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爱「别人」比爱「自己」更多。
为了自己,任何人她都可以背叛、割舍、遗弃,绝不回头。
靠着这原则,她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时尚圈中挣得一席之地,凡是能利用的,绝不手软。凡是不能被她所利用的人,毫不迟疑,立刻踹开。取舍之间的唯一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做对「自己」有利的事。
留恋、羁绊、爱这些字眼,对洁西卡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但……极少数的,只有在少少的某些夜晚,某些夜深人静的时刻,当洁西卡感到自己筋疲力竭,电池耗尽,找不到「力气」重新振作自己时,她才会悄悄地拿出况英杰的照片,缅怀一下这曾经让自己品尝过爱情美酒的男人。
「你真的留了个很『有趣』的儿子给我,英杰。」
洁西卡喃喃地说:「我想我大概无法给他什么母爱,因为他实在很像我。像是个不良的复制品,教人看了胆战心惊。」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在自己与时雨的身上,它被映现了。她和他都是电池的负极,永远都不会有负负得正,敲击出亲情火花的一天。
☆
时雨将卡片插进门锁中,在绿灯闪现后,推开门,点亮了玄关的小灯。这间客房比洁西卡的小了一号,但是里面宽敞的空间,即使是一对夫妻带着两个小孩来住宿,也是绰绰有余了。
走进客房内,时雨按下控制自动窗帘的遥控器,那扇媲美私人电影院银幕大小的单片玻璃帷幕,豁然开朗地耀现眼前。
万紫千红的霓虹灯光闪闪烁烁。
夜,是如此缤纷热闹。
心情,却无比寂寥。
「纯一……」额头靠在沁凉的玻璃晶面上,脸上向来洋溢自信、自尊比天高的少年,这时却显得脆弱而无助。
自己是穷途末路了。
他孤注一掷地想用「离开」做为筹码,非一即零,不是全部接受,就是全部失去。想藉这点威胁、逼迫纯一作出最后抉择。他乐观地以为不耐压力的纯一,到头来必会屈服,定会接纳,会愿意把他当成男人看待,不再拘泥于什么空架子的父子关系,两人可以有更紧密结合的羁绊!
但是这一招败得一塌涂地、输得凄凄惨惨,是彻彻底底的失败。
你在我眼中,永远都是我的儿子……
他还有什么睑,能留在那个家里头?
可是我不稀罕做你的儿子!我要做你的人,我要你也是我的……
纯一不要他。不要他的爱,也不要他的人。
他多希望那是纯一言不由衷的谎话,可是在他真挚的脸上,时雨找不到任何破绽。纯一越是平静、越是坦荡,沸腾在时雨胸口中的滚烫劣情就越是勃发、越是高涨,甚至到了时雨怀疑它即将淹没理智,吞噬掉人性,让自己变成禽兽畜生的程度。
继续待在纯一身边,明知是绝望的,却又控制不住自己。
时雨知道,再多等一分钟、多留一秒钟,自己随时都可能会踹开纯一的房门,不顾一切地闯入,使用各式各样最卑鄙、最低劣、最不该使用的手段,毁灭了纯一--他一定会弄坏他的!
我是这么这么地爱你,又怎么能那样、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去侵犯你……
但在梦中、在幻想中,我却什么都做了……
连我自己都感到恐惧的程度,我伤害着你,一边享受着蹂躏你的快感……
别无选择的,他不得不离开那个家、那间屋子,甚至连再和纯一说话、再听到纯一的声音,都不敢。因为只要一滴滴的「希望」,加入了这早就满溢而出的欲望之池中,时雨便无力可挽回它溃堤的到来。
虽然要离开纯一是这么的痛苦,痛苦到无法呼吸、痛苦到几欲疯狂,可是他还是要离开。
务必要将自己这头「野兽」,隔离在安全距离之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也许,按照洁西卡的提议,乘机离开台湾,到欧洲去念书,在当地工作,一辈子都不要再回来这个伤心地。对自己、对纯一,是最好与仅有的抉择……
☆☆☆
天亮了。
一夜没合眼的男人揉揉满是红丝的肿胀眼睛,因为不断地擤着鼻水,鼻头也一样呈现红通通的麋鹿状态。这副滑稽模样怎么能去上班呢?干脆请假一天算了。无精打彩的男人,无神的目光落到桌上三、四本摊开了的厚厚相本上,感觉泪水又在眼眶里打滚了。
浑浑噩噩的脑袋中,根本没有空间去容纳「时雨」以外的事。不断浮现眼前的,是过往十年的点滴。因此,他不禁搬出相簿上整晚就对着张张记录着小时雨成长轨迹的相片,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简直像个颜面神经失调的重病患者。
这是病,无可救药的心玻病名是:苏时雨。病征是:失魂落魄。潜伏期长达十年,而治愈率是零。
咚的,一只黑猫跳到玻璃茶几上头,伸出小爪子开始扒着相本,锐利的牙在相纸边缘磨蹭。
「不行,黑仔,不可以咬!」急忙抢救的纯一,不慎被黑仔咬到手指。「好痛!」纯一愣楞地看着指尖上渗出的红血滴,原来不管自己再怎么痛苦,还是照样在呼吸着、心依然在跳动着、血仍旧在血管中循环流着,没有停止。
是啊,他还活着,而日子也还是要过下去的。
吸吮着指尖上的血滴,纯一温柔地摸摸黑仔的小脑袋,苦笑地说:「对不起,冷落了你们一整晚,也怪不得你要生气地咬我。我知道,我会振作起来的,这不是世界未日,本来……早晚有一天,时雨也是要离开这个家、离开我的。」
即使没有洁西卡找来。
总有一天,时雨会从这段「迷糊的爱」、「一时的错觉」中清醒。可能与他的「真命天女」邂逅,结婚、生子,组成另一个家庭。也可能,万一不幸时雨只对男人有兴趣,他会被更年轻、俊美、优秀的对象吸引,与对方同居、共度晨昏。不管是上面的哪一种「可能」,结果时雨都会离开自己。
不是他在怀疑时雨口口声声的「爱」是假的,而是他对自己没有自信。
他不知道时雨是「看上」了他这个三十三岁还不得女人青睐、一无长处、没有野心的平凡「欧吉桑」哪里?最可能的解释,那就是时雨的社会历练还不够,他只是被「日久生情」的错误印象给引导,把「习惯有纯一在身边」=「希望纯一永远在身边」=「我爱纯一」,这三件事给混淆了。
爱情是一种很模糊的东西、很抽象的感觉,说不准怎么来,说不出怎么去。现在是「真」,却不见得永远都是存在。
运气很好的,他们在事情恶化前,救了彼此。
如果他就这么傻傻地、随波逐流地,让时雨独断独行的爱主宰了两人的人生方向,自己不就在时雨的人生旅程上,烙了个x吗?那可不行,时雨的人生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完美无缺,一点点错误都不容……
啊,又跑出来了,我这傻老爸的过度保护欲!
苦笑着,纯一摇摇头。不可以再保持这种坏习惯,一定要戒掉。时雨的人生是时雨的人生,不要再把他的人生当成是自己的人生一样。这种思考方式对时雨来说是「多此一举」、「自作多情」、「敬谢不敏」的困扰根源。
「好!」双手拍打着自己的脸颊,力图振作地一喝。「快醒醒,苏纯一!你要好好地尽到为人父母的最后责任,给时雨最大的祝福!」
讲到祝福……纯一猛地想起,今天不是阿雨的生日吗?糟糕,自己竟然连生日礼物都没有准备……送到饭店,请人转交给他,应该不会给阿雨带来困扰吧?这是最后一次能送阿雨生日礼物了,一定要选个能给阿雨带来笑容的礼物。
要送他什么才好呢?
纯一看着摊在自己面前的相本,一个点子冒上了心头。「先生,到了,一共是两百八十块。」
从皮夹中抽出三张红色纸钞,递给出租车司机后,纯一匆匆地接过零钱,提着大纸袋下了车。仰头看着五星级饭店气派的门厅,阿雨就暂居在这栋建筑物中,只要搭乘电梯上去,不到两分钟,就可以见到他了。但是,他不打算那么做。
他已经想通了,就算跟阿雨解释清楚误会,对阿雨来说也不见得是最好的结果。也许「离别」是来得太快、太出乎意料,但它何尝不是上天给的良机,要他为了时雨的将来,放手吧!
甩甩头,清清感伤的思绪,纯一走进饭店,来到服务柜台前。「不好意思,我想请你们转交这个,给苏时雨先生。」
「苏时雨先生是吗?请稍等……有的,苏先生……您是希望我们为您送上去吗?还是您要等等,我为您问一声,能否请他本人下来拿?」
「麻烦你们代交就行了。谢谢。」
强迫自己离开柜台,深怕多逗留几分钟,自己的双脚会忍不住往电梯走去。低着头,纯一咬住下唇,踏向大门。
「……纯……一?」
一声始料未及的呼唤,让纯一僵止住脚步。这是阿雨的声音?怎么会这么凑巧?该死的,他好想回头,可是一回头看到阿雨的脸,他怕自己会忘记身在何处地掉下泪来……到时不就反而会让阿雨更尴尬了吗?
「纯一!」
加大了步伐,纯一迅速地由敞开的大门离开。身后传出追逐过来的脚步声,让他心里一阵慌张,恰巧此时绿灯亮起,他跟上人潮的脚步,越过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到了对街,纯一才忐忑地扬眸,转头寻找那抹身影。
叭!叭叭!尖锐的煞车声与喇叭声骤然响爆街头。时雨竟不顾号志已由绿转红,仍抢在开始前进的车海里,危险穿梭。看得人胆战心惊,魂都快被吓飞了。当然,纯一也忘记该「逃离」现常
「纯一!」好不容易,越过车阵,跑得有些喘息的高大少年,一手扣住了呆愣在原地不动的男人,咆哮说:「你这家伙!听到我的声音,你还跑什么跑?可恶,害我追得好喘!」
……阿雨,真的是阿雨。
盯着他看的少年,掀起两眉。「你哭什么哭啊?想哭的是我,好不好?」
纯一摘下镜片,一手擦着眼角,又哭、又笑地说:「太好了……」
「好?好什么好!」
「我……以为……」他哽咽着,断断续续地说:「以后你都不会再和我说话了,想不到……你还肯叫我的……名字……我……好高兴、好高兴……」
少年一弹舌根,二话不说地扣住他的手腕,拉着他就往饭店回走。纯一踉踉跄跄,好不容易才跟上他的脚步,一边还偷偷地瞄着时雨的侧脸。
看他气得俊脸冒烟,纯一的心也直往下坠。
莫非,时雨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当面跟自己把话说清楚,要和他办理「终止」领养关系的手续,正式、彻底地断绝两人的关系?
是这样吗?阿雨……
可恶!
可恶!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太可恶了!
知不知道,我是花了多少心力,才有办法走出那个家,
居然悠哉悠哉地出现在这里,在这双眼睛前,还一副无辜、无知的模样!
更要命的是,你干么见到我就跑?那不就像是一只挑逗着野狼本性的兔子,教我不追也难吗?这下可好,什么也没想的,只顾着追到你,把你拉回来,可是接下来要我怎么办?真想把你连皮带骨地啃光光!
这些、全部,都是你苏纯一的错!
「进去!」
时雨一把将傻愣愣的男人推入客房中,反手把门关上。
朝着里面走了两步,纯一左右张望了下,回头怯怯地笑说:「好豪华的房间喔!来过这间饭店很多次,不过都是在餐厅聚餐而已,我还是头一次参观这上头的房间。原来是这副模样啊!怪不得一个晚上要花那么多钱。」
看他一副缺乏警惕,摆明就是等着任人宰割的模样,时雨就一肚子火,不由得提高音量怒斥:「你跑来这里做什么?!」
「对不起……」老实地垂下头,纯一看着地板说:「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但今天是你生日……我想你……再怎么生我的气……应该愿意收下我的礼物。」然后急急地抬头辩解。「我真的只是来送生日礼物的,就放在楼下的柜台那边。我没想到会让你撞见,真的很抱歉!」
抿着唇,时雨真的认为纯一的「温柔」在某些时候也等同于「残酷」。
「你不要生气,我现在马上就走。」
时雨跨出一步,横在他面前的去路。「到了这种时候,你还一心一意想做我的『父亲』是吗?!纯一。」
挂着眼镜的男人,浑圆湿润的黑瞳,不知所措地仰望着养子。
「过了十岁后,我早就不稀罕过什么生日了!又不是三岁小孩,天天巴不得能吃蛋糕!每次每次,都是你坚持非过生日不可,我才会配合你……买个小蛋糕,点几根蜡烛,吹熄,许愿,好一副和乐圆满的父子温馨场面!到什么时候,你才要正视我已经成年的事实?今天,我就满十八岁了!你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
「那就把我当个成人看、当个男人看,不要再把我当小孩子,送我什么生日礼物了!」
他失控的怒吼,让纯一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可是时雨的话还没说完,步步逼近地说着:「你说你只能把我当儿子看,很抱歉,我就是无法把你当成父亲!想要自欺欺人你请自便,不过要记住,我是一个觊觎你的身体,巴不得扒光你、蹂躏你、强暴你的变态!再露出那种不懂世事的表情,傻傻地跑来接近我,到时候被兽性大发的老虎给吃了,那也是你自找的!」
目瞪口呆的纯一,连耳根都红了。
「既然要拒绝,就拒绝得彻底一点,我会努力死心的!」时雨咬着牙说:「所以你不要再考验我的人性,不要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了。既然无心喂养我,就不要拿着饵在那儿诱惑我。我不是圣人,没那么大的自制力。 光是现在要我不对你动手,都已经是强人所难的行为了!」
背过身去,时雨指着门口说:「如果这回你真的听懂了,那就快出去吧!我数到十,给我走得远远的,不然我……」
快走、快走!算我求你……时雨一边闭上眼睛数数,」边祈祷着,希望纯一不要再挑战他的忍耐极限了。
「阿雨,你说谎。」
错愕地张开眼,以为会被自己的话给吓得拔腿飞奔的男人,不知何时竟站在他面前。
纯一蹙着眉、皱着脸,」脸严肃地说:「你也不要忘了,我可是抚养你十年之久,苏时雨是个什么样的孩子,我这个老爸最清楚不过。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忤逆犯上,更不可能会做出什么强暴我的恶行的好孩子!」
时雨翻翻白眼,这个弄不清楚状况的烂好人……
「况且,只要是你,不管你对我做了什么,我都会原谅你的。因为你是苏时雨,不是别人,是我的时雨。」
喂喂!这不是在间接地给他一张「为所欲为」的通行证吗?
「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你可以继续数下去了,祝你十八岁生日快乐,希望你在欧洲也能过得幸福快乐。再见。」
数个头!再数数儿,他就是天底下最笨、最蠢、最宇宙级的世纪大猪头!三步并作两步,轻松地在纯一打开房门的时候,握住他的手臂,时雨把门重新推上。
「你最好不要后悔。是你说,我可以对你做任何事的,你要是事后嚷着说要和我切断父子关系,也是没用的,我是跟定你一辈子了,纯一!」低着头,时雨眼神火热地凝视着他的脸,沙哑地说。
「……你会失望的,阿雨。」仍在作垂死挣扎。
时雨挑挑眉,绽露十八岁少年不该有的性感微笑。「你才不明白,我等这一天有多久了。失望?门儿都没有!」
纯一怀疑自己会不会很丢脸地瘫软在他的长裤底下?他竟被小自己十五岁的孩子给逗弄得情不自禁,说出那么一大段不该说的蠢话。
☆
这不是「羞耻」两字能形容的程度了。
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蛋,日日夜夜、朝朝暮暮,看着他一天天地长大,从不及自己的胸高,到追过自己的头顶,现在已经是个堂堂正正、凛凛俊秀的男「人」--明明是熟悉的,却又陌生的男人。
加上现在,他满含掠夺者气息的劲瘦剽悍身躯、跃跃欲试的欲望棕黑眼瞳,以漂亮弧度弯曲的唇,无一不是年轻气盛、精力充沛的牡兽面孔。
这让纯一想起自己青春期时,有次不小心被母亲发现床底下暗藏的「春色」时,心中那排山倒海而来的尴尬感受。
「阿……阿雨……」
正举起纯一的脚踝,舔舐着他脚趾与脚趾之间缝隙的美少年,询问地扬起眉。红艳艳泛着水泽的舌翼,穿梭游走在惨白色的趾头间!有股说不上来的色情,况且那儿又十分地敏感……
「拜托你……不要再……啊嗯……舔了……」
咬着小趾,亲吻后说:「你觉得不舒服吗?纯一。」
「舒……舒服……但是……」
再这样下去,自己又要被他撩拨得「先走一步」了。方才到现在,纯一有数次都抵达高chao边缘,两次不小心「去」了。可是时雨仍然处于「游刃有余」的状态,两相比较,自己真是可耻。
「有什么关系?」一眼看穿他难以启齿的理由,时雨缓缓地握住他。「还能够再站起来,不就代表纯一的宝刀未老,该值得骄傲啊!」
未老,可是先衰啊!纯一红着眼睛,嗯嗯地忍着喘息,摇头抗议。
「再说,纯一的这儿这么可爱,我还想再多疼它几次。瞧,又流出来了,从这可爱的小口……流出滴滴的蜜汁……」
「啊嗯……」
热度再度高涨,那早该「空空如也」的部位,重新生龙活虎地膨胀起来。
舌头在光滑的表面上游走。
双唇箍住它的压迫感。
一次又一次的强烈摩擦,从底部一路延伸到顶端,灼热的、滚烫的、火山熔浆般的欲望,在下半身翻搅着,寻找着出口,渴望着爆发的一刻来临。
不行、不行,这样不公平!自己已经得到好几次的解放,可是时雨都还没有:「等……一下……」
用双肘撑起自己的身体,纯一朝他伸出手。「我也想让阿雨舒服。」
有丝讶异、有丝高兴的,少年停下吸吮的动作。「你行吗?」
从少年身下抽出,坐直身体,纯一红着脸说:「不要瞧不起大人,好歹我也比你多活了十五年。」虽然没有「太多」可供参考的经验。
咧嘴一笑,时雨凑上前,亲吻着他的嘴。「那就拜托你,让我舒服喽!」
「包在我身上。」
哇……
糟糕……话说得太快……纯一握住时雨「勇猛」的部位时,不由得咽下一口大气。明明是男人,这种「差距」也太不合理了吧?是老天爷「独厚」时雨,还是老天爷在自己身上「偷工减料」啊?
「纯一,你光是握着,它是不会高兴的哟!」时雨在他耳边挑逗、揶揄地说:「动动你的手指,会做吗?」
「我知道!」纯一赌气地回道。
以十指包裹住它,缓缓地摩擦起来。眼看着它逐渐的茁壮,而时雨脸上的表情浮现出苦闷的色泽时,纯一自己也跟着火热了起来。
好漂亮……
时雨陶醉在其中的模样……俊俏白哲的脸浮着淡淡红晕,朱唇潋滟,微微缩紧的双眉,歙张的鼻翼断断续续传出细细的闷喘。
怎么办?纯一忽然好想咬他、啃他,把他吃掉!
「噢!纯一,你干么掐得那么用力?!」猛地张开半合的双眸,时雨惊道:「你是想把我给废了不成?」
「抱歉、抱歉!我一时没注意……」
「你又神游到哪里去了?」深谙他习性的少年,不悦地挑起一眉。
纯一尴尬地笑笑,凑进他耳边说:「因为时雨兴奋的表情太迷人,我一时看傻了眼,想入非非了。」
此话无异是火上加油,原本就「血气方刚」的少年,舍弃掉「故作镇定」的老成态度,吼地一声将男人压倒。「可恶!我本来想要慢慢地做,花更多一点的时间调情的,毕竟这是我们的初夜,可现在……都怪你,说这些可爱的话来挑逗我!我不管,责任全是你的,你给我扛起来!」
「咦?我说了什么?」
「闭嘴!给我翻过身去,四肢着地的趴好!」
「不要吧?时雨,那样子很难看耶!」
「啰唆!我研究过了,书上说这是最容易进去的姿势。」
「连这种东西都有出书吗?」
「那不重要,你不要想移转焦点,快点!」
「哇!」
半是强迫、半是不及反抗的,当纯一发现自己正面临屁股贞节眼看就要不保的危机关头时,他发出始终放在心头的疑问。「阿雨,你不觉得这样怪怪的吗?」
「哪一点怪?这姿势没错啊!」
「是说……你应该在……下头啊!论年纪,我应该担任领导的角色吧?」
呵呵的两声冷笑,时雨在他白嫩双丘上色色地一摸。「你听过小兔反过来把老虎给吃掉的故事吗?没有吧!这种状况,谁会跟你论辈分?想要当一号,你还早得很呢!」
「啊嗯……」
湿热的、软软的「什么」,碰触到秘藏在双瓣中的后蕾,纯一立刻抖动着腰,喊叫着:「不要……那种地方……阿雨!」
充耳未闻的少年,专心一意地舔弄着紧闭门户的皱折,软化它顽抗的姿态。
「啊嗯……啊嗯……」
臀部高高地翘起,纯一扣着床单,脸颊不住地在上头磨蹭。
好可怕,那股子蠢蠢欲动的感觉,彷佛有另一个自己正要从身躯里头迸出来,这是什么啊?
扑通扑通的心跳。
轰隆轰隆响起的血液骚动。
再一会儿、再多一点点、再等一下……
「啊嗯嗯……」
从纯一口中冒出了,连他自己听起来都要脸红的申吟。那绝对不输给任何a片女星的叫声。
「可恶!」
蓦地,时雨忽然抽离了唇舌,冷落纯一发烫的部位,并且发出了闷呼。睁开迷蒙又不解的双眸,纯一好奇地转头——只见时雨的两手压住他自己的双腿间,而且从指缝中滴流出白浊的东西。
「阿雨你……去啦?」
一咬牙,少年愤怒地红了眼。「啰唆!谁叫你发出那么色的声音,我当然会冻未条!」
「……」眨眨眼,纯一噗哧一笑。好可爱,真的真的好可爱喔!
「纯一!」他额头冒出青筋。
纯一起身给他一个吻,抚摸着他的头发,安抚他,低声在他耳边说:「没关系的,这种事谁都有经验嘛!不要急,慢慢来,一定会成功的。」
抵着时雨的额头,捧着他的脸,纯一啄着他的唇说:「吶,再试试?」
不甘愿地点头,时雨贪婪地热吻过纯一后,有感而发地说:「幸好你不是女人,纯一。」
「啊?」
「要不然,我有预感,你一定会变成那种把男人吃得死死的可怕恶女!」时雨无比认真地说道。
「噢,你说这个啊?我只是养了太多年的猫,所以知道怎么对付发情中的小公猫而已。 哈哈哈……」
「……」
「时雨,你的眼神很可怕耶!」
重新把他压倒在床上,少年忿忿地发誓道:「今天晚上,我一定会让你筋疲力竭,再也不能起来!」
「哇!」
于是,误闯饭店房间的小白兔,最后的下场,当然是被觊觎多年的小色狼给生吞活剥,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第六章
那是一个发生在十年前的故事。
细雨纷纷的台北街头,某个安静的住宅巷弄中,一户人家占用了些许路面,布置出一座简单搭设的灵堂。诵经声不绝于耳,陆续来上香的人们,向丧家致意后,便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着。
「留下的那个小孩子要怎么处理?」
「那不关我们的事吧?我们是远房亲戚,一年也难得见上一次面,有什么义务帮别人养小孩?表叔公的年纪这么大了,儿子早走!现在连孙子也走了,真不知道这家人是走什么霉运。」
「嘘,小声点,别让人听见了。」
「阿姨家的环境比较好,应该由阿姨来养吧?」
「不行不行!我儿子今年年底要结婚,到时候我家的房子就住不下了。」
「那,要不然就让婶婶……」
「开什么玩笑,我比你们还要更惨,你们阿叔在外头欠了一屁股债,到现在我们还在还贷款耶!」
这些话语,听在一名年纪轻轻的大男生耳中,实在让人感到悲伤。他叹了口气,远离人群,走到灵堂内,凝视着悬挂在中央的黑白相片……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伴随着的永远是无尽的缅怀与思念。
这时,独坐在灵堂角落的黑衣小男孩,吸引了大男生的目光。
男孩年约七、八岁,有着一张洋娃娃般细致漂亮的五官,薄栗色的发整齐地覆盖着他的额头。他手上拿着一本儿童绘本,正专心地翻阅着。
悄悄地走近他,大男生搭讪地开口说:「这是什么书?可以让我一起看吗?」
男孩抬起了混杂着金棕色泽的美丽大眼,长长的睫毛好像漫画人物般娇俏。 本该是个人见人爱的漂亮孩子,可惜他面无表情的模样,抵销了那份「可爱」,反而显得很「乖僻」。他静静凝视着大男生,眼睛有着野生动物般的警戒心。
不知怎地,会让人联想起在街头流浪的小野猫。
「啊,这是猫耶!这是长靴猫的故事嘛!我小时候也很喜欢这个童话,里面的猫咪真的很神奇,对不对?」
不在意男孩的沉默,大男生滔滔不绝地说着,脸上始终挂着和气的微笑。
「对了,我家也养了一堆猫咪喔!里面有黑的、白的、花的、虎斑的,什么样的猫咪都有。你喜欢猫咪吗?」歪着头,大男生从黑框大眼镜后方,地笑问。
「……讨厌。」迟疑片刻,小男孩开口,稚嫩的嗓音清清脆脆如银铃。
「真的啊?为什么?你比较喜欢狗狗吗?」
「……都讨厌。」小小的脸蛋上,写满倔强、顽固。
大男生不以为意的笑了笑。「说不定你多和牠们接触后,就会喜欢上牠们了。所有的小动物都很可爱,牠们很单纯,只要你对牠们付出真心的爱,牠们也一定会给你同样的爱。」
「……」男孩咬着唇,露出快哭的表情。
大男生赶紧说:「对不起,你不想谈这个话题,那我就不要再说了。我们讲点别的,好吗?呃,你还喜欢什么东西?超人,你喜欢吗?还是小叮当?」
「……叔叔是孤儿院的人吗?」
「啊?」
「……曾爷爷说,他养不起我,要把我送到孤儿院,你是孤儿院派来的吗?」
哑然片刻,大男生垂下双肩,苦笑地摇了摇头。「不,我不是。我是你爸爸的朋友,很老、很老的朋友。」
小男孩听到这句回答,表情立刻放松许多。见状,大男生思考了一下,作了个决定。
「你不喜欢去孤儿院,对不对?」
小男孩一副「你很白痴耶」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谁会喜欢去孤儿院!那里都是一堆没人要的小孩子,去那里要和一堆不认识的人住在一块儿,我不喜欢!我要住在自己家里!」
「嗯,可是这个家听说再过不久就要卖掉了。你的曾爷爷长住在老人院,并不需要这个家。而你一个小孩子,是不可能让你单独住在这儿的。」
「……」小男孩再度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
「要是你不嫌弃的话……」大男生微笑地伸出手,柔柔地说:「来我家吧,我养了许多猫,不差你这一只。」
小男孩缓缓地抬起头,看着他的手。
「我叫苏纯一,现在是个大学生,不过很快就会毕业了。到时候我会去工作赚钱,也有能力照顾你的一切,你可以放心喔!」一笑,他歪着。「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双手映在小男孩孤单彷徨的眼眸中,是那么的温暖……可以吗?自己真的可以接受这个人的好意吗?可是和去孤儿院相较,眼前的这个人还不讨人厌。
迟疑地把小手探出去,迭放在大男生的掌心上。
「况、时、雨……我叫况时雨。」
「时雨?好,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请多多指教,小雨。」
☆
当年这一段赚人热泪的温馨小故事,结果却缔造出一段「坚」情--坚定的爱情。这,大概是众人始料未及的吧!
「嗯……嗯嗯……」
清晨,天边还挂着淡淡紫蓝霞彩的时候,这栋建龄超过三十年的老旧公寓一楼的某间寝室内,晦隐情色意涵的短促鼻息与细细、紊乱的啾啾吻声,已经迫不及待地揭开一日的序幕,地传了出来。
「啊嗯……」
「况」时雨改成「苏」时雨已经十年了,当年的小男孩已不复见。
如今正热中于亲吻着自己的养父,想趁着出门上学前的短短空档,速战速决地温存一回的他,已经是个身高一八○的俊美青少年了。
把湿热舌头探进养父微开的小口中,捕获住里头的滑溜小蛇,与之纠缠……这时候,总能听到纯一半压抑下所发出的甜甜喘息。
接吻的时候,相互搂抱的手在彼此身躯上游走,那种探寻出对方哪里最有感觉、哪里希望被抚摸的行为,时雨也非常喜爱。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在kiss告一段落,分开两人的四唇,能够注视着纯一泛着红晕、写着欲情、黑眸水水亮亮的这时候。通常,他都会忍不住,像现在这样低下头去,再次啄着他的鼻子、他的耳窝、他那颗妩媚性感地躺在脸颊上的小红痣……一一吻醒,一一道早安。
「阿两……」纯一嘟起嘴,也亲吻着他的下颚。「你差不多该去上课了吧?」
「还早。」
时雨头也不抬的转移阵地,来到纯一敞开的睡衣前襟,啃啮着锁骨间的嫩内,咬住他的脖子,并不是为了吸血,而是为了烙下自己的标记。
「啊!不行……不要在那种地方留下痕迹,会被看到的……嗯嗯……」
把阻碍自己的双手束起,高举过头,时雨不听他抗议,径自在他最满意的地方,吮出了一朵樱色小花。
「如果被看到了,人家也不会知道是谁烙下的,只知道你是名草有主。这有什么关系?」他爱恋地舔着。
「可是……这很丢脸啊!」
「嗯?你是觉得和我在一起的事很丢脸,或是觉得被人窥看到淫乱的私生活很丢脸呢,纯一?」他坏心地扬起眉,不怀好意地问。
「……你这么想知道,那我帮你弄一个在身上,你就知道啦!」
「好啊!」时雨无所谓地抬高一边眉毛,并不觉得受到威胁地笑道:「这样我就可以向别人炫耀,我有个多么火辣的年长情人,恨不能天天占据我,在我身上烙下唇印,这可是男人的勋章呢!」
「我怎么会养出你这么不知检点的坏孩子?」
「那也是因为……」在夏季薄被底下,时雨悄悄地移动着身躯,卡进纯一的双腿间,大手拉扯着纯一的睡裤,沙嘎地在他的颈耳交接处,吹气说:「我有个不知检点的好范本啊!瞧,这个元气小子已经等不及想要被我疼爱了吧?」
「碍…别闹……我……还要上班……」
纯一扭着腰间躲,咬住下唇,摇摆不定、欲拒还迎的态度,根本起不了说服作用。时雨更加地放大瞻子,在底裤上方画着圆心揉搓,咬住他的耳垂,轻轻地吸吮起来。
「……阿雨!」是申吟,也是求饶。
真是让人克制不了。
即使理智上知道,距离非下床不可的时间已经分秒流逝,没办法给予纯一充分的前戏,而贸然地插入会给纯一多大的负担……但在体内苏醒过来的任性野兽,却不顾一切地盲目暴走。
想要咬住他的肉,吸食他的体液,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尽情在他体内抽cha、冲刺,让他里面被自己所喷出的种子所溢满,腿间、身上无处不沾满自己的味道。
……要是真的这么做,可能他们谁也别想下床了。
「我晓得,我不会进去的,所以……」时雨以诱哄的口吻、魅惑的眼波挑逗着,并以自己的火热抵着纯一的腹部说:「把裤子脱掉,我想要和你一起去。」
宛如煮熟章鱼般的红通通娃娃脸,闪过一丝迟疑,似乎在怀疑时雨会不会信守诺言,但最后仍是熬不过欲望的诱惑,笨手笨脚地在棉被底下,把累赘的衣物一一褪下,还不忘记提醒:「真的,只能点到为止喔!」
「好。我保证。」
饥渴地封住纯一的唇瓣,一手玩弄着他胸口上小巧的乳头,一边把自己昂扬的欲望凑到他同样火烫的、但尺寸不同的欲望上,缓慢地,前后摇晃着自己的腰肢。当彼此相互摩擦过去的瞬间,纯一就会抖颤地跟着搐动,宛如一尾赤裸光溜、被抛上岸的小鱼儿。
好棒……
像是吸食禁药般的快感,由脊椎骨一路延伸到脑髓中心,再由大脑释放出无止尽的贪婪渴望。
停不下来,还要,更多。
两手扣住纯一的欲望与自己的,将灼烫的彼此牢牢贴紧。
「啊啊,阿两!」尖起声音的纯一,半哭泣地扣锁住他的肩膀,腰身不住地在床单上磨蹭着。
「我……要……开始喽……」费劲地克制自己不要被纯一逗得失去控制,时雨以无比沙哑的声音低声说道。
拚命点着头,纯一终于舍弃了理智与羞耻,不住地叫喊着:「快点……我忍不住了!快点……阿两!」
说真的。
世界上最恶质的情人,就是像纯一这样,床上与床下拥有截然不同面孔的家伙。平常的憨厚、可爱、童叟无欺的面孔,在激情酵素的催发下,犹如转变成另一种骗死人不偿命的妖冶生物。用他无辜的泛泪大眼、殷红的唇、甜腻的声音,把人的魂魄吸得一乾二净后,却还装作一无所知。
结果我只好变成那个欺负纯洁小处子的邪恶大坏蛋?
时雨不由得要抱怨,到底谁才是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可怕淫物啊?真应该请众人来评评理咧!
「……阿两……快……」
等不及的纯一,伸手盖在时雨的手背,拚命地扭动着腰杆。这一招立刻让时雨心头的抱怨飞到九霄云外,脑中只剩下纯一和纯一火热的身躯,以及体内滚烫的欲望。
「啊嗯……啊嗯……」
「唔!」
在一阵天旋地转的摩擦生热运动过后,他们双双在对方的腹部洒出白浊液体,在亲吻中达到高chao。
☆
端出最后一盘菜放在餐桌上,时雨掀开电子锅,正打算装盛两碗白粥时,纯一才慢吞吞地从寝室中走出来。
分明是同样的时间起床,时雨不但换好了学生制服,就连早餐都打点好了,而纯一的身上却还套着睡衣,表情依旧残留着一缕睡意。他先和散落在客厅每个角落的猫咪们都打了招呼后,才姗姗走到餐厅。
「早安,阿雨。」
「已经不早了,快点坐下来吃饭。你的脸洗了没?怎么搞的,你的发尾还是乱翘的?你一定没有照镜子吧!」
嘟起嘴,一脸「有话要说」但「欲言又止」的表情,纯一抿着嘴看着他。
「干么?想说什么就说啊!」时雨挑挑眉,盛好白粥,放在桌上,拉开椅子。「我先开动了。」
看着养子大快朵颐的样子,纯一忍不住在心里埋怨--年轻就是本钱!一早起来弄得别人下不了床,骨头都软了,自己却神清气爽、精力充沛的,也不考虑、考虑年过三十的老男人,哪有这精力天天早上应付你这匹小禽兽?
想归想,纯一又不敢直接挑明了讲。
一来,会遭受到什么反驳,是可想而知的。
哪一次时雨不是面露嘲讽地说:我可没强迫你,是你自己配合得挺乐的,我是主犯,你就是从犯,不要把错都往我身上推!
这部分纯一没办法提出抗辩,因为那是事实。谁叫阿雨的吻技上点儿都不像是十八岁少年该有的,娴熟高明得很。加上他迟至最近才发现,原来自己不仅不是冷感,还是过度敏感症的病人。无论时雨碰触哪里,都可以勾起他极其强烈的快感,一下子就「到」了。
可是这点绝对是时雨不好,不然他长达三十三年的单身生活中,可从没有过这么「淫乱」的经验。几乎是不分时地,一想起时雨的……就会坐立不安,某个羞耻的部位也跟着蠢蠢欲动了起来。
二来,万一挑明了讲,好一点的下场是时雨愿意体贴他的体力无法负担,主动减少亲热的次数。但更有可能的下场,也是最糟糕的情况——时雨反过来要求自己「锻炼」体力,强迫他做他最讨厌的「运动」,那才叫一根蜡烛两头烧,自找苦吃。
不是纯一要说丧气话,不过在他的人生中,和「运动」两字是犯冲。 别人轻轻松松地跑跑步,就可以练出一身肌肉。反观他往往只练出了一身跌打损伤,这边青一块、那边紫一块,最惨的是运动一天,他得躺两天。
好吧,弱鸡就弱鸡,他承认自己天生没有运动神经,不过这也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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