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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正当她以为大家都发泄完毕后,胡文钦这才趁她眼睛睁开瞬间用他那多到夸张的精液帮她净化她的灵魂,喷得她整头都是。

  “我要告死你们,你们都是变态!”

  一坨坨浓精从她清秀的脸蛋滑下,我们心中却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感觉。

  “我已经帮你报警啦,警察也差不多到了,许育豪你去路口带路。”

  老师冷冷地指挥着。

  在等候警察来到的这段时间,杨惠晴只是无助地拉着棉被遮掩着身体,连穿衣服都不敢,像只下雨天被淋湿的小猫一样,拉着棉被瑟缩在汤智伟床上的角落,承受着我们对她见钱脚开的冷言冷语。

  我知道她还是会继续诈骗无知的民众,毕竟政府自己就是最大的诈骗集团,上行下效,导致我们无力藉由司法的方式阻止她,但在这之前,这些官司什么的够她烦的了。

  等到警察上楼来,汤智伟也不以为忤地赤裸着全身,一把扯开杨惠晴的棉被,让她姣好的身体在众人面前裸露,警察、女警、救护人员都看傻了眼,我的好同学们也赶紧把握这个视奸f罩杯正妹的机会,虽然大家都射过精了,还是每个都口干舌燥地吞着口水。

  “你干什么!”

  一个警员出声喝止汤智伟。

  “这我家的棉被,我不能拿喔?”

  汤智伟有点机车地道,然后把棉被拿起来围住他的下半身,仿佛光明正大地做一件再寻常不过,且充满正当性的事。

  其实他也只是为了让杨惠晴在警察面前裸体,增加她的羞耻感。

  “对啊,这是他家。”

  我们也都在一旁附和。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位刑警问。

  “我也不知道啊,要告人的自己讲吧。”

  汤智伟仍然晃着软软的小鸡鸡,指着缩成一团的杨惠晴道。

  “他们强奸我!”

  杨惠晴指着我们所有人,像个疯婆子一样控诉着,也不在意硕大的双乳已经遮掩不住,被超过十个人看光光。

  “警官先生,我相信您有良好的刑事侦查素养,我是刑事法学博士,也是执业律师,我建议您…”

  就在老师出面斡旋之后,经过刑总课的训练,我和其他同学们很习惯地裸着下体,乖乖地被鉴识人员采样,杨惠晴也由女警采集体内和满头满脸的检体,然后到医院验伤。

  我们到分局做完笔录后,接着就等检察官讯问了。

  检察官讯问完的两个星期后,毫无意外地,地检署的诉讼文件寄来了,我们几个人都各有一份,因为我们都是“共谋共同正犯”。

  检察官在里头写道:“被告李逸平与杨惠晴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已论及婚嫁。被告李逸平施以诈术令杨惠晴陷于错误,并令告诉人在黑暗中误信同案被告汤智伟为李逸平,而使告诉人与汤智伟为性交行为。刑法229条第一项以诈术使男女误信为自己配偶而性交罪,须行为人主观上有令被害人误信自己为其配偶之意图;今李逸平为告诉人之男朋友,其与汤智伟共谋以诈术令被害人误信汤智伟为其男朋友而性交,尚难评价为误信为配偶之构成要件。”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本事让女生误以为你是她男朋友、未婚夫,那与她性交的行为就无罪,本条罚的是令人误以为为“配偶”。

  “至于刑法221条强制性交之成立,须行为人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为手段而为性交者,并不包含‘诈术’等手段,故尚难认被告李逸平等之手段为强制性交罪之强制行为。

  何况男女交往,一方误信另方财力而互许终生,乃道德之层面,非法律所能相绳…“

  这一点,当初老师要求汤智伟在身分曝光瞬间就对杨惠晴体内射精,也就是要让杨惠晴“不及抗拒”,如果杨惠晴已经抗拒,汤智伟当然就要赶快拔出老二,不能再继续抽插。

  幸亏这里汤智伟和我配合地天衣无缝,汤智伟在故意透露真实身分之际也完成射精,既达到羞辱杨惠晴的目的,也让自己不会因此落入强制性交的嫌疑里。

  “被告涉犯趁机性交罪之部分,亦难认定其有利用告诉人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之行为。盖告诉人当时乃相当清醒,对被告之询问对答如流,有录音及证人陈湘宜为证。故同案被告汤智伟对伊施行之性交行为,自不该当趁机性交罪之要件。以上各罪,本署依刑事诉讼法252条第10款为不起诉处分。”

  我毫不意外地撕毁这份不起诉处分书,里面写的内容跟老师预测的八九不离十。

  本来就是啊,刑法的评价非常严谨,虽然我们的行为很机车,但是趁机性交的构成要件本来就不能包括“令人误认”

  或“诈欺”

  这样的手段。

  另外我们颜射杨惠晴的部份,老师也用事前的承诺阻却了违法,是她自己答应找很多人来干她的,在头发上和脸上采集到精液,只能证明她确实和很多人行猥亵或性交行为,阴道没有撕裂伤、全身没有红肿或受伤,是要怎么告强制性交或猥亵啦!我可以想像杨惠晴收到不起诉处分书的表情,她被我除了性器接合之外所有玩法几乎都玩过了,更别说被曾经的手下败将汤智伟内射三次,其中更有一次被内射后马上就当着许多外人的面被教训一番;除了当众被欣赏裸体、被曾经上当的诈骗被害人把浓精灌进子宫的羞辱感,进警局和地检署还要把自己脑残上当被白干的场景重复描述多次,更要承认自己是因为被砸下大把金钱利诱,才误以为富少要娶她。

  一想到她要经历这么多的无奈折磨,同学们无一不感到大快人心。

  至于老师利用法律漏洞,以诈术让对方和汤智伟性交,对方顶多只能主张民事上的求偿,也不是刑法能处理的,刑法没有诈欺性交罪;汤智伟还巴不得杨惠晴向他民事求偿咧!干一次5000还是10000?她求偿多少汤志伟都会乐意付钱的,因为这样就证明她只是个值这个价钱的高级妓女!夜店迷奸王“李宗瑞”

  衰就衰在他把性交过程录影下来,这边有妨害秘密罪的问题;又利用他人酒醉时性交,也有趁机性交罪的成立。

  要是他光以老爸是元大金控董事,导致女性愿意为他献身、和他做爱,事后即使证明他是穷光蛋,全是以诈术欺骗女性与他性交,在刑法上也不成罪。

  事情还没完呢!还记得在追求杨惠晴过程中,我送她总价几十万的财物吗?后来我们都以撤销赠与的方式讨回来了,因为民法412条规定“赠与附有负担者,如赠与人已为给付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担,或撤销赠与。”

  所以我每次送她东西都强调,“如果你嫁给我。”

  当然这些都有录音证据或证人;既然杨惠晴也不可能想要嫁给每次出庭都故意穿得像乞丐的我,这一切财物当然都要还给我再返还给汤家啰。

  那老师录音的行为有没有罪?理论上是该当刑法315之1“妨害秘密罪”

  的,但是汤智伟身为法律系学生,看教学dvd时一边录音以利通勤时播放、增加学习效果,偶尔不小心忘了关上录音笔,导致录到杨惠晴和我的对话,也是很合逻辑的啊!(注:刑法315条之1,又称璩美凤条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

  二、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整个事件到最后,虽然花了我们一天的时间讨论怎么报仇,更演了几天的戏,但放长假本来就太闲,找点有意义的事做也不错;何况我第一次玩到f罩杯的豪乳,有点爽。

  至于后来开学后还跑了几次侦查庭,那也只是增加刑事司法程序的经验,有助于我们大三时修习刑事诉讼法。

  而且,解决这个事件后就是农历年了,看到汤智伟能够开心地和家人过年,老师也暂时放下学校和学生的问题,可以悠闲地陪妈妈剖蚵仔,我相信这些牺牲都是值得的!

  (四十四)

  从台中解决完汤智伟的事情后,我的寒假生活只剩农历春节了,生活又回到预期中的浑浑噩噩。

  没有陈老师的生活只过了几天我就开始觉得浑身不对劲,虽然老师老家就在嘉义县东石乡而已,骑机车过去大约一个小时,但名不正言不顺地跑去找自己年轻貌美的大学教授,总是让我担心老师会感到不自在,尤其老师每次跟我在课堂以外的温存总是表现得一副她是逼不得已的,我还是别太自作多情地好。

  思念老师的心情已经影响到我的作息,为了不让自己整天怅然若失,我只好拿起老师着作的刑法教科书,努力複习我大一刑法总则的课程,从老师字里行间的见解去回忆我和老师的一切,她的美丽、她的侠气、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变态,彷彿就在我身边巧笑倩兮地陪我用功。

  就连家人都察觉我反常地在认真念书度日。

  幸好这样的生活过不了太久就开学了,整个开学周,几乎大部分的老师都偷懒停课一次,但是为教育奉献一切的陈湘宜老师怎么可能随波逐流呢?她准时地出现在刑总的教室,而不是随便交代助理公布一下课程大纲或参考用书就结束开学的第一堂课。

  “各位同学大家好,好久不见。”

  老师一进教室就露出温暖的微笑,虽然目光只和我对上了0.2秒左右,嘴角的上扬说明了她也想念我,或者她已经迫不及待要玩弄我。

  其实我们也才一个星期左右不见而已,之前我们可是默契十足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严惩了欺骗汤志伟感情和金钱的诈骗集团呢!不仅让对方人财两失,还在检警面前窘态尽露,既要一再地叙述我们在感情和床笫之事上面捉弄她的过程,又不能将我们以法相绳,大家都对於能把法律活用在正义上面感到骄傲无比。

  “我们今天延续上学期最后几堂课关於正犯、共犯的学说,继续在‘身分犯’上做一些说明。”

  老师刚过完农历年,竟然就穿着红色小洋装,一副喜气洋洋的模样,脚上则是穿着亮皮黑色的玛莉珍鞋,也就是俗称娃娃鞋,有绑带的那种俏皮鞋款,让她看起来在美丽之外更增加了一丝可爱。

  “身分犯又称为‘特别犯’,刑法31条规定了身分犯主要的架构,在刑法中,身分犯分为‘纯正身分犯’和‘不纯正身分犯’,有同学知道这两者的差别吗?”

  老师写了下板书,回眸一笑地望向学生们,似乎又更用上一点力让腰肢以夸张的幅度转动,这样才能也看见坐在教室右后方的我。

  “我知道!”

  抢答王柯俊毅总是第一个抢答,也不管答案正不正确;他资质不算是顶尖,但是勇於发挥创意挑战问题,从他期中考考了98分可以知道老师给分的宽松还有柯俊毅在搞笑之余对课业的努力。

  对了,我的刑总学期成绩是95分,目前为止应该是全班最高分,虽然好像大家期中考都考得不错,但是班上似乎还是有人被当;因为我期中考99分,学期总成绩却只有95,但是我们组期末考已经是最高分了,所以我推测期中考没考好的被期末考成绩再这样一搅和下去,分数只有更低。

  没想到陈湘宜老师兼任我们的导师,竟然狠得下心当掉朝夕相处一学期的学生啊,真是人面兽心……“小平!”

  靠,这几天过太爽,忘记在她面前不能胡思乱想,果然一下子就被点。

  “你麻吉答错了,你要救他吗?”

  老师双手插在胸前,有意无意地挤出了c罩杯胸部的乳沟。

  “我猜是不是跟‘纯正作为犯’、‘不纯正作为犯’一样的概念,就是法律上有规定某些犯罪一定要具备特定身分才会成罪,那种就叫做‘纯正身分犯’;

  而某些犯罪本来就成罪,但在具备特别身分或资格时,法条又特别规定罪刑的,就叫做‘不纯正身分犯’,这样对吗?“

  我忐忑地推敲文义瞎猜,回答到后来愈来愈没有信心,声音竟然也不自觉地学起了老师心虚时的臭奶呆声音,随着老师听着我的答案眉头紧皱,我的声音也愈来愈微弱。

  “李逸平!”

  老师突然正色地叫了我的姓名,不会吧,刚刚柯柯毅在那边乱答您也没有这么严厉,就算是我答错了,也没必要这样噹我吧!“完全正确!”

  干,那你还叫我全名,我还以为又要被玩了。

  “刑法的名词只要你们掌握住基本精神,其实是可以这样举一反三推敲的。

  尤其是学者们创设了很多甚么主观说、客观说、主客观混和说、折衷说、严格构

  成要件说,如果你们没有完整看过人家的学说,大胆利用文义上的关联性瞎掰一下,在国家考试时,本来不会的问题,小题大作一下多掰点字,至少也会有墨水分数喔。“

  老师开心地把眼睛笑弯成两枚新月,两边的酒窝也说明她有多开心我答对了这个问题。

  正当我也沉浸在不负所望的喜悦中,老师的一句话在二月天像冷水从我头顶浇下,冻得我直打哆嗦:“真不愧是我们班上刑总学期成绩第三高的同学。”

  干!学期成绩95才第三高,前两名是那些变态?我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环顾了一下教室四周,想找出有谁心神不宁,就是嫌疑犯;等大二上刑法分则时,如果是男的,我一定要乘机在讲解到重伤害罪时,把他小鸡鸡切掉;若是女的,这学期就可以找机会中出、颜射、肛交样样都来!韩莹莹嫌疑最大,我阴沉的眼神向她望去,但如同我的震惊,她现在竟也在四处张望,似乎对於我仅是第三高分感到不可思议。

  “本班刑总的第二高分,是韩莹莹;她的考试成绩和出席率都几乎完美。”

  老师既然讲到成绩的部分,也知道我们这些学法律的个个鸡肠鸟肚,若是不让我们知道谁在她手中拿了最高分,这节课可都无法专心上课了,索性就主动公布。

  哼,也不是很意外啦,连当着男朋友强迫汤志伟那个死瞇瞇眼中出她也要拿下平时成绩的加分机会,被她拿走刑总的第二高分我虽败犹荣;何况我确实翘过半节课,那半节课还在老师的研究室肛交了陈香仪,要是陈香仪告状,我看我别说第三高分,被当都有可能。

  不过怎么可能有其他人比我们厉害,我可是几乎每节课都“以身试法”,甚么高难度的体位,中出、颜射、早泄甚么花样都样样来的耶,我输给韩莹莹还算心服口服,但是我不相信有人比我和韩莹莹用功!看到我和韩莹莹瞬间绷紧的面容,老师似笑非笑地接着道:“本班上学期刑总最高分,是你们孙鑫淼学长。”

  随着老师揭晓,一位英俊挺拔的青年研究所学长怯生生地站了起来,他不是要炫耀他的成果,只是基於老师叫到他名字的礼貌。

  靠,这根本是路人众之一而已啊,平常也没在抢示范的加分机会,怎么会异军突起,我和韩莹莹都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把注意力继续放在老师身上。

  “孙学长大学时是学习理工的,到了研究所才学习科技法,去年还被我当掉,今年重修就把本来消化不良的法学概念都吸收了,证明事在人为,大家要好好把学长当榜样知道吗?”

  老师满意地把孙学长介绍给我们认识。

  干,长得比我帅,学期成绩还最高分,搞不好以后专攻智财权还是专利律师什么的,月入百万不是问题,老师会不会以后就只跟他示范啊,我我我……“来,大家想想看,有什么犯罪行为是平常做出同样的行为并不触法,一定要具备特殊身分才该当犯罪的?”

  老师突兀的大红色身影像只蝴蝶般穿梭在课桌间,引导学生回答。

  “贪汙!”

  何心瑜道。

  “渎职!”

  陶锋嘉也抢答。

  “图利罪!”

  路人男道。

  “很好,但是你们有没有发现,你们回答的都偏向哪一种身分?”

  老师轻盈地巡了教室一圈,最后身影落在孙鑫淼学长桌前。

  “公务员。”

  学长淡淡道。

  “对,这些犯罪的主行为如果发生在一般人身上,例如学艺股长小平要求柯俊毅多付20元,否则不帮他订书,会不会成立刑法121条第一项的一般受贿罪?‘公务员或仲裁人对於职务上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千元以下罚金。’”

  哈,怎么可能只为了20元就出卖良心,如果是借姚雨葳来用一下还比较有可能,可能是刑总课长期下来的制约,我竟忍不住对着朋友妻起了一点淘气的念头。

  “不~~~会。”

  同学们异口同声道。

  “国家大量地创设这种非自然犯罪的型态,是在维护国家法益,不容国家的公权力因为公务员的种种行为而被侵犯,然而,在这些犯罪态样之外,还有其他的犯罪因为行为人的特别身分被入罪,你们再想想有哪些行为。”

  老师双手往后撑住孙鑫淼学长的桌上,然后轻轻地撑起小小的屁屁坐上了学长的桌上,短裙下一双笔直的白皙长腿挂在桌边晃呀晃的,非常性感撩人。

  “杀直系血亲尊亲属!”

  有人抢答道。

  “生母杀婴罪!”

  一个拼命翻着小六法的同学接着刑法272条的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之后又

  找到了274条的生母杀婴罪。

  “很好,这两个犯罪刚好一个是加重,一个是减轻,非常有利我们理解31条的意义。大家看刑法31条─第一项:因身分或其他特定关系成立之罪,其共同实行、教唆或帮助者,虽无特定关系,仍以正犯或共犯论。但得减轻其刑。第二项:因身分或其他特定关系致刑有重轻或免除者,其无特定关系之人,科以通常之刑。大家知道这个条文怎么解释吗?”

  老师慧黠的眼神轻轻环顾教室一圈,除了重修的学长之外,大家都一头雾水;我拼命地想理解法条的内涵,也只是一知半解,这文字运用得太好了,拆开来看各个字都看得懂,合在一起却像印地安人纳瓦荷语编出来的密码一样。

  “意思是,如果a君和朋友b君共谋杀害a君的母亲,a君固然该当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b君则怎么处理?‘虽无特定关系,仍以正犯或共犯论’,也就是b君在法律上会被评价为‘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的共同正犯,但马上跳到31条第二项‘无特定关系之人,科以通常之刑’,a君母亲毕竟不是b君的直系血亲尊亲属,所以最后b君只会被科以普通杀人罪的刑罚,又因为27年台上字第1338号判例,‘罪刑不可分’,绕到最后b君还是只成立普通杀人罪,相较於a君是较轻之刑。”

  “反过来说,如果a君和朋友b君共谋在a君刚生产后杀害甫出生的婴儿,a君因为有‘生母’的身分,可以获得较轻之刑,但b君就只能论以普通杀人罪,相对生母杀婴罪而言是较重之刑。”

  “简言之,31条第二项专门在处理加重或减轻构成要件,让加重或减轻的部分最后都跟那个无特定关系的人无关;而第一项则是在处理无中生有的部分,让本来不会形成犯罪的行为因而入罪,所以虽然前第一夫人吴淑珍没有公务员身分,最后却因为刑法31条第一项,而藉着陈水扁前总统的前公务员身分导致吴淑珍也成立了好几个贪汙、图利等罪名,但是老师必须澄清,陈前总统目前被关只有一件案子,也就是採用标准虚无的‘实质影响力’的龙潭购地案,其他洗钱、泄密等等都已获得无罪之判决。”

  “附带提一下,杀直系血亲尊亲属被特别加重,已经在日本获得违宪的评价;而在我国2005年以后的修正条文,也已经将18岁以下犯此罪者得处死刑的规定废除;以后不管犯何罪,18岁以下少年都不得处以死刑。”

  “现在,假设老师和小平互为夫妇。”

  耶!好康的又来了,忍了一个多礼拜,又能跟老师发生亲密关系,我几乎就要开心地跳起来。

  不对啊,老婆你离我那么远干嘛?赶快过来让我好好疼疼你嘛。

  靠夭啊,你干嘛在学长桌上脱衣脱裤啊!我才刚从和老师互为夫妇的假设中开心不到两秒,老师竟然已经娇羞地在孙鑫淼学长的桌上以高跪姿面对着学长,然后撩起她本来就没多长的裙摆。

  老婆,可以了喔,老公在这边,你要用裙子搧风可以来这边搧。

  干,等到老师露出整件小巧可爱,完全包覆不了老师丰满屁屁的粉蓝色蕾丝小裤裤时,我惊觉老师已经把整个跨下三角地带卖给学长了!心中的不安也油然升起。

  老师白嫩的大腿再往上,大腿交会处暂时被小裤裤遮住,但是老师乌黑的阴毛已经透过薄薄的内裤透了出来,略为阴暗的倒三角形就在学长眼前不到20公分处!更何况以我身经百战的经验,那件小裤裤在一分钟内也会被脱下来!果然,我才在想说老师的大腿那么好看,已经一个多礼拜没得欣赏,老师竟然好康再加码,不仅露出大腿,才一下子功夫竟然已经把整件洋装撩起,整个人只剩下粉蓝色蕾丝内衣裤了!“老婆你这是干嘛啊!”

  既然是老师自己说我暂时和她是一对夫妇的,我就打蛇随棍上地融入这个情境了。

  听到我悲愤的呐喊,同学无不噗哧一笑。

  老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紧抿着嘴,娇羞地双手挪到前扣式胸罩前解开胸罩,让坚挺的双乳弹了出来,露出已经好久不见的一对白花花大奶子。

  哇咧,救命啊,老婆你要什么老公都买给你,浴缸的黴菌我会努力刷,狗儿子的便便以后我一个人清,煮饭烧菜洗衣小孩换尿布什么的都交给我,你别再搞了!只见老师露出整齐洁白的上排门牙,紧咬住下唇,然后就把全身最后一道防线也撤下。

  老师先把内裤拉下到脚踝之间,露出略为隆起的阴阜上整齐的阴毛,接着左脚约略抬了一下,就把内裤从脚踝间脱下,在她抬腿扯下内裤时,本来隐身在大腿之间的性器官便清楚可见,殷红的肉缝形貌像一道伤口划在我心上,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这种椎心刺骨的感觉了!“老婆你别想不开啊!”

  我又忍不住叫了一声,看到我气急败坏的模样,班上那些没心肝的同学竟然没有一个同情我,只是开心地笑到不能自已,柯俊毅自己有了姚雨葳,竟然不顾我老婆踩在边界的举动,看着我惴惴不安的表情爆笑到拼命槌着桌子。

  “我要通奸啊。”

  老师抚媚地朝我笑了一笑,然后双手往前一推,让学长以最大的幅度仰躺在椅子上,然后主动地解开学长的衬衫扣子,没多久,学长的上衣,外裤,都被老师一一脱光,然后老师也不再跪在桌上,而是直接跨坐在学长身上,让学长应该已经勃起的阴茎隔着内裤和老师的小妹妹接触。

  干,通“奸”?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奸”

  字的定义和性交不一样,实务上“奸”

  一定要性器官插入,性交则包含异物插入的各种态样。

  通奸的意思就是有配偶之人基於合意让男女生殖器接合,所以很多人在抓奸的时候,即使已经翻找到用过的保险套、沾有精液的卫生纸,甚至男女全裸共浴或共眠,最后通奸罪都不成立,因为基於刑法的罪刑法定主义,必须严格符合“奸”字才成罪。

  现在老师当着我的面说要通奸,那就是她要首度当着我的面让别人的阴茎进入她的阴道了,我面如槁木,又不知道该如何阻止这一切发生。

  老师眼如媚丝,撩人地盯着本来就很帅、又有男人味的学长,学长那种帅气可是我们这种18岁小弟弟怎么装都装不出来的男子气概,如果说老师在这一刻爱上孙学长,我可一点都不意外!老师一丝不挂的下体隔着内裤磨蹭着学长的胯下,像在跳艳舞般地在学长身上前后扭动着腰肢,一双椒乳尖端的乳头更是规律地抖动不已,虽然学长还穿着内裤,但我看没两下就要被前列腺液和偷跑的精虫沾湿了吧,老师好像颇沉溺在这样的氛围中,水蛇腰扭动的幅度愈来愈大,更有意无意地向我望过来,难道是要我做些甚么?不对啊,现在讲的是通奸,也就是他们两个人基於合意进行生殖器的接合性交,我又不能过去说进行正当防卫,捍卫丈夫的同居权利什么的,那都多久以前的课程了,现在这到底是怎样!天啊,我虽然跟老师性交过几次,但学长现在的沙必思我可没享受过啊,虽然他还穿着内裤,但是老师那边那么柔软,就算隔着内裤也一样可以好好享受老师穴口嫩肉的温柔,我好想要试试看当众用勃起的阴茎磨蹭老师那只幼儿鲍鱼的感觉。

  “大家看仔细了!”

  老师说着示意要学长躺到桌子上,旁边已经有体贴的女同学主动多搬了一张桌子过来让两张桌子并在一起,让学长能够整个人自在地躺在上头。

  不过我看他也不能多自在,从来没有在课堂上参与示范的他,不时仰起上身想看看老师到底在干嘛。

  老师以膝盖为着力点,跨坐在学长健壮的身体上,右手压着学长的结实胸膛示意要他躺好,左手却去扯下学长下半身最后的衣着,是他的白色三角内裤。

  刚拉下学长的内裤,学长立刻羞红了脸颊,但是下半身的庞然大物却老实不客气地弹了出来,只是因为尺寸太大,逗弄他的又是自己研究所课程的刑法教授,学长的大鸡鸡半硬半软,无法马上达到百分之百的战斗状态。

  我从这边看过去,学长胸膛的起伏非常明显,一副又期待又怕受伤害的模样。

  虽然是研究所的学长,但看他那模样,性经验搞不好没比我们多上多少,看到他任人宰割的忐忑模样,我脸颊火烫烫地,既期待老师精彩地上一堂刑法课,又不想要看到其他男根进入老师的身体。

  “看不清楚地可以站起来,不要紧的。”

  老师跨坐在学长身上,一副市场叫卖似地吆喝大家来围观,确定大家都看清楚了,老师上半身紧紧贴在学长身上,用她坚挺的c罩杯嫩乳磨蹭学长胸前一样敏感的尖端,下半身则缓缓往下,但是她并没有扶住学长的阴茎以利老二贯穿阴道,而是用诱人的阴部紧紧贴在学长阴茎上面滑动。

  学长的阴茎被老师的阴唇紧紧贴紧,压在学长的小腹上,老师湿滑的穴口连同两片小阴唇彷彿软体动物般地吸附在学长阴茎上面,从阴囊到整条阴茎之间来回滑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让偌大的龟头滑进老师的小穴深处。

  我身为老师现在名义上的老公,当然是站在学长背后,面对着老师正面欣赏她性感的身段,我非常火,但是我也不能做些什么,只能感觉自己绿光罩顶,忍不呼吸不敢喘气,深怕太用力呼吸惊动了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