
1995年我捧着一包爆米花第一次走进电影院看了部叫《红番区》的电影,连带以后的《霹雳火》导致我短暂地暗恋上了成龙,但谁都不会想到以后我的职业和这个硕大的屏幕紧密相关。
1995年,有个叔叔开着捷达接我们去吃饭,我感到倍儿有面子!
1995年,老狼凭借《同桌的你》成了文艺青年们的偶像,但我最喜欢的歌星是高枫,最喜欢的mtv是《大中国》,那个精瘦谢顶的男人豪迈地唱着:“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兄弟姐妹都很多,景色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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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
在我九岁的时候,第一次有了关于“死亡”的念头。
我在午睡的时候脑子里莫名地出现了一座白色的坟头,上面插着根木棍,塑料布随风招摇,地下是焚烧不尽的纸钱。我不知道那是谁的坟头,但是置身梦境中的我浑身冰凉,感觉死了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被全世界的抛弃,孤单才是整个画面的色彩。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中午,我知道我死了以后也会被埋在这座坟头里,孤苦伶仃,爸爸不在了,妈妈也不在了……
后来我又从十五层高楼向下张望,看着渺小的人群川流不息,我内心想的却是如果我跳下去身体会不会飞起来,或者有个什么人能突然伸出手把我拽住,我能不能双脚着地,以一个漂亮的姿势完成这次空中旅程?
剩下的和死亡有关的记忆是每次生病的时候,我就会想头疼会不会是脑癌,胃疼会不会是胃癌,流鼻血会不会是鼻癌,我妈总是大骂我“乌鸦嘴”,害得我不敢再问她,屁股疼是什么癌了?
后来我也会莫名其妙地心里产生一阵恐惧,走在过街天桥上,看周围人来人往就会想桥会不会承受不住大家的重量突然塌了,看着天上轰鸣而过的飞机,就特害怕它掉下来砸死我,连坐公共汽车都害怕恐怖分子安置了炸药,“哗啦”一声,灰飞烟灭了。
童年最喜欢的游戏是翻绳,每天上学前都会在兜里揣上这么一根绳子,每逢课间就缠着小伙伴们一起来玩。我还记得最原始的招数叫做“飞机”,第二步可以变成“面条”,第三步叫做“茅坑”,第四步以后就千变万化了,翻到不能翻还有个终极招数叫做“飞机场”。
我把翻绳自诩为聪明人玩的项目,以此来对抗另一拨身体轻盈的姑娘玩的跳皮筋,因为在那项游戏里我只有撑绳的份,每次跳死了虽然能在同伴埋怨的眼神中获得重生的机会,但很快第二次机会又被我浪费了。我实在搞不清楚同样都穿的是白球鞋,为什么别人的脚趾就能那么轻而易举地钩筋、捻筋,为什么别人就能轻松地从脚踝跳到头顶,别的女孩玩“踩一踩二”能顺利通关,而我玩最简单的“跳茅坑”还死得飞快。
渐渐的,我对跳皮筋这项本该属于我的运动产生了抵触,带头成立了聪明人才能参加的“翻绳小分队”。
我并不是一个善于说谎的人,这在我九岁的时候就有了预兆。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都要去上班,爸爸在嘱咐了认真做作业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以后,转身补充了一句:“不许偷看电视!”我点头称是,一般正经地摊开作业装出一副好好学习的样子,直到爸爸带着狐疑的目光锁上家门。
听见爸爸进电梯的声音,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掀开电视布,打开电视机,把频道挑到期待已久的动画片,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电视。可没过多久,楼道里就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爸爸杀了个回马枪,以忘带东西为名专门检查我是不是在偷看电视。
紧接着就是我慌乱的一通忙乎,关电视、盖电视布、端坐书桌前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还要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可惜姜还是老的辣,爸爸摸了摸电视的通风口,无奈地摇了摇头,冲我又重申了一遍:“不要偷看电视!”
每到假期,回到另一处住所,我就跟电视形影不离,要用那一个月的时间把我一学期错过的节目统统补回来。
至今难忘的电视剧是香港亚视的《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四个青春正好的女子在丽花皇宫经历了人生的跌宕起伏、生死离别,也见证了香港的荣辱兴衰。温柔可爱的小蝶,才华横溢的家豪,才子佳人却终究擦肩而过。善良的凤萍毅然决然地饮下了爱情的苦酒,傻人有傻福的露露才抓住了幸福的真谛,而善于压抑感情的莲茜在爆发时才最过热烈。总会因为情节的跌宕起伏而掉下眼泪,会为了小蝶、家豪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而痛骂编剧,关于爱情的朦胧感觉也因为这部电视剧而慢慢滋生了。
江华取代成龙成了我新的偶像,天真烂漫的邓萃雯也成了我模仿的对象。可怎知十年后,他们一个成了《寻秦记》里的大恶之人,一个成了《金枝欲孽》里城府极深的如妃。又怎知十年后,我们对于爱情的态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1996年(2)
每所小学都有项万恶的规定就是卷子要家长签字,我学习成绩一向优秀,所以每次让爸爸签字的神情也是兴高采烈,从没想过模仿爸爸签名,更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把需要签字的试卷扔进垃圾道。
应该是一次失败的数学考试,在不上九十八就是大逆不道的苛刻要求下,八十多分的卷子简直是有辱家门。我战战兢兢地找到数学老师,天真地要求他能否给卷子上写上几句话,让爸爸不要批评我。年轻的老师白了我一眼,说:“写什么啊,你直接扔了不更一了百了?”然后继续谈笑风生,根本没注意到我涨红的脸和被紧紧握在手心已经皱巴巴的卷子。
那卷子我先是藏在了航模小组的飞机模型里,等过了一个星期看老师和爸爸丝毫没有追查的意思时,我就把它掰开了、揉碎了扔进了黑漆漆的垃圾道,我撕卷子的时候非常非常的爽!
九十年代中期,喜乐已经被乐百氏逼到了绝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我补充营养的方式也从喝喜乐变成了喝酸奶。
那个年代每个小卖部都有这样的陶瓷罐酸奶,罐子是可以回收的,用红色的橡皮筋套了薄薄的一层纸,一块五就能喝个畅快淋漓。但每次我跟爸爸都要两块钱来买酸奶,找回的五毛钱就被我悄悄地攒下来,可以买一包气泡糖,一块魔鬼糖,也可以攒几天买一个口红糖或者戒指糖,拥有几块钱的小金库是件令人幸福的事情。
然后有一次,固定卖酸奶的小卖部关门停业,我嘴馋得又实在想喝酸奶,爸爸拉着我说:“正好我今天零钱就一块五,不够买酸奶的,先回家去吧,等你妈回来再说。”
我抓起那一块五毛钱就往另一家小卖部跑,美美地喝上了一罐酸奶。
结果是爸爸说:“既然这家的酸奶便宜五毛钱,你以后就跟这里买吧。”
我说:“不嘛,这家的酸奶不好喝!两块钱的酸奶最好喝!”
还记得吗?气泡糖是有汽水味道,含一会就会融化的碳酸糖;魔鬼糖是放在嘴里,会让舌头变颜色的色素糖;口红糖是模仿口红形状,可以一口一口舔着吃的色素糖;戒指糖是模仿戒指形状,戴在手上吃的色素糖……
原来童年最令我们着迷的东西都是垃圾啊!
1996年,我的爸爸终于有了一台数字寻呼机,每天唯一接收到的传呼是天气预报,而别人的爸爸开始有了砖头大哥大。
1996年,北京最热门的旅游地点是“新马泰”——新街口、马甸、北太平庄。
1996年,班上有些小朋友买了电脑,可我却连电视都看不上。
1996年,学校里开始配备营养早餐,可我总是倒掉牛奶,因为上面漂浮着一层白色的奶皮。
1996年,我很难过地发现,马上我的年龄就要两位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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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
我的十岁是伴随着一系列大事件一起到来的。
二月份的时候,邓小平爷爷离开了我们,院子里的小朋友都有了一项共同的功课——制作小白花。
第二天的时候,全校听课观看邓爷爷的悼念仪式,而且是起立观看,我们每个人胸口别着自己做的小白花,却拼命地去瞄别人胸口的小白花,因为私下里我们搞了小白花制作比赛。那天我第一次看见天安门广场上的五星红旗只升起了一半,而我的小白花在追悼会进行一半的时候就散架了。
七月份的时候,香港顺利回归祖国怀抱,在此之前有个四十来岁黑了吧唧的男人成功的驾驶越野车飞越了黄河。虽然我觉得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但是国人的爱国热情被带动的空前高涨。香港回归前的电视里都是刘德华、黎明、张学友、郭富城的脸,四大天王终于名正言顺地出现在了中央电视台的节目里,从此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啦!
香港回归的全程直播让我备感自豪,因为中国解放军的正步太帅了,而英国兵走起路来和狗熊有一拼。
那年,我最爱看的杂志是《当代歌坛》和《歌迷大世界》,最爱做的事情是给笔友写信。
交笔友成了孩子里刮起的一股风潮,因为我的征友启示刊登在了歌迷大世界上,所以那段时间全国各地的信件就像雪花一样飘到了我小小的平房里,邮递员叔叔总是很大声地喊我的名字:“霍艳,有信了!”
在三姑六婆的异样注视下,我把一摞摞的信拿回了屋里,洗干净手,像进行一项虔诚的仪式一样拆开信封,品读着文字里炙热的感情。当然也给每封信回复的次序排了个队,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字写得好不好看,舍不舍得贴邮票,而对于让我放邮票上涂胶水好重复利用的信,我一律不回!
第一个笔友是湖北的,高一年级,总是把字写的扭扭歪歪,每次用不少于三张信纸来跟我交流感情,看他的信也直接导致了我近视的加剧。话题通常是围绕他与我共同喜爱的歌手,彼此的学习,家里发生了那些不顺心的事情。逢年过节的时候还互相交换一些小礼物,最让我感动的是有次他替我买了一盘我喜欢歌手的绝版磁带,虽然是盗版的,但第一次收到陌生人的关心,心里还是一片暖洋洋的。由于他的名字里带一个“靖”字,所以每次妈妈都会取笑我“哟,你的靖哥哥又给你来信了!”
感情最深的一个笔友是陕西男孩,直到现在我依然很用心地记住他。十五岁的男孩喜欢篮球和日本音乐,所以每次必提的话题就是nba和日本视觉系摇滚。在他的耳濡目染下,我知道了乔丹和皮蓬的辉煌,知道了滨崎步的崛起,知道了原来除学习和练琴以外,还有这么丰富的世界。男孩英语很好,所以每次都会炫耀几句英文,甚至在几封信里专门帮我分析英语语法解构,但讨厌英语的我至今也依然分不清主语和谓语。男孩说自己性格幽默,每次都会讲学校发生的事情给我,虽然我从来都没有笑过。我通过每封信的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揣测他的生活,男孩生活在遥远的陕西兴平,而我则在天子的皇城脚下,坐北朝南。
男孩的字迹很好看,工工整整的,老师告诉我们“字如其人”,所以我断定男孩也是一个好人,但翻看那时我的字体,却东倒西歪,每一个字都想要飞起来一样。我笑着佩服男孩的忍耐力,在如今电脑能解决一切交流障碍的年代,提笔写字都成了件奢侈的事情。男孩寄来过照片,照片上的男孩远没我想象中帅气,个子高高,看上去壮壮的,穿没有牌子的运动服,摆了一个很傻的pose。而他要求我寄照片的请求,却始终没有得到满足,那时的我是个没有自信的胖子,每天经过镜子面前就要低着头快速地走过去,穿不进漂亮衣服,脸上长满了痘痘。
自卑我的只能靠文字来维持自己硕果仅存的自信,信中的我骄傲、自负、敏感,每天抱怨着自己的生活,考试成绩、处理不好的同学关系,与父母的沟通不畅都成为了我信里的内容。我把男孩当做了一个垃圾桶,倾斜自己莫名的悲伤,把他当作世界上唯一能了解我的声音。男孩毫无怨言地回应着我的悲伤,他告诉我世界本来就是如此,有喜欢你的人,自然也有讨厌你的人,我们能寻求的只是那个平衡点。这句当时被我认为的废话,在现在看来却是至理名言,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却要做到问心无愧。
1997年(2)
后来信纸里弥漫了一股暧昧的味道,开始出现了令人眼红的关于“爱”的字眼,每封信的结尾,我们都会一笔一划写下对彼此的思念,以及喜爱。我们开始对彼此产生强烈的依赖感,通信的频率也从一月两封变成几天一封,每当听见邮差呼唤我的名字,就会一个箭步冲出去,抢过他手里的信,躲在角落里独自分享着喜悦。回信前会跑到批发市场挑选精美漂亮的信纸和信封,仿佛只有那些昂贵的南韩信纸才能承载得下我厚重的感情,搜刮来的nba明星卡片会附在信封里一并寄去,而他回馈给我的,是一些港台明星的卡片,翻看曾经的通信时,我才回想起来偶像从林志颖变成张信哲,从张信哲变成谢霆锋,从谢霆锋变成现在的一无所有。
直到有一天,男孩兴奋地给我讲自己喜欢了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也对他有好感。再后来,男孩成功地和女孩建立了恋爱关系,那封信他写得异常轻松,而我读起来却异常沉重,胸口总被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压抑着,我开始明白自己不再是他惟一亲近的朋友,那个女人在他心里的分量超过了我,嫉妒的感觉第一次那么强烈的在胸腔里充盈。接下来的几封信他都在讲述自己和女孩交往的点点滴滴,我开始充当一个不甘愿的聆听者,开始努力跳过那些有关爱的字眼,因为我明白那份爱不是属于我的。
通信的第三年,我上了初中,之前我一直对自己的身份隐瞒,从没告诉初三的他,我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每天上下学还要爸爸护送。我怕年龄的差距让他觉得我不再是一个值得聆听的对象,怕他不屑地说小学生的生活,有什么可拿出来说的?早熟的我,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是他的同龄人,如我这般早熟的女孩,恐怕是最介意别人揭穿自己的幼稚。
告诉男孩真实年纪后,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他说早就猜到我是小学生,曾经说的毕业临别早就暴露了我的年纪。我第一次有被看穿的感觉,自以为高明的伪装那么轻而易举地被识破,而他话语里的漫不经心又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彻彻底底的傻瓜,一个人演戏给自己看。
好像人的成长伴随的总是私密空间的扩大,我开始不再向男孩吐露心迹,开始对自己的生活轻描淡写,开始用更私密的写作来倾泻自己的情感,开始追求更多人的认同,我已经不再满足为他一个人而书写,拼命寻求更广泛的共鸣。终于在2002年的某一天,我彻底地放弃了与他的通信,我吝啬得连借口都不肯编造一个,就向通信四年的男孩说了再见。
如今的我不会再向人随便袒露心迹,不会再轻易言爱,不会再傻傻地盼望邮差的来临。
我与过去的日子挥手作别,离去得毫不留恋。
可是当我翻开这些信件时,我好想知道那个男孩过得好不好,想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他在书店看见我的名字,恍如隔世……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连累人民币贬值,于是我每天都搬着小板凳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希望砸下用美元包裹着的馅饼。
1997年,北京国安在工体9:1大胜上海申花,我和我爸这两个伪球迷因此还下了顿馆子庆祝,当天的《北京新闻》一遍遍地重复着那九个进球。
1997年,有三个人离开了我们,戴安娜、王小波、张雨生,可惜我跟他们都不熟。
1997年,街上有了染黄头发的男孩,妈妈说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1997年,我第一次来了例假,很快我就悲哀地奔二了……
1998年(1)
伴随着王菲和那英“来吧来吧,相约九八”的歌声,我的学琴生涯也到了水深火热的阶段,虽然顺利地考到了中央音乐学院六级水平,但贪心的爸爸已经在向着九级跃跃欲试摩拳擦掌了。
那时的考级就像如今的艺术院校招生一般气势恢宏,全家总动员。爸爸拿琴,妈妈拿谱,爷爷拿杯,奶奶拿水,有钱的再叫上辅导老师现场调琴对音。众星捧月的孩子通常三种表现:
一、表面故作镇定,装大尾巴狼,把压力在厕所里一泻千里
二、从一进音乐学院就开始咋呼,生怕四周人注意不到他,练习时拉得断断续续,不显露真实实力。
三、一进来就被这阵势吓破了胆,哭着喊着要回家,好说歹说被劝进考场,在考官严肃的神情面前,彻底崩盘。
孩子们总是被一个面露凶光的男人带到各个楼层,相同乐器相同级别的孩子们在候考区牟足了劲给对方使坏,不断用诸如“今年卡得严”、“考官临时换人”的小道消息来迷惑对方,或者报上自己指导老师的名望来给对方施压,通常一小男孩特牛气地跟一小女孩说:“我老师提前好几天就跟今天考官打过招呼了,我肯定没问题!”小女孩低垂着头闷闷不乐地样子说:“我的老师没陪我来,她就在里面监考呢……”
考官遵循“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原则,也提前预料到了如今“老少配”的风靡,以“老年严肃男搭配年轻漂亮女”和“老年严肃女搭配中年笑面男”的组合出现在琴童面前。大提琴考级通常是音阶、练习曲、奏鸣曲、协奏曲的顺序,点背儿的时候考官会临时颠倒顺序,或者只听两分钟的奏鸣曲,却听完十来分钟的协奏曲,彻底让孩子底掉儿。成绩分为优秀通过、通过、勉强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每次末了我就想着法儿往考官面前凑,垫着脚尖看那个勾画的最大,提前估算通过几率,有次啥也没看见,就特生猛地问考官:“您看我拉得行么?”考官白了我一眼没好脸地说,回家等消息去。
等待成绩发布的那几天更是寝食难安,家里没电话我爸就拜托三大姑八大姨打一分钟三块钱的声讯电话替我查,查完后还跑到音乐学院再看次张榜,最后买张印有通过名单的音乐报才能安心。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复印琴谱,登门拜师,开始新一轮的考级生涯。
我就像愚公移山一样,我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级不加增,何苦而不过?
此时我对学琴已经到了极端厌恶的地步,有次我自告奋勇地独自背着琴去参加乐团排练,不知道怎么把琴磕出了一道三厘米的口子。回家后我爸的脸“刷”地变了颜色,抄起生火的钩子就要往我身上抡,虽然最后换成了扫帚,但落在身上伤痛远不如爸爸气急败坏的神情令人刻骨铭心,我坚信那时爸爸的心里大提琴的位置比我要高出很多。
现在我明白,我厌恶的不是学琴所遭受的苦,而是大提琴剥夺了爸爸的爱。
我的娱乐生活开始于一盘叫《摇滚顺口溜》的磁带,大街小巷放的全是两个男人伴着音乐胡扯淡,扯着扯着就把六十分钟打发过去了。那些“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鸡蛋的”、“有些干部喝酒是,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革命小酒天天醉,要想喝酒去开会,下次开会还开‘醉’。”“感情深一口闷, 感情浅舔一舔, 感情铁喝出血”、“ 一等人是公仆——老婆孩子都幸福!二等人搞外贸——世界各地全玩到!三等人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四等人大盖帽——鸡鸭鱼肉可劲造!五等人大老板——搂着小蜜来回转!六等人开小车——跟着领导混吃喝!七等人手术刀——要想活命甩红包!八等人干个体——坑完张三唬老李!九等人小百姓——事不关几不玩命!十等人主人翁——拎着饭盒学雷锋……”的段子令我对艺术工作者针砭时弊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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