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的时候方青没有胃口,他知道刘俊现在一定很困难,甚至可能连饭钱都成问题,一方面要注意警察,一方面还要找寻自己,因为刘俊是个言出必行的人,当初离开故乡的时候拍着胸口对方青的妈妈保证过,两个人一定要一起回来。
他现在满世界的找我,真的好可怜。
“又怎么了?”席成达见半天“女儿”没张口吃自己夹去的菜,忧心忡忡的放下筷子。
“老爷,我可是很用心做的饭菜。”阿瑞见状怕又遭到连累,忙为自己表白。
席成达郁闷的瞟了他一眼:“我还没老到味道都吃不出来的时候,给我闭嘴!”
“我说老爷,”李妈撩开遮在方青眼前的散发,“小姐跟文小姐她们出去,可能吃得不少。”
“这两天都没吃什么东西。”席成达忧虑的自语道,“还是得叫柳大夫来看看为好。”
方青闻言心里一紧:宁愿吃东西,我不愿意见大夫。于是小孩 似的伸手一指肯德鸡,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
“老爷你看,”阿瑞不失时机的讨好,“小姐要吃那个。”
“呵呵呵呵。我的宝贝要吃鸡腿呀!”席成达乐得合不拢嘴,忙不迭将将鸡腿夹到方青碗里。
为了“父亲”充分肯定自己的食欲,方青硬是一口气吃下了三根鸡腿。但是他始终摆脱不了刘俊的影子萦绕在心头,使得他在整个晚餐的过程中,鼻子一直酸得厉害,就在席成达抬起他的下颌给他擦嘴的时候,他忽然仿佛领悟世人时常感叹的那句“人皮难背”,亦不知晓这副面具要戴到什么时候,想着这些,一颗眼泪偏偏不懂事的流了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席董大吃一惊,“怎么啦男男。”
对于这位慈祥的男人,方青心里一直有深深的愧疚,而且席成达无微不至的爱都倾注到了他的身心,方青生性善良,看到此刻的“父亲”满目血丝,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他忘记了自己还受着张氏父子的挟持、受者药物的控制,更忘记了他是对方女儿的身份。
“你是不是想说什么?啊?”席成达看着方青泪水犹同断线的珍珠一发不可收拾,禁不住老泪纵横,坐过来把他搂在了怀里:“快醒过来吧,我的男男,爸爸好想听到你叫我一声。”
方青默默的流着悔恨的泪。
好不容易等到这出悲剧谢幕,李妈也在旁拭着眼泪,把方青带向浴室。
说实话方青很不习惯李妈给自己洗澡,自己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像个残废人一样,处处都要这个奶妈为自己做,在脱衣服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考虑怎么把李妈打发出去,自己好好感受一下沐浴的轻松。
人在思索的时候眼睛总是会到处无意的瞧的,忽然他感到浴室另外一侧的挂钩上,有一个火柴盒大小的黑东西,在雾气腾腾的浴室里,藏在浴巾的后面若隐若现。
“摄像头!”三个字在方青脑子里炸开。手机小说阅读 m.hrsxb 想看书来华人书香吧
第二十九章 梦兆重现
这个摄像头出现在席成达别墅的女式浴室里,根据这种性质推断:席冰男是这个宅子里唯一的美女,主意肯定是打在她的身上。敢在亚洲出名的商业巨头家里搞这种名堂的人,不是脑子出了毛病,就是有着非凡背景之人的所为。
当方青被李妈脱成一个“三点式”的时候,她注意到“小姐”的眼色不同寻常,于是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李妈不是蠢人,她在最快的时间里把方青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悄悄地和“小姐”来到书房,把情况告诉了席成达。
在方青的认为里,席成达听到后会暴跳如雷,没想到正在看书的席董听了之后面无表情的盯着对面的中国字画,良久无语。
“去叫阿庄和阿当来见我!”席董饮下一口咖啡,回头对李妈说道,“声音小点。”
阿庄就是顶撞文彩华的保镖队长,而阿当则是席冰男四个贴身保镖的头头。
李妈点点头,神色紧张的出门而去。
方青像小孩一样咬着下唇,把双手压到双腿下面,而两条腿此刻正悠闲的前后晃动着,一副什么都不知晓的童贞。
席成达猛地一锤桌面,低沉的喝道:“我女儿都这个样子了,他妈的还居然落井下石!”
方青虽然心里暗暗震惊,他毕竟是第一次看到“父亲”发怒,但依旧保持着刚才的样儿。
五分钟后,两个精练的保镖气喘吁吁的来到了书房,阿当顺手掩上了门。
“老板,”阿庄紧张的问道,“你这么急叫我们来有什么事?”
席成达示意二人坐下来,沉声说道:“在女式浴室里,有一个摄像头。”
二人顿时被针刺到了屁股,呼地站起——
席成达轻轻示意二人坐下:“幸好李妈发现得早,小姐没被拍下来。我想说的是:无论这个人什么来头,或者他受什么人指使,但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就是这个人,在我们当中。我叫你们来,是想和你们商量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
“我的失职,老板,”阿庄垂头丧气,“我请求扣除我这个月的薪水。”
“诶——”席成达宽宏大量的笑了,“我才说了,我叫你们来,是想和你们商量办法的,不是要责怪你们,记下了吗?”
“该扣薪水的是我,”阿当擦着冷汗,“我应该考虑到小姐出事后会有人趁火打劫,不过没想到来得这么迅速。老板,你觉得怎么办好呢?”
“至少对方还不知道我们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席成达侃侃道来,“我觉得以静制动,你们意下如何?”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方青听不清楚他们在窃窃私语些什么,只知道他们在部署人员的分布,隐约听出干他们怀疑这事的幕后主使人是一个姓罗的小公司老板,不太满意席成达垄断了他来自澳大利亚的原料进口。
仅仅一天就发生了那么多的事,连洗澡都得不到一个安逸。方青回到卧室躺在床上忿忿的想到,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开始明白什么叫做自由。现在虽然锦衣玉食、前呼后拥,可是就没有那么无拘无束的感觉。
听着李妈酣睡的鼾声,方青开始在屋里翻找席冰男的抽屉钥匙,一直找到饥饿的感受从肚子里传出来,才觉得累得筋疲力尽,还是没找到,摸出藏好的药袋,一看剩余的药,方青头开始大起来,过两天陈月他们肯定要来,那让人生厌的张嶙又会出现,确实是人皮难背啊。
方青疲惫的坐到梳妆镜前,看了看张嶙送给他的戒指,苦笑起来,这个还有那没到手的一百万就是我的代价,看着看着,他忽然轻轻给了自己一耳光:看到刘俊的时候为什么没想办法把戒指塞给他,当时舞厅里形势那么混乱,我就算给弄丢了也无可厚非呀。
唉。他叹息着伸手轻抚镜子里那张脸:这个短命的千金,要什么有什么,莫非真的是天嫉红颜?
客厅里聚满了衣着光鲜的客人,这是一个隆重的聚会。宽敞的客厅此刻显得人声鼎沸,中间露出了一个舞池,在以钢琴为主打的贝多芬《命运》旋律中,方青在尽情的舞蹈着,但是他的潜意识感觉到:在众多羡赞的目光中,有那么一缕阴毒的视线不时投射缠绕在自己身上,让他很不舒服,无法全情地投入到舞蹈的每一个动作里去。
在郁闷中醒来,方青赶忙睡到床上去,他确定这又是一个带有前兆的梦,因为已经是第三次出现了:我现在虚弱得要命,都快成依赖药物的废人了,还那么起劲的去跳舞。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这是一个阴冷的清晨。
方青一看闹钟,已经快到九点了,思索着今天李妈怎么没叫他起床吃饭走向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才看到床头柜上摆放这他的早餐:一杯牛奶,两块小巧的三明治。奇怪的同时,方青觉得四周异常的清净,这是他来了这段日子在清晨从未有过的安宁,直觉告诉他:不太对劲。
出了卧室,无人的别墅里显得格外的空旷,甚至让方青心底产生一种莫名的寒意。到底怎么了,这么多的仆人,全跑哪去了?
今天是什么节日,莫非全部放假了?不至于吧。方青慢慢行走在走廊上,去往客厅——
一个黑影流星般闪过他的视线转瞬不见。
第三十章 抽屉钥匙
肯定是眼花了。方青极力装出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其实此刻他心里怕得要命,空荡荡的别墅里寂静得连自己呼吸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宛如一座废弃多年的教堂,显得古老而阴森。
真不知道有钱的人是怎么想的,方青一边走一边埋怨:修这么大的房子,要做点什么都不方便,究竟是为了宽敞的舒适,还是刻意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华?
他后悔不该走出卧室,呆在房间里多好,至少看不到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可是已经走了出来,再回去的话若是被别人碰到,搞不好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于是他决定下楼去往厨房。
当他倩女幽魂般来到厨房时,看到这里同样也一个人都不在,一个恐怖的念头不由得在他心里涌现:
莫非席家这么多人都被杀了,我是唯一幸免的那个?
“啊。”一个女人的呻吟飘了来,方青心里一紧,跳了一下。接着众人的奔跑、狼犬的狂吠闹哄起来。
浴室里,一个三十开外的女佣抽搐着倒在浴缸外侧
“胆子不小啊,阿容,”阿当从她手里抓过摄像头,拿在手心把玩着,幽默的笑了,“这个东西至少可以工作十多个小时,你在这个时候来取,是不是早了点?”
“告诉我你想拍什么?”阿庄擦拭着刚刚表现过的电棍。
“放了我,”阿容一口韩国花,“看在这么多年认识的份儿上。”
“我若不是看在你在这里呆了那么久,”阿庄愤怒的瞧了她一眼,“恐怕你现在已经残废了。”
听着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阿容脸色一凛,爬起来就想夺门而出;
在她拉门的时候,一个冲进来的保镖顺势一脚,再次把她重重的踹到了地上。
“想跑?”阿当撇了撇嘴蹲在她跟前,“你还没那个本事!”
“阿容,”席成达走进来,满脸的沉重,“你十九岁到我席家,你结婚的时候我还为了办了嫁妆,你说我席成达哪点对不住你?”
“我什么都不知道!”阿容绝望的咆哮着。
“我答应你,若是你告诉法官是谁指使你这么干的,”席成达和颜悦色的摆出条件,“我保证你在里面过得很好!”
“没有!”阿容喘着粗气,“老爷,我只是想把小姐洗澡的镜头拿去卖钱,没有人指使我,真的没有!”
“你还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席成达鄙视的望了她一眼,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他今天早上假装宣布全体佣人都可以回家看看,就是想引蛇出洞,但是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阿容的愚蠢是他始料未及的。
方青没有看到这一幕,跑哪去了?
原来就在他想跟着众人跑去浴室的时候,一条掉队的狼犬却意外的冲到了他的跟前——
方青记性很好,他立刻认出这家伙就是那天晚上差点对他开口的畜生,一时间身陷相对不到一公尺的距离中,他的汗毛几乎在两秒钟里全部竖了起来。
这是一条起码有四五岁的狼犬,身高在一百七十公分的“席家大小姐”肚脐位置之上,一身漆黑发亮的皮毛,一双咄咄逼人的眼睛里充满了复杂的内容。
它已经感觉出我是个假主人,只是不敢确定,可能是我的体味和席冰男有那么点丝毫的差异,真是一条嗅觉超凡的好狗。
方青颓废的想着,却并没有放弃摆脱这尴尬的境地——
“嗨——”他轻唤一声,慢慢伸手去抚摸这条狼犬的头。
“汪!”狼犬非常不满的偏了偏头,摆出一副“少来碰我”的警告。
方青小心的微笑着,拿起身后橱柜里的汉堡包,温柔的递到它的嘴前,而狼犬并没有张口去衔,默默的注视了对方很久,比较郁闷的掉头跑了。
“谢天谢地。”方青后怕的拍了拍胸脯,继而又低头看着停放在胸口的手愣住了——
又没有搞错,我是怎么了?这可是女人害怕后才有的动作,我怎会这么随心所欲的做了出来?
方青闭上眼睛掉过头去:天哪!但愿作回男人后这些该死的动作都别在人前表现出来就是了。
“你们是怎么做事的!?简直荒唐!”身后响起席成达的埋怨,“小姐找东西吃,都找到厨房来了。”
“老爷老爷,”阿瑞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汗流浃背的跑了出来,“李妈先前就给小姐预备了吃的,可能是她没看到吧。”
席成达匆匆走来,拉起方青的手往餐厅走去。
不和文彩华出去那一趟还好点,出门一次,才知道一个人的寂寞,那是一种挖心的折磨,加上又不能有什么表情,不能说话,方青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么活着没有意思,好在贴身伺候的李妈现在已经适应了他的“冷漠”,不再处处都留心着他,而且任由他在她的视线范围内自由活动,甚至超过视野那么一小段距离。
快吃午饭的时候,好不容易挨到李妈为他修完了手指甲,他徐徐回到了卧室。
方青很喜欢挂在窗户旁的小风铃,风起的时候,那种悦耳的声音就像山间流淌的清泉,可以驱除他负累的忧愁。此刻无风,他心里又有了听到风铃乐声的念头,于是轻轻拨弄了一下——
一把小巧的钥匙从风铃里掉了出来,方青心里禁不住一阵狂喜,因为他已经看出,这钥匙的口径,正好吻合抽屉之锁的尺寸。
第三十一章 冤家路窄
都说有缘千里能相会,看来这话真是还是有那么一点道理在里头。
文彩华是一个人住在韩国的,父母都去了席氏集团设立在马来西亚的分公司。比起席冰男来说,她算不上单身贵族;不过毕竟是在优越的家庭环境里长大,她的个性有时候也是非常的我行我素,甚至野蛮专横——
当然,二十五岁了还没男友陪在身边并不只是因为她个性的男化,外表形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男人婆”这个称呼,她已经近乎麻木。老实说若是她精心打扮一下,应该还是颇有女人味的,可就是因为痴迷跆拳,她从来没有好好打扮过自己,加上修长的身材和发达的肌肉,更是让一些胆小的男士望而生畏。
不过彩华很想得通,她自己的眼光也很高,所以她时常乐观的说:找不到爱我的人,是因为爱神之箭偏离了方向。
冰男出事后,彩华的心里一直很烦乱:这个小妹妹不喜欢商业,只想在舞蹈上有所成就,这点有些让她的老爸失望。可是人各有志,尽管很多人羡慕她的地位和生活,但是只有她和露露知道:冰男其实并不在意甚至不喜欢她所拥有的一切。
失忆,一般是在经历了惨痛的事故后才会出现的病症。这次去英国,冰男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黄昏的公路上,彩华驾驶着摩托车,疯狂的飚驰着。想着这些,她心乱如麻,加上今天去跆拳馆和武友切磋,一局都没有打胜,更是郁闷,因此才一时不想回家,一直追逐着天际那条黄昏的地平线。
以她的个性,若是知道冰男已经死在张嶙手上,她不把他撕成碎片是不会罢休的。
已经是万家灯火的时候了,彩华有了回家的打算,可就在距离市区不远的地段,她的摩托车熄火了。
查来查去都找不出毛病,彩华气恼的一脚踹倒了车,给朋友打了个电话来接自己。
等待总是那么的寂寞,她环顾着四周打发时间,好象什么时候来过这里,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一辆越野吉普车在她前面二十多米的地方突然一个急刹,接着六七个大汉跳下来,朝她气势汹汹地走去——
真是冤家路窄!彩华一看头上缠着纱布的头头,就想起了昨天在舞厅里挨她打的那个色狼。
不是那么凑巧吧。也好,我正好找不到出气筒,也算你们倒霉。
几人来到距离彩华四五米的停下。
包着纱布的头头挑衅地吼道:“臭三八!竟然让我在这里遇到你,哇哈哈哈。啊哟。”
他笑得太过灿烂,想必是表情肌扯痛了伤口,赶忙用手捂住。
看着这滑稽的模样,彩华忍俊不禁:“怎么,你打还没挨够啊!啊?”
旁边冒出来一个愣头青,口吃地喊道:“喂!是。是不是。是你打。打。。打了我们老大?”
彩华听起来都觉得吃劲,不耐烦地把头别到一边,不想这些垃圾废话,但是她心里明白,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武力就代表着一切,所以不得不暗暗调整着自己的气息,进入“战斗”状态。
“给我打!”
头头一声令下,愣头青勇敢的当了先锋,冲上去就被彩华一腿踢在肚子上,飞退了五六步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一见点子太硬,其余四人纷纷拿出了匕首和短刀,扑了上来。
俗话里有一句叫做:双拳难敌四手。彩华虽然一脚解决了一个,在心理上起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但对方毕竟是好几个手持凶器的彪形大汉。可怕的是:在一个旋转的空挡,她对着一个大汉的头部狠狠连击三拳,这家伙依然屁事没有,反而咆哮着反扑一刀,彩华险险避过,刀刃却从左胳膊上划过。
“操!”彩华愤怒的一声大喝,一脚踢在这家伙的裤裆下,对方意外的“哇哇”痛嚎着跪倒在地上。
阴风袭来,彩华闪让稍微慢了一点,右臂被深深的插了一刀,顿时一阵全身麻木,连退好几步稳住身形。短短十秒钟内两处挂彩,彩华开始重视对手不全是泛泛之辈,同时为刚才的轻敌开始反省。
“太好了!”头头没上,却在旁加油助威,“别让她喘息,给我砍,砍!!”
彩华手无寸铁,赤手空拳对付这几个狗腿子,双手都受了伤,只得靠双腿寻找空隙,不知不觉中,逐渐占了下风,一时险象环生。
“停停!给我住手啊!”头头突然恐惧的大喊起来,连彩华都为之震惊,定眼看去。
头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刘俊从身后搂住了脖子,一手拿着把水果刀做出为头头刮胡子的幽默动作。
“你他妈放手!”一打手暴喝道。
“给我识相点!”刘俊不屑的瞟了他一眼,“这刀虽小,但一样可以杀人的,知道不?”
“你们想害死我是不是?都给我闭嘴!”头头怒吼道,接着嬉皮笑脸的小声道,“我说兄弟,你想要怎么样?”
“我也是男人,”刘俊鄙夷的用刀刃拍拍他的脸,吓得头儿差点小便失禁,“但我为你们几个垃圾感到可耻!叫他们先滚远点。”
“你们先回去,我们。我们不去夜总会啦!”头头恐惧的喊着。
“我告诉你,”刘俊见一把小刀就让这家伙屁滚尿流,心里暗暗得意起来,有意吓唬吓唬他,“老子手上可是背着三条人命,可不在乎多出你一条!”
“别。是我们错了,我马上叫他们走,马上啊。”头头身体犹如筛慷一样颤栗,对手下大喝道,“你们想害死我是不是,还不赶快滚,越快越好!滚哪!”
老大的话不能不听,几个家伙极不情愿的往来路退去。
第三十二章 一夜同居
彩华在这当儿抓紧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看到刘俊的手势,知道他要做什么,连摩托车都不要了,飞快的跑过来,和二人靠在一起。
“去开车门,”刘俊把头头押做人质,慢慢的后退,而彩华在最短的时间内跑到吉普车里发动了引擎。
“我希望这事到这里为止,”刘俊用力将头头推出好几米远,迅速坐进车里催促彩华,“快走!”
除了右臂被刺得深点,其余的全是轻伤,个性坚强的彩华怕遭到笑话,硬是把刘俊留在客厅里,独自跑到浴室里自行包扎。
见到主人出来,刘俊站了起来:“没事了,我该走了。”
彩华不满的赶快跑去把背贴上门:“今天是第二次了,怎么说,你也得吃了饭再走!”
“若是当我是朋友的话,”刘俊领情的笑了,环顾着屋里靓丽的装修,“一顿饭吃不吃也无所谓,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来日方长!你听说过吗?”
“我是韩国人,但中国文化我也喜欢,”彩华笑了,“我也知道有句话叫做:有恩不报枉为人。”
刘俊没读多少书,这么冠冕堂皇的话,他是想了很久才“组装”起来的,被彩华这么一回,没有语言了。
“呵呵。很快的,很久没人来我家做客了。别逃了噢!”彩华说完便匆匆跑向厨房。
刘俊当时犯傻了:这究竟是个男人还是女人?怎么受了伤根本不当一回事儿。
晚餐的菜肴其实很简单,都是用现成的诸如香肠、牛肉这些略一加工就ok。刘俊当然不知道他有多么荣幸,文小姐从小到大,就只做了三次饭。
晚餐的意义确实值得珍惜,但菜的味道就不敢恭维了——刘俊坐下后,便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塞到嘴里,若不是彩华立刻热情的围来询问味道,他差点喷到她的脸上。
“是不是味道有问题?啊?”彩华非常疑惑地盯着刘俊的表情。
“没有没有,是我被呛到了,嘿嘿!”刘俊虽然其貌不扬、言吐简陋,可是很知道如何让女孩子开心,“你也坐下来吃啊!”
“我还没饿,”彩华摇摇头,“其实我也知道做的饭菜难吃,爸爸妈妈去了马来西亚,我又不习惯那边的风土人情,就一个人留在韩国。对啦,平时我都是在餐馆里吃饭的,今天比较例外。呵呵!”
彩华平时不苟言笑,那是因为她没遇到让自己开心的人,眼前这个中国人,虽然样子平庸,可是却是一个见义勇为的男人,现在的世面上,这样的人应该濒临绝迹了。
“你很幸福,”刘俊说着话嘴巴和手却不含糊,他确实是饿了,“不用工作,有父母养着,哈哈!”
“对啦,我。可以问你一些问题吗?”
刘俊一个劲儿点头。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方便告诉我吗?”
“我没工作,失业了,而且我在找我的朋友,准备和他一起回国!”刘俊坦率的说道。
“失散啦?。找人我可以帮你的,我在电视台、电台都有朋友,你有他的照片吗?”
刘俊把方青的照片从怀里掏出递给了她。
“哇噻!”彩华一声暴喝,“是个大美女耶!”
“扑!”刘俊禁不住把嘴里的东西喷得老远,哈哈大笑起来,“他是男的,叫方青!”
“可他的样子。”
“这是他拍电影的剧照。”
“这可怎么找?他不可能扮成一个女人满世界乱跑啊!你有他的真实照片吗?”
“我要是有,早就去登寻人启示咯。”刘俊想着挚友,失去了胃口,脸色黯然下来。
“对不起,我。”
刘俊毫不介意的摆摆手:“没事啦,吉神自有天相。”
“若是我没记错,应该是吉人吧。”彩华委婉的为他纠正着。
“对对对!”刘俊不好意思的搔着头皮,“我没读多少书,嘿嘿,但是有点喜欢舞文弄墨。很感谢你专门为我做的饭菜,我要走啦!”
“你住在哪里,我开车送你吧?”
刘俊难堪得脸红了,老实说他已经沦落到自己都不知道该睡哪里的地步了,只能支吾着:“我。其实我。”
彩华看出了他有难言之隐,大方的把双手握在胸前:“你今晚就睡我这里吧?”
“啊!”刘俊意外的瞪了瞪眼睛,“这怎么方便?”
“拿中国话说:你我是哥们儿,有什么不方便的?”彩华义气的拍拍胸脯,“我爸妈的卧室我可是经常打扫的,你就睡那里去吧。”
夜间看电视的时候,二人又聊了一会,彼此间增加了一些了解,彩华表示若是可能,会帮助刘俊找一份他的保安类的工作。
不经意已经过了十二点,估计刘俊睡熟以后,彩华轻手轻脚推开了他的房门。
第三十三章 恋父情结
对于这个男人,彩华不知道为什么会把他安排在家里住下。尽管她的个性放荡不羁,但毕竟还是一个未结婚的姑娘家,把一个男人放到家里,传出去面子上可不太好过。只是她看出刘俊现在确实囊中羞涩,救了自己两次在先,怎么说,也得做个人情。
在确定刘俊睡熟后,她把一千左右的美金压在床头柜的电话下面,故意露出一些散乱的币角来引起对方的注意,之后悄悄的离开。
一觉醒来,刘俊觉得神清气爽,很久没在这么舒适的地方呼呼大睡了。起来后一叠被子,才发现电话下压着诱人的东西——
钱!刘俊眼睛放光了:我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个了。
找遍了整间屋子,都不见彩华,刘俊粗中有细,看出这是对方委婉的逐客令,于是穿戴整齐、洗簌完毕离开了彩华的家。
走下楼来,刘俊一摸出身上仅剩的几十元钱,后悔得给了自己一耳光:为什么不把那钱拿走!莫非男人的自尊可以当饭吃,他苦笑着摇头走开了。
整整一个晚上,方青都在偷偷的翻看席冰男的日记。他估计得非常正确,那个上锁的抽屉里除了几本厚厚的日记,还有许多自行拍摄的dv。
一千多则日记最开始记载的日子是在她十七岁,结束在去年也就是她二十二岁生日的那天。中间偶尔有间隔,但最长没有超过一个礼拜,足可见冰男是一个悉心的女孩,把成长的足迹默默的记下。
日记大部分是记载的校园生活,展现了一个花季少女纯情的心扉和对未来对世界对理想的看待。方青把这海量的文字复制在脑海慢慢消化,想找机会看了那些dv后,再结合这些文字,去有把握的模仿这个大家闺秀的一切。
不过只有一则二十二岁时的日记引起了方青的注意:
<;三月九日小雨
今天和爸爸去给妈妈上了坟,雨一直在下,爸爸很伤心,默默的站了很久。我劝他他也不听,搞得很郁闷。
说实话妈妈死了那么多年,爸爸一个人把我养大真不容易呀!今天看到他这么悲伤,肯定是想起了我的淘气事。
爸爸是个成功的商人,可是没人知道他过得有多苦。我不想嫁啦,伺候爸爸得了,永远的陪着他。嗯!就这样!>;
下面用画了一个席成达头部的素描,虽然不太神似,却能看出是非常用心的作品,旁边还有几个害羞的铅笔字:爸爸,我爱你。
这看似女儿关爱父亲的一则合情合理的心情放送,不过方青却断定席冰男对父亲有着异样的爱恋,他是联想到前面几则的想法,有记叙席成达出席慈善事业的捐赠仪式的、有颂扬父亲为人出事精明能干的,等等等等。字里行间,“父亲”——无疑成了她最崇拜的偶像。
恋父情结!方青头大如斗的思索着,这虽不是一种可耻或者说变异的心理,但是却会给自己在以后模仿她的同时,平添许多的难度。
五点多了,方青不得不睡了,因为李妈到了五点半就会起床。
一觉醒来,立刻去看闹钟,已经快十一点了;回过躺好,猛地发现张嶙在另一侧床头看杂志!
“你怎么会在这里!?”方青立刻惊异的瞪起眼睛,满面惶恐。
“你问得可真可笑!”张嶙幽默的笑了,拿开杂志,“这是我岳父的家,我在我老婆的房间里,有什么好奇怪的?”
方青最不想看到的面孔出现了,他忍不住叹息一声。
“怎么了我的公主,”张嶙戏谑道,“这里山珍海味,莫非你还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吗?”
“好个屁!”方青最讨厌他这样的口吻,“就卧室、餐厅、浴室厕所几个地方,整天像头驴子,围着打转!”
“言归正传,”张嶙抹了一下鼻子,“你对这里。熟悉得怎么样了?”
“肯定是熟悉了一些的,可这个怎么表达法?”
张嶙想了想:“这么说吧,如果要到十成把握你才敢正式上台,那么你现在有了几成了?”
方青根据这段时间掌握的资料和线索,计算了半天:“三成吧。”
“嗯。进展还算顺利,吃了午饭我就要回英国,你可要多努力!”张嶙站了起来,准备离开。
“等等!”方青一下字坐起来,“陈月来没有?”
“没有。”张嶙略一思索,又使坏的笑了,从内衣袋里摸出一个小瓶,递到方青面前,“你是想要这个吧?”
方青板起面孔:“给我!”
“行!不过让我亲一下!”
方青厌恶的别过头去:“我的大少爷,两个大男人打kiss,你不觉得恶心吗?”
“那你亲我一下总可以吧!啊?”
“你是不是应该看看医生。”
张嶙正色起来:“说实在的,若不是你和男男一模一样,你以为我会有这样的念头?唉。”
方青明白“她”的身材样貌,对男人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同时也坚信张嶙就算昏了头也不敢乱来,因为张为祖的警告,确实太可怕,所以语气也显得比以往强硬了几分。
“东西给你!”张嶙没趣的把瓶子扔到方青怀里,“你听好:这瓶药吃完的时候,就是看你真正表演之际!那时候会有你足够的舞台空间、让你随心所欲的对白台词。”
张嶙说完,一瘸一瘸的出门而去。方青摇着头叹息:如此油嘴滑舌的人,应该已经成了“花”林高手,不知道有多少年轻美丽的女孩,把自己的青春幸福葬送在这种败类的手了,难怪文彩华对他的印象极差。
彩霞满天,又是万家灯火。
彩华正在家里收取晾干的衣服,客厅的门“砰”地被踢开——
“又是那个鬼丫头。”彩华悻悻的摇摇头,她已经习惯了露露这样“礼貌”的造访。
还没等她走出阳台,露露就汗流浃背的跑来抱住她:“快。快点啦!快快快!”
第三十四章 解囊相助
“你吃错药啦你!?”彩华被摇得头晕,不满的摆脱了她。
“阿尔娜。阿尔娜有表演!”露露双眼放光,“今天晚上,八点半在体育中心!快!”
露露口中的阿尔娜是世界上出了名的美国女魔术师,并且是她俩两包括席冰男在内的偶像。
“真的!”彩华乐得扔了衣服抱起露露跳了起来,“哇!真是太棒了,太棒啦!”
“我们快去吃饭!”露露提醒道,“还得打扮一下,还得去找冰男。”
“还要带冰男去?”彩华对上次的纠纷还心存由悸,情绪瞬间低落了下来。
“你别告诉我不让冰男去啊!”露露不满的撅起嘴,“她现在这么可怜,若不是失忆了,不知道会有多开心!”
“什么都别说了,我们吃了饭就去接她。”彩华深深理解这小妹妹的心情,她何尝不是同样的记挂着冰男,“现在六点半,还有两个小时时间!”
“好好!”露露忙不迭拖着她往外走。
刚一开门,二人都意外的愣住了——
刘俊刚好举起手要按门铃。
“哇!我们的大英雄也来啦!哈哈!”露露开心的冲着刘俊寒暄道。
刘俊灰头土脸的冲她微微一点头,“你们要出去是吗?”
“对呀!”彩华几分意外地回答,“你现在找我。有事吗?”
“我。”刘俊难堪的搔搔头皮,“可以单独和你说两句话吗?文小姐。”
“我。我去楼下等你,彩华!嘻嘻!”露露分开瞟了瞟二人,识趣的跑了。
彩华礼貌的让开路:“别这么见外,叫我彩华就可以啦,进来说吧。”
“我。”刘俊红着脸低头迈进客厅,见彩华把门掩上盯着自己,不好意思到了极点。
彩华笑了,她对刘俊有了莫名的好感,因为她在刘俊离开后查看过电话下那叠钱,钱是被动过,但是分文不少。
“是不是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
她不知道刘俊昨天晚上住旅馆被小偷把钱偷光了,一整天都还滴水未进。
“你说过,咱们是。哥们对不?”刘俊刮了一下鼻子,胆怯的瞟了她一眼。
“嗯哼!”彩华这时已经确定刘俊找她绝对是有难处了。
“我今天一天都没吃饭。你可以借我点钱吗?”一向生龙活虎的刘俊此刻像个大姑娘,声音低得连自己都听不清楚。
彩华逐渐收敛起了笑容:一个人背井离乡,为了找朋友,落魄到如此的地步,她开始深深的同情这个铁血男儿。
“我从来不向女人开口的。只是我觉得我们是哥们才。实在是对不起!”刘俊见她良久无语,以为对方厌恶自己,赶忙向外走去。
“站住!”彩华见到他的憨态,忍俊不禁,一把拉住他,“你怎么不早点来找我,你可真够傻的!”
“我。”刘俊难堪的别过脸去,“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等等我!”彩华走到父母的卧室,把试探刘俊的那把钱拿起,走回来塞到他手里,“有了再还给我!”
刘俊顿时感到手上火辣辣的,他长这么大,从来没一次性接过这么多钱,这可有一千多美金。
“用不了用不了这么多。”
“听着,你现在和我们去吃饭,之后呢,你自己去买套像样点的衣服,然后我们去看魔术表扬,不过我们还得去接一位千金大小姐!”
“可也用不了这么多啊!”刘俊还是觉得受不起这个人情,他开始感动起来。
“不会太多,你还得去买部手机,我在给你找工作呢,不然没办法联系!走啦,你那样子干嘛,别告诉我你想哭喔!”彩华拉起他走了出去。
刘俊确实感到鼻子酸得厉害:韩国,在他的眼里, 是一个毫无人情味的世界,若不是为了找到方青,他早闪人了;没想到能遇上了这样好心的韩国女子。
在一个比较豪华的法国餐厅里,刘俊一直没觉得菜的味道如何,因为他承认自己的吃相太不斯文。
但是擦嘴后,他才发现露露和彩华早就搞定,在等自己。
不是吧?她们是什么速度?一看她们的盘子里一片狼籍,才晓得她们同时也是和自己一样的狼吞虎咽。
彩华带着刘俊去买手机、衣服的时候,露露把自己的车停到了服装店的门口。
三人汇合上车后,往席宅疾驰而去。
这些有钱女孩生活的方式真的充实。刘俊在跑车后排点上一只烟,欣赏着繁华美丽的都市夜景,“彩华,你刚对我说的千金大小姐,莫非住在乡下?”
露露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哈哈哈,这个中国人真好笑!”
“喂!”刘俊不满起来,“怎么你这话听起来这么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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