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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作品:太早|作者:闪啊闪|分类:其他小说|更新:2025-05-12 09:06:27|下载:太早TXT下载
  我笑笑,心里顺带感激了下纪酒酒那位之前的同租女孩,如果没有她的腾地,我哪来那么便宜的房租。

  虽说我已经占了纪酒酒那么大便宜,不过潜意识里还是希望能把这便宜缩小点,比如主动承担了公寓里每天的卫生,没课的时候还能在公寓里做做饭。

  我现在还没有选专业,每天最重要的课程就是语言课,来法国两周,我法语进步挺大,很有速成的感觉,我自己认为进步的原因是来源于恐慌,学好法语是我来这里要走的第一步路,如果第一步路我都没走好,以后还要怎么走下去。

  跟纪酒酒同住了一个月后,我们并没有很好的相互了解,比如我只知道她叫纪酒酒,s市人,学的是钢琴专业。我想自己对纪酒酒了解已经非常少了,而纪酒酒对我的了解就更少了,因为她除了看过我的身份证外,就没有问过我其他的信息了。

  我们虽然住在同一个公寓,不过每天几乎见不到两次面,我忙着兼职,她忙着……其实我真不清楚,除了知道每个周末她要到附近的一个广场练琴。

  虽然这样,我和纪酒酒相处得不错,我喜欢她,而她也不排斥我,如果遇上我和她都空闲的时候,我们还能一起到超市买食物做饭。

  “潮歌,你喜欢过人吗?”有一次纪酒酒突然问我这个问题,那天她回来的很晚,我洗完澡在客厅里看法语课本,她似乎喝了点酒,我起来扶她到沙发,要去给她取热水的时候,她拉住我问了我这个问题。

  非常女孩子气的一个问题,我猜想每个女孩在成长阶段都会问过或者被问过这话或是类似的问题,你喜欢过什么男孩?你恋爱过吗?你和他在一起过吗?

  女孩心里或许都有过一段恋情,不管结局怎样,无疾而终的,不了了之的,或者还没有开口就已告败,但是女孩们对这份最初的恋情,多少都存在些眷恋。

  就好比我对瑾瑜,我和他的结局总算是比较糟糕的一种,但是至今我也还记得他在高中对我的一些好。

  “喜欢过。”我看着纪酒酒精致的脸蛋,笑笑说,“整个青春期就喜欢他一个人。”

  纪酒酒微醉的眼眸闪了下,又问:“那他知道吗?”

  我:“知道啊。”

  “他喜欢你吗?”

  我顿了下,说:“应该是喜欢过吧。”

  纪酒酒低下头:“不错啊,你比我好多了。”

  我虚应了声,纪酒酒这话让我难受了下,其实我宁愿瑾瑜没喜欢过我。

  按照一般的发展趋势,纪酒酒应该在这晚跟我讲她的心底事了,而我在这晚也将会扮演一个好听众的角色,不过纪酒酒什么也没说,所以我也当不了什么听众了。

  第二天纪酒酒告诉我她昨晚睡得非常不错,不仅如此,还做了一个好梦。

  相反,昨晚我睡得非常糟糕。我手机里有很多宝宝的照片,宝宝从出生到回到z市,我几乎每天都爱给他照相,几百多张照片,我躺在床上一张张地看,等全部翻阅了一遍,我的枕头就湿透了。

  周四我一天没课,另外楼下面包房的路易太太这天也不需要招面包工,所以周四我有一天的时间可以呆在图书馆里。

  纪酒酒说我很拼命,我解释说是因为自己基础太差了。

  纪酒酒笑了下,然后说:“这个周末有个留学生聚会,有时间吗?”

  我:“有。”

  对于纪酒酒说这个留学生聚会,我多少还是比较期待的,本来这个周末我是需要到路易太太那儿做活,不过路易太太是个非常好说话的人,知道我要参加聚会,很爽快就准许了我半天的假期。

  然而对于这个我十分期待的周末,却是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了,因为在聚会上,在这被称为留学生天堂的福克斯酒吧里,我平生第一次遇上了枪击事件。

  秦白莲一直说我胆子挺大的,比如过年前小孩子放小鞭炮,我是一群孩子里面玩得最疯的一个,然而直到现在回忆起那次的枪击事件,我的手脚还会冒一阵冷汗。

  可能像秦白莲说的,我是有点胆子,但是我的胆子仅限于玩玩小鞭炮看看恐怖片之类的,比如我可以心不跳气不喘看一部子弹乱飞的电影,但是如果真把我扔进有真枪实弹的场面里去,即使只开了两三枪,我就没有任何胆子可言了,整个人惊慌得像是失了魂似的。

  而我就是在这个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场景遇上贺昂的。我趴在沙发边上缩成一团,闭着眼睛失声哭喊,枪声就响在我耳边,震得我魂飞魄散,身后的吊灯掉了下来,传来大片玻璃啪啦碎掉的声音。我从沙发上滚到地上,有瞬间怀疑自己都没心跳了,然后就在这时,我的头猛地被一双手按在地上,我本能地闭眼尖叫了一声。

  “别怕。”一道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用的是纯正的普通话。

  我哆嗦地睁开眼,对上了一双幽深的眸子。

  第十六章

  整个枪击事件持续了三分钟,而我却觉得像过去半个世纪那么久,失魂间听到一个人用地道的法语喊了句:“撤,警察!”

  三四个黑影纷纷从格子窗跳了出去,然后外面很快就响起了车子迅速发动离去的声音。

  “不许动,一个都不许动。”附近的所辖警察过来的时候,作案分子已经全部撤离了,我浑浑噩噩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看到纪酒酒向我跑来。

  “没事吧?”纪酒酒拉上我的手,语气关心。

  “没事。”我摇摇头,似乎整个人还没有缓过来。

  纪酒酒又从上往下地打量了我一眼,确定我真的没事,才放心地松开我的手,然后她看见站在我身后的男人,问我说:“小歌,这是你朋友吗?”

  我转身,语气虽然很惊讶,但是也有些无力:“贺昂?”

  相比我眼里的惊讶,贺昂只是向我点了点头,表明他是贺昂没错,我没认错人。

  我跟贺昂认识是因为瑾瑜,此外还有点关联那年那份不知谁写却落款为“贺昂”的中英文信件。虽然贺昂在出国之前曾跟我说如果哪天瑾瑜欺负我可以跟他说,但是在他出国之后,我跟他基本上没什么联系。

  所以说,我跟贺昂真算不上熟人,并且因为瑾瑜的关系,我对他还有一定的尴尬情绪,但是尴尬归尴尬,对于能在福克斯酒吧遇上贺昂,我还是感到格外亲切,何况刚刚他用手护住我脑袋的动作,让我对他感激不已。

  不过在这次重逢里,我和他并没有说上什么话,甚至来不及问他是不是也在巴黎大学念书,原因是我还没有跟贺昂叙旧上就被附近的所辖警察将揽到了警局的讯问室去问话了。

  酒吧里的一群人似乎全都被抓过去问话,不过我环视了一周,却没有看到贺昂人,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可以不接受警察的审讯。

  法国警察对酒吧里的人轮流询问,纪酒酒比我先进去,她出来的时候骂了句脏话,这是我第一次听她脏话,有些意外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她对我扯了下嘴巴,有些歉意地说:“真的不应该把你叫来。”

  我摇了下头:“大家不是都没事吗?”

  纪酒酒叹了口气:“听说死了两个人,不过都是法国本地青年,据说是涉黑。”

  我有些唏嘘,然后就被一个法国女警招呼到了室内。

  我的法语水平还不能全听懂他们的问话,所以在讯问过程中,我要么摇头,要么用简单的语言告诉他们我并不知情,而他们也没有难为我,简单讯问了几个问题,便让我出来了。

  我从询问室里出来的时候,墙上的挂钟正敲打了一下,我抬头看了眼,已经是凌晨两点。

  纪酒酒在警局大厅等我。我和她都已经累得没有交流的力气,出门招了一辆的士就直接回公寓了。

  回到公寓,纪酒酒让我先洗澡,我也没推让,拿着一套换洗的睡衣走进了小浴室。

  关上浴室的门,我发现自己的腿还微微发软着,另外还传来隐隐的疼痛,我低头看了一眼,小腿上方有一道轻微的口子,应该是在酒吧被砸碎的玻璃片给刮伤的。

  洗完澡出来,纪酒酒也注意到我小腿的伤口,抬抬下巴示意电视柜上面有个药箱,然后她站起身去洗澡,走到浴室的时候突然转过身来问我:“小歌,你在酒吧遇上的帅哥怎么没去警局?”

  我摇头:“我不清楚。”

  纪酒酒顿了下:“他看起来并不简单。”

  我拍了拍额头:“我不知道。”

  第二天我没有课,就去楼下帮路易太太做蛋糕,路易太太的店除了买面包蛋糕外,还有个柜台是买一些烧烤食物,比如烤鸡翅,烤土豆,烤火腿……貌似法国人很喜欢吃烧烤食物,尤其是一些本地的青年人。

  跟我一起在路易太太这里打工还有一位英国小姑娘艾西,店里一般情况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我负责面包房,她负责烧烤台。

  聊天的时候她说自己是因为喜欢法国的戏剧文化而来巴黎的,然后她问我为什么来这里读书。我笑了笑,瞎编了一个理由:“我喜欢这里的男孩,热情直率。”

  艾西兴奋地捂住嘴巴,然后凑到我耳边说了句悄悄话。

  然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做祸从口出。

  第二天艾西就介绍一位法国男孩给我认识,而且真的是一个热情直率的男孩。我不知道艾西跟他说了什么,都还没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就上来拉我的手。

  我吓坏了,一路上试图跟他解释这只是个误会,然后由于我的法语表达能力有限,尽管我说了一大堆七零八落的法语,而他似乎什么都没听懂。

  我惊讶一个法国男孩的力气会如此惊人,一路上可以轻松地将我从语言教室拽到了学生娱乐文化中心的台球室。

  “你会玩吗?”他扔给我一个球杆,他大概知晓我法语不够好,说完的时候又跑到台桌前用姿态动作表演了一遍。

  真是一个有趣的人,我走到台桌边上,瞄准位置,弯腰,左腿弯曲,下巴贴近球杆,右手微微用力,顺利地打进了一个黄球。

  太久没有玩着玩意,已经有些生疏,我松松手,然后听到法国男孩说了句太棒了。

  我挠了下头,用简单的法语说:“我以前玩过。”

  秦白莲的宾馆在申请三星级的时候需要满足内部设有娱乐场所的条件,所以秦白莲就就地取材在二楼划了一大块地改建成了一个棋牌室,里面除了传统z市人爱玩的麻将扑克牌,还设有飞行棋和台球等玩意。

  因为耳濡墨染多了,对于麻将台球等一些玩意,我一般还是比较上手的,尤其是台球,就连瑾瑜也是玩不过我的,几场球下来,瑾瑜输给我,而我输给……贺昂。

  高一那会,我瑾瑜贺昂偶尔会一起玩玩台球,就在z中附近的一个露天台球场,记得以前是10块钱一个小时,不过现在应该要大于这个数了。

  “玩得真不错,你说呢,昂?”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因为女孩说的是中国话,我本能地扭过头去,然后就看见了站在我身后的贺昂。

  我觉得自己跟贺昂挺有缘的,而之后的事情也证实了这点。

  贺昂跟我一样年纪,不过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他都给人年长些的感觉,上次在酒吧见到他的打扮,他也不是学生的打扮,现在他穿着普通的休闲夹克,只是随意地站在边上,就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其实贺昂的气场这应该跟年龄或打扮无关,因为以前他跟我们一起穿校服的时候,也是个非常有压迫感的人。

  听我这样形容贺昂,表妹发问贺昂是不是体型有些大,我失笑说:“没,他身材非常好,体型上有点像你喜欢的那个那个男歌手,叫什么来着……”

  “justin timberlake?”表妹吐出一个英文名字。

  我:“对,就是这个男歌手。”

  虽然在巴黎大学遇上贺昂,但是我的第六感觉得他已经不是这里的学生,而之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