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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作品:离城记|作者:当当当当|分类:其他小说|更新:2025-05-12 10:52:04|下载:离城记TXT下载
  经理说过,哪怕是头顶上被人家放了一个马蜂窝,咱都不能动一下。

  那时候我在自我催眠,那些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的人都是萝卜是萝卜。因为我一向心态较好到相信精神战胜物质的关系,久而久之,真的就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萝卜。

  我好不容易战胜了心理障碍,事情却还是不顺利。在我工作几天后,有几个客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我们毛手毛脚。即使我尽量想那是萝卜,脑海里涌现的还是几个红眼狼。当有一头狼摸了一下我的脸时,我真想用朝夕教我的拳法揍上去。但又觉得我的拳头也太贵了,要是揍人能给这么多钱就好了。于是心理素质良好的我,又开始催眠自己是没有感觉的石像。

  然后那个时候,就像是言情剧里演的一样,英雄救美的桥段就出现了,那个英雄就是毕清。

  车在缓缓的行驶,我看着他胸前衣服的英文字母,其实在用余光警觉的注意毕清,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他有可能采取进一步举动。我握紧拳头,要是我真能够用朝夕教我的拳头在他吻我的时候对付他就好了,可是我不能。

  所幸,他好像犹豫半天,才放下手,又叹了口气:“闻墨。”

  我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也在心中沉重的叹口气。毕清救了我以后半天没认出我是他们班上的闻墨。看他皱着眉头念着我的名字半天,才睁大眼睛将我和班上那个名字联系起来,我也觉得他挺不容易的,还有现在化妆技术的高超,就连灰太狼都可以化成美洋洋。

  后来我工作的时候,毕清经常在不远处看着。在班上,他也主动找我说话吃饭回家,也不断的给我送礼物。我虽然反应迟钝,但不代表我不明白毕清为什么对我发生这么大转变。

  为了不摧残一个花样阳光少年,少女心中的偶像,我在他第二次找我一起回家就拒绝了他。我这人心地善良,怕太打击他,就用一些“我要好好读书,不想分心”、“我们家规是,不能在高中谈恋爱。”等借口,差点把“祖国尚未统一,没有心情恋爱”的借口找来。就没有说最重要的原因,我不可能喜欢他,我觉得那句话有歧义,会被他误会是他的问题。后来,我就后悔了。

  正文 4毕清(2)

  和毕清在老地方吃完牛排后,他让人开了一瓶红酒。他拿起酒杯,笑着说:“墨墨,今天喝一点吧,来庆祝我们结束高考。”

  我其实不会喝红酒,味道就像是馊了的泡酸菜汤加点糖,价钱还是老白干的几百几千倍,这样对比,让我更加热爱老白干了。但在此种情况下,出于卓老师给我教过的礼仪,我还是拿起来酒杯,抿了一口。

  “墨墨,真希望我们快点结婚。”毕清把手放在我的手上,笑如春风的对我响了一个炸雷。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他作出反应,是羞涩的低下头还是对他一笑,或者干脆说“我也是。”第一种方案被我刷掉,因为低头可以,但表达出羞涩对面神经障碍的我难度偏大。第二个也不行,因为很长时间没有笑过,现在突然让我一笑,我没有信心我笑出的表情会不会僵硬到吓人的地步。最后一个更不行,我很长时间没有说谎了,没有提前演练一下,说不定会出现颤音。

  我这些想法虽然多,但在我脑中噌噌冒出来,选择pk下来其实一共也不到两秒钟的时间。我选择了比较折中的办法——我垂下了头,假装没有听见。

  毕清似乎很高兴,抓着我的手更加用力了。我想,能让他高兴,罢了,也算是最后一天见他了,我亏欠他很多。

  高二上半学期四月份,闻江涛,也就是我爸,在下午品味自己的养生茶时候心脏病突发去世了。他还没出殡,天鼎集团的重心企业就有了危机,听说有随时破产的可能。我是看到阿姨的脸变得阴绿将那样的传闻验证成事实的。那几天,我一直在察言观色,想找个机会给她说我打算离开闻家的事情。

  在认真挑选了最恰当的时间对阿姨说了以后,阿姨骂了我一顿,但总算换来了一句“明天葬礼完你就滚吧,滚得越远越好。”当天晚上,我盯着收拾好的行李被突然到来的幸福吓得睡不着觉。

  结果,在葬礼中途,当阿姨一脸悲怆的看着闻江涛的遗像,闻阡陌带着病来跪在地上送他,站在旁边像个木头桩子一样面无表情的我,突然被人一拉,我就顺势倒在他的怀里。

  “闻墨,我知道你很难过,想哭就哭出来吧,你还有我。”耳边传来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半天,我都没有想起是谁的声音。头抬起一看,才发现是毕清。我在好奇,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络了。

  身后正在和一个中年男人交谈的阿姨注意到我们走过来,问我:“墨墨,这位是?”

  毕清很有礼貌的对阿姨鞠了躬,说:“我是闻墨的同学。”然后补充了一句决定人命运的话,“毕陈泽是我父亲。”虽然我不明白这句话和当年的“我爸是李刚”有什么关系,但看到阿姨的脸色明显变了。

  葬礼以后我要离开闻家的计划泡了汤,阿姨和她的助理开始游说毕云集团。在宴请毕陈泽家人吃饭的时候,总是会拖上我。

  经过阿姨一个月坚持不懈的努力,毕陈泽终于答应了和天鼎集团融资的事情,前提是,我和毕清订婚。后来我才知道,毕陈泽是因为毕清求他的关系才答应的。而毕清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以后都得听从毕陈泽的安排,比如说是转校,不许出国留学,大学读他选的专业。

  毕清和我又坐着说了一会话,后来又有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点着头挂了电话,说:“去‘金色年华’吧,党存他们在那里等着呢。”

  我点点头。其实我不想去“金色年华”,那是个高级俱乐部,我们是要去一楼的ktv。我对在人面前唱歌没什么兴趣,而且对听别人唱歌也不感兴趣。在我内心深处,听现在的流行歌曲,还不如以前外婆带着我去镇上的集会看家乡戏来得过瘾。那一张张色彩鲜艳的脸,花哨的衣服,铿锵有力的话语,直白的情绪,不用我察言观色都可以看个透彻。

  但我是不能违背毕清的,我们走进一间包房,里面坐着几个嬉戏的男生和女生。那个叫党存的男生走上来揽着毕清的肩膀,笑着调侃:“两位的感情真像是两家集团现在的股市一样,好到我都想买进啊。”

  “滚。”毕清推了一把他,拉着我的手坐在了人群中,开始玩色子。我在一帮安静的看着。毕清运气不错,一连好几把都在赢,党存今天运气不佳,六七个人每次输的都是他,几杯啤酒下来就在每次输后骂毕清使诈。毕清得意地搂着我的肩膀看他笑。近距离看他的笑容也十分顺眼,温和不伤人。所以,我从始至终也根本不怪他。

  算来算去,这次交易,阿姨得到了她想要的公司安定,毕陈泽得到了儿子的顺从,毕清得到了我。而我最后却牺牲了自由。也算是三家欢喜一家忧,已经将损失降到了最小,也算是最佳方案了。当初我一度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仁慈心理安慰自己。

  幸亏当时花花已经去环游世界了,不然要是她在的话,一定会骂我缺心眼。但人活着,未必每件事情都要像她一样如此较真,糊糊涂涂的过活何尝不是想让自己活得轻松些。

  花花听过我来到x城之前的故事,连她都难得若有所思的对我点头赞同,是的,灰灰,你能够走到现在,和你傻气不较真的性格是离不开的。然后她又补充说,也就是说,你这么笨也算是有好处的。

  花花说,如果是她,她会给那些对她扔石子的小孩狠狠两拳,这样,其他人看见了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她了。

  我问她,如果当时给你扔石子的不只是一个小孩,而是全村的小孩呢?不给你扔石子的小孩就会被孤立的。花花想了半天,才说,那她会每天找一个孩子单挑。反正,如果是她,除非有一天她累了麻木了,不然她会不休止的反抗。

  我想花花一开始对我的态度就是这样吧。自从医院见到她后,我每天坚持不懈的去看她。她从一开始的用冷漠反抗我,到后来的坚持不懈的轰我出去。到后来麻木了,也就放任我自由了。

  我是一个很被动的人,很少主动和人说话,由于我之前有过和她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那时候卓老师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而她还是一个人,所以从第一次见她以后我就天天偷偷跑去看她。有一天,我鬼使神差地坐在了她身边,虽然她并不理我,我却像是看到熟人一样开始和她说话。有时候我执拗起来也是惊人的,就这样坚持了三个多月。后来,花花也逐渐打开冰封的心,她也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我陪着毕清坐了两个多小时,中途喝了两杯果汁,去了一趟厕所,被逼唱了一首歌,其余的时间在发呆。现代的年轻人都比较多才多艺,每个人都说她不会唱歌不会唱歌,结果一开口,才知道她是声乐国家二级,或者参加过“xx女声”,所以大家都把不会唱歌当成谦虚的说法,结果我实话说了,就没人信了。

  吃过几次亏以后,我又想了个方案,找一些比较偏的歌曲:《无心神话》、《windysunday》、《斗傻》、《二等天使》是我经常报的歌曲。有好几次,就为了找这几首歌曲,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其实,这几首歌曲有三首我是编的。但这个“金色年华”就是这么强大,还是找到了剩下的一首真正的歌曲,当看到mv是几个动画剪切上去的粤语歌曲时,我只能硬着头皮唱完。不过他们都没有听过这首歌,即使唱成京剧他们也不会发现。

  正文 5郑航志

  毕清玩色子只喝过两杯酒,然后和几个男生玩牌,中途唱了两首陈奕迅的歌曲。不得不说,毕清的声音挺有魅力的,和他的笑容很像,一阵温暖的清风。当他唱的时候,我身边的几个女生眼睛都看直了。我当时想,要是她们是毕清女朋友就好了,可以纯粹的喜欢他欣赏他。不像我一样,他深情的看着我唱出“幸福的期待真像积木啊,多会幻想就能堆多漂亮”时,我虽然看着他,但思绪却在游离。

  后来,麦霸党存再一次把话筒夺了过去,我也借口去洗手间出去透透气。

  不知为什么,ktv走廊上的灯特别昏暗,还是诡异的红色。给人一种拍恐怖片的感觉。我走在走廊上,感觉自己也像喝醉了似的,晃晃荡荡的。

  突然,感觉到肩上有人在拍我,我大叫阿弥陀佛。我转过身,是郑航志笑嘻嘻的嘴脸:“墨墨,你怎么在这儿呢?好巧啊。”

  他说完话,空气里面都是酒味。他手里还夹着一根烟。

  第一次见到郑航志的时候,他是个锃光瓦亮光头的高二男生,耳朵上还戴着一只骷髅头耳钉。身穿校服的他对着刚从后院走出来的我,狠狠的给了一个巴掌。他怒气冲冲的说:“这是我替阡陌打的。”

  “今天刚考完试吧。”说完,郑航志就开始在衣服兜里面摸索,他喜欢送我礼物,还是因为要讨好闻阡陌的关系。

  郑航志从闻阡陌成人礼以后,就展开了对她的热情攻势。闻阡陌致力于慈善,即使生病期间也不忘时不时的筹办慈善晚会。他为了投其所好,经常是那个捐钱最多的人。而以前他还没有自己开公司,每次捐完钱,都要回去被他母亲一顿暴打,还要闭门思过一个礼拜。甚至有一次偷家里的祖传古董花瓶捐出去,她咬着牙用高十倍的价钱买回来的时候,差点打断他的腿。即使如此,只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